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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商能否給用戶一個家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棗 莊 張 偉

  國內電信底層傳輸網絡與互聯網底層傳輸網絡大都屬于電信運營商所有,但在業務所屬上兩者有區別,就是這種區別決定了電信網與互聯網本質上的不同。
  電信網中的網絡與業務都由電信運營商控制,運營商輕易就能獲取巨額利潤; 但互聯網中網絡與業務分開,電信運營商只能控制網絡部分,無法控制由眾多增值業務服務商提供的、架構在運營商基礎網絡上的增值業務,這部分業務為電信運營商帶來的利潤要低多了。
  電信運營商不愿繼續為這些增值業務服務商做嫁衣了,從幕后走向前臺,涉足了互聯網業務。2006年,“轉型”一詞被國內各大運營商頻頻提及,他們所說的轉型更多是指其逐漸涉足互聯網業務。
  快速發展互聯網業務對電信業務沖擊不小,有的甚至像Email取代傳統信函一樣取代電信相關業務。對電信來說互聯網最大的殺傷力是其商業模式比較廉價甚至免費,互聯網的生命力及發展前景無需質疑,阻止其發展就如堂吉阿德大戰風車一樣,電信運營商只能主動擁抱互聯網。
  既然轉型有受逼迫的意味,那么是否做了充分的準備以及能否轉型成功就值得懷疑,因為轉型幅度太大了。電信業務框架中,運營商是絕對的主角,運營商雖然也強調服務,但基本上出于自愿與自覺,因為用戶的可選項太少; 但是互聯網業務框架中,用戶是絕對的主角,互聯網就是為用戶服務的。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互聯網服務特性表現得更加明顯。Web1.0時代的互聯網,感覺上像個公共社區,用戶能去任何地方,但就是沒有自己的私人空間。因此在Web1.0時代,互聯網從業者必須依靠自己的特色服務來吸引用戶,這就是“拿服務來換時間”。在Web2.0時代,互聯網服務的特性更加明顯與重要。
  在Web2.0時代,不管采用什么技術,都要讓用戶有家的概念,用戶要能在網站上擁有自己的小家,收集的資料、已訪問的網站、原創作品都能放在“家”里,用戶在其家中呆的時間更長了,這就需要把服務放在更高的位置。
  在電信運營商以往的經營活動中提供用戶“家”的感覺是不多的,現在突然轉向強調“家”的感覺的互聯網業務,確實是一個難度很大的挑戰,轉型能否成功,就在于轉型后電信運營商能否給用戶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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