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水電工程淹沒影響水電站電量補償處理方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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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增加,水電站工程建設征地影響的實物指標對象越來越多樣化,淹沒處理規劃越來越復雜,尤其是淹沒涉及大中型水電站的處理矛盾比較突出、技術難點多,本文針對淹沒處理水電站電量補償方式展開分析。
關鍵詞 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水電站;電量補償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增加,水電站工程建設征地影響的實物指標對象越來越多樣化,包括:人口、房屋、附屬設施、專業項目、企事業單位等。各權屬人對淹沒補償的期望越來越高,移民安置規劃處理難度越來越大,其中專業項目中水電站,尤其是大中型水電站淹沒處理更為復雜、技術難點多,本文針對水電工程建設征地影響涉及的水電站電量補償處理方式進行分析討論。
1 現行水電站淹沒處理政策
根據《水電工程移民專業項目規劃設計規范》之相關規定,對水電站尾水有一定的影響,機組還可以正常發電的水電站,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的措施改造處理,計算分析影響的多年平均發電量,計列改造費用和剩余壽命期電量損失費用;對水電站水頭有較大的影響,機組不能正常發電,但剩余水頭還可以保留一定的裝機容量,可采取重建發電廠房、更換發電機組的處理方案,計算分析影響的多年平均發電量,計列工程改造費用和剩余壽命期電量損失費用;對完全淹沒的水電站,應分析其在地方電網中的作用,對淹沒影響的地方骨干電站,當有復建條件時,應優先采用復建方式,沒無復建條件時,應征求地方電力部門、電站權屬單位的意見,可采取剩余壽命期內電量補償或貨幣補償。規模較小或對地方電網影響不大的非骨干水電站有條件復建且經濟合理的可采用復建方式,無復建條件時,可采用貨幣補償方式。
2 水電站淹沒處理遇到的問題
在進行水電站工程建設征地影響的水電站淹沒處理規劃設計時,改造費用可根據改造工程規劃設計工程投資計列;通過工程類比,采用單位千瓦投資進行補償的可以結合電站實際情況,參照鄰近流域類似工程進行費用計列。但對于采用剩余壽命期電量損失進行補償的水電站,剩余壽命期年限、折現率、損失電量、補償電價等參數指標的確定比較復雜,各規劃設計單位取舍不一,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對剩余壽命期電量損失補償方法涉及參數進行分析。
3 剩余壽命期電量損失補償方法分析
剩余壽命期電量損失補償費用應根據確定的年損失電量、補償電價計算出剩余壽命期內每年的資金流量,通過擬定的折現率將剩余壽命期內各年現金流量折算至規劃水平年,然后求和計算出水電站剩余壽命期電量損失補償費。
3.1 剩余壽命期確定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確定被淹沒水電的工程等別,結合《水利水電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設計規范》(SL654-2014)查出被淹沒電站對應的合理使用年限,用合理使用年限扣除電站已正常運行的年限,可計算出電站剩余使用年限。
考慮到部分水電站運行年限已超過或者接近其合理使用年限,剩余壽命期為負值或者很小,電站權屬單位無法接收,并且也不符合電站可繼續運行盈利的實際情況。根據《水利水電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設計規范》:“當水利水電站工程及其水工建筑物達到合理使用年限后,如需繼續使用,應進行全面安全鑒定,必要時應采取補強加固措施,重新確定繼續使用年限。”因此,使用合理使用年限減去電站運行年限作為剩余壽命期不切合實際情況,需結合電站實際情況確定剩余壽命期。根據以往工作經驗,將合理使用年限作為剩余壽命期,或使用合理使用年限并考慮到電站運行情況作為剩余壽命期,是各方比較認可的方案。
3.2 年損失電量確定
對于發電資料齊全的水電站,可使用電站提供的多年平均發電量作為每年損失電量,并根據電站來水和徑流資料對電站提供資料進行校核;對于發電資料不全或者發電時間較短的水電站,可根據電站來水和徑流資料推算電站每年發電量,并使用實際發電量進行校核。
3.3 補償電價
對于電能上網銷售的水電站,可依據上網電價、電價豐水期、枯水期浮動率以及電站枯水期發電量計算分析出平均上網電價。對于電能未上網銷售,直接供給用電戶、企業的水電站,若受淹沒電站權屬單位能提供供電合同,且銷售電價合理的,可按其合同約定價格作為銷售電價;如不能提供供電合同或者合同約定價格與市場電能銷售價格差異較大時,可根據國家或者省級主管部門指導價格作為其銷售電價。
根據《水電工程移民專業項目規劃設計規范》,采用電量補償或貨幣補償的水電站應扣減直接發電成本。水電站運營成本主要包括工人工資及福利費、修理費、保險費、水資源費、庫區基金、材料費、其他費用、首部樞紐運行維護費,但未扣除壽命期內需要更新的發電機等設備設施的成本等。電站直接發電成本可根據其權屬人提供財務資料分析確定。若電站權屬人拒絕提供財務資料或者提供財務資料不完整,應根據當地物價水平和電站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確定。
3.4 折現率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發布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社會折現率應根據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發展戰略······資金機會成本等因素綜合測定。結合當前的實際情況,測定社會折現率為8%,對于受益期長的建設項目,如果遠期受益較大,效益實現的風險較小,社會折現率可適當降低,但不應低于6%?!苯浄治觯娬臼S鄩勖陔娏繐p失補償現金流折現率取7%。
3.5 電量損失補償費
根據電站施工組織和進度計劃,確定水電站剩余壽命期開始時間,使用電站每年損失電量與擬定的補償電價計算出剩余壽命期內每年的資金流量,通過7%的折現率將各年現金流量折算至規劃水平年(剩余壽命期起始年),求和計算得出各座電站剩余壽命期電量損失補償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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