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打造東北地區科創中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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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長春市作為吉林省省會、東北亞經濟圈中心城市,具有豐富的科教資源和雄重的工業基礎,具備打造東北地區科創中心的基礎和條件。長春市應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科技創新聚集區域的經驗和做法,集聚創新資源、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吸引高端人才、推進高質量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進一步發揮“雙創”作用,建設符合本地區發展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區域科創中心。
關鍵詞: 長春市;東北地區;科創中心
中圖分類號:G322.5.34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19.03.011
近年來,隨著北京、上海、合肥等城市科創中心建設的深入推進,各城市都在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科技創新聚集區域的經驗和做法,建設符合本地區發展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區域科創中心。長春市作為吉林省省會、東北亞經濟圈中心城市,具有豐富的科教資源和雄重的工業基礎,具備打造東北地區科創中心的基礎和條件。
一、集聚創新資源
集聚世界級國家級資源
首先,爭取把體現國家戰略的大科學裝置、國家實驗室、國家研究中心等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創新平臺吸引到長春來興建。支持吉林大學“綜合極端條件實驗裝置——高溫高壓大體積材料研究系統”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爭取“精密儀器與裝備國家實驗室”落戶長春。其次,支持長春光機所的大口徑空間光學載荷綜合環模試驗平臺、中車長客的高速列車試驗中心等重大創新功能型平臺建設。發揮長春光電國際創新園、中俄科技園等國際合作創新平臺的作用,加快推進中白科技園、中科院精密儀器與裝備創新研究院等平臺建設步伐,在智能制造、生物醫藥、光電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領域吸引更多國內外科技資源。再次,加快推進一批國家級重大產業技術研發和產業化,鼓勵和支持長春國科精密公司、長春長光辰芯公司等一批承擔國家重大任務的高科技公司申報國家重點實驗室,爭取國家資源配置的主動權。同時,推進“名校名院名所”引進政策,支持北大、清華、北京航天航空大學等知名高校和世界知名企業來長創辦新型研發機構、新型研究型大學和民辦高校;創辦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長春分院、中科院長春科技創新工程院等應用型研究機構。
引領產業技術創新發展
首先,加強同科技部、教育部、發改委和央企的重大專項對接,加強同中科院東北振興科技行動計劃項目的對接。同時,發揮中科院研究所和吉林大學、長春理工大學等科研優勢,在光學精密機械、新材料化工、新能源汽車、航空航天裝備、智能制造裝備、光電信息、生物醫藥健康、大數據、農業生態等領域構建原始創新高地,聚焦引領產業變革的高端光刻機和高通量基因測序儀等一批顛覆性、戰略性高技術,爭取較短時間內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突破。其次,建議政府每年拿出一定額度的科技經費作為企業配套資金,鼓勵支持有創新意識的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支持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和攻關。以政府基金為杠桿,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和風險投資投入高科技成長型民營企業。再次,建議規劃建設長春軍民融合產業園區,依托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長春理工大學、中科院長春光機所、中科院長春應化所、一汽集團和中機試驗裝備公司等軍工科技力量較強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建設軍民融合科技協同創新平臺。發揮長春市在光電跟蹤、特種材料、遙感探測、激光通信、先進制造和光電功能材料等領域的軍工科研和生產優勢,制定軍民融合發展的產業扶持政策,吸引軍工集團和國防科研院所在長春建廠。
強化推動創新要素互聯互通
成立長春市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統領全市科創建設整體性工作。政府牽頭與國內外先進城市、著名研發機構和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為區域間的科技創新合作和發展提供戰略指導、組織引領和政策支持。同時,統籌長春市國家創新型城市、長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長春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和中國制造2025國家試點示范城市、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等各類國家級示范點(區)建設的資源和優勢,將長春各類示范點(區)建設與科創中心建設所需的前沿技術、高級人才、創新平臺等高端創新要素有機結合,形成合力。
創新產學研合作機制
首先,建議成立長春市知識產權運營公司,按市場規則經營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成果。同時,建議政府牽頭設立的投資基金、天使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前沿技術研發及可轉化成果項目傾斜,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對成果轉化項目的二次孵化開發。其次,實施“高水平理科大學建設計劃”。 長春理工大學、長春工業大學、長春大學等省屬高校應發揮主導作用,探索建立地方高校與地方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培育新興工科人才。同時,推廣長光工程師培訓中心的辦學理念和模式,鼓勵科研院所發揮技術優勢,為企業培養實用型高端工程技術人才。
打造具有長春特色的核心承載區
建議圍繞吉林大學、長春新區等科教資源豐富且相對集中區域,打造科教為主體的具有長春特色的科創走廊;以長春市為紐帶,鏈接東北三省,合力構建東北區域協同創新網絡;引導各類創新資源向長春科創走廊集聚。同時,對標張江高科技園區、合肥濱湖科技城等國內一流科技園區,學習其先進管理經驗,突出長春科教優勢和制造業優勢,在長春科創走廊率先開展改革試點,集聚體制機制創新各類要素,推動管理模式轉型,盡快建立適合長春市發展的組織管理模式和制度框架,實現創新資源有效集聚和城市功能快速提升。
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提供寬松的制度保障
首先,建議市政府相關部門加快促進科技發展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建設,并出臺具體實施意見。建立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共同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相關政策的制定落實,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盡快出臺完善相關配套文件和措施,確保與相關立法、配套政策實現無縫鏈接。其次,進一步“放權”和“松綁”,砍掉一切不合理的陳規舊章。在高校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領域探索建立科研經費管理“負面清單”制度,根據項目實際,確定差旅費、勞務費管理辦法。再次,建立以重大項目為牽引,首席科學家負責制的課題組管理新模式。在項目設計、實驗設計、成果發表、調整技術路線方案等環節,科學家有自主權,省級、市級項目可自主調劑預算科目,不受比例限制。同時,高校院所可自行建立符合市場規則的采購制度,自行組織科研設備采購、自行選擇評審專家,鼓勵承擔地方政府、企業和其它社會組織橫向課題,經費按照要求或合同約定使用。 以學術水平和科技貢獻評價激勵科技人才
首先,堅持“誰用人、誰評價”的原則,引導用人主體注重以學術水平和科技貢獻來評價激勵科技人才。協調有關部門統籌解決編制問題,建議嘗試“大學預聘教師管理辦法”,增加新教師的數量和高級職稱職數。其次,針對科技人員這一特殊群體成長和發展的需要,制定相應的激勵機制,促進科技人才有序流動,支持事業單位設立一定比例動態崗位,建立人才編制周轉池。同時,建議高校和科研院所放開對專家、學者、科技人員、教師兼職兼課的限制,建立人才、科技項目申報查重及處理機制,推進評審結果互認、信息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申報,逐步實現人才產業、項目的集中評審,集成支持。高校院所的教職制度與海外高校接軌,在人才引進、設備資源、項目評估等環節尊重科學家意見。
完善協同創新生態體系
建立政府研發投入的長效機制,以企業為技術攻關的主體,制定配套的金融和財稅支持政策。優化各高校和院所學科設置,促進學科間的融合創新,構建技術研發與市場化應用的良好生態。同時,發揮管理機構、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平臺紐帶作用,將科研機構、大學研發成果與產業發展密切聯系,形成創新鏈、資金鏈、產業鏈閉環的協同創新生態。
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
完善支持企業創新的普惠性政策體系,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稅收優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政策落實力度。建立政企溝通制度、結果通報制度和成效獎懲制度,使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能夠享受的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同時,針對企業創新不同階段,形成多層次的政策支持體系。加大各種要素向企業集聚,引導社會資源尤其是社會資本對技術創新的投入。
三、吸引高端人才
出臺更具突破性人才政策
首先,建議在全市進行一次全方位的摸底,系統分析不同行業、產業的人才缺口。制定引進高層次海歸人才的專門政策,加強與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對接,重點引進帶項目、帶成果的人才團隊。出臺更具突破性、更有吸引力的高端人才引智政策。通過放大政策影響力,打造長春自己的招才引智品牌。其次,建議聘請知名科學家或杰出企業家作為長春市招才形象大使,吸引成功人士來長工作,政府、企業和高端人才之間一事一議,宣傳院士、企業家、長江學者等典型人物在長創業的事跡。再次,集聚科技頂尖專家,對全球頂尖人才領銜的高端創業創新團隊或項目特事特辦,資助額度上不封頂。借助第二次出國留學回國潮的機會,打造留學生回國集聚地,吸引日韓、東歐及東南亞的留學生。同時,發揮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中科院長春分院等學校校友會作用。
實現管理模式轉型
首先,建立高端人才管理統一聯動機制。加強各職能部門之間協作,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分步實施,精準引進,避免獎勵性政策的濫用和分配不合理造成資源浪費。其次,建議打破壁壘,探索通過設立專項工作辦公室統籌人才工作,實現統一管理,尤其是政策的落實和資金的落地,要充分發揮財政、審計、人事等監管職能。同時,對原有政策進行合并,對不符合當前形勢的進行調整,提高政策的科學性、可行性,形成長效機制。注重“科學引才”,以高質量的規劃引領高效率的人才引進。再次,建議政府逐漸由“引人才”轉向“建人才市場”,發揮市場機制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準確把握市場經濟與人才成長、流動、配置的關系,建立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人才開發體系。引進商業性的高端人才中介服務機構,鼓勵各中介機構引進創新型領軍和拔尖人才或其他支柱產業的高端人才,確定一批 “高層次人才代理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刊登高層次人才需求信息,同時開展高端人才引進項目外包服務合作。
四、推進高質量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以創新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對創新能力相對較弱但已積累了一定的市場基礎的制造型傳統企業,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路子,利用市場優勢,加強商業模式創新和集成創新,改造提升傳統工藝及技術,鞏固現有市場基礎,滿足用戶對新興產品的需求;對具有一些研發基礎、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關系緊密的傳統產業,建議實施技術集成、技術創新,延伸產業鏈,開發新興產品及業務;對已具有較強研發和資本實力的傳統企業,需要對整個科技創新鏈的各個環節加大投入,注重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探索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路徑和市場推廣模式,將科研優勢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對技術依賴型的服務性傳統企業,加強商業模式創新和市場創新,不斷向高端服務轉型。
加快促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
以技術創新為引領,以新技術、新業態、新服務、新模式為核心,以知識、技術、信息、數據等新生產要素為選擇,加快發展以數字經濟、綠色經濟為代表的新產業,在綠色低碳、共享經濟、現代供應鏈、人力資本服務等領域培育新的增長點。同時營造促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生態環境,實施“互聯網+、大數據+、機器人+、標準化+”。通過產品智能化,打造以產品為依托的應用服務平臺,形成由“制造”向“制造+服務”再向“制造+服務+應用服務”平臺化轉型的路徑。
大力發展生產性現代服務業
加大信息化與生產性服務業的合作,利用信息技術與生產性服務業的結合,提高國際貿易、電子商務等經濟重點領域在全市經濟中的比重。深化對信息技術的拓展應用,發展電子商務、教育、醫療、就業等領域的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技術的發展,滿足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利用長春市地理優勢,加快物流產業的發展,加大對物流企業的扶持與政策幫助,促進京東亞洲1號工程等盡快建設。
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首先,發展科技金融、應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創新金融服務業態和方式,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信貸產品、保險產品,拓寬創新企業融資渠道,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滿足具有“輕資產”特征的知識和技術密集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其次,發展現代金融業,補齊金融要素短板。截至去年末,全省上市公司有42家,長春市不到30家;而浙江省達414家,杭州市近200家。原因之一是金融供給不足,必須大力發展私募風險投資等現代金融業。建議推進企業上市,并構重組,打造資本市場的“長春板塊”。再次,爭取央行及國家級保險、信托、基金等金融機構的支持。近期央行和南京市合作成立金融科技創新中心,在深圳設置全資子公司。長春市也應積極爭取將金融創新平臺落戶長春,同時積極引進各類戰略投資者參與長春市各金融機構改革。 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貫徹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國家、省、市相關的法律法規
建議以地方立法形式出臺長春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條例及細則,單位對其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可以自主決定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轉移轉化活動;可通過協議定價、技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成果交易、作價入股的價格。同時,建立長春市可轉化科技成果儲備庫,開展項目管理和篩選,挖掘轉化潛力。
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
建議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在長春市轉化所獲凈收益,以不低于50%的比例獎勵給成果完成人(團隊)和科技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員,獎勵比例上不封頂。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同時,建議加大科技成果在長春實施轉化的獎勵力度。重點高校院所或聯合域外高校院所取得的成果在長實施轉化,攻克本地產業發展中的重大關鍵技術難題,給予研究人員和單位大力度的獎勵。本市企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的自主創新成果,成果在長實施產業化,給予大力度的獎勵。
優化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環境
設立長春市技術許可辦公室,挖掘技術成果的潛在應用價值,負責向企業完成專利許可、轉讓以及版權等交易技術工作;組建長春市科技成果轉化局;成立長春市高校院所成果轉化領導小組,聘請海內外知名科學家提供智力支持。同時,建議長春市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定期舉辦科技服務地方與合作發展暨科技成果展示大會。定期展示科技創新成就和最新成果,廣泛邀請國內外企業和投資機構前來對接。
解決科技成果轉化的資金難題
首先,建議增加長春市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額度并列入年度預算,每年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的投入,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尤其是中試階段的資金投入,合理配置理論研究與開發應用階段的資金投入比例。其次,提高財政資金風險容忍度,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創新創業,政府聯合金融機構共建債權融資資金池,擴大科技創新貸款規模,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債權融資提供普惠金融。同時,總結科技保險試點工作經驗,探索完善科技保險服務新產品、新模式。設立保險、擔保和風險補償機制,為更多的社會資金在周期長、投入大的項目中提供自由選擇、交易和獲益的平臺,運用市場機制和金融工具服務科技成果轉化。
組建專業的成果轉化經紀人隊伍
建議長春市制定促進技術經紀行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對技術經紀人促成的成果轉讓項目和根據企業技術需求開發的成果轉讓項目,經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審核,按技術合同交易額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加大對技術經紀人的執業培訓,鼓勵高校開設相關課程,為經紀人提供深造的空間。
六、進一步發揮“雙創”作用
增強引領經濟發展能力
在光電子-智能制造、數字經濟,尤其是關系到長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可能成為長春市未來經濟主導產業的領域,加快布局建設一批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發揮長春新區、吉林大學、中科院長春分院等單位和相關部門的獨特作用及優勢,拉長其主導產業和優勢產品的鏈條,促進成果快速轉化與創業發展有機結合。同時,按“數字長春”的要求,組織實施一批 “數字+”重大工程,繼續高標準建設基礎性、戰略性、公共性平臺。釋放數字對經濟發展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加速傳統產業智能化轉型,推動互聯網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構建協同網絡
力爭將中科院、教育部、工信部、央企及中國企業500強的創新平臺與長春市各級創新平臺及各類孵化器聯通,形成資源共享。支持一汽、長客、啟明、吉林大學、中科院長春分院等構建和完善開放式創新創業平臺,促進形成大中小微企業專業化分工協作的產業生態體系。同時,鼓勵支持科技基礎設施互聯網平臺企業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向長春市各類企業開放創新創業平臺、計算機存儲設施和數據資源,形成各類創新主體相互促進、線上線下互動的發展局面。
助推“雙創”提升水平
吸引更多的科研人員、海外歸國人員、大學畢業生、在校生、返鄉農民等主體加入“雙創”隊伍,發揮各自優勢,找到可能實現商業化、產業化或單項技術突破的突破口。引導各方力量向重點方向聚焦,尤其是向數字經濟、體驗經濟、共享經濟為代表的“新經濟”及以長春市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聚焦。同時,爭取長春市有更多的基地進入第三批、第四批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名錄并發揮獨特作用。對有特色、有活力的眾創平臺如津長示范區等加大扶持力度。吉林大學科創園等有條件的眾創空間要提升國際化水平,以全球視野規劃企業服務,提高效率和水平。
構建多層次資本服務體系
構建創業投資、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多層次融資服務體系,解決平臺及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通過購買服務、提供融資擔保等形式,加強財政對“雙創”的支持。支持平臺及在孵企業降低運行成本,成立各種基金,動員社會力量以不同的方式投資種子期或初創期的小微企業。同時,由政府以貼息或其他方式帶動銀行、信托、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共同參與企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的建設,下大氣力培育多元投資主體。
吸引更多項目進入“雙創”平臺
聘請國內外知名科學家和院士作為長春市雙創科學顧問,通過重點項目合作等方式,邀請科學家直接舉薦頂尖人才和重點項目在基地落地。發揮長春市院士聯合會、“院士吉林行”、“院士長春行”等平臺作用,爭取為長春市帶來更多的前沿項目。同時,吸引和長春市大學、科研院所相關創業隊伍來長創業,對優秀的創客、有市場潛力的項目可在股權激勵、資金支持、設備使用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吸引天使投資人、企業家、領軍企業等各類主體為創業企業服務,吸引專業高端孵化器經營人才進入平臺,打造專業服務團隊,提高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長春新區、吉林大學、中科院長春分院等有條件單位要積極探索國際化發展路徑,積極對接國際先進實驗室,建立海外聯絡處,吸引國際優秀項目落戶長春并為其提供輔導、投資對接及國際市場開拓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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