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影響及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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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當代國際貿易中,由于關稅壁壘不斷下降、保護作用日漸式微,而配額、進口許可證等數量性非關稅壁壘的使用也受到WTO日益嚴格的限制,所以借助技術性措施設置進口障礙成為一些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限制進口的重要手段。我國作為農產品貿易大國,在農產品出口過程中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采取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成為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第一大非關稅壁壘。據此,通過分析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影響,來提出相應的對策,改善當前所面臨的嚴峻局勢。
關鍵詞:農產品出口;技術性貿易壁壘;綠色壁壘
中圖分類號:F7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3.019
1 技術性貿易壁壘制定的背景及措施
1.1 背景
技術性貿易壁壘(TBT)是指各國為保證其他進口商品的質量,或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護環境或防止欺詐行為而設立的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合格評定程序等,從而對貿易形成障礙。
1.2 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主要措施
1.2.1 嚴格、繁雜的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
在國際貿易中,發達國家往往是國際標準的制定者,憑借著在國際貿易中的主導地位和經濟實力,制定嚴格的標準,使得其他國家在產品出口中遇到較大的阻礙以及貿易壁壘。歐盟目前是世界上技術壁壘最多、要求最嚴、保護程度最高的國家,其技術標準有10萬多個。
1.2.2 復雜的評定程序
國際社會越來越充分的認識到質量認證和合格評定對于出口競爭能力的提高和進口市場的保護有很大的作用,日本、歐盟、美國等都有自己的質量認證機構。
1.2.3 嚴格的包裝、標簽規則
為防止包裝以及其廢棄物會對生態環境、人類及動植物的安全構成威脅,許多國家頒布了一系列包裝、標簽方面的規則,來保護本國的消費者權益以及生態環境。
1.2.4 綠色壁壘
在“綠色潮流”中,許多發達國家假借環保的名義,對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設置綠色貿易壁壘,并且逐步演化為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中使用的主要壁壘。
2 我國農產品出口現狀
《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年度報告(2014)》顯示,2013年中國有38%的出口企業遭受到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企業為適應進口國要求進行技術改造、檢驗、檢疫、認證等新增成本為242.5億美元;因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導致我國出口產品被國外扣留、銷毀、退貨等直接損失達662億美元,同比下降23億美元,占同期出口額的3%。
2.1 農產品出口的總體現狀
據農業部網站消息,農業部近日公布2013年中國農產品進出口情況,1-12月,中國農產品進出口額1866.9億美元,同比增6.2%。其中,出口678.3億美元,同比增7.2%;進口1188.7億美元,同比增5.7%;貿易逆差510.4億美元,同比增3.7%。
雖然有些農產品的出口量在增加,但是大多數農產品的出口數量都有所減少,總體呈下降趨勢。
將代表性的農產品的出口總額與初級產品出口總額相比較,可以發現雖然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但是從2012年起,上升速度非常緩慢,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盛行,致使發達國家不斷通過相關的規則來限制中國的農產品出口。此外歐盟、日本、美國等隨著國際貿易的進行,制定的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數量不斷增加,越來越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對農產品質量的要求不斷提升、苛責的包裝要求都變成了強大的貿易壁壘擋在中國農產品出口面前。 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范圍也不斷擴大,覆蓋水產品、動物源性產品、茶葉、蛋類、蔬菜、水果等,還牽涉到初級產品、中間產品等產品范圍,在覆蓋領域方面,技術性貿易壁壘涉及到金融、環境、信息服務等領域。
2.2 我國農產品的主要出口地區
自從加入世貿組織,我國農產品出口地區較為廣泛,但是主要集中在亞洲、歐洲和北美地區。其中,歐盟是對我國農產品出口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最多的地區。
2.3 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商品結構
水產品、蔬菜水果等勞動密集型產品作為中國主要出口的農產品,出口額有逐漸上升的趨勢,土地密集型農產品進口迅猛增長,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出口穩定發展,在人多地少的農業資源稟賦條件下,我國油料、棉花等土地密集型農產品的生產明顯缺乏優勢,而水產品、畜產品、園藝產品等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具有較強的價格競爭力和出口潛力,但這些產品的出口長期受到質量問題、非關稅壁壘等因素的制約。入世以來,隨著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國內國際兩個市場融合程度的加深以及出口能力的增強,農產品進出口結構日益符合我國農業比較優勢狀況。油籽、植物油、棉花等土地密集型農產品進口快速增加,三種產品進口額占農產品進口總額的比重由2001年的32.7%提高到2011年的54%。出口方面,水產品、蔬菜、水果等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出口穩定發展,三者出口額占農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由45.6%提高到57.7%。進口土地密集型農產品、出口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的趨勢在主要農產品貿易盈余變化方面表現得尤為明顯。2001—2011年,油籽、植物油的凈進口額分別由25.8億美元、5億美元擴大到299.7億美元和100億美元;棉花由0.1億美元的凈出口變為93.9億美元的凈進口;水產品、蔬菜、水果的凈出口額分別由23億美元、22.6億美元和4.5億美元增長到97.8億美元、114.2億美元和24.2億美元。
3 技術性貿易壁壘對農產品出口的影響
3.1 消極影響
3.1.1 限制我國農產品的出口,使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處于貿易逆差
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設置的高標準、苛刻的技術準則,使得我國國內出口農產品的廠商一時間難以很快適應評定標準的變化以及種類的不斷增多,在這樣的情況下,會造成很大一部分的農產品在出口時被進口商退回,導致國內農產品供給量上升,價格上漲,從而導致需求量下降,限制了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數量,致使一些廠商推出該市場或者轉移到其他行業,為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造成一定的消極影響。 3.1.2 農產品出口成本增加,削減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競爭力
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于食品安全、生態環境的保護尤其重視,歐盟等地區對于食品質量安全有著極大的要求,國內廠商為了達到他們的標準,進行技術改進、設備整修等方式來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這樣的一些整改和提升,必定會耗費廠商的精力和財力,致使農產品的成本增加,我國農產品出口在國際市場上失去了價格競爭優勢,使得出口商的利潤減少。另外,嚴格的審核程序和規定,使得我國農產品出口的通關速度嚴重減緩,存放費用等相應增加,產品銷售周期變長,為我國的農產品出口帶來不利影響。
3.1.3 我國農產品的品牌建立更加困難
雖然我國的農產品一直享有“物美價廉”的美稱,但是國際上不斷增加的貿易法規和不斷復雜化的評定程序,使得我國一大部分的農產品不符合國際質量安全標準,使得我國農產品的品牌建立更加困難。
3.2 積極影響
3.2.1 有利于加快農產品企業的創新步伐,提高農產品質量
創新是一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農產品出口企業應該不斷創新,盡量向國際質量認證體系的標準靠攏,逐步提升農產品的質量,按照國際標準來生產、包裝、運輸和銷售我國農產品,通過技術的創新和管理制度的創新,獲得更多的國際認證,提高農產品質量,促進農產品出口量的增加。
3.2.2 有利于促使農產品出口企業的聯合
一個企業的力量是相對薄弱的,繁雜的法規和標準,復雜的訴訟程序使得我國很多農產品廠商難以應對,被迫轉移到其他行業或是推出該領域。但是不少企業在這個過程中選擇了聯合,加之政府的幫助,在管理和技術方面有了較大的提高,在技術性貿易壁壘日趨復雜的形勢下,通過自身的改進,改善了我國農產品的出口情況。
3.2.3 有利于加快我國建立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
面對技術性貿易壁壘,不少國家都已經建立起了一套成熟的預警機制,在國際貿易中處于主動地位,我國建立預警機制起步較晚,目前還沒有完整的預警系統,導致在農產品出口過程中處于被動地位,但是我國正在加快進行預警機制的建立,對于國際上的一些暗箱操作等,爭取做到提早預測,早公布、早采取應對措施,逐步改善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境況。
4 針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建議
4.1 宏觀方面—政府層面
4.1.1 盡早建立一套權威的質量檢驗與認證體系
由于我國對于農產品質量的不重視以及相關指標的不完善,使得我國的農產品在國內進行質量檢驗時符合標準,一旦進入國際市場,許多指標不符合,導致我國的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頻頻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創。因此,我國應該大力宣傳農產品的標準化,強調農產品標準化意識,同時還應認真研究國際上發達國家對于質量標準的修改動態,鼓勵國內農產品廠商積極向國際標準靠攏,加快創新,提升質量。
4.1.2 加快建立預警機制
沒有成熟完善的預警機制也是我國頻遭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應該加強信息溝通,即使獲知國外動態,建立起我國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避免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因為信息溝通緩慢而受到嚴重的損失。
4.1.3 我國應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
我國政府應該積極參與相關規則的制定,通過加大貿易談判力度,減少發達國家制定的對于發展中國家的不公平規則,減輕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不利影響。
4.2 微觀方面—企業層面
4.2.1 市場區域不應過度局限,應積極拓展國際市場
目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主要地區是亞洲、歐盟、北美,這些地方的國家大都為發達國家,制定的相關標準和法規也更為苛刻和嚴格,我國應該繼續拓展市場,向發展中國家延伸,相對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就會減少。
4.2.2 通過技術的提高,改善農產品的質量
我國出口的農產品中,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初級農產品占有較大比重,生產商應加快創新步伐,不斷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才能從容的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嚴格的質量檢驗和認證標準。
4.2.3 重視對專業應訴人員的培養
我國在農產品出口的貿易中,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時,面對復雜的應訴程序,漫長的應訴周期,一些出口商不得已放棄申訴,承受損失,主要原因是缺乏專業的應訴人才,企業應該加強對于專業人才的培養,精通國際上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法規以及WTO的相關規則,在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時候可以起訴,盡量減少損失。
5 總結與展望
技術性貿易壁壘雖然存在發達國家制定游戲規則等不公平待遇,但是我國在遭受貿易壁壘時不能因為應訴周期漫長等原因放棄申訴,導致自己蒙受損失,我們應該深入分析問題,積極參與國際上的相關法規制定,使得原本處于劣勢的地位逐漸向優勢地位轉變,要想減少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侵害,還應從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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