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國庫集中支付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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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瑩
摘要:近年來,出于公共財政管理發展的需要,全國各地陸續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使得財政資金支付渠道更加垂直,財政資金安全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大減少了財政冗余資金所占用的機會成本,為提高我國公共財政管理水平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每一項新制度的執行,必定會無法避免的出現一些或大或小的漏洞或不利因素,國庫集體支付制度也如此。所以,在具體運行當中,國庫集中支付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需要財政、財務工作者去思考并解決,使國庫集中支付這項制度進一步完善并順暢運行。文章將針對這些問題將進行闡述并討論解決之道。
關鍵詞:事業單位;國庫集中支付;問題及對策
一、事業單位實施國庫集中支付的意義
(一)改進了財政資金的支付途徑,使得財政資金的運行更加安全
國庫集中支付下,將預算資金的撥付與支付環節連接在一起,由原來的財政資金撥付至預算單位后預算單位自行支付,改進為資金撥付至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在預算單位的申請下,由財政部門直接進行支付,相當于在支付渠道又筑了一層管道,并且與預算撥付環節無縫對接。如此一來,每一筆預算資金從撥付到使用、從財政部門到部門單位再到具體收款人,每一個環節均有跡可循。財政資金全程處于監管之中,大大提高了撥付以后的支付環節資金的安全性,有效遏制了跑、冒、滴、漏現象。
(二)規范預算單位資金賬戶體系
國庫集中支付實施之前,各預算單位普遍存在至少一個賬戶,由于賬戶管理水平良莠不齊,使得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存在一定隱患,造成資金浪費、折損等,甚至發生過不少財務人員監守自盜、攜款潛逃等惡性事件。實施國庫集中支付之后,對各預算單位賬戶進行了清理,由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代替,進行統一化、規范化管理,統一口徑與代理銀行進行對接,大大提高了銀行賬戶的管理水平,加強了資金的安全性。
(三)提高財政資金的利用效率,減少沉淀成本
實施國庫集中支付之前,財政資金由財政部門這個“大池子”,進入各個預算單位的“小池子”,再由預算單位向收款人進行支付,使得財政資金散布在這些大大小小的池子里,無形中承擔了很大的機會成本。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以后,財政部門只需向預算單位下達零余用款額度指標即可,財政資金不再實際進入各個預算單位的“小池子”,而是全部聚集在財政部門這個“大池子”。有支付需要時,根據支付流程直接對接各收款人進行支付?!按蟪刈印毙坏蟠鬁p少了資金冗余,而且集中了財力,便財政資金能夠更好的得到利用,辦更大的事情,不再白白喪失很多機會成本。
(四)加強財政監督
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以后,財政資金撥付環節和支付環節之間形成了無縫對接,如此便使得資金運行全過程將由均處于財政部門的監督之中,加強了財政的事前和事中監督,加大了財政監督的力度和深度,提高了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和規范性。并且由于財政資金的收支和預算緊密相連,為資金預算的執行以及管理提供了更為科學的方式和方法。
二、目前事業單位國庫集中支付中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單位基本賬戶并行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運行至今,財政系統并沒有出臺統一的軟件操作系統,對于操作系統,各地財政系統都是“閉門造車,各顯神通”,有的操作系統沒有考慮業務辦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所有問題,功能不夠完善,最普遍的問題當屬沒有為非財政撥付流程資金進入支付渠道留下路徑,如:轉賬因故退回款、各種原因繳回現金、單位代收代付個人款項等,為了歸納收容這些資金,預算單位保留了基本賬戶同時運行,背離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初衷,容易造成預算單位資金管理混亂、財政資金流失等問題。
(二)部門單位業務流程復雜、報銷手續繁瑣
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后,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利用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將資金的支付流程對接入撥付流程,納入財政系統操作范圍,從預算單位的視角來看,財政資金不但沒有實撥到“戶”,財政資金的流出反而多了一道申請程序。并且因為在支付環節加強了監管,使預算單位認為業務流程更加復雜、財政資金運行較慢流動不暢。并且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資金因為用途不當、憑據不齊等各種原因在國庫集中支付環節緩步逗留、運行不暢等問題。
(三)預算編制水平限制了國庫集中支付運行的科學性
國庫集中支付無縫對接了預算的執行,其運行是在科學編制預算的基礎上進行的,如果預算編制不合理,后續需要追加、調劑等事項,都會影響國庫集中支付的流暢運行。目前隨著新修訂《預算法》的出臺,預算的編制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但是由于各種客觀原因,預算在執行中仍不時需要調劑、調整、追加等,給國庫集中支付的正常運行帶來不利影響。
(四)責任劃分不清
在國庫集中支付下,特別是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下,預算單位是只經辦事項不接觸財政資金,財政部門是只撥付資金不經辦事項,那么一旦圍繞財政資金出現不合規、不合法的問題,責任的承擔也就無法合理劃分?,F實中存在因部門單位資金使用管理過程違規違法,而財政部門經辦人員也因把關不嚴等原因受到處分的現象。國庫集中支付下,財政資金在財政部門過于集中,實際造成財政部門背負了過重的責任負擔。
三、完善事業單位國庫集中支付的對策
(一)由財政部門優化業務流程、改進操作系統
實際上隨著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推進,電腦軟件操作系統也在不斷的改進,目前為非財政撥付資金的納入管理已經得到改善,希望在以后的支付系統改進工作中,能夠減化審批程序、優化業務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軟件,盡可能利用網絡進行辦公,減少人工審批程序,甚至可以考慮在信息化系統中為預算單位增加一些自主權限,使其能夠高效便利的管理資金。對于目前仍然存在的國庫集中支付系統以外的預算單位賬戶,要嚴格進行管理,能清理則清理,暫時無法清理的,納入日常監管范圍 。 (二)改善流程,加強學習
根據不同的業務制定具體化、精細化的業務流程,對于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全面進行考慮,防止臨時卡殼。平時組織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對于出現的新問題及時進行交流解決,無論是部門單位財務人員還是財政系統操作人員都應該進行詳細的崗前培訓,避免因人為原因造成財政資金滯留不暢。鼓勵開展網絡辦公,穩步推行電子支付,盡量為部門單位財務人員提供便捷的業務流程。
(三)強化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提高預算編制水平,嚴格執行預算
預算是國庫集中支付運行的基礎,預算的編制是否科目精細將影響預算的執行。只有精細化部門預算,才能保證部門單位用款計劃的準確、國庫集中支付的順利運行。科學的編制部門預算,對部門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并結合預算單位當年的財力狀況和實際事業發展的需要對支出額度、方向和用途做出具體核定。使預算單位收支指標更加切合實際情況,從而保證實際支出能夠按照預算編制執行。在執行預算時以預算指標為控制額,實現資金源頭上的把關,嚴禁隨意超越預算、擴大預算范圍和調整預算的行為發生。
(四)強調合法性,加強紀律教育
根據各類法律法規,剖析并明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中,財政資金的歸屬權、支配權、使用權、監督權及相應的義務該在部門單位和財政部門之間做好劃分,既不濫用權力,又不推卸責任。在日常工作中,加強財經法規以及黨政紀律的普及教育,使部門單位經辦事項過程遵紀守法,理解財政部門的監督管理需要。財政部門監管方向精準有力,從實務的角度出發,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和部門單位商討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四、結語
國庫集中支付是財政管理過程中一項重大的改進,在提高財政資金的安全性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是財政資金有效利用管理的里程碑式改革,對于提高財政管理的科學性具有重大的意義。雖然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一些矛盾和問題,但這項制度的作用是不可否定的,在目前的公共財政管理框架下,其持續運行下去是非常必要的。對于國庫集中支付運行過程中出現的這些問題和矛盾,應當深入分析并積極采取措施,使這項制度的運行逐步完善,使其更好的服務于財政支付工作,在現代公共財政管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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