技術治理的情境要素分析及治理優化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蘇麗娜 劉桂英
摘 要:技術自主性、社會政治后果和治理效果是評價技術治理的焦點問題?,F實中的技術治理處于不同情境中,技術自身的特質和技術治理所處的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是其主要的情境要素。它們以不同的方式影響技術治理中的焦點問題。技術治理需要基于這些情境要素,以法律規范應對技術新難題,以“公共價值管理”應對技術治理棘手問題,從而有效回應技術自身特質,同時通過凸顯政治價值的引I功能、“以人民為中心”釋放技術治理潛能、促進各主體參與技術治理而改善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實現技術治理的優化。
關鍵詞:大數據;情境分析;技術治理;治理現代化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7168(2022)06-0014-08
基金項目:內蒙古自治區直屬高?;究蒲袠I務費項目“法治與社會治理現代化”(JY20220082)和“內蒙古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提升問題研究”(21000-54220345)。
作者簡介:
蘇麗娜(1980-),女,內蒙古工業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博士;
劉桂英(1979-),女,內蒙古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內蒙古社會治理與創新研究基地研究員,博士,通訊作者。
一、問題的提出
國家治理現代化、社會治理現代化等時代議題推動著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新型技術不斷被運用于治理中,使技術治理成為熱議的話題。技術與政治、技術與官僚制之間的關系以及技術的社會政治后果、技治主義等經典論題再度引起了學界關注。
技術存在“硬”技術和“軟”技術之分,“硬”技術是指基于自然科學原理的裝置、設備、儀器、機械等具象工具,“軟”技術是指組織、流程、程序、規則、制度等管理性技術 。當前,技術治理表現為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硬技術被運用到各治理領域當中,與以管理為核心的軟技術深度結合,從而呈現出技術與社會政治后果、治理效果之間愈加復雜的關系。
學術界有關技術治理的研究主要存在如下兩條路徑:一種是把技術視為工具,從技術如何被運用的角度辨析技術治理效果,強調技術的策略性運用;另一種是從技術本身的內在邏輯角度分析技術治理后果,強調技術的自主性。它們分別關注技術自主性、技術的社會政治后果和治理效果問題,并認為技術治理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這些研究脫離技術治理的具體情境,在無明確限定的范疇內評價技術治理,從而使技術治理的不同觀點之間無法真正展開對話,也無法對技術治理的各種擔憂提出針對性的應對措施。事實上,現實中的技術治理都處于特定的情境中,不同的情境對技術治理具有不同的影響。因此,情境要素分析有助于建構技術治理的一種分析框架,厘清影響技術治理的要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針對性的優化策略,也有利于相近情境條件下的更細化的技術治理研究。當前,學界已出現了對科學技術的多元化、異質化和語境分析的“新科學哲學”的轉向,強調技術治理新模式的語境分析,并具體提及文化、政治、經濟、技術等宏觀因素及地方性情境因素對技術治理的重要影響,但仍缺乏針對性的研究,很多情境性要素也有待識別 。本文以情境要素為切入點,在厘清技術治理評價焦點問題的基礎上,分析影響技術治理的情境要素,并基于情境要素嘗試提出技術治理優化對策。
二、技術治理評價的焦點問題
技術治理的情境要素分析首先需要梳理技術治理評價的焦點問題。情境要素對技術治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這些焦點問題的影響上。
(一)技術自主性問題
技術自主性是技術哲學層面最為關注的問題,其最具代表性的觀點是技術決定論。技術決定論具有三個層面的含義:技術發展有其自身內在邏輯;技術縮小或使人失去選擇的空間;技術使社會秩序變得越來越像個機器 。借鑒技術決定論的觀點,我們可將技術治理中的技術自主性問題分解為三個層面:(1)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自身的演化邏輯促生愈加復雜的技術系統,其通過向社會輸入技術命令,使社會適應技術的運行;(2)技術替代治理中人的角色,人的選擇空間和主體性進一步喪失;(3)治理化簡為指標、數據、信息等,變得越來越機械化。技術自主性問題關注技術的長遠和整體性影響,其價值在于密切關注人的主體性地位,提出了技術和人、技術和政治之間關系的終極命題。技術自主性問題的實踐意義可以被轉譯為在技術與社會的不斷互動中,如何保證人的主體性和政治價值的主導地位的問題。
(二)技術治理的社會政治后果
技術治理的社會政治后果關注技術對權力來源、權力形態、權利觀念及權利保障、國家-社會關系等方面的影響,提出了與經典政治命題相關的諸多新議題。
首先,權力來源發生了變化,信息成為政治權力、經濟權力、文化權力的主要來源,而掌握大數據技術也意味著掌握了信息權力。伴隨權力來源的變化而出現的是權力主體的變化。權力主體可能是傳統意義上的公權力部門或政治家,也可能是數字寡頭或技術專家,或是二者間的聯盟。但無論如何,權力因大數據挖掘或二次使用而變得更加隱蔽。因此,如何規范數據權力,避免新型專斷性權力的出現以及如何保障公民權利成為新議題。此外,數據平臺和產品的公共物品屬性使得數據服務的提供者,可以通過信息篩選、虛擬空間身份的確認和刪除等方式行使準公權力。此時,如何使其與市場主體的私權利相協調?如何重新界定其權力?這些都成為新議題。
其次,國家-社會關系發生了變化。在技術治理中,信息技術賦能是雙向的:一方面是向社會賦能,使公眾更容易獲取信息,享有更多的表達空間;另一方面是向政府賦能,提高政府掌控社會的能力。但在現實中,技術賦能往往是不平衡的,易于產生“縱向數字鴻溝”,即作為大數據搜集者和使用者的政府、大型科技企業和作為大數據生產者的民眾之間形成不平衡的權力,導致政府和科技企業進一步加強對社會的控制,民眾參與能力則受限,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知情權等傳統權利面臨全面挑戰:表達權和參與權因政府借助大數據精準瞄準公民需求而被部分擱置,監督權、知情權又因算法的隱蔽性和較高的技術門檻而越發難以實踐。此外,雙向賦能還可能導致國家和社會再次交鋒,改變國家和社會互動的具體內容,在信息和信息技術領域開辟新的權力博弈空間。
nlc202212091354
再次,分配正義、身份歧視等政治和法律議題以新的形式登場。信息技術使不同階層在信息技術素養、數字化技術接受程度上的差距轉變為就業、職業技能、社會資本等方面的差距,從而加快階層固化。數字資源分配公平成為關涉平等、公平等政治價值的新議題。同時,算法也以隱蔽的方式重現性別、地區、種族歧視和偏見。
最后,傳統權利觀念受到沖擊,亟待新的詮釋。技術治理中最重要的權利議題是隱私權和數據權。在大數據時代,與隱私權有關的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固有特征、獲得性特征、個人偏好等信息,因數據挖掘、數據預測以及全面監視等技術手段而面臨泄露和被利用的風險。加之個人數據往往因各種公共利益目的而被利用,使得隱私權保護常常面臨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公權力和私權利之間的兩難困境。大數據技術也促生了數據人格權(數據知情同意權、數據修改權、數據遺忘權、數據刪除權)、數據財產權(數據采集權、數據可攜權、數據使用權、數據收益權)等新的權利形態 ,亟須加以規范和保障。
依據上述分析,技術治理的社會政治后果議題可轉譯為技術設計和運用對政治價值和社會政治秩序的沖擊以及如何以政治價值引導技術治理的問題。
(三)技術治理的治理效果
技術治理的社會政治后果側重意料之外或非目的性的后果,技術治理的治理效果則是技術作為治理手段而被運用于治理中以實現預期目標的程度。前,技術治理的治理效果主要體現在以下治理領域中。
首先,提升公共服務供給效率。政府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優化政治系統的輸入輸出結構,加強輸入輸出功能,從而更有效地滿足社會對公共產品的需求。比如,在智慧城市建設中,信息技術、大數據技術被運用于精準識別公共服務需求,如解決交通擁堵問題、預測犯罪和診斷基礎設施故障,其評價標準主要是供給效率和供給與需求的匹配程度。
其次,公共部門流程改造。信息技術的應用超越時空的物理限制,增強了科層系統的信息流動與交流、遠程合作與協同,也增進了組織凝聚力。如在“最多跑一次”“電子政務大廳”等改革中,信息技術把地理位置上分散的、權限上分離的組織和服務鏈接起來,實現了數據共享,為公眾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政務服務。
再次,提高決策科學性。大數據信息具有客觀性、即時性、全景性等特性,大大提升了公共決策的信息質量,數據挖掘等分析方法及其強大的預測功能也使決策更具前瞻性,同時云計算進行微觀層面的知識交換與整合,實現群體“云決策”,突破了有限認知能力的局限性。
最后,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對權力進行監督的難點在于外界難以及時獲得權力運行的完整信息。大數據技術在對權力運行予以規范化和數據化的基礎上,通過分析權力行為留下的數據痕跡而解決權力監督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更有效的權力監督。
依據上述分析,技術治理的治理效果議題被轉譯為如何克服組織障礙,實現技術工具價值最大化的問題。它揭示了技術治理不斷擴展背后的動力機制,也提出了技術的工具價值日益彰顯是否會導致治理對技術的過度依賴問題,以及技術邏輯對政治邏輯的僭越問題。
梳理焦點問題的意義在于區分技術治理的不同評價標準,使不同的技術治理研究在同一個評價標準內進行對話,使“技術治理既有益處,但也存在諸多風險”的判斷能夠找到更具體的落腳點。然而,技術治理反思和評價間的有效對話還需要識別不同的影響因素,即技術手段被運用的具體情境。情境不同,技術治理的實際效果也會不同。
三、技術治理的情境要素分析
信息技術在政府組織中的應用是一個歷時性的具有很強實踐情境特征的“連續譜”。影響技術治理的情境要素是技術自身及技術治理所嵌入的環境,它們以前提條件的形式,影響著技術治理的后果、效果以及未來走向。這些因素包括復雜性、系統性、技術類型等技術自身特質和政治、文化、社會等外部環境性因素。
?。ㄒ唬┘夹g自身的特征
技術治理中的技術是具象的技術,各自具有不同的特質。以信息技術為例,信息技術在政府治理中的最初應用,主要是以計算機為依托的辦公自動化系統,之后逐漸表現為以互聯網為載體的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電子政府,再到人臉識別、傳感器、爬蟲技術、定位系統等數據抓取技術和與算法相結合的大數據治理、人工智能等。這些技術從簡單到復雜,離公眾理解力越來越遠,對政治的影響力越來越強,越來越隱蔽,其意義也遠超越了作為治理工具的技術,呈現出政治和技術、人和技術、公眾和專家之間的新博弈,使得技術可控性和技術的社會政治后果等價值評價變得愈發緊迫。
技術在復雜性、系統性和類型上的不同特質決定著技術自我生成、自我維持以及塑造社會的能力,從而成為影響技術治理后果和未來走向的重要情境性要素。一方面是技術的復雜性和系統性。技術的復雜性不僅體現為技術自身的復雜性超出公眾的理解和掌控能力,也體現為技術以系統的形式存在,即技術與技術,技術與社會、市場、政治、法律緊密交織和相互依賴,構成技術-社會復雜系統。技術往往以“技術命令”的形式,要求在社會、行政、政治、法律領域制定一系列的規范,或對原有規范做出調整,以創造適宜技術運行的環境。隨著技術日漸成熟,已投入的基礎設施、制定的標準以及對應的技術培訓、圍繞新技術結成的利益網絡等往往賦予技術內在動力,使其呈現出自我生成和自我維持的趨勢,同時也繼續成為設計和運用新技術的初始條件,從而型構更加復雜的技術-社會系統。但也要看到,技術的復雜性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人類的引導能力,縮小了人的選擇空間。另一方面是特定的技術形式。如果說工業時代的技術取代的是胳膊、手和肌肉,那么信息時代的技術影響更深遠。信息技術更直接深入地嵌入到公共治理中,在公共空間塑造、輿論形成、民意形塑、信息收集和處理等方面顯示出了強大的力量。在短期內,技術治理呈現出技術專家越來越替代公眾、高科技公司越來越替代政治主體的趨勢。當大數據技術使得發現和洞察事實、預測未來有了新的可能性時,它也將取代傳播、計算和思考。從長遠而言,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的疊加還會導致“類人”技術做出決策,并替代人的決策, 從而在更深層次和更徹底意義上替代人在治理中的主導地位,其終極問題便是人類是否被人工智能所取代的問題。
nlc202212091354
(二)政治生態
在任何政治環境中,技術治理都可以被用以實現特定的目的。但在不同的政治生態中,技術治理的后果卻各不相同。政治生態包括政府組織結構、制度規范以及治理需求,這些決定著技術治理以何為目標以及如何被運用的問題。
政府的治理需求決定著技術治理被運用的主要目標。技術和政治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建構的,但政治吸納技術還是技術改造政治取決于政府具體的治理需求。當政府對治理結構穩定性需求顯著時,即便某種不再適宜的治理機制面臨改革和被替代的挑戰,政府仍然可以通過政治吸納技術的路徑,在不改變現有治理結構的情況下化解難題,創造治理彈性,使舊治理結構不斷延續下來。如信息技術的運用不斷“將體制和結構層次的問題化約為行政技術的問題,將‘存量’改革轉化為‘增量’創新,將事關價值與關懷的制度安排轉變為以成本、收益衡量的機制設置” ,從而使技術改造政治的力量減弱和放慢,造成既有制度與技術更為嚴密的耦合,強化既有的制度性弊病。
政府組織結構制約技術功能的發揮。政府作為科層制機構,其專業分工和等級結構決定了部門間的分割性。信息技術通過信息流動、交流和共享而發揮功能優勢,然而,信息在不同部門獨立存儲、獨立維護,彼此間相互孤立,尤其是當不同部門從自己的角度對數據進行理解和定義時,容易形成稻莨碌?。这眩M織結構、職能分配、權力集中程度與信息技術功能發揮之間就會產生張力。信息技術的功能發揮需要改革組織結構,打破信息壁壘,但如果改革使職能部門的權力和資源占有狀況變動較大,則技術的嵌入會遇到阻力,因而只有根據現有的權力和利益分配模式對技術進行改造,技術才能更好地被接納。因此,政府現有的組織結構以及改革力度成為技術治理的重要政治生態,決定了其治理效果。
?。ㄈ┪幕鷳B
“技術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文化產物,任何給定的技術秩序都是一個朝向不同方向發展的潛在的出發點,但到底向哪個方向發展則取決于塑造這種技術秩序的文化環境?!蔽幕鷳B從狹義上是指一個社會共有的價值觀念和精神內在,而技術治理的文化生態則具體體現為技術觀和技術評價價值體系。這些決定著一個社會對技術治理的接受和評議的可能空間。
一是技術觀。在現代文明中,技術已然成為文化的一部分,技術和機器“通過一系列的化身,以其最高形態成為最高權威統治者,成為宗教信仰和最高崇拜”。即便如此,不同的國家和社會在對待現代技術的態度上仍存在差異。如果一個社會普遍缺少技術討論和技術批判,更推崇現代技術理性,那么這個社會也會缺乏對新型技術風險及其隱喻的必要敏感性,從而一項技術更容易被該社會所接納,并較少受到質疑和反思。
二是技術評價價值體系。信息技術、大數據技術在創造便利的生活條件、提升工作效率、增強社會控制等方面具有顯著效果。如果一個社會更加注重物質和工具價值、安全和秩序價值,那么信息技術所隱含的倫理道德和政治價值更容易被忽略,技術治理也越容易取代價值選擇,從而導致技術對政治的僭越。這一點非常明顯地體現在新冠疫情期間的“健康碼”技術運用問題上。面對“健康碼”引發的個人信息泄露現象,公眾雖然對個人信息泄露本身并不認同,但在公共利益、自身安全需求的雙重考慮下,個人隱私權問題變得沒有那么重要。長此以往,社會將對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過程缺乏必要的認知基礎和監督動力。進一步講,如果一個社會普遍缺乏人本關懷,對人的獨立性和主體性問題漠不關心,那么,技術治理中人的主體地位問題也很難成為真正的議題。
(四)社會生態
狹義上的社會生態是指社會群體的分化以及相互之間關系的狀態。技術治理關涉所有社會群體,但對技術的采納和運用而言,不同社會群體的關注度、利益相關性和影響力各不相同。一個社會的社會生態影響技術治理由誰主導、誰更能獲益的問題,甚至也會影響技術治理的主導力量是集中還是分散、技術治理議題是封閉還是包容等更深層次的問題。
技術治理中的主體主要有政治、市場和社會主體,它們在技術治理中具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在技術治理中,政治主體包括政府、官員、政治家、政黨等,兼具擴大權力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動機;市場主體包括作為技術供給方的企業和平臺,它們追逐利潤最大化;社會主體包括社會組織和公眾,它們追逐多元需求的滿足。這些主體對技術治理不僅有著不同的利益需求,在不同的社會情境中,對技術治理的關心度和影響力也各異。從而,由某一主體或一定形式的主體間的聯盟主導技術治理過程,形成不同模式,如以“強政治-強社會聯盟”為特征的公眾中心模式、以“弱社會-弱政府-強市場”為特征的被俘獲模式、以技術官僚和政治家弱聯系為特征的碎片化模式、以“弱社會-強政治”與市場聯系為特征的市場-政治模式等 。
這些主體的卷入及聯盟的形成受到政府組織結構、政府治理能力、社會動員和組織能力的影響,也由既有社會結構對社會資源的分割狀態所決定。政府、企業、社會之間的結構及其聯盟的不同形態決定技術治理的邏輯走向是資本邏輯還是權力邏輯抑或民眾邏輯。在強國家-弱社會情境中,權力容易俘獲資本,在弱國家-弱社會情境中,資本容易俘獲權力,使技術治理分別按著權力和資本的邏輯發展;而在強國家-強社會情境中,國家和社會形成相互制衡,權力和資本之間的聯盟不易形成,技術治理更可能按著民眾邏輯發展。
四、基于情境要素的技術治理優化對策分析
技術治理優化關心的是如何在技術和政治之間取得平衡,使技術在增加治理效果和效率的同時,又處于人類的政治價值和法治秩序框架之內。技術治理的結果取決于技術所嵌入的情境和被加以運用的策略。其中,情境要素是技術治理優化策略選擇的客觀環境和初始條件。優化技術治理需要考慮情境要素,這樣才能提出更具針對性的對策。
nlc202212091354
技術治理的情境要素與焦點問題存在對應關系,如技術自身特質和文化生態對應技術自主性問題,文化生態和社會生態對應技術的社會政治后果問題,政治生態對應治理效果問題。而現實情境往往是不同情境要素間的不同形式的組合,它們對技術治理焦點問題的影響更為復雜。限于篇幅關系,本文僅基于情境要素及其與焦點問題的簡化的對應關系,探索如何合理應對由技術自身特質引發的難題,如何改善技術治理的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并嘗試提出優化技術治理的具體對策。
?。ㄒ唬┮苑梢幏稇獙夹g新難題,促進技術可控性和運用規范化
一方面,現代技術的復雜性增加了技術治理中的不可知性和不確定性,另一方面,新型技術的廣泛應用促生了公權力規范運行和私權利保障中的諸多新問題。為此,需要健全和完善人工智能、算法、平臺經濟等重點領域的法律法規,及時應對現有法規規律已無法解決的新難題。比如,傳統的隱私權觀念很難完全適用于技術治理,我們不僅需要重新詮釋隱私權,也要調整權利的內容和范疇,從“個人不愿被干涉和侵入的私人領域”擴展為個人“控制、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權利”。此外,以法律法規規制技術治理中的技術設計和技術運用過程,以事前規制的方式增強技術透明性,同時基于對技術透明性的要求可能帶來更多的技術和信息博弈的現實,加強監督和問責等事后規制,雙管齊下,促進技術可知性和可控性。需要注意的是,在技術治理法治化過程中,區分公場景和私場景來探討技術治理與法律治理的關系,依據公共部門技術治理的公共屬性,在工作效率和工作安全原則之間,優先考慮安全原則,并進一步將《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一般性法律法規場景化、精細化。
(二)以“公共價值管理”應對棘手問題,審慎處理技術的社會政治后果
技術治理的社會政治后果將帶來對權利概念、分配正義、權力性質等價值問題的重新審視,引發多元的公共價值之間的沖突。這些沖突無法用傳統觀念去清晰定義,也無法以明確的方式予以解決,因而成為棘手問題(wicked problem)。公共價值管理是在不確定性情境中,為應對棘手問題而產生的。它給予公共管理者新角色,使其在有限信息的情況下,通過自主的思考和經驗法則來指導行動,并進行策略調整和反思學習,以實用主義、行動主義、演化主義的方式,在多元價值的協商中進行公共價值的識別和創造,以應對棘手問題。此外,公共價值管理也可以拓展其形式,借助多元而專業的外部力量的參與來審慎應對技術治理社會政治后果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比如內部專家權威發布,委托外部專家進行倫理分析,立法機關對技術問題進行循證調查,成立諸如英國的艾倫?圖靈研究所(Alan Turning Institute)、“大數據倫理與創新”研究中心(Centre for Data Ethics and Innovation )等新科技咨詢機構。
(三)凸顯政治價值引領功能,培育健康的文化生態
技術治理既要平衡工具和價值維度,也要避免治理過度技術化,時刻使其處于政治價值的審視中。因此,一方面,明確技術治理適用領域,防止過度擠壓政治空間。當我們強調通過信息收集和分析來做出最佳決策時,容易被忽略的是政策問題界定中的價值選擇和判斷問題。參與、協商、審慎思考正是人的價值在技術治理中的最重要的體現。因此,技術治理應區分政治和技術、價值判斷和事實判斷、目標設置與工具選擇,在具體的政策和治理問題中,給予政治、價值判斷、目標設置應有的空間,避免技術對政治的僭越。另一方面,使技術治理中的技術設計與運用回歸到政治價值關懷中。在此過程中,應區分公眾和精英的技術觀和政治價值關注。毋庸置疑,公眾的技術觀和政治價值關注是文化生態的基調,也是公眾參與技術治理的基礎。因而應培育公眾理性的技術觀和富有人文關懷的政治價值觀,提升其科學和人文素養,將公共治理中的技術運用置于公眾的充分感知和合理理解范圍之內,并提供開放的價值討論空間,使公眾作為參與者而對公共治理的技術化展開思考和討論,辨析其中的利弊得失。但不可否認的是信息技術的復雜化導致公眾對技術研發和運用的監督難度加大。這意味著在技術治理的價值引領中技術精英承擔越來越直接的責任。因此,還需要將政治價值引領拓展為對技術精英的責任文化培育,使技術精英將“技術服務于人民美好生活”的價值追求內化為對自我的道德要求和職業責任,將民主、自由、平等價值自覺注入技術設計和運用過程中。
?。ㄋ模耙匀嗣駷橹行摹保行п尫偶夹g治理潛能
將“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技術治理的核心原則,并以此審視和評價技術治理實踐。避免把技術治理僅僅視作追求政績的工具,避免手段和目的的本末倒置,而是以人民的需求為核心,回應真問題,真解決問題,提升治理效果和治理效率。充分認識到技術治理作為手段的局限性,積極應對被技術問題所遮蔽的制度性、結構性、程序性問題,而這些也恰恰是技術治理效能無法很好釋放的原因。比如,海關的“金關”和公安的“金盾”推動了部門內部的信息整合,但這些以“專網”“專線”形式形成“電子孤島”,使跨部門的信息整合難以實現。為實現信息整合,需要改革權責配置,建構跨部門的協同關系。因此,在進行技術治理的同時應推動更深層次的系統性改革,這樣才能避免技術治理內卷和技術治理形式化,充分釋放技術治理潛能。
?。ㄎ澹┐龠M各主體參與技術治理,維護社會生態平衡
增進強國家-強社會關系,促進政治、市場、社各主體參與到技術治理中,使權力、資本、民眾的力量協同推動技術治理健康發展,避免技術手段被權力或資本俘獲從而變成新形式的霸權。以制度化的途徑,規范政府在技術治理中的行為,以治理能力建設充分保障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維護者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加強政府在技術治理中作為統籌者、規劃者和推動者的能力。通過賦權賦能,保障技術場域的“人民在場”,既暢通公眾參政渠道,保障技術治理議程的信息公開,以及公眾訴求表達的暢通性和意見反饋的充分性,也要保證人民利益表達的現實行動不被技術治理的數據分析和需求識別等技術行為所替代,以此維護人民在技術治理中的主體地位。規范市場主體參與技術治理中的行為,增強技術創新和供給能力,構建企業、平臺與政府在技術治理中的協同合作關系,共同促進技術治理的良性運作。
nlc202212091354
?、考文献?
[1]顏昌武, 楊鄭媛.什么是技術治理?[J].廣西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2).
?。?]張丙宣.技術治理的兩幅面孔[J].自然辯證法研究,2017,(9).
[3]劉永謀.技術治理的邏輯[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6,(6).
[4]Ruhlandt,Siegfried R W.The Governance of Smart Cities:A Systematic Literature Review[J].Cities,2018,(8).
[5]Dafoe A.On Technological Determinism:A Typology,Scope Conditions,and A Mechanism[J].Science,Technology & Human Values,2015,(6).
[6]單勇.跨越“數字鴻溝”:技術治理的非均衡性社會參與應對[J].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2019,(5).
?。?]薛孚,陳紅兵.大數據隱私倫理探究[J].自然辯證法研究,2015,(2).
?。?]肖冬梅,文禹衡.數據權譜系論綱[J].湘潭大學學報,2015,(6).
[9]王磊,趙金旭.結構與技術的互動:我國政府電子治理的演化邏輯――基于政治系統的結構功能理論視角[J].探索,2019,(6).
?。?0][美]簡?芳汀.構建虛擬政府:信息技術與制度創新[M].邵國松.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1]黃萃,彭國超,蘇竣,等.智慧治理[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
[12]黃曉春.技術治理的運作機制研究以上海市L街道一門式電子政務中心為案例[J].社會,2010,(4).
?。?3]謝新水.人工智能發展:規劃賦能,技術自主性疊加與監管復雜性審視[J].浙江學刊,2020,(2).
?。?4]黃曉春,嵇欣.技術治理的極限及其超越[J].社會科學,2016,(11).
?。?5]譚海波,孟慶國,張楠.信息技術應用中的政府運作機制研究――以J市政府網上行政服務系統建設為例[J].社會學研究,2015,(6).
[16][美]安德魯?芬伯格.技術批判理論[M].韓連慶,曹觀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17][美]劉易斯?芒福德.機器的神話(下):權力五邊形[M].宋俊嶺.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5.
[18]Drapalova E,Wegrich K.Who Governs 4.0 Varieties of Smart Cities[J].Public Management Review,2020,(5).
[19]Mason R O.Four Ethical Issues of the Information Age[J]. Mis Quarterly,1986,(1).
?。?0]沈偉偉.算法透明原則的迷思――算法規制理論的批判[J].環球法律評論,2019,(6).
[21]劉蓓.智能社會中技術治理與法律治理關系論綱[J].上海師范大學學報,2022,(2).
?。?2]Ingrams A. Public Values in the Age of Big Data: A Public Information Perspective[J]. Policy & Internet,2018,(11).
[23]郭佳良.應對“棘手問題”:公共價值管理范式的源起及其方法論特征[J].中國行政管理,2017,(11).
?。?4]Leighton A.Public Administration,Public Leadership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Value in the Age of the Algorithm and ‘Big Data’[J].Public Administration,2019,(2).
?。?5]Albert M.Datapolis:A Public Governance Perspective on “Smart Cities” [J].Perspectives on Public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 2017, (12).
[26]許志中,劉祖云,王太文.“技術治理”知識圖譜的延展: 基于共識、辯識與智識的視角[J].天津行政學院學報,2022,(4).
[責任編輯:張英秀]
Contextual Analysis and Governance Optimization of Technical Governance
Su Lina, Liu Guiying
(1.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ohhotInner Mongolia 010051;2.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Hohhot Inner Mongolia 010080)
Abstract:Technology autonomy, social political consequences and governance effect are the key issues for evaluating technical governance. Technical governance in reality is in different contexts, and the main contextual elements a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echnology and the political, cultural and social ecology that the technical governance is in. These contextual elements affect the key issues of technical governance in different ways. Based on these contextual elements, we need to respond effectively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echnology by solving new problems related to technology with law and norms, handling the wicked problems of technical governance with “public value management”, and improve the political, cultural and social ecology by highlighting the leading function of political values, releasing the potential of technical governance with the idea of “people-centered”, promot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all actors in technical governance, so as to realize the optimization of technical governance.
Key words:big data, contextual analysis, technical governance,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nlc202212091354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4/view-154430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