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完善“續貸”機制破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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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頑疾,推動完善“續貸”機制是提升小微金融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本文從現有續貸模式進行分析,剖析續貸中存在問題,提出推動完善“續貸”機制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續貸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9)013-0314-01
現階段小微企業貸款難已不是新鮮話題。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續貸風險大、費用高,一直在制約民營經濟的發展。黨中央、國務院一直在關注這一難題,國家各部委也陸續出臺相關政策。早在2014年原銀監會就出臺了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無還本續貸”政策,各地政府也陸續推出小微企業續貸周轉金政策,但仍有部分銀行機構堅持先還后貸,續貸機制需進一步完善。
一、現有“續貸”模式
(一)“無還本續貸”模式。2014年,原銀監會出臺文件,支持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后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經其主動申請,符合“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與還款意愿強,沒有挪用貸款資金、欠貸欠息等不良行為;原貸款分類為正常類”的中型、小型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在貸款到期前一個月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經審核貸款按用途使用、企業生產經營正??梢赞k理續貸。
?。ǘ百J款周轉金”續貸模式。此模式為省市政府推出模式,由政府主導,財政部門出資,設立中小企業貸款周轉資金,周轉金一般由屬地負責中小企業管理的政府部門監管。貸款周轉金遵循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周轉金監管部門選擇政府背景的融資機構作為貸款周轉運行平臺。貸款周轉金按照封閉運行模式管理,經省財政廳同意后,周轉金運行機構可以在合作銀行開立賬戶。對經審核同意支持的企業,周轉金運行機構與企業和合作銀行簽訂貸款周轉金借款協議,并及時將所借資金直接從周轉金運行機構在合作銀行開立的貸款周轉金專戶劃至企業貸款賬戶,合作銀行于當日及時收貸。
二、存在的問題
?。ㄒ唬┬∥⑵髽I信用信息碎片化,缺乏有效的共享機制。小微企業財務管理普遍不夠規范,銀行在開展小微企業業務時,需要參考企業征信、不動產、納稅、司法、用電、用水等信息。目前,這些信息資源分布在不同的政府部門,銀行業務人員在搜集信息過程中,面臨著信用信息來源渠道不暢、信息采集成本較高和信息質量較差的問題,制約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的整體提升。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后,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能及時收集企業相關權威準確信息,對企業經營情況難以快速準確進行判斷,影響續貸判斷。
(二)續貸無縫銜接,抵押物確權時間難保證。按照各商業銀行內部貸款管理辦法,辦理續貸業務要防范風險,對有抵押的貸款要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登記時間要覆蓋續貸時間。在實際辦理業務過程,由于涉及抵質押權利行權順序先后問題,續貸相當于從新發放一筆貸款,有的登記部門要求先解除原先抵押登記,再對應新貸款合同辦理抵質押登記,由于有時間順序,難免出現時間差。同時,解出原貸款抵押登記后重新登記前原貸款會出現一段擔保懸空,如遇惡意借款人,此漏洞會造成銀行對抵押物的優先處置權喪失,對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增加壓力。
?。ㄈ┱苻D金運作規范性值得關注。一是轉貸基金法律定位有待認定。轉貸基金初衷雖是幫助指定企業或會員企業應急,不以盈利為目的,但轉貸實質仍屬于放貸。而國內目前對于轉貸基金法律地位還沒有明確規定和界定標準,也沒有相應的管理部門。二是轉貸基金追索權難運用。政府類轉貸基金由政府出資委托擔保公司運作,政府是“老板”,擔保公司是“管家”,一旦貸款出現風險,無論政府還是擔保公司出面追索都有欠妥當。其他商會類、協會類轉貸基金也存在類似情況。三是銀行操作有違審慎經營原則。銀行在未做深入調查前承諾予以續貸,有違“貸前調查”規定;而續貸時企業填寫的貸款用途通常為“收購”、“進原料”、“購機器”等,實際用于歸還轉貸基金貸款,貸款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符。
三、政策建議
(一)構建全國統一的企業征信系統。從國家層面整合分散在各部門的企業信息,搭建統一個公開、透明的小微企業信息共享平臺,逐步營造企業守信、專業評信、社會重信的良好氛圍,解決商業銀行對小企業貸款貸前調查信息不對稱難題問題。多部門信息共享,一方面促進小微企業系統性管理,規范企業發展,另一方面也促進商業銀行利用信息科技手段,研發新型小微信貸產品,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務效率和加大金融產品服務覆蓋面。
?。ǘ┒喾胶献魍苿永m貸抵質押登記流程優化。相關政府部門、商業銀行通力合作,針對銀行續貸業務辦理過程中抵押登記問題,優化相關工作流程,探索建立符合實際需求的工作流程規范,確保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地同時做到續貸所需抵押擔保的及時對接。
(三)加強對各地應急轉貸資金的規范管理。建議在國家層面出臺指導意見,對各地政府應急轉貸資金的資金來源、運作流程、風險管理等予以規范。明確權責邊界,嚴格準入條件,尊重銀行內部授信風險管理決策,防止被惡意逃廢債企業利用;在對重大風險企業的應急轉貸過程中,加強與企業幫扶機制、授信總額聯合管理機制的銜接。
作者簡介:張雨欣,女,黑龍江哈爾濱人,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16級金融專業本科生,主要從事小微企業融資及銀行授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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