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中期著名的理財家劉晏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本刊編輯部
劉晏(約公元716~780年),字士安,曹州南華(今東明縣)人,歷任吏部尚書同平章事,領度支、鑄錢、鹽鐵等使,是唐代著名的理財家。他少年時期十分勤學,才華橫溢,名噪當時,宋代王應麟在他的《三字經》里寫道:“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彼雖幼,身己仕。爾幼學,勉而致,有為者,亦若是”。
公元762年,劉晏任京兆尹,戶部侍郎領度支轉運使,分管財政,當時唐朝經濟十分蕭條,劉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發展生產。開源節流,使唐代財政逐步好轉,公元763年,劉晏被提升為吏部尚書、門下平章事,兼任轉運使。劉晏在任期間,辦成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是改革漕運,唐代宗廣德二年(764年)任命劉晏接辦漕運,漕運是通過水路交通,將江淮的糧食運至長安,當時漕運廢弛,造成關中糧食困難,饑荒四伏,由于劉晏曾做過一個時期的地方官,對人民的疾苦比較了解和同情,因此,給宰相寫了一份報告,報告說:“見一水不通,愿荷鍤先往;見一粒不運,愿負米而先趨,焦心苦形,期報明主,丹誠未克,漕引多虞,屏營中流掩泣獻狀?!北硎疽咝谋M力完成這一使命,同時,也充分表現了他憂國憂民和勇于承擔重任的獻身精神。他上任后,首先組織人力疏浚河道,打造了二千艘堅固的漕船,訓練軍士運糧。每十船為一隊,軍官負責押運,他不再征發沿河壯丁服役,而是用政府的鹽利雇用船夫。他沿用過去裴耀卿的辦法,將全程分成四個運輸段,使江船不入汴水,汴船不入黃河,河船不入渭水,為此,又在揚州,汴口、河陰、渭口等河道的交界處設倉貯糧,以備轉運,這樣比過去用江南民工直運的方法提高了效率,減少了損耗,降低了運費,免除了南方人民一項曠日持久而又十分艱辛的勞役,江淮的糧食因此源源不斷地輸送到長安。
第二件事是在辦理漕運的同時,著手改革鹽政,劉晏首先整頓了鹽監、鹽場等鹽務機構,又調整了食鹽專賣制度,改變了唐肅宗時規定的官運官賣的鹽法。規定鹽官統一收購亭戶(專門生產鹽的民戶)所產的鹽,然后加價賣給鹽商,由他們販運到各地銷售,國家只通過掌握統購,批發兩個環節來控制鹽政,政府收取的鹽利,原來每年只有六十萬緡,到大厲末年增至六百多萬緡,占全國財政收入的一半,被用以支付漕運費用和政府各項開支。
第三件事是推行“常平法”,改革財政體制,建立了經濟情報網,劉晏在諸道置設巡院官,選擇勤廉干練的士人作知院官,管理諸巡院,諸巡院收集本道各州縣雨雪多少、莊稼好壞的情況,每旬、每月都申報轉運使司,劉晏又召募善走的人,將各地物價迅速申報。由于劉晏及時準確地掌握了全國經濟和市場動態,并根據這些情報調劑有無,平抑物價,扶持生產,積極救災,他用“豐則貴取,饑則賤與”的辦法,防止了谷賤傷農,水旱民散。同時,又多購谷物菽粟運往欠收地區,賤價出售,換取農民的土產雜物轉賣豐處,這樣既救了災,又不損國用,還刺激了生產。他在實踐中總結了這樣一條經驗:“王者愛人,不在賜與,當使之耕耘紡織,常歲平斂之,荒年則救之。”他認為,“善治病者,不使之危憊,善救災者,勿使至給?!睘榱耸咕葹恼嬲龅健皯裰薄?,劉晏在其所轄各州縣儲糧三百萬石,以作備荒之用。他還大膽改革了過去只管收取金錢,不管人民死活的稅收政策,實行了安定社會,發展生產,“以養民為先”的財政方針,這一方針對后世也產生了深遠影響。
由于劉晏的理財方針,措施、辦法適應唐王朝經濟殘破的局面和當時社會的需要,所以使唐王朝的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而且真正做到了“斂不及民而用度足”,人民也因此得以養息,
公元779年,唐代宗死,唐德宗即位,唐德宗是一位性情急躁、猜忌無情、剛愎自用的人物。他任用奸相元載的余黨楊炎為串相,楊炎發現唐代宗殺元載時,劉晏曾參與密議,便于780年進讒言。將劉晏貶出京師,并使唐德宗下詔殺死了劉晏?!皠㈥虩o罪被殺,大家都為他呼冤,”后唐德宗迫于情勢,殺死了楊炎,劉晏得到了歷史的公斷,人民亦刻石以傳。
鏈接
唐朝中后期實行的“兩稅法”
唐朝中后期,由于土地兼并嚴重,政府手里無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壞,租庸調制也無法維持,國家財政收入減少,這種變化是地主土地私有制發展的結果,是由土地兼并造成的。
武則天至唐玄宗時,土地兼并日益嚴重,均田制遭到極大破壞,這樣就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土地,脫離戶籍到處流亡,安史之亂后,這一情況更加嚴重,實際上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按丁征收賦稅的租庸調制也已無法執行下去。這種狀況使國家財政收入大為減少,造成了嚴重的財政危機,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唐朝政府采取了各種措施,結果一切努力均告失敗并造成了賦稅制度的進一步混亂,唐朝財政面臨崩潰。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為解決財政困難增加稅收,頒布“兩稅令”,實施“兩稅法”。
“兩稅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1)課稅對象:“戶無主客,以見居為薄,”“兩稅法”將課稅對象由過去的主戶擴大到客戶,并對商人重新規定稅率??蛻艏{稅,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變化及其人身依附關系的相對減輕,擴大征稅面,保證財政收入,這是制定“兩稅法”的目的之一,
(2)征課內容:包括戶稅和地稅,唐代征賦名目繁多,除租庸調外,后又有地稅、戶稅,青苗錢等各種雜稅?!皟啥惙ā眲t“置兩稅以總之”,將各種名目的賦稅統一并到戶稅和地稅這兩稅中,“以一其名”,并規定,若有“此外斂者,以枉法論”。
(3)課稅標準:每戶按資產交納戶稅,按田畝交納地稅,取消祖庸調和雜稅、雜役?!叭藷o丁中,以貧富為差?!弊庥拐{以丁為計算單位,貧富負擔不均。而“兩稅法”“惟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資產少者則其稅少,資產多者則其稅多”。
(4)征課時間:分為夏秋兩季,“夏輸無過六月,秋輸無過十一月”,相對集中并節省了征收時間。
(5)征課形式:“以錢谷定稅,臨時折征雜物。”租庸調制是“租出谷,庸出絹,調雜出繕纊布麻”。還有各種雜稅雜役?!皟啥惙ā眲t先“定稅計錢”,交納時再“折錢納物”,即所謂“定稅之初,皆計緡錢,納稅之時,多配綾絹”。這樣相對簡化了納稅手續,便于國家計算征收。
(6)征課原則:“量出以制入?!薄皟啥惙ā碧岢觯胺舶僖壑M,先度其數,而賦于人,”即國家根據財政支出確立每年全國總稅額。然后攤派各地征收。
“兩稅法”的實施標志著征稅標準由以人丁為主逐漸過渡到以土地財產多少為主,是我國賦稅制度的一大變革。
少年才俊軼事
據《東明縣志》記載,劉晏十步那年,“一日玄宗御駕勤政樓,大張鼓樂百妓,羅列教坊,有王大娘者,能戴百尺竿,竿施木山狀,瀛州方丈,令小兒持絳節出、歌舞”。這時劉晏被唐玄宗詔于樓中,“使貴妃施粉黛如巾櫛”,玄宗目視劉晏問,“正字,正得幾字?”劉晏答道:“天下字皆正,唯有朋字未有正得?!贝嗽捯徽Z雙關,不僅說出了“朋”字的字形結構特點,還寓意深刻地指出了朋黨相互勾結的時弊,真不愧是田趣的字諫,
接著,貴妃又讓劉晏針對勤政樓下百戲爭新和王大娘頭戴百尺竹竿的精湛表演作詩,劉晏應聲吟道:“樓前百戲競爭新,唯有長竿妙入神。誰謂綺羅翻有力,尤自嫌輕更著人?!辈┑昧颂菩?、楊貴妃和嬪妃等人的一片贊頌。為此,唐玄宗賞賜了劉晏一制象牙笏和一領黃紋袍。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3/view-14451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