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鄉鎮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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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為滿足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土地管理的需要,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開展了鄉鎮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本文詳細探討了鄉鎮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實施方案,以及在具體工作時應注意的各種細節,以保證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順利實施。
關鍵詞:集體土地;確權登記;測繪;宅基地
1 引言
為滿足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土地管理的需要,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開展了鄉鎮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以“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為原則,依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等相關技術規定和標準,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和已有的土地權屬和土地登記資料,對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狀況進行全面調查,確定調查區范圍內的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權屬、界址、面積、用途等,按照統一的編碼形式,形成完善的農村集體土地調查成果,為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提供依據。
2 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登記發證,達到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登記發證全覆蓋。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和年度變更調查成果,將農村居民點調查比例尺擴大,對鄉鎮農村個人居住的宅基地和新建改建的農村個人住房用地進行確權登記發證,對原有的地籍檔案資料進行規范完善,并做好新批宅基地使用權的跟蹤登記發證工作,同時做好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使鄉鎮符合登記條件的農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達到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管理規范,各縣(市、區)建立相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3 技術路線
?。?)采用GPS(衛星定位系統)、GIS(地理信息系統)、RS(遙感技術)等高新技術手段及現代化的作業方法,開展以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為內容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調查工作,查清每宗土地的位置和利用狀況,使用權狀況,建立宅基地使用權數據庫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發證。
?。?)權屬調查工作,對調查區范圍內的每宗地實地進行權屬調查,確定宗地的坐落、權屬、面積、界址、用途等。包括:土地權利人。調查核實土地權利人的姓名或者土地權利人的名稱、單位性質、行業代碼、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及其身份證明、代理人姓名及其身份證明等;土地權屬性質及來源。調查核實土地的權屬來源證明材料、土地權屬性質、使用權類型、使用期限等;土地坐落。對土地使用權宗地,調查核實土地坐落、宗地四至、所在鄉(鎮)、村的名稱,所在圖幅等;土地用途。調查核實土地的批準用途和實際用途;對土地使用權宗地,根據土地權屬來源材料或用地批準文件確定批準用途,并現場調查確定實際用途。
?。?)地籍測量工作,在調查控制的基礎上布設適當密度的圖根點,作為測圖的基礎控制點。地籍測量工作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測量、界址點測量、地物要素測量等。地籍控制測量包括基礎控制測量(首級控制、加密控制)和圖根控制測量?;A控制點包括四等GPS控制點;圖根控制點保證滿足地籍細部測量需要,采用RTK技術測定圖根點的坐標;界址點坐標測量方法采用全野外實測方法進行,界址邊長勘丈采用經過檢驗的鋼尺或手持測距儀進行,界址點坐標取位至0.01m;其他地物要素測量。采用全解析法數字測繪技術,以圖根點為基礎,采集地籍要素點坐標,利用專業測圖軟件,結合權屬調查信息,繪制地籍圖、宗地圖。
?。?)根據調查、測量成果,依照上級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意見、通知、工作方案等,作為登記發證的依據,同時結合《土地登記辦法》規定的土地登記程序,進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
?。?)數據庫建設工作。通過對地籍圖數據的格式轉化和處理,錄入屬性信息,實現圖形和屬性的掛接,完成農村宅基地地籍調查數據庫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的建設。
?。?)進行數據匯總統計,編寫文字報告。
4 工作程序
?。?)通告。按照《土地登記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0號)進行土地總登記通告,主要內容包括:土地登記區的劃分;土地登記的期限;土地登記收件地點;土地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的相關文件材料;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項。
(2)權屬調查。現場調查核實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權屬、界址、地類、數量等基本狀況。
?。?)地籍控制測量。依據有關控制測量規范,結合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相關要求,建立相應等級的控制網。
?。?)地籍細部測量。以控制點為依據,測定界址點、測繪地籍圖和宗地圖。
?。?)公示與確認。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內公示地籍調查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以鄉(鎮)為單位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確認。
?。?)登記發證。各類調查資料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級人民政府確認,并向使用權人發放土地證書。
?。?)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建設。利用上述調查成果,采用先進的地理信息系統和數據庫技術建立地籍專題數據庫。
?。?)成果整理。主要包括統計匯總、圖件編制和報告編寫等工作。
?。?)檢查驗收。包括對各類工作成果的自檢、預檢、驗收等工作。
?。?0)成果資料歸檔和匯交。包括各類成果的存檔、逐級匯交、保密等工作。
5 提交成果
?。?)權屬調查成果。包括調查工作底圖,地籍調查表,地籍勘丈原始記錄,宗地草圖等。
?。?)地籍控制測量成果。包括控制測量記錄手薄及其它原始記錄,控制點網圖,數據處理中生成的文件、平差計算資料,點之記、選點和埋石資料,設備、氣象及各類儀器檢驗資料,控制點成果表。
?。?)細部測量成果。包括解析界址點觀測手薄及原始記錄,界址點成果表。
?。?)圖件成果。包括地籍圖分幅結果圖表,分幅數字地籍圖(紙質)及電子文檔,宗地圖〔紙質)及電子文檔。
?。?)數據成果。包括農村宅基地面積匯總表和集體建設用地面積匯總表。
?。?)文字成果。包括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技術方案,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報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技術報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數據庫建設報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技術方案,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報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技術報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數據庫建設報告。
(7)數據庫成果。包括宅基地使用權數據庫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數據庫。
參考文獻:
[1] TD-T1001—2012地籍調查規程[S].
[2] CH 5002—94.地籍測繪規范[S].
[3] GB/T24356—2009.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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