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中個體的有限理性與政府角色的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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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市場經濟中的個體以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其經濟行為從其自身角度看都是出于一種現實理性的選擇。但由于總體資源是有限的,以盡可能少的資源創造盡可能多的總福利,即實現宏觀意義上的整體效益最大化成為一個經濟體的必然目標。很多情況下,個體利益最大化并不一定帶來整體效益最大化,卻常常受到后者的反作用。從這個角度看,個體理性只能是一種有限理性。政府在這方面的角色不可替代,應努力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與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統一。
關鍵詞:市場經濟;個體;有限理性;政府角色
中圖分類號:F01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9)11-0001-04
一、個體在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目標上具有現實理性
市場是有效配置資源的重要方式之一。
市場中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體現了個體的理性。以創新為例,個體的理性有利于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
從供給側看,只有生產出來的產品被接受,才能給生產者自己帶來收益。市場競爭使創新得到鼓勵,使生產者更有動力采用更先進的技術,在降低產品成本、給消費者帶來更好福利的同時,也使自身處于更有利的地位。從需求側看,消費者樂于選擇更高質量的產品,市場競爭使創新成果更易被消費者接受。
在理想市場條件下,創新不斷出現,發展質量更高,個體也因之受益。
這一切都符合斯密的“利己心”。在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具有“利他性”。個體和社會總體福利水平因之不斷提高,從而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一般情況下,市場中交易的達成是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實現的。至少在達成交易的那一時點,雙方在現有信息的基礎上,經過仔細權衡,確認可以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雙方應該保持了足夠現實的理性。
市場中成千上萬的個體根據自身意愿作出符合自身利益的選擇。個體在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充分表現了現實理性[1]。而政府很難有這樣的體驗,因而難以精準而及時地感受到市場的變化,從而在供給側方面作出相應調整。這往往會造成資源的浪費。因此政府并不需要過多參與到經濟的微觀層面。政府有其自身更重要的角色,承擔著更為重要的職責。
當然,這里所討論的現實理性都是在符合市場法制、各種相關制度的前提下自然表現出來的。
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參與到市場經濟中,并決心進一步加大改革開放力度,表明全球資源配置、利用方面的巨大改善,也給數以億計的個體提供了更大的市場空間。同時法律也進一步明確對私有產權的保護,這是對市場中個體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目標以及由此帶來的自我價值實現的肯定。
如果是以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個人作出的決定從現實角度看無疑是理性的。但如果從最終結果看,則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個人利益最大化目標有時并不一定能實現,即使出于個人理性的選擇。比如,由于信息的不夠透明,新增過剩產能,使原有的產能受到影響,經濟效益下滑、產能的市場價值急劇下降遠超過正常折舊的速度。此時,由于發生了資源的浪費,個體利益和整體效益均受損,未能實現最大化目標。又如,外部創新的突然出現使已有產能變成落后產能,個體利益受損,但并不是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與理性無關。在新技術出現之后,一些舊技術的使用者可能因此在這方面利益受損,但在其他方面,作為消費者,同樣因新技術的出現而受益。不光是個體,整體效益也得到提高。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信息的要求更高。許多時候,甚至包括一些外來不可預知的因素,如氣候的變化、外部創新的出現,或者本國以外的市場的變化等,個體掌握的信息程度并不相同,其思維方式和判斷能力也存在很大差異。其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標能否實現不光受自身現實條件限制,很大程度上也受到其他人的決策以及由此產生的整體效應的影響。
例如,資本市場中一些個體既可能獲利,也可能利益受損,甚至資不抵債,這與整個市場有關,并不完全是由個人的投資決策造成的,個體的現實理性在這方面似乎并不能發揮作用。
二、個體在促成整體效益最大化方面的有限理性
在市場經濟中,個體均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而不能代之以市場的整體效益最大化。
泡沫形成過程中,無論信息是否透明,當大量個體負債購買資產致使資產價格急劇上漲時,DPI值下降[2],風險隨之上升;而當泡沫破滅之際,如果政府不加干預,資產價格急劇下跌,預期迅速形成,市場中無數個體爭相低價拋售,進一步拉低了資產價格,甚至有可能跌破成本價,形成債務通貨緊縮。個體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量的拋售行為顯然是現實的和理性的,但從整體利益的角度看顯然有失理性,經濟體也因此落入一個“DPI懸崖”[3],個體也因整體利益受損而被動受損。
在泡沫破滅之際,資產價格以超乎尋常的速度急劇下跌,參與其中的個體似乎并沒有其他的選擇余地,除了迅速拋售其個人擁有的資產以避免更大損失,否則將導致個體虧損加大,甚至面臨破產的局面。
個體在達成整體效益最大化方面呈現有限理性是因為:
1.個體利益最大化是個人經濟行為的優先目標,很難同時追求多目標。整體效益最大化的實現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與個人利益最大化是兩個不同的目標。
2.整體效益最大化是無數人經濟行為和政府決策共同作用的結果,其實現遠遠超出了個人的能力,個人不可能改變大多數人的經濟行為,即便在可以預知的結果面前個人也無力改變最終的結果。
即便個體認識到當前經濟行為對整體效益的損害,但由于個人無力改變這一趨勢,在個體利益最大化的現實理性面前只能犧牲整體效益。這使個人在整體效益方面被動產生一種有限理性。
在泡沫破滅時無數個體的拋售行為決策如此之快,常常是由于心理因素的作用,即充分認識到一般個體在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上的普遍現實理性以及由此給整體效益帶來的實際損害,從而不約而同產生一致的預期,并在隨后他人的每一次交易中得到強化和驗證。 3.無數個體決策產生的整體效應只對后來的交易者產生影響,而其自身所受的影響是其交易之前其他個體的行為所帶來的。這使得因果關系不對應。其行為后果由他人承擔,而對自身并沒有產生直接影響,這使得個體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并進而產生一種個人是他人的受害者的錯覺。
從表面上看,個人受到整體效應的作用是之前其他無數人行為的結果,個人被動接受了整體帶來的影響。但其實每個人都對該整體效應作出了貢獻,在其中確實發揮了作用,并影響到他人。因此可以說,整體效應對個體利益產生的反噬作用并不是直接的。
由于沒有理性看待個體利益與整體效益的關系,特別是整體效益受損情況下間接產生的反噬作用,許多個體僅僅將泡沫形成及破滅過程中必然伴隨的資源不合理轉移導致的個人利益受損或受益歸因于個人運氣、甚至個人能力等方面因素,或者即便知道類似個人行為引發的群體效應對整體效益最大化帶來的不良后果,但出于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仍有意為之。
但當泡沫破滅之后,幾乎每個人均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普遍期待一個代表整體利益的角色出現,但這顯然不是任何個人所能承擔的。
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一個經濟體中不同個體在整體效益最大化方面表現出來的有限理性程度并不一樣,呈現出明顯的個體差異,其中一些個體理性程度相對較高。但即便理性程度相對較低的個體中的一部分在市場中發揮作用,也將會產生放大效應,給整體效益帶來嚴重損害。
三、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的必要性
一個經濟體總的資源是有限的,不管是現有資源,還是未來可供利用的資源。
資源的合理利用問題,也就是用盡量少的資源,創造出盡可能多的總福利,應該是宏觀經濟學關注的重要問題。這其中任何一定量資源的使用均應實現或有利于實現效益最大化。
這可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認定某一特定資源并沒有實現效益最大化,是因為還有更合理的使用方式,可以產生更好的效益;
或者這部分資源的利用沒有帶來總的福利增加,從而使平均的福利成本有所增加,也就是經濟發展的宏觀意義上的成本增加了。
資源利用的整體效益最大化原則上排除了任何資源浪費和不合理轉移現象的發生,因為它們不能增加總的福利。
這些被使用的資源當然也包括負債。當資源利用中存在著資源浪費、不合理轉移等現象時,與之對應的負債因沒有產生相應的效益而得不到及時償還,致使總負債增加。
資源的浪費和不合理轉移同時也對市場的公平和效率帶來損害。由于總體資源的有限以及人類對公平、合理的價值觀的追求,整體效益最大化應成為經濟社會的共同目標。
由于過剩及采用落后生產技術等浪費了資源,資產泡沫形成及破滅過程中會帶來資源的不合理轉移,不僅增加總體負債水平,并對一些個體利益及整體效益造成損害。只有高質量發展才能有利于同時實現個體利益及整體效益最大化。
一些資源浪費是由于體制方面原因、信息不充分等帶來的過剩造成的,此時個體利益及整體效益均受損;或者采用污染、落后生產技術,個體造成的污染等環境資源損害由整體承擔。資源不合理轉移則會造成部分人利益受損,而另一部分人受益,但整體效益并沒有增加,帶來的常常是總負債的增加。
從以上可看出,很多情況下,個體利益與整體效益并不一致,不能簡單地以微觀上的個人利益最大化目標代替宏觀上的整體效益最大化目標。
而當整體效益受損,必然影響到個體利益,某些情況下甚至可能引發危機,波及更多的個體。
資源利用的整體效益受損意味著其中發生了資源的浪費和不合理轉移,反過來必然影響到一些個體利益。比如,在泡沫形成過程中,負債增加并沒有帶來相應產出的增加,表明部分資源投入的無效率,此時資源利用的整體效益下降。參與個體為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很少能在泡沫破滅之前將盈利及時兌現。但假如這樣的情況普遍發生,也就是眾多個體意識到泡沫終將破滅并主動出售資產以便兌現泡沫形成帶來的盈利,則資產因大量拋售而價格暴跌,泡沫即時破滅。隨之而來的債務通縮意味著資源的又一次不合理轉移,總體負債水平因之提高,整體效益再次受損,參與其中的個體利益也因之受損。
因此,當整體效益受損時,大部分個體并不能從中受益。
四、政府角色在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目標中的不可替代性
在市場經濟中,個體從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無疑是現實理性的。但個體受其自身能力所限,其所獲得的信息常常是不充分的。
在信息不充分、不透明的情況下,可能造成資源的浪費和不合理轉移,一些個體利益因之受損,整體效益也沒有達到最大化。即便在信息完全透明的情況下,如果沒有政府的介入,即便個體可以獲得個人利益最大化,但并不一定有助于整體效益最大化。例如,在環境法規未能完善建立或恰當執行等情況下,一些個體明知環境污染危害卻投入污染大的產能,以致在個人獲利的同時,整體利益受損。又如,在資產泡沫破滅之際,個體爭相拋售資產,盡力避免資產價格進一步下跌給自身帶來的損失,但很可能造成債務通縮,使整體狀況惡化。
當資源的不合理轉移有利于部分參與個體的個人利益最大化時,其很難有動力主動調整。造成資源浪費的因素也需要通過外在的力量改變,比如信息的公開透明及相關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執行等。市場中的個體行為都是基于現有市場條件自主選擇的結果,沒有外力通常很難改變,除非發生危機,引發市場自動調節出清。
一般個體也并不能改變其他眾多個體的行為,因而也就不能對宏觀整體效益產生顯著影響。
此時政府的介入可以避免以上情況的發生。由于制止了普遍的個體污染事件和資產價格的持續過度下跌,環境被大面積污染以及債務通縮等現象因此得以避免,個人也因之受益,從而實現了個體利益最大化和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統一。
可以設想三種場景:
1.在泡沫產生和破滅過程中,成千上萬的個體從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參與到市場中,帶來市場的巨幅波動,并引發危機。這其中有DPI迅速下降,甚至有可能因無數個體拋售資產引發債務通縮從而落入“DPI懸崖”。 2.成千上萬的個體從整體效益最大化的角度,不約而同地采取統一行動,阻止了泡沫的產生以及泡沫破滅時可能形成的債務通縮。
3.政府適時介入,通過適當的宏觀調控形成不利于泡沫形成的環境,或在泡沫破滅時阻止債務通縮的發生。
以上三種情形,只有最后一種更為現實且避免了危機的發生。
政府的作用就是提供有利于市場發揮作用的環境,引導市場合理配置資源,并在市場出現偏差時予以及時糾偏。
普通民眾常常無意中參與到扭曲市場的集體行動中。市場本身不能承擔起代表全體民眾利益的主體責任,實現資源利用的整體效益最大化。這時民意政府恰好可以在以上方面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通過必要的法律法規的出臺,以及各項政策的適當引導,保障市場正常運行,規避經濟發展中的各種陷阱,使經濟發展質量更高、更具可持續性,并惠及所有民眾。
市場的調整無時不在,但由于經濟系統的復雜性,各方面存在的不均衡并不都能得到及時、自動的調整。一些調整將需要一個相當長過程,由此造成的損失幾乎難以承受。如果任由市場自行調節,許多情況下造成的資源損失可能不是最小的。在危機發生之后,市場自行恢復十分緩慢,為加快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往往需要一些財政、貨幣等政策的出臺,此時也離不開政府的作用。
五、政府在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方面的作用
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就是通過各種有效手段保證整體市場的公平、合理,實現現實條件下的個體利益最大化與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統一。
在市場經濟中,通過政府和民眾的共同積極參與,同時實現了現實條件下的個人利益最大化和整體效益最大化,則說明該經濟體實現了高質量發展,資源得到合理利用,無論從微觀還是宏觀方面均如此。
市場正常運行需具備許多必要的條件,一個經濟體并不天然具備這些條件。市場法制、基礎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個過程,市場中一些必要的工具的配套,比如給資本市場中看多、看空各方提供足夠多的工具,這些都是隨著市場的發展、進化而逐漸補充、完善的。這本身就是政府介入市場的方式之一,也是為滿足個體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目標并同時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目標,最大限度減少資源浪費、不合理轉移的必要舉措。
在市場信息不透明的情況下,或市場傳導出現問題,新增過剩產能,顯然難以達到個人利益最大化和整體效益最大化目標。政府應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加強市場透明度,以便更好地實現個體利益最大化和整體效益最大化目標。
同時,政府應充分認識到市場自身的不完備,以及過度負債必然給市場帶來的資源合理利用方面的難度增加,和由此造成的不必要的市場波動。這些都會帶來資源的浪費或不合理轉移,不利于資源的合理利用。
若市場失靈,也就失去了市場經濟本身追求的公平、合理性,資源不合理轉移現象就會大量發生,乃至投機盛行。
政府調控時機的把握,應有利于DPI的改善,否則可能錯失市場調節機會,使問題更加嚴重,并有可能落入“DPI陷阱”或“DPI懸崖”[2,3,4]。如大蕭條中政府角色的缺失,引起債務通縮,落入一個“DPI懸崖”[2,3,4]。與泡沫形成時候一樣,泡沫破滅引發危機之后產生的債務通縮同樣表明發生了大面積的資源不合理轉移。隨著微觀層面大批私人資產負債表的惡化,消費萎縮,使宏觀層面過剩更加嚴重,GDP與DPI持續下降,形成二次危機[5]。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預期常常發揮著不容忽視的作用。
不同預期給經濟帶來的影響不一樣。政府應管理好預期,防止預期被不恰當利用,并引導預期向有利于整體效益最大化的方向發展。在正確發展理念的指引下,通過制定恰當的政策,配以良性預期,才能產生更好效果,走上高質量發展之路。
政府及時的糾錯機制同樣必不可少。當之前一些政策面臨市場新的變化,或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時,均需要政策的適時調整或微調,以實現個體利益最大化與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統一。
市場是配置資源的方式之一。而在不適合市場配置資源的地方,政府應當發揮作用。比如,在一些公益、教育、基礎研究等領域,其投入資源為群體共享,并不能實現市場條件下的個體利益最大化,但可以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在一些未采用市場方式的基礎設施項目中,同樣存在資源的合理利用問題。如果同樣多的資源給更多人帶來更多的福利,則說明資源得到了更合理利用。在免費或部分免費情況下,民眾可以將因之節省下來的資金用于其他方面的福利。其所產生效益可以通過假定市場條件下的市場價格計算得出。由于政府同樣存在資產負債壓力,所以應考慮到政府的資產負債狀況,把握好其規模。
六、政府角色面臨的巨大挑戰
任何資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了資源的浪費或不合理轉移,必然有一方或多方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其資產產生相應的損失。由于經濟運行的不可逆性,很難通過后續政策措施無代價地予以糾正。
在已造成資源損失的現實情況下,民意或民選政府有時考慮到部分民眾利益,未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對市場予以糾偏,結果給經濟發展帶來更大的損害,并在不久的將來面臨更加困難的局面;或者沒有充分認識到民眾在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方面表現出來的理性的有限性,完全放任市場,不加干預,使整體效益進一步受損,最終波及更多個體利益,并有可能引發危機。
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常常需付出一定代價。只有通過主動、及時調整,改變原有路徑,才能實現資源的更合理利用。如果現有已存在的導致資源不合理利用的各種問題和矛盾沒有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為緩解當前困難再次投入的資源很可能仍然得不到合理利用。
由于個體理性在這方面的不足,政府應在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目標上保持應有的理性。應讓民眾充分認識到個體利益最大化與整體效益最大化的關系,包括短期和長期利益的關系。從長期看,整體效益受損,必然影響到個體利益。一些影響經濟的短期因素,如果維持足夠長的時間,將會變成一個長期問題,并對經濟體的整體效益帶來長期損害,如過剩、泡沫等。
由于經濟體中的個體如此之多,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訴求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任何一項經濟政策,都需要從宏觀調控的角度,通過微觀市場發揮作用,并最終表現為宏觀效應。這中間經過了不知多少環節和經濟過程,要達到之前預設的目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由于經濟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參與的個體數量龐大,涉及眾多因子,一項政策措施的出臺,在執行過程中可能存在多種演化路徑,因內外環境、預期等多種因素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結果,給經濟問題的解決增加了難度。
市場中的相關法制、基礎制度的建立及工具選擇都是歷史上市場多次出現偏差并給經濟帶來實際損害從而迫使人們不斷進行修正完善的結果。在一些新興市場國家,由于市場法制、基礎制度、必要工具正處在不斷完善中,政府常常面臨巨大管理壓力。另一方面,即便在相對成熟市場,當各種法制、基礎制度、工具沒有得到有效執行時,同樣會埋下危機種子,并有可能導致危機發生。比如,美國在次貸危機中,房貸市場和資本市場發生的大量違規行為。政府的執行力直接關系到其政策效果及市場能否正常運行,因此,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對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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