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林業生產與林業保護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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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林業資源不僅是經濟資源,同時也是戰略資源。因此林業資源不應過度開發,而是要有序開發,并予以一定保護。為迎合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林業部門就必須做好林業生產、林業保護,全面提高林業資源控制保護效果。這不僅是在推進我國林業可持續發展,同時也是在保護我國生態環境。結合林業保護、林業生產關系展開討論,分析林業生產和林業保護之間的關系,闡述當前林業生產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的解決建議。
關鍵詞:林業生產;林業保護;有效措施
為了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綠色發展、低碳經濟、可持續建設是必經之路。保護當前生態資源,做好經濟發展的可持續規劃,其中就包括林業資源保護。為了讓林業能夠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就必須處理好林業保護與林業生產的關系。從我國林業發展的歷史和現狀來看,過度追求經濟發展導致林業生產和林業保護之間出現了十分突出的矛盾。只有切實解決了這些矛盾,我國的經濟才能夠走向穩定和富強。
1 林業生產和林業保護之間的關系
作為一種可再生資源,人們往往會刻意忽視林業資源的生長周期以及破壞帶來的問題。雖然過去數十年中林業資源為我國國民經濟建設帶來了眾多的希望與經濟效益,但是其帶來的問題與影響也是非常突出的。比如近些年我國北方地區的沙塵暴,就是因為我國西北地區以及北方臨近蒙古地區的林業資源過于稀少所引致的。再比如甘肅泥石流事故,也正是因為樹木的亂砍濫伐使得土石根基不穩定引發的。不難看出,林業資源對于生態環境而言是有著深刻影響的[1]。為了保護水土、維系良好生態環境,就必須予以林業保護與林業生產工作高度的支持。
林業資源是人類社會發展、生產必不可少的資源,人類絕對不可以輕易破壞與開采林業資源進而破壞環境。只有做好了林業資源生產控制,沙漠化、水土流失問題才能夠得到遏制。林業資源的保護工作的出發點應放在林業資源的合理開采,做到保護與開發并存,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
2 林業生產存在的問題
2.1 忽視環境保護
因林業資源本身有著較高的經濟效益,所以一些地區的林業部門并沒有重視林業資源的社會效益,而是一味地追求著林業資源的經濟生產效益,將林業資源的開采權限出售或是自行完成林業資源生產。另外,一些不法分子也對我國的林業保護法律毫無顧忌,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肆意砍伐林業資源,這令許多地區出現了林業資源嚴重破壞的問題。之所以如此,與我國沒有大力宣傳林業保護政策有很大聯系。許多偏遠山區的人們并不了解林業資源保護法律,認為自己家附近的樹木與林業資源是自己的附屬物,可以隨意砍伐。很多村民都不知道如何去保護林業資源、如何去應用林業資源。當地政府部門并沒有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甚至為了當地的經濟發展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任由當地村民采集林業資源。一些旅游單位甚至介人其中,向村民以及當地政府予以好處,盲目利用林地開發旅游資源。
2.2 職權不清
事實上,從我國的土地部門與林業部門的管理職責關系同樣能夠明白為什么我國的林業生產保護陷入僵局。我國的土地管理與林業管理的某些職責存在交叉性問題。而林業資源的保護工作實際上恰好與二者的職權與職能相吻合,這使得二者在管理過程中存在許多協調、溝通、職責分工方面的問題。二者如果互相推卸責任,就會引發無法順利保護林業資源的問題。只有當二者明確了分工、管理職責以及責任意識才能夠確保我國的林業資源獲得更好地保護。
3 保護林業,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對策
3.1 加強法制建設
完善的法律體系與法規制度對于林業資源的保護工作有著不可忽視的意義,如果人們不知法、不守法,林業保護將會毫無頭緒。因此,為提高林業保護有效性,當地政府就必須加強林業保護法律教育宣傳,使所有的村民都能夠了解到林業保護意義及林業資源的保護價值。為了達成這一目標,當地政府部門和林業部門應利用一切手段加強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如電視、廣播、新媒體等等,通過全方位覆蓋,令所有村民都能了解到法律中的規定,提升大眾林業保護意識,自覺參與到保護森林、抵制毀林的行為。另外,林業部門本身也要樹立榜樣。從過去的經驗來看,林業部門與政府部門私自售賣林業資源開采權也是國內林業資源大肆流失的一項重要原因。所以我國應出臺相關法律制度,明確林業部門與地方政府的林業保護責任,從而保障地方性政府與地方性林業部門能夠積極參與到林業保護工作,而不是濫用職權導致我國林業資源遭到越來越嚴重的破壞。
3.2 推進興林政策
現代化林業、多元化發展是林業資源保護必須要重視的問題。在保護林業資源的同時,我們也不應忽略林業本身的經濟效益,否則違背了社會發展規律。為此應大力發展混合林業,結合林業自身的特點與發展模式,采用林農作物配合經營的方式,擴大林業資源的產業附加價值。建立長期效益與短期效益2種制度,完成地方經濟的配置優化,推進與提升經濟效益。此外,混合林業本身的特性也是我們需要關注的,混合林業中的其他農作物以及肥料可以有效提升土壤肥力,這對改善林業資源生長效率,實現良好生態環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病蟲害是林業資源必須要關注的問題,其對于林業生產具有比較嚴重的影響。林業部門應當將治療與預防進行整合,從根本上解決林業資源病蟲害問題。地方林業部門需要建立林業檢疫與監測系統,了解林業資源實時情況,保護林業資源發展,實現國內林業資源的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共同進步。
3.3 加強林業管理
只有做好了林業資源保護責任分配工作,才能讓社會各界以及各個部門主動參與到林業保護工作。結合工作需要,聯合行動一同制裁非法砍伐樹木、占用林地行為是非常好的方法。在各個部門的互相配合、協調下,保護我國林業環境與林業資源。對于當前國內林業資源日益變少的情況,國家應根據需要出臺旅游業與林業保護的平衡性法律。在開發旅游項目的基礎上,遏制國內林業亂砍濫伐行為。
3.4 調動全社會參與
僅僅依靠政府部門和林業部門是無法實現林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各界都是林業資源的獲利者,因此有必要調動全社會的力量一同參與到林業保護工作。比如加強法律宣傳,增加林業保護意義教育,從而使社會各界民眾能夠意識到林業保護和人類社會和諧發展的關系。政府部門應通過激勵性制度以及宣傳講座方式,提高民眾林業資源保護意識。應用各種渠道,提高民眾林業保護意識。制定嚴厲的處罰手段,給予林業破壞者各種層面的壓力,減少人們對林業資源的破壞。
作為國民經濟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員,林業經濟、林業資源的價值是不容忽視的。林業本身有著涵養水源、抑制水土流失、抵抗沙塵暴、改善環境、營造優質生態圈的作用。這些種種作用對文明社會、和諧自然環境建設而言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了發揮與突出這些價值,林業部門就必須做好林業保護與林業生產協調工作。加強法律法規、政府政策的設置與補充,運用先進的保護技術、種植技術提高林業生產水平。在推進林業經濟進一步發揮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同時,保護好林業資源質量,實現林業資源可持續建設與發展。
參考文獻:
[1]張紅衛,穆鵬利.林業資源保護利用及可持續發展解決策略[J].花卉,2018(18):26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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