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地經濟發展研究:一個文獻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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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飛地經濟是一種能有效突破屬地化管理原則的區域經濟合作模式,目前在全國各地得到大范圍實踐推廣,在獲得國家明確鼓勵支持后逐漸進入發展新階段。國內學者對我國飛地經濟現象進行了大量研究和解讀,且與國外學者的研究視角存在較大差異。時國內外相關文獻進行述評,重點介紹我國飛地經濟發展的特征、類型和效應,以及發展面臨的困境和解決策略,最后合理提出飛地經濟未來研究的關鍵內容。
關鍵詞:飛地 飛地經濟 區域合作 文獻綜述
行政區劃壁壘從根本上禁錮著區域協同發展,降低了經濟效率。打破區域行政壁壘,形成跨界合作是優化區域空間結構和增強區域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能夠使區域利益得到帕累托改進。飛地經濟是一種特殊的經濟地理現象,順應區域合作的時代特征,如今在全國遍地開花,為我國區域體制改革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找到了新的方向(馮云廷2013)。
2017年6月,國家發改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飛地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飛地經濟這種跨區域協同發展的新型合作機制再次受到關注,也體現了國家統籌全國地域產業分工和重塑經濟地理格局的全局一盤棋的戰略思想(吳福象2017)。《指導意見》的出臺標志著飛地經濟發展將進入新時期,所以對已有研究進行總結歸納、分析探討對于指導下一階段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操作具有較大價值。
一、飛地經濟概念及與共建園區的辨析
飛地經濟和飛地這種特殊的人文地理現象關系密切。張曉青,任建蘭(2012)和馮云廷(2013)認為飛地是位于其它國家境內而與本國不相毗鄰的領土,或同一國家內位于某一行政區域包圍之中而為另一行政區域管轄的土地。比如美國位于古巴境內的關塔那摩、西班牙位于法國境內的利維亞、我國河北廊坊的“北三縣”等。學術研究中關于飛地概念沒有大的爭議,闡述基本類似,相關法律對飛地也有準確的界定。
我國在地方經濟的發展中創新性地賦予飛地以中國特色的含義:一塊土地所有權屬于一個城市,而使用權屬于另一個城市(黃偉,李玉如,華宜2007)。這使我國產生了本質上異于國外的飛地經濟現象,增加了新穎獨特的研究視角。
飛地經濟最早是地方自發的經濟探索行為,包括福州永泰縣馬洋工業集中區、江蘇的江陰一靖江工業園區、大連長海(皮口)海洋漁業加工園區。因為是一種新的經濟現象,最初的概念界定顯得粗糙混亂。安增軍(2008)提出了比較規范準確的界定,即飛地經濟是指兩個互相獨立且經濟有一定落差的行政地區打破原有行政區劃限制,通過跨空間的行政管理和經濟開發,實現兩地資源互補、經濟協調發展的一種區域經濟合作模式。張冉,郝斌,任浩(2011)的觀點和其類似。之后,楊玲麗(2014)、張鑫(2014)、張飛明,喻嵐屏(2015)、曾貴,徐運保(2016)、李琳,劉瑩,黃躍(2017)等,及其他學者對飛地經濟的概念認識基本上統一下來。
另外,現有研究不注意對“飛地經濟”、“共建園區”、“異地共建開發區”等概念進行區分,往往混為一談,相同的案例同時運用于不同的主題研究中。
飛地經濟通常以共建園區和項目開發為紐帶,楊玲麗(2015)把共建園區等同于飛地經濟,孫君,姚建鳳(2011)認為江蘇南北共建產業園是“飛地開發區式”的。陳建軍(2012)認為飛地經濟又可稱為“異地合作共建開發區”、“飛地開發區”、“產業轉移合作園區”。邢磊消建(2013)對異地園區的定義和飛地經濟基本相同。這些都體現了對相關概念的不規范使用。
飛地經濟和共建園區的差別主要表現在合作主體范圍大小的不同。對于飛地經濟應~x3,X經濟和行政區劃結合的角度進行研究(麻寶斌,杜平2014),因為其主要涉及沒有隸屬關系的獨立行政區域的政府層之間的合作(張冉,郝斌,任浩2011)。
跨區域共建園區是發達地區成熟園區及企業與欠發達地區及新興園區的一種共贏發展方式(范軼芳,劉長東2013),是兩個獨立行政區的經濟體實施的跨空間經濟合作(胡俊峰2014),也就是說聯合開發區的共建主體包括行政管理主體和市場主體,范圍更廣。鄔曉霞,衛夢婉,高見(2016)提到的合作共建方,如中信國安集團、北京大學等屬于非政府部門,不符合飛地經濟是獨立行政區之間合作的限定。
不同合作主體的組合產生多種合作模式,存在不同的優劣勢,如園區與企業合作共建模式存在明顯缺陷:帶動的產業轉移規模小,不能形成大規模、組團式承接態勢;缺少行政管理的作用力(吳駿,程瑤瑤2013),而這恰恰與飛地經濟的特征和優勢相反。
綜上,可以認為共建園區、異地共建開發區的合作主體范圍大于飛地經濟。飛地經濟的合作主體是行政管理主體或政府派出機構,如園區管委會,而共建園區的合作主體不限于此,還包括企業、集團、科研院所等,這會導致治理結構和具體運營上存在一些異同。因此,可以認為飛地經濟是共建園區的子集,把共建園區中合作主體均是政府或準政府機構的等同于飛地經濟。
二、國外文獻述評
因為對飛地經濟認識角度的不同,國外學者對飛地經濟的研究與國內有很大區別。吳素春(2013)認為國外學者側重于對民族(移民)飛地經濟、資源型飛地經濟和外國直接投資(FDI)形成的飛地經濟這三種模式的研究。
?。ㄒ唬┟褡屣w地經濟
民族飛地經濟的時空演變,民族飛地經濟對就業市場的影響,以及民族飛地經濟中企業家的作用是國外學者的重點研究。Chiu和Mai(2005)以多民族的視角,從空間與時間上分析了唐人街的越南商業變遷,認為多倫多唐人街正逐漸變得越南化。學術界對于移民飛地經濟是否會給移民帶來比主流經濟更高的回報,意見不統一。另外,民族飛地經濟可以給人們提供更好的就業機會,但也存在對女性雇員的剝削(Kathleen 2001)。
民族企業家可能帶來非經濟效應,特別是企業家群體的社會嵌入營造了獨特的社會環境,促進社會發展(Min,Myungduk2010)。伊朗、以色列和韓國等創新氛圍濃厚的國家的大量移民進入美國,這些移民創建的飛地經濟,很大程度上刺激了美國城市經濟的發展(Edward 2007)。 (二)資源型飛地經濟
旅游飛地是資源型飛地經濟的重要類型,以博茨瓦納的奧卡萬戈三角洲為例,Joseph(2005)發現奧卡萬戈旅游業以外商投資為主,大部分旅游收入流到國外,飛地當地工人工資微薄,且旅游業與當地經濟聯系較弱,最終對奧卡萬戈地區的農村扶貧效果甚微,未能促進當地經濟發展。Craig(1982)研究了巴布亞新幾內亞大型采礦項目對宏觀經濟的影響,認為這些大型采礦項目就像“飛地”,與當地經濟的直接聯系十分微弱。
?。ㄈ〧DI形成的飛地經濟
一般認為FDI有助于縮小國家之間的貧富差距,促進可持續發展。Kevin和Lvuba(2007)在考察FDI的經濟影響以及FDI與社會、環境的關系之后,提出了不同觀點。他們認為FDI在短期內可以創造就業、吸引資本,如墨西哥通過簽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和出臺自由化政策大量吸引FDI,然而墨西哥并沒有達到預期的經濟和環境效益。另外,以FDI為主的飛地產業,技術溢出效應非常有限(Ari Kokko 1994)。
國外學者對三種飛地經濟模式的研究,既包括從人口、移民、就業等社會學視角的研究,也包括從經濟學視角研究飛地經濟的“異質性”會帶來哪些正面或負面效應。國外研究的對象、視角雖與國內不同,卻仍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例如飛地經濟園區能否順利“嵌入”飛入地,對當地經濟發展的影響機制是怎樣的?對飛人地的社會結構、生態環境會產生怎樣的影響?這些問題在國內現有研究中沒有受到重視。
三、國內文獻述評
目前國內學術界對飛地經濟的研究集中于近十幾年來獨立行政區之間主動合作建立的新型飛地經濟產業園區(陳帥飛,曾偉2016)。在中國進入市場經濟階段后,尤其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現象加劇,例如珠江三角洲與粵東西北地區、蘇南與蘇北的發展差距不斷擴大,在異地從事經濟活動使本地獲得利益回報成為飛地存在的主要原因。東南沿海地區產能過剩、資源約束趨緊、經濟成本上升,中西部成為這些先發地區產業轉移的理想承接地,大量合作建設的“經濟飛地”開始出現(姚尚建2012)??梢?,飛地經濟能夠產生的根本原因是區域之間的生產要素,如土地、技術、資本等存在明顯較大的壓力差。
(一)飛地經濟的特征和類型
通常將輸出經濟與產業的地區稱為“飛出地”,將輸入經濟與產業的地區稱為“飛入地”(連蓮,葉旭廷2016)。飛出地是轉出生產要素的一方,通常經濟較為發達;飛入地是承接生產要素的一方,具有一定的經濟發展基礎、區位和資源優勢,開發強度較?。ㄇ?,郝濤2014)。
李駿陽,夏惠芳(2006),李瑜(2007)指出飛地經濟發展通常具有如下特征:空間分離性.飛出地和飛入地分屬不同的行政區;環境差異性,飛出地和飛入地的經濟、政治、人文環境存在客觀差異;優勢互補性,飛出地和飛入地在資源特征、社會環境上存在互補性;產業關聯性,飛出地會選擇與自身存在產業關聯的飛入地進行產業轉移、延伸;合作共贏性,利益是區域合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雙方事先會在稅收和產值分配上達成協議,實現利益上的共贏。
飛地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與傳統的招商引資、產業轉移和經濟園區建設存在不同之處:在企業的轉移規模上,由傳統的點對點的企業轉移轉變為區對區的產業轉移;在園區的承接內容上,由單純的資金承接轉變為管理和項目的復合承接;在區域發展模式上,不再僅是發達地區帶動欠發達地區發展,而是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張冉,郝斌,任浩2011)。另外,飛地經濟變一方治理為共同治理,實現了產業轉移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平衡(周柯,谷洲洋2017)。
飛地經濟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經濟現象,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劃分為不同類型:按管理方式不同可以分為飛入地管理型、飛出地管理型、兩地共管型,按投資主體不同可以分為飛出地投資主導型、飛入地投資主導型、共同投資型,按主體單元可以分為兩地單飛型、多地單飛型、多地互飛型,按形成原因可以分為集約用地型、資源整合型、優勢互補型、產業轉移型和旅游飛地型。
?。ǘ╋w地經濟的發展效應
飛地經濟在全國范圍內的實踐越來越多,有些地方已經在發展規劃中提出要積極發展飛地經濟,《指導意見》出臺更標志著其發展得到國家層面的肯定和推動,究其根本是因為發展飛地經濟具有重大的實踐價值。
殷杰蘭(2008)認為飛地經濟在我國的實踐,一方面通過穩定的制度構建幫助發達地區有序輸出過剩資本,同時發掘新的可持續的市場空間,間接增加勞動力和自然資源供給;另一方面幫助欠發達地區獲取短缺的資本、技術、人才、市場,紓解財政困難;特別是飛地經濟開辟出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驗區,在一些地區跳躍式實行先進的適合當地實際的經濟政治制度。
飛地經濟模式符合區域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有助于破解土地利用瓶頸,避免重復建設,降低工業投入成本,實現生產要素互補和產業轉移的順利開展。飛出地能夠拓展發展空間,加快產業升級,緩解環境壓力,發揮增長極的輻射擴散和示范作用,飛入地則可以盤活土地等資源,獲得資金投入、增加就業和稅收。
長遠來看,飛入地引入了更先進的資源要素、科學技術和發展理念,有望打破本地由傳統產業結構支撐的相對固化的經濟社會發展格局,塑造地區創新發展的新空間和經濟增長極點,最后通過溢出效應帶動周邊地區發展,增強區域發展呵持續性(陳建軍,梁佳2012)。另外,飛地園區內的企業通過相互交流形成學習創新網絡,有利于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和區域創新水平(苗潔2016)。
宏觀上看,飛地經濟作為一種制度創新機制,能夠在保持不同行政區域獨立性的前提下,實現區域互補發展,不僅促進了資源優化整合、區域產業梯度轉移、集聚經濟發展,而且最終對破解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社會矛盾具有重要意義(馮云廷2013)。
除了從經濟學的一般視角分析飛地經濟正面效應外,從政治學及公共管理學角度看,飛地經濟涉及到地方政府間橫向關系、政府職能和行政管理等,可以提高區域治理效能(謝召鋒2014)。四川省阿壩州和成都市協商在成都郊區共同規劃建設成阿工業園,“飛地經濟”模式創造性地構建地區間橫向生態補償機制,促進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楊春平,陳詩波,謝海燕2015)。 關于發展飛地經濟也存在一些爭議。陳明森(2003)認為發展飛地工業并非長久之計,有可能引發飛地企業和本地企業的矛盾。林自新,鄭國澤(2009)對飛地工業能否帶動所在區域經濟發展,是否具有可持續性,是否會割裂企業與當地經濟社會的聯系表示懷疑;另外可能使稅收收入、財政收入、投資額、工業產值的計算出現混亂。吳素春(2013)指出飛地經濟發展可能導致政府對企業行政干預過大,跨區域政策操作難度大,增加外商投資的交易成本,貿易條件和經營環境不穩定等。現實中一些失敗的飛地經濟案例證明這些質疑理應得到重視。
另外,如果飛入地政府把經濟增長目標趾于環境保護之上,就有可能導致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產業轉移至飛入地,陷入“先發展后治理”的老路,嚴重損害社會發展整體利益。袁衛民(2008)認為發展飛地經濟確實能夠實現飛出地和飛入地的互利共贏,但必須注意防止飛入地產業空心化、飛地經濟演化為“孤島經濟”。
(三)飛地經濟發展面臨的困境和對策
從最初創造性的實踐探索到今天的全國開花,過去十多年全國各地建立了大小數百個飛地園區,但有專家認為,迄今為止國內多數飛地經濟并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成功,飛地經濟合作成功的范例并不多,甚至有些合作僅停留在醞釀階段,如同范軼芳,趙弘(2015)所形容的“簽協議,無機制,無落實,無跟蹤”、“重前期,輕后期,重投資,輕產業”。
在飛地經濟發展過程中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對現行的行政和經濟管理體制機制產生了沖擊,改革創新是突破發展瓶頸的唯一出路。以發展經驗豐富的江蘇為例,江蘇南北共建園區啟動迅速、成效顯著,但仍缺少一套穩定高效的長期推進合作機制,并且受宏觀環境的影響,飛入地本身要素價格普遍快速上漲,有競爭力下降和發展后勁不足的危險,事實也證明設立較晚、規模較小的共建園區發展效益并不顯著(蔣費雯,羅小龍2016)。
查婷俊,劉志彪(2017)認為缺乏與時俱進的頂層設計使得飛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受到阻礙;橫向府際關系不順產生一系列摩擦和利益分歧;處于經濟下行周期將導致雙方合作的意愿迅速減弱,而且飛入地與飛出地的改革意識、價值觀念不同也使得地區間合作以及產業轉移困難重重。胡俊峰,楊鳳華(2014)提出強化頂層推動,加強規劃引領;創新合作共建方式,探索利益分享機制;各級政府創新體制機制,強化保障措施等推動江蘇共建園區發展的對策。
不同地區處于飛地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蘇海紅,杜青華(2012)針對青海,李琳,劉瑩,黃躍(2017)針對湖南,朱紹勇,夏凡(2017)針對江西,吳駿,程瑤瑤(2013)針對皖江示范區,連蓮,葉旭廷(2016)和張卓(2016)針對京津冀,張曉青,任建蘭(2016)針對黃三角,分別提出相應的發展對策和建議。
麻寶斌,杜平(2014)概括出飛地經濟發展面臨的普遍難題,他認為缺乏統一的頂層設計是制約飛地經濟發展的突出困境,另外經濟飛地管理機構權能定位的不明確、市場化運作特征不夠明顯、利益分配機制不夠穩定、合作雙方“硬環境”和“軟環境”不能有效對接,都限制了飛地經濟的發展。未來在實踐和學術研究中尤其要重視這些普遍性難題的解決。
(四)述評與展望
飛地經濟的本質是創造性地利用土地管理權來發展經濟,讓飛出地的優勢資源與飛入地的土地管理權以某種方式相結合,發展園區經濟,實現協調發展、互惠互利(張飛明,喻嵐屏2015)。這與國外研究相比富含中國特色,可以說國內研究為飛地經濟賦予了新的內涵和視角。
飛地經濟發展至今,關于其概念、理論基礎、發展特征已形成共識,并且這方面的研究泛濫化、同質化較為嚴重。在研究對象上,早期多是對飛地經濟的個案分析,如福建馬洋工業集中區、江陰一靖江工業園區、大連長海(皮口)海洋漁業加工園區等。廣東、江蘇等東部沿海地區出現規?;ㄔO后,針對兩省飛地經濟的解讀大量出現,廣東、江蘇也成為發展經驗和成果最豐碩的地區。因為正面效應顯著,如今飛地經濟發展模式在全國范圍內得到推廣創新,基本上各地都可以看到飛地經濟的實踐,類型也越來越豐富。
江蘇、廣東、上海等地發展時間較長,湖南、江西等地發展時間較短,而地理位置上更偏僻的西南、西北地區則發展較慢,實踐不多。面對不同的發展狀況和問題,必須因地制宜采取針對性的發展對策,尤其應重視麻寶斌(2014)提出的五點發展困境。
國內研究隨著飛地經濟在時間、空間上的拓展,逐漸由表及里,學術性和深刻性得到強化,但總體上看關于飛地經濟的研究仍有很大的探索空間和價值。首先,從研究方法和視角上看,除了運用城市引力模型、結構相似系數,以及構建評價指標體系進行飛入地選址研究外(劉姿含2010;王冰2015),絕大部分研究都是定性分析,以介紹地方經驗和提出對策建議為主,缺乏定量研究。為增強研究的精確性,未來應該考慮運用計量方法對飛地經濟評價指標構建、飛地經濟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影響機制進行研究。同時,已有研究基本上都是從經濟學視角出發進行討論,但飛地經濟也涉及大量的社會治理和行政管理問題,所以應當合理借鑒國外經驗,從社會學、公共管理學等學科視角豐富已有研究。
其次,從研究對象上看,飛地經濟在地域范圍上已基本覆蓋全國,但已有研究中仍多是以某省、市、自治區為例進行分析,缺少全國性的整體布局分析,也尚未有對我國飛地經濟發展歷程的系統梳理和展示。未來更應注重從城市群、經濟帶和全國角度分析飛地經濟的合理規劃和戰略發展(付桂軍,齊義軍2013)?!吨笇б庖姟分幸蔡岬焦膭钌虾!⒔K、浙江到長江中上游地區共建產業園區,共同拓展市場和發展空間,支持長江經濟帶建設。
再次,從研究內容上看,個案介紹和剖析已顯得泛濫,而對策建議仍多是泛泛而談,可操作性不強。下一階段研究應重視普遍性發展難題的解決。一方面,飛地經濟發展所遇到的困難和矛盾根本上是來自于行政力量自身的作用,將來應更加突出開放式創新的特點,發揮制度創新效益,善于在組織、管理、體制機制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另一方面,互利共贏是飛地經濟合作的根本目標,也是合作的預期效果。飛地經濟的利益分配主要關注的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的返還比例和年限,以及GDP、工業總產值、固定資產投資額等經濟指標的核算問題,但實踐中大多是一事一議,無固定模式。實踐和學術研究中仍要花大力氣思考如何設計雙贏的利益機制,實現飛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最后。雖然研究角度和內容已經比較豐富,但是已有研究尚未深入挖掘飛地經濟的本質問題,對于飛地經濟為什么產生、有什么影響、如何響應,現有的解釋多是零散的、邏輯不清的,未來的研究應提供更明確的、有說服力的解釋。
四、結語
《指導意見》出臺說明飛地經濟在被國家層面鼓勵支持的同時,仍有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文件中對合作原則、機制,規范指標統計口徑和方法,加快統一市場建設等的指導仍然是粗線條的,具體如何操作仍需要基層主動摸索。關于飛地經濟的學術研究已經比較豐富,但重復性工作較多,特別是實際中的難點仍未能在學術研究中加以破解。未來在實踐中應該大膽賦予地方更多先行先試的優先權,集中力量破解發展的重難點問題,學術研究中則要善于探索、發現、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將具有普適性的政策經驗進行推廣,實現飛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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