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促進法對獨立學院未來發展帶來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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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對民辦學校的性質、權益、地位、組織進行全新的規定,為獨立院校未來發展帶來良好的機遇。修訂案的出臺在完善民辦教育,提升獨立院校未來發展策略等方面均產生了積極影響。
【關鍵詞】民辦教育促進法 獨立學院 未來發展 契機
【中圖分類號】G648.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9)20-0015-01
一、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積極影響
1.明確了民辦教育的屬性
在市場經濟下,我國民辦教育出現了商業化傾向,有些民辦學校在辦學過程中存在著亂收費、亂招生、亂發廣告、亂發文憑等現象,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影響,導致民辦學校的公益性受到了社會的質疑。針對這些情況,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積極明確了民辦教育的公益性屬性,指出民辦教育在我國屬于公益性事業。促進法對民辦教育的屬性規定要求民辦學校將社會公共利益為最主要的目標,不應將利益最大化作為最重要的辦學目標。
2.界定了民辦教育的范圍
隨著我國教育多元化的發展,民辦教育概念過于寬泛,為解決這一問題,民辦教育促進法對我國民辦教育范圍進行了規定,明確指出利用國家財政經費開辦的學校并不屬于民辦學校,只有利用非國家財政經費開辦的學校才屬于民辦學校。并且,促進法對民辦學校的服務對象進行了規定,指出民辦學校主要面向社會提供教育服務。促進法對民辦教育范圍的規定對民辦學校的發展有著重要的保護作用。
3.規定了民辦教育的收益性
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對民辦學校的收益性進行了明確規定,指出民辦學校的出資者能夠在辦學過程中獲得合理的回報。并且,促進法對民辦學校制定了扶持與獎勵措施,指出出資者可以從民辦學校結余中國取得回報。同時,民辦教育促進法強調了民辦學校不以營利為目的,將合理回報作為對投資者的獎勵措施,以吸引社會資金對民辦教育的投入和支持。
4.加大了對民辦教育支持
促進法加大了政府對民辦教育的支持力度,具體來講,促進法規定了政府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措施和獎勵措施,指出政府可以設置民辦學校獎勵、資助和表彰的專項資金。并且,促進法提出,政府可以采用經費資助的方式,對民辦學校轉讓或出租閑置的國家資產,以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
5.規范了民辦學校的資產管理
促進法規范了民辦學校的資產管理,明確了民辦學校資產的來源和歸屬,體現了我國在民辦教育管理過程中社會利益與個人利益兼顧的原則,為民辦教育的資產使用、資產歸屬和資產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具體來講,促進法明確了民辦學校財產的來源和歸屬,并明確了民辦學校財產的通途和性質,強調民辦學校財產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原則,規范了民辦學校的資產管理。
6.完善了民辦學校的內部治理
促進法完善了民辦學校的內部治理,對民辦學校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具體來講,促進法對民辦學校的決策制定機制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民辦學校設置董事會、學校理事會等決策機構。并且,促進法明確規定了董事會和理事會的職權范圍,并對學?;I集辦學經費、教職工工資標準、學校章程的修改、校長的聘任和解聘等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同時,促進法對民辦學校校長的管理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強調了校長的管理權限和管理職責,優化了校長的管理工作,提高了民辦學校的內部治理效率。
二、民辦教育促進法帶來的契機
1.提高獨立學院存在感
在《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國家在民辦教育發展過程中的作用進行明確的定位,即減少對獨立院校的行政管理,增強獨立院校的責任感。具體措施為政府在日常行政中及時公開獨立院校相關信息,發揮社會對獨立院校的監督作用;再次重申獨立學院與公辦高校的平等性,強調獨立學院在獎助申請、職工待遇、福利保險方面享有法律規定的權益;積極完善對獨立學院的分類管理,讓獨立學院享受土地、稅收、財政等幫扶政策。
2.落實獨立學院的權益性
獨立院校在發展過程中應積極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充分發揮民辦教育促進法對獨立院校發展的促進作用。因此獨立院校在辦學過程中應正確把握獨立院校公益性與獨立院校投資者合理回報的關系,確保投資者應具有的財產收益。
3.規范獨立學院內部管理
規范管理是獨立學院良性發展的重要條件,也是獨立學院自身生存的重要保證?!睹褶k教育促進法》對獨立學院的內部管理做了進一步的健全,要求獨立學院發展過程要設置董事會、理事會等決策機構,明確了這些的機構的權限,完善學院內部的監管機制;建立獨立學院信息公開制度,讓社會力量參與到學院發展過程中,營造一個公平透明的發展空間。
三、結語
獨立學院在未來發展上,要以《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相關政策為指導,科學定位自身發展方向,完善自身內部管理體制,健全師生權益保障機制,進一步借助國家幫扶政策,最終實現自身平穩過渡。
參考文獻:
[1]河南省民辦教育協會課題組,胡大白,王建莊.河南民辦教育發展報告(2017)[J].黃河科技大學學報.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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