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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創新型保險理論發展研究文獻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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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時代浪潮和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我國政府提倡發展創新型產品。因此創新型保險產品成了保險業成長的新潮流,并為保險業注入了一股新的動力。近年來理論與實務界對此進行了深切的切磋并取得了豐富的功效。本文對我國保險創新理論的文獻舉行體系總結的基礎上,扼要評析今朝的整體研究近況,并指出當前亟待進行深入鉆研的問題。
  關鍵詞:保險產品創新研究文獻綜述;創新型保險
  基金項目:2018年度中華女子學院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霧霾環境下的京津地區保險需求調查分析的研究成果(編號:201811149022;項目主持人:中華女子學院金融系本科大三學生:李昂,杜思佳,楊楠;指導老師:李鑫,中華女子學院講師)
  一、我國保險業的發展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經歷了近40年的長足發展。2014年8月,國務院在頒布的《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提出要提高保險業的行業地位,將保險業視為國家經濟發展布局中的重要部分。
  從2010年到2015年我國保險保費收入整體呈現上升趨勢。剛剛召開的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18年,保險業提供保險金額6897.04萬億元,同比增長66.23%。其中,產險公司保險金額5777.37萬億元,增長90.65%;人身險公司當年累計新增保險金額1119.67萬億元,增長0.10%。如今,無論是市場規模、保險深度還是保險市場主體的數量都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伴隨著這一趨勢,各項保險業務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開辦的險種也由最初單一的財產保險,擴展到了包括財產保險、人身保險、信用保證保險和責任保險四大版塊的上百個險種。
  二、我國保險創新的研究歷程
  當今社會保險具備社會保障、資金融通、社會治理三個作用。而保險業隸屬于金融業,具備金融屬性和金融作用。保險的作用:(1)資金整合的作用;(2)金融資產的再次創造功能,保險公司是金融中介體,也是一種創造性工具;(3)高效運用資金的功能。
  保險創新是通過使用新技術,在金融管理政府和保險機構斟酌社會微觀利弊和宏觀利弊后,為了適應社會經濟變化、順應金融環境的改變,創新制度和管理方法,用轉變保險系統的組合和與其他金融業要素重組的方式,從而提出新的保險業務的過程。依照保險創新的方式來看,可以將保險創新分為以下三類:(1)保險制度的創新;(2)保險業務的創新;(3)保險組織結構的創新。保險創新的根本目標在宏微觀的角度看來有兩方面。從微觀來看.是為了盈利;從宏觀金融管理機構來看,是為了提高全部金融業的效率;再次,保險創新的主要目標是保險業的創造性變化,最后,保險創新的表現形式是保險機構、保險業務、保險工具的創新及保險制度的創新,既有微觀層次的創新,也有宏觀層次的變革。
  三、為什么進行保險創新
  近幾年,在市場區隔化、精細化發展的前提下,各個行業均在推進產品標新立異,“創新”儼然成為行業推動的必經之路,保險產品也一樣。近日,陸續有對于創新型保險產品研發的呼吁,同時也有創新型保險產品落地之聲。一方面,保險公司在大數據、AI等技術的加持下,主動開始產品創新,觸達消費者;另一方面,新型場景的呈現帶來了新型危害,消費者對新型風險的保障需求倒逼保險公司開始產品創新。具體來看,大數據、AI技術等科技手段的發展使得保險公司降低運營成本,同時降低產品觸達成本,使保險產品觸達消費者的效率提升。在此前提下,保險公司將對消費者細分與區隔,將目光轉向小眾用戶,推出針對特定群體的精準化定制的創新產品以滿足長尾效應以及市場需求。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專注于創新車險和企業保險定制的保險科技企業北京朋友??萍加邢薰镜木銕熽愾璋僬J為“以往在保險產品落地方面存在諸多實操方面的困難,如數據問題,科技的應用使得保險公司能夠獲取相對充足的數據,同時依托于過往經驗,將新型保險產品進行精算定價”。
  四、保險產品創新的制約因素
  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主體數量較少,尤其是中小型保險企業所占市場份額較小,市場集中導致保險市場中的供給主體之間競爭不足,因此創新的動力以及積極性相對較弱。保險產品是一種特殊的金融服務產品,它是由保單條款組成的,因此在創新的過程中,保險產品極易被競爭對手模仿。此外創新本身就蘊含了風險,如果政府不考慮給予創新者一定的風險補償,那么創新的機會成本就太低,大多數創新者寧愿選擇放棄。目前我國的保險處在快速發展時期,保險人才需求旺盛,但市場上專業人才缺乏,不能很好地滿足保險創新的需要。因此市場競爭不充分、創新產品欠缺保護、創新人才缺乏等都成為保險產品創新的制約因素。
  五、如何進行有效的保險產品創新
  Michael Menhart, Andreas Pyka, Bernd Ebersterger 和 Horst Haunch(2003)將保險產品創新分為兩種:一種可稱之為市場創新,即保險公司為市場提供一種舊有市場沒有的全新產品;另一種產品創新稱之為內部創新,即保險公司提供一種對公司而言全新的產品,但是這種產品在市場中早已出現。對于內部創新,大多數保險公司都可以做到有效且合理的創新。而市場創新則要具備優秀的創新型人才,遵循市場發展規律,并且極大可能的滿足大眾需求。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我們小組就京津地區對“霧霾保險”的需求進行為期一年的調查分析。我們得出如下結論:目前的京津地區市場,并不適合推出“霧霾保險”這一創新保險產品,還存在很大部分居民還未打破對保險這個行業的固有偏見,對其接受度很低。即使對于客觀認識保險這一金融產品的居民來說,也對這一新興產品存在諸多疑慮。必須尋求到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案,才有可能打開“霧霾保險”的市場。此時推出“霧霾保險”很有可能會迎來無人問津、無人購買的尷尬局面。
  “霧霾保險”的推出還受到相關客觀因素的制約:首先,保險公司在互聯網上銷售的霧霾險產品與向保監會備案的條款存在一定差異,需調查存在產品的合規性。此外,曾推出的霧霾險與保險本身相悖,想要推向市場必須要符合“大數原則”“可保利益”。最后,也有很多的聲音表示,聞所未聞的保險產品越來越多,噱頭越來越響,也許會離保險的保障功能越來越遠,種種關于保險廣泛撒網的創新方式,可能導致諸如理賠難等后果,加上新奇險種憑借噱頭吸引眼球,其實與其他的常規意外險,人身險項目多有重合,一時新鮮過后熱度驟減,場地以往將會挫傷受眾信心,給行業帶來危害。
  因此進行有效的保險產品創新必須結合消費者,保險行業從業者及保險公司以及監管部門三個方面進行調節。只要保險市場發展日趨成熟,傳統財產險,人身險使得保險的真實意義得以普及,才能為保險行業創新打造良好環境,有關新興金融產品才能發揮作用,推向市場。
  六、保險產品創新的未來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居民保險普及力度的加強,國家將進一步加大對保險業的創新力度。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時代浪潮和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創新發展才是極具挑戰性和競爭力的發展趨勢。創新引領時代發展,無疑體現出了保險產品創新蒸蒸日上的未來。
  綜上,在當今新興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作為金融業三大組成部分之一,保險的創新已經成為其取得發展的必經之路。為了使我國保險業市場高速且健康的發展,應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加強保險創新力度,加大保險業的人才培養。而在我國的環境下,只有金融業不斷發展,保險行業主體不斷豐富完善,才能更好地促進其競爭,激勵創新。保險主體的進步加之以政府部門逐步完善的監管和風險補償共同推動“新興保險市場”的發展。保險創新接下來需要聚焦于產品的開發,在迎合市場需求的同時,更要重視使其符合保險所要遵循的原則,還要注意使其區別于已存有保險的功能性。只有不斷完善和發展,才能使保險真正進入新時代。
  參考文獻:
  [1]溫波.中國保險業務創新問題研究[D].天津財經學院, 2004.
  [2]張超峰.我國保險業務創新研究[D].蘭州商學院,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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