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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林場改革面臨的問題及其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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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隨著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不斷提升,生態保護問題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其中,在我國生態保護過程中,國有林場是非常重要的領域。因此,結合目前國有林場的現狀以及國有林場在改革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詳細分析,提出可行性強的建議,以促進改革的順利進行,也為國有林場的改革提供參考和幫助。
  關鍵詞 國有林場;生態建設;管理體制
  中圖分類號:F326.25 文獻標志碼: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06.040
  林場是一個國家重要的資源,對生態系統的調節和改善、綠化面積的擴大和保持、阻止土地沙漠化、森林資源的培育、氣候變化上的適應等方面,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自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的林業管理體制越來越無法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在響應以生態建設為主的發展戰略上,傳統的林業生產體制顯示出周期長、稅額高、投入大的劣勢,這給林業生產造成了矛盾:國家生態建設和環境改善離不開林場的重要作用,但是林場優勢的發揮又會浪費大量資源,無法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改革落后的林場發展體制顯得尤為重要。基于此,圍繞加強對傳統林場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展開分析與探討。
  1 改革傳統林場制度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生態系統的建設力度逐年加大,傳統落后的林場制度已經逐漸無法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對傳統國有林場生產制度的改革既是林場的發展契機,也是對生態系統建設目標的良好響應。目前的改革方向主要以如何提高森林資源的保護和開發能力、改善民生為核心,在整個改革過程中時刻要以改善林場管理體制、提高林場資源利用效率為基礎[1]。改革需要從目前林場生產制度下的管理體制出發,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避免出現換湯不換藥的改革窘境。例如:在我國浙江省的林場改革中,政府對林場應該具有的主要職責進行了明確劃分,使林場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質,加強了林場管理體制的投入,使得林場有足夠的資金優化和升級自身管理機制和內部監督體系的重組。傳統的國有林場在發展過程中,并沒能很好地改善民生,如社會保險參保率較低、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積小等。但是,通過林場制度改革,可以改善民生,增強基礎設施建設。例如,在我國甘肅林場改革中,實現了對社會參保制度的良好改革,五項基本社會保險參保率達到了很高水平,同時很好地完成了對關乎國計民生的住房公積金、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設,體現了現代林場應該具有的作用。由此可知,國有林場體制的改革不僅是滿足經濟發展需求,更是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創造良好生活環境的有效途徑,各方均應給予重視。
  2 國有林場改革面臨的問題
  2.1 國有林場經營機制滯后
  傳統的林場生產制度存在嚴重的生產資料分配不均勻問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制度一直得不到貫徹,導致林場工作人員消極工作,遇到臟活、累活以及危險的工作時,常常另外雇傭農民工去完成,無疑給傳統林場的發展帶來了難題。傳統林場的領導層同樣存在缺乏公開選舉、競爭的機制,無法帶動底層員工創造效益和努力工作,無法擴大林場效益,導致整個林場管理體系、員工體系惡性循環。與其他行業相比,林場發展逐步落后,甚至逐漸變成拖累社會經濟發展的產業。
  2.2 國有林場社會負擔過重
  在國家頒布森林資源禁伐政策之前,林場的工作人員往往會通過售賣一些樹木來提高自己的經濟收入。但是,森立資源禁伐政策明顯降低了林場工作人員收入,且政府的社會福利制度不完善,職工常常入不敷出,久而久之國有林場逐漸貧困化。但是,林場背負的社會責任并沒有減少,缺乏辦公設備、工作設備的國有林場舉步維艱,難以完成森林保護、森林消防、生態公共建設等一系列社會公益性質的任務,無法實現國家生態建設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
  2.3 國有林場建設資金嚴重不足
  由于長期貧困化,各個國有林場都想通過開發林場的林地資源擺脫貧困。但是,資金的缺乏、林場地理位置偏僻、基礎交通設施的不完善[2],使得大部分林場沒能很好地開發出具有特色的產業項目。盡管有一些林場通過投入大量資金開發了一些特色產業,但是由于缺乏長久資金的支持,且特色產業收效時間較長、無法解決當下危機,使得林場經濟困難的難題不僅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反而加重了貧困化現象。
  2.4 國有林場職工生活困難
  林場由于自身特性,多是在偏遠山區、人煙稀少的地方。因此,對于在林場工作的職工及其家屬來說,后勤保障和生活資料不能得到保證,很多林場職工不能得到良好的社會福利保障,甚至不能按時發放退休職工最低生活保障金。
  3 實現國有林場改革的有效措施
  3.1 深化體制改革,進行經濟結構轉型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對生活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經濟結構也在不斷調整。因此,要不斷加快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步伐,不斷加強對生態系統的保護力度。這對國有林場的經濟轉型提出了新目標和指導方向,要求林場圍繞綠色發展的核心,積極開發綠色生態旅游項目、加強森林綠色資源的開發、發展林場林木資源的深加工和精加工,加快經濟轉變的發展方式,優化整個林場產業的經濟結構,逐漸擺脫傳統的林業發展模式,實現林區經濟的轉變和集約型發展。同時,要注意在林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積極使用科學手段進行林區樹種的培育、銷售等,杜絕濫砍濫伐,科學規劃整個林區的發展進程,在保證林場可以實現生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3]。
  3.2 改變國有林場人事、工資分配制度
  我國目前的林場發展制度不能很好地實現按勞分配的科學分配制度,很多林場職工缺乏工作積極性,國有林場逐漸成為機制僵硬、經營不善的單位。要想打破林場產業發展停滯的現狀,需要徹底改革林場分配制度和人事選拔制度。積極貫徹按勞分配制度,對現有員工進行定崗定薪考核,獎勵工作積極的員工,處罰消極怠工、懶散的員工,使員工逐漸擺脫得過且過的工作模式,積極高效地投入每天的工作。在人事選拔方面,采取公開、公正選舉領導層的方式[4],每年考核和評定林場領導層,提拔和獎勵有責任感、敢于創新和勇于奉獻的領導,逐漸優化領導階級,為林場的可持續發展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3.3 拓寬融資渠道,實現林場的多元化發展
  目前林場改革遇到的最大問題是資金不足,所以林場可以通過融資渠道快速收集資金。但是,在進行這項經濟活動前,林場必須明確自己生態建設和保護的責任與義務,根據規劃目標進行統一安排。在進行招商引資的過程中,要堅持與合作商坦誠相待、互利共贏的原則,利用自身優勢和國家相關政策實現林場利益的最大化,加快國有林場的發展步伐[5]。
  4 結語
  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要求林場體制改革迫在眉睫。針對我國林場改革面臨的經營機制落伍、建設資金不足、社會負擔過重等問題,可以通過深化體制改革、改變現有的分配制度等措施予以解決,從而促進林場體制改革,提升林場管理水平,為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貢獻力量,進一步推進我國社會經濟建設的進步與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同步提升。
  參考文獻:
  [1] 劉小鵬.山西國有林場改革存在問題與應對策略[J].山西林業,2017(1):18-19.
  [2] 凌帥.遼寧國有林場改革存在問題及優化策略[J].中國林業經濟,2017(3):50-51.
  [3] 康愛萍.國有林場改革中存在的問題與應對策略[J].山西林業,2017(5):20-21.
  [4] 張軍林.國有林場改革存在的問題與應對策略[J].山西林業,2018(3):14-15.
  [5] 趙曉迪,周海川,趙榮.江西省國有林場改革進展及對策[J].林業經濟,2015,37(3):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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