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家龍去罪 天發系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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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鷺
“無罪”。在司法判決、服刑期滿后,57歲的龔家龍于今年8月等到了自己“挪用資金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的再審判決。
這是有“中國民營石油第一人”之稱的龔家龍的“翻身”之戰。此前2008年8月,這位原湖北天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發實業)董事長,在湖北省鄂州市中級法院被判處一年零七個月刑期。
彼時“天發系”正處于困境,天發實業債務壓頂,銀行斷貸催債,集團公司占用各子公司資金,并相互擔保、彼此拖累。面對危局,龔家龍試圖尋求其擔任董事的光彩49集團幫助,借后者資金將天發實業資產置入其在北京成立的民營油企長聯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長聯石油)。這意味著天發實業將從荊州移師北京。
在此關頭,當地省市兩級國資委以行政批復的方式,將天發實業重新界定為國有企業,由荊州市國資委取得主導權。
之后,由龔創立的天發系――包括兩家上市公司天發股份(000670.SZ)、天頤科技(600703.SH),三家非上市股份公司等資產,在荊州市政府主導下被破產清盤。
天發系以20萬元銀行貸款起步,在龔家龍的個人財技與兩級政府的政策扶持下,20年間發展成橫跨石油、農業、日化用品三大行業的地方企業巨頭,至龔家龍入獄時,自稱總資產逾60億元。
但其前身公司初創之時,囿于時代背景產權不清,加之此后歷經多次資產劃轉、企業改制等,埋下產權糾紛隱患。政企關系的蜜月初期,在名義國有、實際懸置的產權安排下,企業家與地方政府相安無事:企業得享政策、資金便利,高效極速擴張,在重大的發展機遇或危機關口,亦有各級政府相助;企業亦履行義務,對政府繳納收益、接收困難國企等。
而進入發展的中后期,因產業環境變化、企業過度擴張、債務包袱過重帶來的資金緊缺等因素,其集團公司出現擠占上市公司資金、銀行斷貸諸多問題。此時地方政府與企業家就資產控制權及產權展開爭奪。
龔家龍一審入獄后,政府對于其資產的最終處置,一度為這場爭端畫上句號。而此番脫罪后,由于起訴省市兩級國資委行政侵權未獲立案,龔家龍目前正通過相關途徑與政府協調,試圖拿回相關資產。
頭戴“紅帽子”曾讓天發集團盡享政策便利,然而政商關系一旦破裂,模糊的產權最終傷害的是企業本身。
“紅帽子”淵源
從工商資料來看,天發實業、天頤科技的股權經歷了數次劃轉,公司性質也隨之時而國有獨資、時而投資主體多元化,甚至出現工商登記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的現象。
持續近20年的產權混亂,既有注冊不規范,也有涉嫌代持和政府劃轉等因素,皆與企業和政府面臨的時代背景相關。
時間回溯至1988年,本在荊州市輕工局旗下公司任經理的龔家龍,以該局名義貸款20萬元,注冊湖北省荊州地區生產生活資料產品經銷公司(下稱雙生公司),該企業性質為全民所有制。成立僅兩年,雙生公司即向荊州地區財政局上繳了200多萬元。同在1988年5月,荊州地區行署選派龔家龍到海南辦事處,兼任國企海南龍海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龍海實業)副總經理,涉足石油業務。
1989年1月,龔家龍將雙生公司和龍海石油液化氣公司合并,分別以賬面資產100萬元和200萬元全部投入組建荊州地區物資開發公司(下稱荊州物開)。公司隸屬地區物資局,龔家龍任經理、法人代表。這300萬元后被認定為國有股。
龔家龍稱,荊州物開的國有權益,系1988年至1991年的公司利潤轉化而來。
此后,歷經折價注入國有土地、國有股轉增、職工內部認購、股份制改革等過程,至1992年底,荊州物開更名為湖北天發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發股份),總股本增至6500萬股,股權結構變為:國家股631萬股,占9.71%;法人股3009萬股,占46.29%;個人股2860萬股,占44%。其中國家股由荊州市國資局持有,個人股由公司職工持有,法人股則分屬四家企業:龔家龍名下的海南匯成房地產公司,及另三家龔的生意伙伴遼河油田、錦州煉油廠、錦州市鐵路分局。
到1994年,前者收購后三家全部股份。
1996年12月,天發股份在深交所掛牌上市,上市前,由龔家龍實際控制的46.29%法人股被轉讓給荊州市四家國有企業。
據接近龔家龍的人士稱,此轉讓過程系代持行為,當時股票發行實行“計劃管理、行政推薦”的配額制,這些指標絕大多數被分配給國有企業。龔家龍找到時任省政府負責人,承諾天發股份會在湖北建立一個大型農業加工基地,由此獲得政府支持其上市。
此外,上市之前,龔與政府達成協議:上市后的企業,原則上由一家企業幫助當地解決一個困難企業。因此,天發股份帶上了國有控股的“紅帽子”:將龔實際支配股份劃轉至上述四家國企,但后者并未實際出資。1995年底,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對此國資身份予以確認。
成功上市后,天發股份股價飆升70倍,募得8億多元。
龔家龍利用這筆資金投資大型儲油設施、收購加油站、建立跨省市的加油站網絡。
天發股份上市四個月后,1997年4月,湖北天發集團公司(下稱天發集團)成立,從重整企業架構的角度,龔家龍希望以天發集團為旗艦,將旗下所有資產納入集團名下。但在股權設置上,卻存在瑕疵。天發集團由龔家龍任法人代表,注冊資本為2億元,經濟性質為股份制企業。
天發集團的股權結構為:湖北天發艾森油脂公司14251萬元、湖北天發股份有限公司3009萬元、湖北天發財務公司2000萬元、湖北天發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600萬元、湖北天發廣告公司140萬元。
上述企業法人均為天發股份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參股公司。據此,天發集團應為天發股份的孫公司。
此后,龔家龍利用后來發行的“天潤三峽投資基金”與銀行貸款,將天發股份的四家國企法人股逐步置換出來。
經過一系列股權轉讓、送股、公積金轉增,天發股份的股權結構趨于穩定,長期保持如下格局:天發集團持股25.99%成為控股股東,荊州市第一木材總公司(天發集團子公司)和荊州市國資局分別持股9.4%、7.42%,位列第二、第三大股東,其余機構或個人投資者,持股量均在2%以下。
代持的問題雖然解決,卻出現了天發股份與天發集團循環持股的現象,這也為天發集團最終出資人的認定帶來難度。
政府認定的反復
龔家龍的融資手段不限于銀行貸款和證券市場。
1996年11月,適逢三峽大壩上馬,經荊州市體改委、市計委、市財政局批準,“天潤三峽投資基金”發行,主要認購對象為天發工會、內部職工和其他投資者,實際募資4.86億元,全部投入天發集團運營。
一年后,天發集團注冊資本由2億元增至10億元,經濟性質變更為國有獨資,并得以成功構建農業板塊。
同時,龔家龍在上市前與政府達成的原則性協議也到了兌現期:從1997年至1999年,湖北省一輕局將鄂西、江陵、武漢、宜昌等經營不善的造紙廠,以承擔債務的方式交由天發集團兼并;荊州市政府也將六家國企無償劃歸天發集團,資產則用以轉增天發集團的國有資本金。
上述企業多為經營不善、人員負擔沉重的不良資產,天發集團接手后,員工從上市前的200多人激增至過萬。
2000年,荊州市的國有控股上市企業沙市活力二八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天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銀行債務達2億多元,累計虧損5億元,陷入危機。荊州市政府希望天發集團出面重組,接手市國資局持有的該公司45.43%國有股權,龔家龍雖不情愿,仍在當年8月簽署協議以每股1.1元的價格受讓上述股權。
龔家龍自稱,因接手上述陷入困境的國企,天發集團共承擔了22億元的國企歷史債務。
同時,政府與企業雙方第一次觸及產權界定問題。
2000年10月,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的思路,荊州市政府召開會議要求對天發集團的資本進行產權界定。次年,荊州市國資委出具“荊國資委【2001】第5號”文件認定,市國資局無資金投入,公司資本金的主要出資方為“天潤三峽投資基金”,屬投資主體多元化,并非國有獨資。
2001年12月,龔家龍成立注冊資本8億元的湖北天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三個月之后,公司注冊資本又增加至10億元,股權結構為:湖北帥倫實業集團有限公司(40%)、荊州市波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29%)、湖北天榮現代農業股份有限公司(20%)、湖北天發實業集團公司工會(5%)、武漢天瑞君華大酒店有限公司(3%)、荊州市天發運銷有限公司(2%)、湖北天發財務公司(1%)。
這些企業法人都是天發集團的控股公司。據此,天發實業應為天發集團的孫公司。
較之此前天發集團與天發股份的循環持股現象,此次注冊行為的法律瑕疵更為明顯:雖然已是股東完全不同的兩家企業,但新設天發實業的工商注冊號卻沿用了天發集團的注冊號4210001112504。
次年6月,上市公司天發股份發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東天發集團“名稱變更”為天發實業。
天發實業在實業領域開始顯出頹勢,一方面歷史負擔太重,另一方面三大主業之一的石化領域,政策環境已發生變化:1998年國務院出臺38號文件后,成品油的批發、銷售、存儲、進出口等資格劃歸中石油和中石化。天發石油的成品油批發零售資格被取消,天發股份號稱上百座加油站和三大氣庫被迫閑置。
到2004年,國家宏觀調控導致銀根收緊,天發實業資金鏈岌岌可危,不得不頻繁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或抵押關聯企業股權從銀行貸款。
在資本市場上,天發股份股價也表現堪虞,呈跳水態勢:從2004年4月的接近8元跌至2005年7月中旬的1.7元,進入ST行列。
另一上市公司S*ST天頤也深陷泥潭。擁有上千名職工的天發下屬企業活力二八,由于職工激烈反對企業改制,最終將其無償劃歸國資委下屬公司。
2005年,經荊州市政府和市國資委批復,天發實業實行由管理層以承債方式承接產權關系,國退民進,整體改制。當年10月、11月,職工代表大會和股東會決議分別通過改制方案:將共計65%的股權一并轉讓給龔家龍持有;而活力二八(原荊州市波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29%股權、天發財務1%股權轉讓給天發工會持有。
2006年8月,轉讓協議簽訂,天發實業股權結構由此變為:龔家龍65%、工會35%。
經湖北五家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并于市國資委備案,天發實業當時的資產總額為43.8億元,負債總額39.4億元,少數股東權益6億元,凈資產負1.7億元,扣除用于安置職工的8331萬元,凈資產負2.5億元。
此后,龔家龍與荊州市政府都在尋求外部資金進行債務重組。在此過程中雙方就重組方案產生了分歧。
荊州市政府曾主導引入雷曼兄弟亞洲投資公司重組天發實業,并在致重組方的公函中明確,改制后的天發實業屬民營企業;2006年上半年,龔家龍引入其擔任董事的光彩49集團,亦提出重組方案:光彩49集團分別用1元的價格收購荊州市政府和龔家龍手中的天發實業股權,然后由光彩49集團將天發實業旗下的石油資產、石油運營牌照納入長聯石油;待光彩49集團接手天發實業后,雷曼兄弟再與湖北銀行界商談天發實業的債務重組。
罪與非罪
當此關頭,2006年12月,龔家龍突然被捕,其股權也被再次劃歸國有,天發實業的股權結構退回到2005年改制以前。
2007年4月,荊州市政府根據省市兩級國資委出具的產權界定的行政批復,認定天發實業在冊的七位股東并未實際出資,將股權無償歸還給荊州市國資委、荊州市古城國有投資有限公司和湖北天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工會,三家分別占有股份9.71%、46.29%和44%。
上述認定引發爭議至今。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王利明等法學界人士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2001年荊州市已發文確認市國資局并未對該天發集團的設立投入資金,公司按國有獨資注冊系有名無實,按照“誰出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和《公司法》有關規定,應明確天發集團并非國有獨資。
據一審判決,自2001年起至2004年中報止,原湖北天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天頤科技)在本公司經營虧損情況下,為騙取證監會獲批增發配股資格,龔家龍時任大股東天發實業董事長,在該公司做中報、年報前,指使原天頤科技一干高管虛列銷售收入、虛增營業利潤,并提交上交所對外公告。
這導致2006年4月6日證監會公告披露上述事宜后,引發股價暴跌,給股民造成重大損失。
一審判決書將上述高管的證詞一一羅列,指認造假責任人為龔家龍。
龔家龍獲刑后,荊州市政府成立風險處置領導小組,入駐天發實業及各子公司。
隨后天發實業下屬兩家上市公司被破產重整,其他資產被拍賣,所得資金用于償債。
2007年10月20日,S*ST天頤的5429.7萬國有法人股被拍賣,以起拍價每股0.303元由福建三安集團有限公司獲得;S*ST天發則由上海舜元企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浙江金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接手。
同年12月11日,S*ST天發的資產被分成八宗,分別在荊州市產權所拍賣,具體包括:湖北天發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加油站、油氣庫與碼頭、藥業公司股權、天發石油大樓、六家石油液化氣公司股權、荊州市汽車貿易中心股權、汽車等。
據當地媒體報道,這部分資產最終以2.18億元成交。
而據龔家龍2007年于媒體公布的資產清單,其12項資產按當時價格計,至少價值40.35億元。除荊州市政府公開拍賣的上述資產,其余資產目前不明。
龔家龍自2008年下半年出獄后,在北京不斷申訴,終獲高層批示。
在全國人大督辦下,經最高法院協調,此案于今年8月5日在鄂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再審。經審理發現,上述高管的證詞在原審未經庭審質證,有的證人證言相互矛盾,甚至出現原審判決采信的詢問筆錄中的關鍵指控,在筆錄中找不到的情況。法院據此再審判決龔家龍無罪。
脫罪后,龔家龍近期已向湖北省高級法院遞交訴狀,起訴省市兩級國資委劃轉其企業股權的行為屬于行政侵權?!跋M鲜泄練べY產、農業項目和石化資產,這三大塊資產能夠返還。”接近龔家龍的人士稱。
但當地法院未受理該案。龔家龍目前將希望寄托于行政程序和政府內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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