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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互聯語境下新聞的“后真相”敘事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賴丹

  摘要:在“全民互聯”的媒介語境下,網民把“主觀事實”置于“客觀事實”之前,形成了主觀傾向大于事實真相的“后真相”敘事。本文從互聯網媒介特性與“后真相”的關系入手,發現新聞“后真相”敘事的生成邏輯主要包含三個方面:技術賦權改變了話語權結構的權利邏輯;情感宣泄甚于理性參與的社交邏輯;利益取向誘導敘事功利化的利益邏輯。在這三種生成邏輯下“后真相”敘事的三種主要形式是反轉敘事、情感敘事和體驗敘事。
  關鍵詞:全民互聯 新聞 后真相 敘事
  伴隨互聯網深度融入公眾日常生活,在“全民互聯”的媒介語境中“后真相”(Post-truth)現象引起學界的廣泛熱議。“后真相”雖是早就存在的社會現象,但是引起人們高度關注是2016年頻發的“黑天鵝事件”(Black Swan Incidents)。牛津詞典把“后真相”收錄進2016年的年度詞匯,并將其界定為“相對于客觀事實的陳述,民意更容易受到情感和個人信念的影響,還可以理解為,事實本身退居到第二位,而受眾對事件本身所持有的態度、帶有的情感占據主導地位”。在社交媒介興起的全面互聯時代,“網民”參與到新聞生產過程中使得事實真相被碎片化信息包裹,互聯網空間的娛樂、消費主義也在消解“真相”,“反轉新聞”成為后真相時代的新聞特色。筆者從互聯網媒介特性與“后真相”的關系入手,剖析新聞“后真相”敘事的生成邏輯與主要形式。
  新聞的“后真相”敘事在“全民互聯”語境下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傳播現象,其生成邏輯涉及到以下三個方面。
  1.權利邏輯:技術賦權改變了話語權的結構。傳統的新聞傳播模式是典型的“中心放射式”,媒體機構掌握著新聞的話語表達,大眾作為“受眾”缺少影響力?;ヂ摼W時代,網絡技術為大眾創設了一個相對獨立的虛擬社交空間,技術賦權改變了話語權的結構,作為“用戶”的網民打破了新聞“受眾”的地位,可以在信息生產、傳播的各階段進行參與并施加影響。在互聯網的傳播模式中“用戶”的身份屬性突破了“傳播者”和“受傳者”的權利界限,接受、轉發、評論、發布的職能一應俱全,而且用戶對信息的瀏覽量、點贊量、轉發量、評論量等反饋數據成為平臺信息分發的依據標準,用戶的話語權被放大了。
  技術特性會產生新的價值理念和精神內核,互聯網技術以“用戶體驗”為中心,注重“去中心化”“互動性”“自由性”,尤其是智能算法支配的媒介信息傳播,實現基于興趣偏好的精準化點對點傳播,“個性化”的充分展現提升了個體的自我效能感,自我表達欲被充分激發。話語權的結構改變,使得新聞的傳播產生了信源多、話題多、評論多等特點。新聞在互聯網傳播中的文本結構是開放式的,技術賦權下的用戶既是讀者又是作者,閱覽者只要有表達欲,即可參與其中進行新文本的創作。
  如今的社交媒體平臺,“用戶”是其經濟價值的根本所在。在社交媒體中,平臺為了聚攏用戶、黏住用戶,通過“算法”來捕捉用戶需求并推送其喜歡的內容?!八惴ㄍ扑汀彼愕氖恰靶枨蟆?,送的是“興趣”,表面上看用戶是技術服務的對象,實質上算法消解了用戶對真相的認知能力。
  2.社交邏輯:情感宣泄甚于理性參與。人在現實中的社交活動受限于各種物理條件,多呈現地緣群體聚集現象。然而,互聯網作為社交媒介具有高度自由性,用戶以共同的興趣愛好、價值理念、精神追求自由流動地聚集,因此“社群互動”是互聯網交往的關鍵特點。網絡社群的聚集動力是“共情”,群體成員具有高度一致的情感態度和價值判斷準則。對于新聞信息的探討,網絡社群側重于就同一新聞事件的情感共鳴,這也就是在社交媒體上會經常出現“群體聲浪”的原因。人的社會性決定無論是在社會現實中還是在網絡社群中,追求認同與自我展現都是社交的基本需求,再加上處在“情感共同體”的社群互動之中,使得情感宣泄甚于理性參與,從而產生了一種真相需求消解的“后真相”現象,即情感等非理性訴求對真相還原需求的消解。
  互聯網用戶并非專業的新聞記者,當接觸到其他用戶發布的信息時難免附加自我的情感、觀點、偏好和想象,即便是轉發他者發布的信息亦會附帶個體的評論、態度,這實際已經成為用戶的“再加工”信息?;ヂ摼W場域中但凡具有強烈感染力的個性用戶,皆有成為新聞信源的可能,新聞產品的專業壁壘逐步被消解?!叭后w共情”推動網絡社交媒體的輿論聲勢,用戶在互聯網上l布或者轉發新聞信息、參與各種討論、表述觀點等都蘊含著情緒情感。對于熱搜新聞,網民還會對相關細節信息進行持續的深挖,新聞人物甚至還會遭遇無休止的“人肉”?;ヂ摼W用戶在情感驅動下對新聞內容不斷添磚加瓦,新聞的信息文本便一直處在流動狀態,只要“言說”一直在,“真相”就便不會固定。
  3.利益邏輯:利益取向誘導敘事功利化。社會轉型期催生新的利益分化,社會不同群體之間存在多元性的利益糾紛甚至對立矛盾。在傳統的專業媒體中有著嚴謹的“把關”制度,而互聯網的開放性為大眾提供了平等的發聲機會。在信息傳播過程中,網絡用戶是有著諸多現實訴求的“社會人”,不同的利益導向會產生不同的言說,甚至會出現極度對立的爭論。而且許多言論者刻意采用渲染、夸張甚至捏造的方式,來盡可能地爭取網民大眾的支持與認同。比如,2022年4月27日,山東藍翔技校校長榮文祥女兒榮婷在抖音平臺“實名舉報母親孔素英”,緊接著5月4日晚,孔素英便在多個短視頻和社交平臺上“實名舉報前夫榮蘭祥”。這場由家族內部財產之爭引起的互相舉報迅速引爆網絡,引發網友的種種評論與猜測。多數網友評論以“看客”心態來看待這場家庭爭斗,很多網友發表了“都應該進去”的評論觀點,部分評論者還隱含了仇富的“怨恨心理”。
  現在的網民在互聯網上針對同一新聞事件會收到各種關聯信息。網民以“利益訴求”為導向,發布、選擇和尋找符合利益需要的信息,利益取向決定了他們以“我”去度量“他”,拿自己的道德標尺、利益準則、生活經驗去衡量、評判某一新聞的人和事,而對“真相”并不太在意。還有人把新聞當作產品,為了獲取商業利益,通過“抓眼球”的形式來編制各種信息,這更加分裂了真相的意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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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互聯語境下,傳播者不受專業限制隨心所欲地參與文本創作,從而產生了一種新的敘事結構――“后真相”敘事。后真相敘事模糊了生產者、傳播者、接受者的邊界,其敘事結構是一種“事實信息+議論”形態,而且議論經常蓋過事實真相。
  1.反轉敘事:“圍觀受眾”的“探軼”?!昂笳嫦唷毙侣勛顬榈湫偷奶攸c便是“反轉”敘事。反轉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對新聞事件的爭論在時間推移中偏離了事實真相,呈現為網民情緒宣泄和價值^念的爭執,分歧越來越大;第二,逐步出現多個真相文本,一般是后面的內容推翻前面的內容,形成截然不同的真相;第三,前面的問題引出后來的事實,新聞材料越爆越多,繼而后論否定前論。全面互聯語境下人們接觸的信源愈發多元化,受眾在聚集“圍觀”的同時,必須要花費相應的時間與精力來甄別信息真偽。人們根據在互聯網中得到的不確定性信息,對真相進行了自認為“合理化”的還原,這種個人化推斷過程是一種脫離事實的“探軼”。
  反轉敘事一般經歷三個階段。首先,以“誘導式”議題制造輿論話題,通常是戳中社會敏感度的內容被放大突出,從而生成不同的議題來誘導受眾的關注與參與。其次,“被制造”的新聞議題受到輿論關注,網民在群體情緒煽動下開始“圍觀”,并且在情感驅動下產生“標簽化認知”。最后,專業人士開始介入,權威證據與調查結果逐步公布,真相慢慢浮出水面。比如“榆林產婦跳樓事件”,2017年8月31日事件發生,9月3日醫院發布情況說明并公布了監控視頻,稱三次建議剖宮產、孕婦跪求剖腹產,均被家屬拒絕,網民紛紛譴責孕婦家屬。9月5―6日,媒體采訪到孕婦家屬,所說情況與醫院表述不符,事情開始出現反轉,網民開始質疑醫院的行為。9月7―10日,榆林市衛計委介入調查并公布處理結果,該事件塵埃落定。在情節起伏中,輿論的焦點出現了從批判孕婦家屬無情、醫院過失到反思醫療制度和女性關懷的快速轉變,輿論不斷發酵。
  2.情感敘事:自我同理心的轉移。在結構主義學說中,當話語中的語境和信文起決定作用時,那么對應的“指稱的”和“詩歌的”功能則占支配地位。比如描述重慶公交司機墜江事件時,“據車內黑匣子監控視頻顯示,系乘客與司機互毆致車輛失控,小不忍釀大悲劇”這一描述偏重于語境的敘事,“指稱的”功能意味較濃。但是換一種說法“據車內黑匣子監控視頻顯示,系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一定牢記小不忍釀大悲劇”。這里的“激烈爭執”傾向于說話者,“一定牢記”傾向于接受者,對應的“情感的”和“意動的”功能占據支配位置。
  從上述的語言結構中可以看出,出于新聞客觀性的要求,專業媒體發布新聞信息需要遵守職業話語規范,在敘事中傾向于語境,減少情感和意動功能。然而在互聯網語境下,新聞的信息文本更加復雜,其中蘊含著不同類型的情緒信息、立場信息,占據支配位置的通常是情感的功能。
  在“重慶公交司機墜江事故”的媒體報道和網民話題的對比分析中,互聯網場域中個體的悲憤被放大,“公交司機”“女司機”“女乘客”“防護欄”等關鍵詞更易被放置于網民的“以道義之名”的激情評論中。所以,社交媒體場域中的“表達”是自我同理心的“安置”,網民的移情心理在網絡虛擬空間中得以“宣泄”。強化了情感敘事的文本會激發受眾的“心理接近”,網民在積極參與話題爭論中獲得了極大的情感釋放滿足。
  為了用盡量短的時間吸引盡量多的用戶關注,“編輯”一般在標題、文字內容、圖像、視頻、音頻的制作上極力增強情感感染力,突出新聞事件中人的情感與關系,因此導致用戶在接受“類似經歷”的新聞信息時,會不由自主地代入自我的經驗與情感。在主流媒體、權威專家、關鍵信息出場前,網民通常會被自己所在的網絡社群所影響,可能得出與新聞客觀事實完全不符的判斷,這是個體的自我情感阻礙了對真相的探究欲求。
  3.體驗敘事:擬態社群的“共在場”互動。一個擁有強大傳播力的新聞就如同一個擬態社群的聚合器,既然要發揮聚合的功能,其文本敘事必然是開放性的,允許個體體驗進入公共領域。比如很多新聞信息的推送后面都會有評論留言,這等同于開放了文本的繼續創作權限?,F在的平臺算法會幫助用戶智能剔除那些觀點相左、興趣不合的關系,結果是一群極度一致的人形成了志趣相投的“網絡圈子”。在這個圈子中大家用一致的立場、同一的價值標準“共在場”式見證新聞事件的發展變化。為此,新媒體時代中的新聞敘事更追求“接近性”,建立“類社會親密性”,把敘事置于假想親密關系中,重視新聞話題帶來的社群互動體驗與共享價值。
  在網絡符號重構社會事實的過程中,“后真相敘事”既融入了個體體驗,又強化了他者從中獲得參與體驗的可能性;傳播者借助社交媒體抒發個體話語,引起網友、公共媒體的關注,實現了個體話語向公共場域的流動。例如,“林生斌再婚生女事件”在網絡掀起輿論風波,林生斌在保姆縱火案中獲得大眾同情成為“網紅”,長期保持著“悲情人設”,然而“再婚生女”的消息一經爆出,網民們的憤怒立馬被點燃。在一個個社交群里,網民們和一些自媒體達人將其生活經歷碎片串聯起來,深扒他的隱私生活,形成強大的聲討之勢。這起輿論事件中,網民個體在自我呈現中獲得了群體互動參與感,通過虛擬在場強化了參與體驗。
  伴隨互聯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全民互聯”的新聞語境已經形成,并呈現出輿“論”轉向輿“情”的變化;這導致了“情感”在前、“事實”在后的“后真相”敘事成為一種普遍的新聞傳播現象。但必須要說明的是,“后真相”不等于“不要真相”。本文所論證的是“真相―后真相”對應產生的敘事,這與傳統的“事實―真相”的敘事準則不同,眾多的網絡輿情事件證明“后真相”敘事對“真相”同樣是具有價值的,更是傳播力的明確體現。“后真相”是基于個體情感、立場因素來言說“真相”,這是一個“提煉”的過程,越是充斥著各種真假難辨的信息時,人們對“真相”就越渴望。
  作者系桂林旅游學院文化與傳播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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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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