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扶貧機制 破解脫貧攻堅難題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要:隨著當前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國家有能力進行全方位的扶貧,而在扶貧過程中應該有針對性的采取“脫真貧、真脫貧”措施。在扶貧的過程中不應該單純的依靠投入資金扶貧,而應該尋找適合各地實際的、利用各種可以利用的資源進行生產加工,幫助貧困戶開展脫貧生產,從而實現脫貧致富。與此同時,各個部門還應該協同一致,為脫貧工程創造有利的各種條件,確保脫貧工作落實到位。
關鍵詞:脫貧攻堅;魚漁互濟;時代背景
中圖分類號: F323.8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j.cnki.jlny.2019.12.005
1 拆解脫貧攻堅問題的可行性的大時代背景概述
背景一:藏富于民的40年改革,使中國社會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實現了雙提升。各行業由統購統銷到農、牧、副、漁、林(產品),社會產品極大豐富、市場繁榮、科技發展,環境友好,政通人和,具備了兌現人人分享改革成果的大時代背景環境。
背景二:脫貧攻堅納入國家優先的重點項目——專項投入1760億元(2018年1月~6月,同比增長了39.7%),具備了撬動杠桿的能力。
背景三:魚漁相濟的理念應深入人心,“脫真貧、真脫貧”的責任心、榮譽感已成共識。
隨著“互聯網+”與相關物流能力的發展,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統購統銷的優勢與現實資源被單打獨斗的行業從業者浪費形成鮮明對比,為脫貧攻堅設立專項國家級企業提供了實現的空間。新時代生產力發展達到了上述設定能力水平。
以桑葉的開發利用為例:桑葉1993年被列為藥食同源,國際上將其視為金葉,能防治“三高”、糖尿病、腫瘤;可經粗加工或深加工成飼料、食品、藥品(中藥針劑和西藥)、桑葉茶等,利用率達到100%無殘留或廢棄物。桑樹在我國分布廣,緯度上從黑龍江到江浙,經度上全分布,且據不完全統計,林數為千萬畝級,除養蠶季及微量制茶外,其余全部呈林下落葉而爛掉,不僅嚴重浪費,還因不能完全腐殖化,污染空氣,易引發病蟲害,易造成林火隱患。究其浪費的根源,是在沒有成熟市場的狀態下,無企業愿意投資研發,也不想在此投資研發的過程中錯過其他賺錢的機會,即機會成本。
足量可持續近乎零成本的桑葉原料,經統購統銷式的戰略整合,必然催生一個國家級的脫貧攻堅的專項企業航母;類似被浪費的資源型綠色原料,如秸稈、稻草、城市落葉等。
2 貧困客體數量與施援主體膽量
2.1 貧困客體劃分標準
城鄉貧困人口有四類,脫貧的環節宜一步式責任對接: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屬地按照當地社會平均收入水準全額常年救助;
有部分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依照“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保險金”制度,安排就近就業或提供補貼至社會平均收入水平的標準;
有完全勞動能力而不愿就業的,只發給失業生活費,以上均由屬地承擔;
針對有完全勞動能力但當地無崗者,由國家設立資源型專項企業,吸納此類貧困群體,企業享受專項企業國家支持,盈余產值轉歸國家在脫貧攻堅領域調配,仍以桑葉收集、加工、倉儲、物流、商企對接各環節“以崗脫貧為例”。
2.2 挖掘可利用資源
鑒于“統購統銷”的集約力量,桑葉原料的充足,可持續和趨零的原料費,結合桑葉各產品的二重性(使用價值與商品價值)均具有良好的競爭力(現市場近乎空白),此載體(企業)的發展前景和所具有的能量是巨大的。若此類企業在市場調研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可利用的資源,形成聯合的脫貧攻堅專項企業,必能完成此專項工作。
3 社會效應取決于職能部門的盡責
物價部門要積極介入已放開的涉及群眾生活的產品的生產加工各個環節,合乎真實的價格予以連環鏈式的定價,消除人為虛高。既讓從業者(含業主)通過誠實勞作致富,又使社會有限的財富不致流向虛高的行業,努力降低“脫貧攻堅”專項成本,盡早實現全民分享改革成果的承諾。
質監部門嚴控各社會產品的質量,配合物價部門價格管理,形成“同價比質量”“同質量看價格”的社會消費新觀念。
保護民營(私營)企業與保護消費者權益(特別是保護“脫貧攻堅”的貧困人口)的利益互不矛盾,有利于在全社會形成互相關愛,和諧共進的風尚。
立法部門可以參考“煙草專賣法”的成功法條,在不違背基本法的前提下對設立的“脫貧攻堅”專項企業予以立法保護,使其長期良性運營得到保證(注:煙草行業因其的有害性而禁止大力宣傳)。
設立國家級的脫貧攻堅專項企業,國家只需要出政策,然后企業由有社會擔當的人按照現代企業模式去開創,全部創立資金由企業向銀行或社會籌集,利益收歸國庫然后在脫貧攻堅專項領域調配。國家級脫貧攻堅專項企業須按現代企業規范運作,并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監管。
4 結語
當前國內有很多極具價值的資源被浪費,應該在國家扶貧戰略過程中加以有效利用,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保護,使其成為造福于民的產業,更好地服務于廣大群眾。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2/view-148061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