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造就”央企高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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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鵬宇
究竟是國企稅負高還是民企稅負重?
根據《投資者報》研究部的統計,2009年,央企整體稅負達到8.8%,地方國企為3.5%,民企僅有3.1%。而在此前,我們僅就所得稅稅負所作的統計卻表明,民企所得稅稅負比國企高出14個百分點。
截然不同的結論讓我們不得不認真分析出現如此反差的原因,民企與國企的稅負,到底孰高孰低?數據的背后隱藏著哪些真相?
對此,本報記者專門進行了調研。結果顯示,兩大主因使得央企整體稅負高于民企,首先,由于壟斷經營,央企上市公司多集中在一些主營業務稅負很高的行業,如石油、煤炭、石化、金融、房地產等等,這些行業都存在除所得稅以外的特殊稅種;其次,我們在此前計算所得稅稅負時,是將所得稅與稅前利潤的比較,而統計表明,由于具有壟斷優勢,央企上市公司的銷售凈利率明顯高于民企,這就使得央企以收入為分母計算的綜合稅負,高于以稅前利潤為分母計算的所得稅稅負。
央企綜合稅負高達8.8%
本報最新計算的稅負結果顯示,從整體稅負來看,2009年央企整體稅負達到8.8%,地方國企為3.5%,民企僅有3.1%,國企的稅負要遠遠高于民企,尤其是央企,其稅負甚至超過民企的兩倍。而用公司所得稅除以銷售額得出的比值,央企為3.2%,地方國企為1.9%,民企也為1.9%,得出的結論也是央企所得稅稅負更高。
上述結論與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排行榜結論一致,國企仍是我國絕對納稅大戶。國家稅務總局、稅務雜志社發布的中國企業納稅百強排行榜顯示,2007年國企在獨立企業屬地納稅五百強排行榜中有304戶,納稅額占75.58%;企業集團納稅五百強排行榜中有305戶,納稅額占89.75%;企業所得稅納稅百強排行榜中有65戶,納稅額占77.84%。
甚至有人估算,在目前稅收機制并不完善的情況下,一般國企的稅負是非國企的4~10倍。對此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表示,國有企業比任何一種形態的企業都要繳更高的稅,但國企高稅負背后的原因是什么?這非常值得探究。
壟斷導致央企高稅負
導致央企整體稅負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由于資源壟斷,央企在一些特殊行業占據主導地位,而這些行業往往需要繳納高額特殊稅種。
根據本次排行,采掘業、房地產以及金融服務三個行業的稅負占據前三名,而在這些行業中,央企從產值占比上明顯占據絕對優勢。
比如在采掘業,2009年央企上市公司的總銷售額占全行業的比重達到87%,房地產行業,這一比重也有36%,高于地方國企和央企,在金融服務業,這一比重達到76%。
采掘業中,煤炭企業需要繳納高額的資源稅,石油企業則存在數額巨大的特別收益金,另外,兼有煉化業務的中石油還需承擔大幅提高的消費稅;而在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不僅要承擔較高的營業稅,30%~60%的土地增值稅也會大幅提高公司稅負;在金融業,長期高居不下的營業稅使該行業整體稅負顯著高于其他一般制造業。
至于緣何以稅前利潤為分母計算的所得稅負,與以收入為分母計算的所得稅負存在結果上的巨大差異,主要原因是央企的高利潤率。
根據《投資者報》數據研究部的統計,2009年,央企的整體銷售凈利率達到11.03%,而民企只有8.85%。
之所以央企具有更高的銷售凈利潤,同樣源自它們的壟斷優勢。在市場缺乏充分競爭的環境下,央企可以有更強的產品定價權,也就擁有更高的產品毛利率,并且,央企較民企可以省去相當一部分銷售費用。
另外,不可忽視的一個原因是,2009年1月1日起,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諸多能源、鋼鐵、航空巨頭在內,106家此前在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之后保持合并納稅資格的大型國企,將停止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資格。當時這樣做的目的是配合增值稅轉型方案的實施,緩解增值稅轉型帶來的財政壓力。
對于中石油和中石化以及這個榜單內的諸多超大型上市央企來說,停止合并繳納所得稅意味著企業所得稅稅負的增加。
民企也需減負
盡管統計結果表明,民企整體稅負要低于央企和國企,但呼吁為民企減負的聲音也從未間斷。況且,我們以稅前利潤為比值分母計算的民企所得稅稅負要高于國企。
全國工商聯發布的《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報告No.6》指出,稅負重是民營企業的一大痛處。全國工商聯企業家執委問卷調查顯示,85%的企業認為,當前稅負偏重,而這些企業還都是資產規模較大的,其他小型和微型企業壓力更大。對此,報告認為結構性減稅在當前危機下效果并不明顯,建議實行普惠制減稅,將增值稅稅率降低5個百分點。
較重的稅負壓力和稅收監管的不利,導致民營企業出現大量逃稅現象。但由于監管原因,上市民企在這方面的空間小于非上市民企,而如果以藏匿利潤來避稅,還得減少公司每股收益,從而影響股價。
據統計分析,企業匯報到統計局的資料所推算出來的基準利潤率和企業自身披露的利潤率數字是不相同的,這顯示私營企業可以通過少報收入或者多報成本這兩種方式隱瞞利潤,從而可以減少稅收。而國有企業隱瞞利潤的現象相對輕微。
國企有著民企難以攀比的信貸、競爭等優勢,但承擔的社會責任卻不匹配,去年年底,國務院公布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顯示,在工業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國有企業及國有獨資公司占9.2%,集體企業占2.9%,私營企業占44.4%,在解決就業方面,民企的能力遠強于國企。
金融危機發生后,由于銀行信貸收緊和稅負、員工福利等方面的壓力,造成民企經營困難的加劇,國內民營企業的數量也急劇下降。
據悉,有關部委目前正在起草《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鼓勵民間資本的新36條,力促民企的發展。在此背景下,減稅以促進實際的稅負公平將成為推動民企發展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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