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企業設備采購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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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重點分析了在石化企業設備采購過程中,影響設備采購質量的幾個關鍵因素,對設備制造商選擇、設備制造過程監造和檢驗、設備到現場后的聯合驗收進行了分析,并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應采取的改進措施,使采購設備的質量管理措施能夠真正得到落實。
關鍵詞:設備采購;質量管理;改進措施
石油化工工業的設備采購質量,直接關系到生產的正常運行和人身安全,設備制造廠和設備采購單位也都非常重視設備制造質量,制定了很多具體管理辦法,從制造商的選擇、制造過程監督檢查到最終的設備驗收,都做了很嚴格的規定,如何在實際工作中,把這些管理規定在設備采購的主要環節真正落實好,制定可以有效執行的管理辦法,是保證設備采購質量的重要條件。
一、采購設備制造商的選擇過程中易出現問題分析及應采取的措施:
采購設備制造商的選擇是保證采購設備質量的非常重要的環節,除少數獨家制造的產品外,基本上采用招標的辦法,分為質量技術評標和價格評標兩部分,按權重評出綜合得分。質量技術評標主要要考慮質量和安全,設備的質量評價一般是依據已經完成的試驗、實驗或其他單位已投用相同設備的使用情況以及制造廠的工藝和質量管理水平,得出相應的評價結果,所以,制定一個全面科學的設備質量評價細則非常重要,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存在《質量評標細則》不細,各項技術指標權重不夠科學. 用制造廠在同類設備制造方面的業績替代對制造廠目前質量管理水平的評審。造成給制造廠的質量評標排序不夠準確。
為避免上述問題發生,應從制造廠的質保體系管理、原材料采購、制造工藝、對本項目投入的技術力量、以往業績等方面設定評分的權重進行考核,極其為關鍵的設備,請第三方對參加投標的制造廠的主要質量、技術指標進行評價,這樣,便于評標的專家給出合理的評分。
二、采購方在設備制造過程的質量監督和檢查方面易出現問題分析和建議采取的措施:
設備制造廠本身要依法、依規組織生產,要接受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重要設備的制造過程還要接受業主方的監督和檢查。業主方或采購方對制造過程的監督和檢查主要采用駐廠監造和出廠前中間檢驗這兩種形式:(一)駐廠監造是指業主或采購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監理公司駐廠依據有關法規、質量管理體系、設計和業主的要求,對設備的制造過程和原材料檢驗進行檢查、監督和審核。(二)出廠前中間檢驗是指業主或采購方在設備制造過程的重要質量控制點,派出專業人員或委托專業機構,對設備制造質量進行階段性的檢查、見證和驗收。在有的設備采購招標階段,對設備監造和出廠前的中間檢驗重視不夠,有的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沒有詳細提出業主或采購方對設備制造過程質量檢查的辦法和控制點。確定中標單位后,進入合同簽訂履行階段才開始與設備制造廠協商設備監造事項。由于業主方按規定的流程選擇監造單位需要一定的時間,當確定監造單位后,制造廠基本上已進入開工制造階段。監造單位沒有足夠的時間看圖紙和《技術協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編制的《監造實施細則》業主方也沒有足夠時間進行事前審核,《監造實施細則》往往要到制造廠逐步完善和修改,《監造實施細則》質量很難得到保證,有時造成部分設備的制造過程的監造效果不夠理想。
有的設備采購,在進入設備制造階段才開始與設備制造廠協商出廠前中間檢驗的問題,甚至有的在設備制造過程中,已經到了需要業主方進行中間檢驗的控制點,業主方接到制造廠通知,倉促派人到制造廠檢查產品制造質量和見證實驗過程,對出廠前中間檢驗沒有列出詳細檢驗細則,沒有對業主方參加檢驗人員的專業能力和資質提出明確的規定,參加驗收人員只是制造廠的有關質量文件上簽字,沒有獨立出具的《出廠前中間檢驗報告》。
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應采取的改進措施:(一)如果是需要監造的設備,在設備的招標階段,盡可能提前確定監造單位,而不是在公布中標單位后,再去選擇設備監造單位,這樣監造單位可以先對各制造廠提供的質量計劃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供評標專家參考,同時監造單位也可以提前編制出準確、系統的《監造實施細則》,在中標單位公布后,立即與制造廠就監造工作進行對接,提前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二)出廠前中間檢驗要針對具體設備的制造質量控制點,制定中間檢驗計劃,提前告知制造廠,具體到制造廠的檢驗人員,要提前編制具體的檢驗內容和判定標準,到現場檢驗要有記錄,檢驗完畢后,要出具驗收報告,參與驗收人員要簽字,交出廠前檢驗的管理單位存查。
三、設備到貨后的《聯合驗收》易出現問題的分析和建議采取的措施
設備或大型組件到達用戶現場后,要進行現場聯合驗收,參加人員主要有業主方的使用單位、專業管理部門、技術部門、采購部門參加,原則上這些單位必須派人參加,設備制造廠、施工安裝單位、工程監理是否參加聯合驗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決定。在實際工作中,聯合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沒有具體的驗收方案,聯合驗收單上缺少驗收具體內容和分項檢查明細,只有相關人員的簽字,參加驗收的人員專業分工不強,對參加驗收人員資質沒有明確要求,使設備聯合驗收的效果打了折扣。也不利于以后在設備運行中,發現質量問題的責任追蹤。
為提高聯合驗收的工作質量,在聯合驗收實施前,聯合驗收的組織單位,要提前發布工作要求、驗收標準給參加驗收的單位,參加驗收的人員根據分工,編制相應的《驗收細則》,這樣便于各驗收單位派出合格的驗收人員,同時,對于需要現場檢驗的項目,安排專業的檢驗設備和人員到場,尤其是要對設備出廠軟件資料驗收,要形成詳細的記錄,形成聯合驗收報告。
四、 結束語:
本文主要是根據在石化行業重要設備采購質量管理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特別在供應商選擇、設備制造過程質量管理、最終產品驗收環節容易發生的質量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解決辦法,防止一些行之有效管理辦法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落到實處,期望對于從事設備采購質量管理工作的從業者,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作者簡介:
夏 新(1964.9-),男,漢族,遼寧省撫順市人,經濟師,主要從事質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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