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問非法集資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非法集資是什么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有哪些特征
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形式吸收資金。
公開性。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對象不特定性。向社會公眾及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金融領域非法集資有哪些表現形式
1.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2.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5.以委托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或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
如何識別保險領域的非法集資
購買保險過程中要盡量做到“三查、兩配合”,即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保監會、行業協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回訪等工作。
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如何處罰
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刑法規定,從事非法集資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的區別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或者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者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即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犯集資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1/view-148751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