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現狀及對策研究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 要】隨著西藏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人們對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但是,西藏基本公共服務不均等化的狀況日益突出,制約著西藏社會的全面、健康、協調發展,論文從界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內涵入手,剖析了西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現狀,并從加大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總量、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和動態監測體系等方面提出了促使西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的對策。
【Abstract】With the sustainable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Tibet's economy, people's demand for basic public services has entered a new era. However, the unequal situation of basic public services in Tibet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which restricts the comprehensive, healthy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ibetan society. Starting from defining the connotation of the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servic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services in Tibet, and from the aspects of increasing the total supply of basic public services, improving the public financial system, establishing the equalization standard of basic public services and the quasi-dynamic monitoring system, some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to promote the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services in Tibet.
【關鍵詞】西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Keywords】 Tibet; basic public services; equalization
【中圖分類號】F127.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1069(2019)05-0097-02
1 引言
要不斷改善民生,協調城鄉共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共享現代化成果,大力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建設力度,努力實現西藏各族人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
2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內涵
公共服務包括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基礎科學研究、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社會救濟等方面,在一定社會共識的基礎上,為了實現特定的公共利益,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總體水平,保障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保障個人基本生存權和發展權所必需的基本社會正義,是公共服務在一定階段應覆蓋的最小范圍和邊界?;竟卜站然侨祟惿婧桶l展的最基本條件,其內涵包括:所有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均等,結果大致均等,并且每名社會成員都有選擇的自由。
3 西藏基本公共服務非均等化的現狀
近幾年,西藏政府高度重視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大力投入基本公共服務事業,但是區域、城鄉、群體之間的基本公共服務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職業教育、鄉村衛生、社會保障、水利設施、交通建設等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嚴重不平衡。
3.1 地區之間基本公共服務非均等化現狀
在城鄉、區域和群體等方面的非均等化是地區之間基本公共服務不平等主要表現。總體而言,拉薩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高于其他地市。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存在顯著差異,城鎮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高于農村居民。
3.2 不同領域基本公共服務非均等化現狀
事實上,不僅作為整體層面的基本公共服務在地區之間呈現非均等化的狀況,而且具體到某一基本公共服務領域,非均等化的狀況同樣存在。例如,拉薩市、日喀則市、山南市、林芝市四個地區在教育硬件設施與師資水平等方面優于其他地市;西藏城鄉之間醫療衛生服務差異比較大。所以,在不同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各地市之間、群體之間等存在明顯的非均等化狀況。
4 西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存在的問題
4.1 供給總量不足
近年來,西藏政府加強了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供給力度,以增加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總量。然而,由于歷史債務過多、政府職能轉換不充分等問題,公共服務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仍然很低。在許多發達國家,公共服務財政支出比例高達50%~70%。正是由于西藏財政對公共服務的投入嚴重不足,造成了基本公共服務總供給與日益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 4.2 投入力度不均等
基本公共服務在城鄉之間、區域之間、高低收入群體之間等方面投入力度不均等。一般而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城市高于農村,東部地區高于中西部地區,高收入群體高于低收入群體。近年來,隨著城鄉發展的深入推進和戶籍制度改革,城鄉協調力度加大,但尚未從根本上突破城鄉關系中的深層次制度障礙。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仍然具有雙重特征,農民工仍然被排除在城市社會之外,他們很難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務。城鄉公共服務供給明顯失衡,廣大農村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數量少、水平低、類型不全。這是當前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在農村義務教育和基本醫療領域,政府財政投入嚴重不足的問題亟待解決[1]。
4.3 標準不清晰
西藏還沒有建立一套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標準和與之相適應的客觀因素評價方法,以驗證地方財政平衡能力。在一系列政策文件中,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標準只是籠統的概述,大多數文件或政策只說明考慮了當地條件,既沒有給出最低標準也沒有給出最高標準,也沒有給出人均擁有所有公共服務的標準。例如,社區文化活動場所是指以街道為載體,位于其管轄區域內,能夠滿足居民文化需求的公共福利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性、多功能的社區文化活動室和戶外文化宣傳板,不利于準確計算和測量。
4.4 監管不到位
到目前為止,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總體要求雖已提出,但還沒有制定明確統一的范圍和標準,不能客觀有效地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現納入各級政府的績效考核體系,不利于相關政策目標和措施的落實。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缺乏問責制,導致在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缺乏積極性。此外,公共服務的問責制過于依賴政府對公共服務提供者的問責制,這導致了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與需求的脫節和實踐中的低效低質問題。
5 西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對策
5.1 加大供給總量,建立供給體系
不斷加快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建設,要求政府在社會決策和監督下,為社會服務,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2]。要按照公共財政的相關要求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財政支出的重點轉移到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衛生保健、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領域。要提高基層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必須解決財政資源不足的問題,加強基層公共服務機構建設,不實行粗放的管理體制和機制,要有更多的改革措施和人事制度的突破,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政府職能,建立公平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體系。
5.2 完善公共財政體制,把控轉移支付方向
完善公共財政制度,設計科學合理的轉移支付制度,特別是完善和規范中央財政向地方轉移支付制度。規范和清理專項轉移支付,取消不能明確反映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意圖的項目,重新清理和合并交叉復制項目,逐步降低中央部委提供公共服務的支出權限,減少“部門資金擠兌”現象。具體措施如下:一是提高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完善財政獎勵和補貼政策,著力解決農村財政困難;二是調整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方向,財政的新資源應重點幫助落后地區解決財政短缺問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三是進一步增加對低收入群體的轉移支付,確保資金主要用于改善低收入群體的生產生活條件。
5.3 考慮各地差距異同,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
當前,要重點制定城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職業教育均等化、基本醫療衛生均等化、公共文化均等化標準,并根據變化及時調整相關標準,以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需要[3]。首先,在建立財政均等機制的同時,應制定最低的區級公共服務標準,制定均等目標,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建立統一的貨幣標準和實物標準體系。充分考慮區級和地市政府整體的財政責任,堅持實物標準與貨幣標準相統一的原則,提出與之相適應的貨幣標準。至少要考慮制定包括設施、設備和人員配備在內的基礎教育的國家統一標準,以及統一的社會福利標準和醫療保障標準,并考慮到當地價格和消費指數的安全標準。第三,通過實施計劃,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改進和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和機制。
5.4 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動態監測體系
要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指標體系,覆蓋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條件和公眾對基本公共服務的滿意度,形成均等目標和標準操作的閉環體系。監測預警綜合評價,堅決改變過去“重投資、輕產出”和“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充分轉化為有效的公共服務供給,按照“公平、公開、透明、廉潔、問責”的原則,加強公共服務主管部門的監督職能,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與內部機構職能設置適度分離。加強審計機關、人大、行業中介機構、媒體和社會公眾對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監督和問責,形成多層次的公共服務監督體系。
【參考文獻】
【1】田旭.西藏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D].沈陽:東北大學,2015.
【2】李文彬,陳曉運.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評估框架[J].中國行政管理,2015(5):23-28.
【3】沈榮華.提升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三重邏輯[J].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15(1):12-18.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4/view-149116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