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試驗區”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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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編輯部
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系列報道之二:
2007年年底,隨著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兩大改革試驗區的出籠,中國改革試驗區布局基本成型。最近三年來,國家設立了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成都、重慶、武漢與長株潭等6個不同類型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與“老特區”一樣,這些“試驗區”肩負著改革開放“試驗田”的使命,因此人們又形象地稱它們為“新特區”。
“老特區”的設立,有其特殊的歷史使命。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的計劃經濟體制還沒有被打破,在發展市場經濟的道路上,沒有任何現成的經驗可借鑒。深圳、廈門、珠海等經濟特區的創建,無疑是為了利用南方沿海地區毗鄰港澳臺和僑鄉眾多的優勢,推動經濟發展,積累以開放促進發展與改革的經驗。
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在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極大提高,但與之同時,金融體制創新,行政體制改革,城鄉二元結構的破解,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等等,無一不是“難啃的骨頭”。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我國迫切需要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找到一條能夠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如何充分利用各地的資源稟賦,探索出一條科學發展的新路子,進一步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實現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實現經濟增長與環保雙贏,這就是“試驗區”的時代使命。
新時期新階段,“試驗區”面臨哪些挑戰?“試驗區”如何才能加快發展?在我國的特區發展史上,我們有哪些值得吸取的經驗和教訓?站在改革開放30周年的新起點上,理性地思考并探討這些問題具有重大的理論與實踐意義,對“試驗區”的科學發展大有裨益。
在深圳速度的感召下,社會各界無不對“試驗區”充滿了期待。但在國家優惠政策資源幾乎耗盡的情況下,中央不可能像建設深圳特區那樣大力投資“試驗區”,“試驗區”要想完成國家“試驗田”的任務,就必須充分利用先行先試的權利,大力進行體制創新,只有這樣,“試驗區”才能真正完成使命。
中國的改革開放事業是一條前人未曾走過的道路,過去的30年里,我們通過設立經濟特區,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有理由相信,“試驗區”的改革試驗同樣會取得成功,一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的時代已經到來。
――人民論壇《特別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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