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背景下布洛陀信仰的實踐轉變及其建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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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布洛陀信仰始源于《布洛陀詩經》中的神話傳說,而后逐漸發展成為廣西壯族民間信仰中典型的人神互動祭拜模式,并建構起一套體現壯族文化的完整的信仰體系。改革開放以來,布洛陀信仰的重建使得廣西壯族自身的信仰文化得到前所未有的規范和統一。伴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布洛陀信仰深受社會結構轉型以及族群身份變遷的影響,人們對布洛陀信仰的方式也發生結構性轉變,進而影響及布洛陀信仰的社會性建構。作為廣西當地城鎮化進程中的一種重要資源,如何解決當下布洛陀信仰社會性建構的路徑與城鎮化背景下“公私”信仰需求的矛盾、儀式專家的身份建構以及“公私”之間的價值共識,成為布洛陀信仰完成現代轉型,實現社會經濟發展與文化建設有機結合的關鍵。
【關鍵詞】城鎮化;布洛陀信仰;實踐;建構
【中圖分類號】G11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4-454X(2019)01-0157-007
一、布洛陀信仰建構及其實踐形式的討論
布洛陀信仰的最初形態始見于《布洛陀詩經》中的神話故事,而后逐漸演變成以廣西田陽縣敢壯山為中心,以布洛陀為創世始祖的少數民族祭祀文化及信仰體系。現有的布洛陀信仰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于神話人物、祭祀文化以及宗教信仰三個方向, [1 ]而如何將這三個方向進行有效整合,從而建構起符合當地社會經濟與文化發展的一種典型的本土信仰模式,成為當前壯學界著力思考與解決的重要問題。
從文化重建的意義上來看,由于壯族民族文化主體意識的不斷增強,以及壯族傳統文化與時俱進的創新性,由此形成了布洛陀文化重建的一種驅動力; [2 ]而文化重建的目的在于民族文化的延續,對于布洛陀文化延續的策略,目前則是通過“申遺”的途徑來完成對此種文化的傳承與保護。從具體的路徑與策略來看,布洛陀文化是廣西少數民族民間信仰類型中的典型代表,具有重要的文化保護價值,因此學界大力推動、政府組織協調、民間活態傳承、群眾主體性的充分發揮則成為當前有效的文化保護與傳承的路徑。[3 ]從操作層面上來看,開發影視文化作品、旅游文化節,開展學術研討活動,以及保護和培養文化傳承人等,則是目前各界比較認同的操作策略。[4 ]從平衡政府、學者及民眾三者關系穩定與發展的角度來看,以發展旅游產業來推動布洛陀文化的發展,則容易形成“三贏”局面,因此,大力發展以布洛陀文化為賣點的旅游產業能夠契合當前的社會發展, [5 ]此其一;其次,布洛陀文化的旅游開發需要政府的支持,這樣才能有效地形成保護性旅游開發的途徑,形成文化的可持續發展,使布洛陀文化得到更好的傳承和發展; [6 ]再者,布洛陀文化的中心廣西田陽縣本身擁有豐富的人文資源、自然資源及民俗資源,三者相互結合所形成的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為布洛陀文化的開發與利用提供了資源優勢。[7 ]因此,布洛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結合在一起,顯然成為當下傳承布洛陀文化傳統的重要且有效的實施手段。從文化整合的角度而言,推動布洛陀文化的建構與發展,形成布洛陀文化的全局保護,使其與中華文化體系形成價值共識,但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將之納入我國多元文化體系當中, [4 ]從而完成壯族傳統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二、布洛陀信仰的實踐轉變及其建構困境
布洛陀從民間文學及口傳資料中走出來演變成為壯族族群的創世者,最后形成以其為核心的布洛陀信仰體系,其建構過程除了多方不遺余力地推動之外,更深層的原因在于:改革開放以來,信仰文化的重建與發展離不開市場經濟這根杠桿,更離不開族群認同、地域認同的本質需求,同時,信仰文化的建構更有利于民族團結,使壯族自身的傳統文化不被時代與制度“懸置”,進而與社會經濟文化的建設有機統一起來。
然而,隨著當代城鎮化的不斷發展與推進,傳統村落社會結構逐漸發生轉型,農村人口大量往城市聚集。隨著人們的遠離農村,其自身角色、生產生活方式明顯出現了轉變,經濟水平、職業構成以及價值觀念等也不斷出現分化。在此背景下,人們對待傳統信仰的方式也出現了改變,其實踐方式也注入了許多現代因素,人們不再遵從傳統的信仰模式與實踐方式。雖然這對于傳統信仰的權威及儀式堪稱是一種挑戰,但從當前社會發展與人們認知轉變的角度來看,特別是在城鎮化發展的背景下,信仰轉型則是民族傳統文化發展及延續的一種策略。
?。ㄒ唬肮健辈┺南滦叛鲋黧w的實踐困境
自古以來,人們都是圍繞土地來構建自己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社會關系、宇宙觀和價值觀,耕作則是延續這些因素的重要實踐方式?!恫悸逋釉娊洝分兄v述到,布洛陀的圣職是教人們造田種谷、延續后代,這也形成了壯族特有的稻作文化。在眾多關于布洛陀文化的研究和民間典籍中,因為布洛陀的這些“事跡”,人們遂把布洛陀看作壯族社會起源和發展的“造物神”,并由此而形成了以布洛陀為中心的祭祀活動和信仰體系。長久以來,布洛陀是維系壯族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重要象征。隨著現代城鎮化的不斷推進,代表著以土地為核心的鄉土社會逐漸瓦解,隨之而來的是農村人口大量流動,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發生了改變,同時,工業化的手段也改變了人們傳統的農耕模式。對于布洛陀文化而言,先進的生產方式使得人們的信仰模式發生了轉變,有的甚至放棄了原有的信仰。布洛陀作為壯族社會文化的創世神,其神圣權威也受到了來自這一變遷的挑戰。誠然,由于歷史的原因,布洛陀文化發展一度受到限制,但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給農村社會結構帶來了巨大的改變,同時國家對少數民族政策的傾斜,可以說是給布洛陀信仰的重建帶來了一種契機。許多研究者和相關部門又開始對有關布洛陀的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研究,從而為布洛陀信仰的重建提供了充分的理論依據;另一方面,社會結構的轉型使得人們不再依附于土地,布洛陀信仰因此失去了依托空間,縱使有了豐富的資料可供支撐,但其建構空間與路徑仍然是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雖然城鎮化帶來的先進生產技術改變了人們傳統的耕種模式,使得大部分農民退出了田地,選擇另外一種新的生產生活方式,但與此同時,城鎮化也帶來了國家建設需求下的城市擴張,并且農民的身份也發生了轉變,進而人們傳統的信仰模式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并失去了原有的依托空間。[8 ]直到2001年以來,在有關學者以及多方資源融合的推動之下,布洛陀信仰的“基地”才順利完成了“遷移”,即形成了以廣西田陽縣敢壯山為中心的布洛陀信仰“基地”。經過多年來的發展與建設,布洛陀信仰形態逐漸完成了“轉型”,形成了以集會、祭祀、旅游為主要形式的信仰體系。針對這一過程,也有學者認為,布洛陀信仰這樣一種轉型,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施“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目的提供了實踐路徑,實現了從“文化布洛陀”向“旅游布洛陀”的轉變。[9 ]75然而,這一轉變需要面對的另一個問題是:當地民眾在這一轉變過程當中,在很多時候是缺場的。 在文化重建的視角下,布洛陀信仰重建的實踐主體仍是民眾。在神話故事和民間自撰的資料當中,布洛陀的“創世”功績得到了當地民眾的認同,為壯族社會結構的穩定和社會發展提供了精神支撐。當地人相信,有了布洛陀的存在,就能保佑大家年年五谷豐登,各自的社會關系也能得到延續。同其他民族一樣,壯族社會最初的發展同樣依賴的是土地,土地作為一個民族和社會存續的根基,布洛陀從產生之初就是同土地緊緊聯系在一起的。自改革開放以來,少數民族文化得到了蓬勃發展,各地都在重建自身民族的文化符號和“根”,布洛陀信仰的重建自然也在其中。在“文化搭臺、經濟唱戲”路徑的指引下,政府和學者在論證和設計之初雖然經過周詳地論證和深入地調研,但民眾在其中發揮的作用并不明顯,而信仰的傳承和發展恰恰依靠的是民眾。
從人神關系的角度來看,民眾或以信仰受眾,或以儀式專家、儀式承包者的身份,與布洛陀建構的是一種人神互動模式,通過祭祀神靈獲得個人或精神、或物質的需求,這個過程是一種私人信仰的表現。而政府和學者的介入,使得布洛陀信仰有了國家在場的特征,私祭變成了公祭,人與神的互動轉化成了人與神、神與神以及人與人的多元互動。從這個方面去看,民眾以公祭的形式參與祭祀的活動就變成了一種象征性的行為,并且在政府指導、監管以及學者的推動下,結合當地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文化特色,整合多方的資源,使布洛陀信仰有了一種市場運作模式。民眾在其中除了人與神的互動,更多的是人與人的互動,并且這種人與人的互動關系是建立在經濟消費機制的基礎之上的。由于放棄了土地內核,放棄了民眾的本質需求,這種傳統的人神互動模式的信仰闡釋和布洛陀本身的神圣權威才變成了形式化與象征化。
“公私”博弈歷來是中國民間信仰或宗教文化建構的核心問題。公私二者關系的虛實取決于公權力介入的深淺,所以,如何協調信仰實踐下的公私關系,成了信仰文化建構的關鍵。對于布洛陀信仰而言,公權力的介入使得此種信仰模式如同黃帝信仰、炎帝信仰等諸類型一樣,具備了公共性和私人性的雙重特征。如何公私兼容,也就成了布洛陀信仰在建構過程中所面臨的另一個困境。也就是說,布洛陀信仰經過政府及學者的公共性建構,使得人們對布洛陀的祭祀上升到了公祭的層面。這種公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當地經濟、文化的發展,并且為了將這一模式“合法”化,當地將每年的壯族“三月三”定為布洛陀“公祭日”,從而使布洛陀信仰成為壯族民間信仰類型的核心得到了進一步的確認。同時,圍繞著這一模式,近年來,當地政府還整合了瓦氏土司文化、壯族歌圩文化、紅色革命文化等元素,打造了田州古城這一典型的文化旅游綜合項目,進一步推動了布洛陀信仰體系的發展。田州古城文化項目包含了布洛陀神話、布洛陀史詩、布洛陀始祖、布洛陀宗教、布洛陀歌謠等文化元素,這就進一步完善了布洛陀信仰體系,使人們逐漸樹立起對類同于黃帝、炎帝信仰的布洛陀“創世始祖”的認同。
因此,這一過程是通過公權力對民眾祭祀布洛陀的私人朝向進行了整合,并將之嵌入到公共信仰體系之中,變成一種公共朝向,但民眾在布洛陀信仰中的私人需求,本質上有了一定程度的缺失。與桂中地區的師公信仰不同,師公信仰缺少一種社會化建構,沒有公權力的介入就無法實現公共資源的整合,也就難以形成由人與神的互動轉為人與神、神與神以及人與人的多元互動的信仰共同體,所以師公信仰無法行“正祀”之為。然而,正是由于國家在場,布洛陀信仰在某種意義上被納入了國家祀典,獲得了公共表達的空間。一方面,私人信仰能夠通過公權力而得以建構成為公眾信奉的對象;另一方面,私人信仰卻又無法超越公眾權力的控制,[10 ]因此“淫祀”就無法成為國家信仰體系中的一部分,個體的私人信仰表達也就無法融入公共信仰體系之中。當然,這對于在城鎮化進程中社會結構快速轉型的壯族社會而言,在一定意義上能夠有效地保護壯族自身的文化基礎,創新和傳承布洛陀文化,使壯族的文化資源逐步納入國家的信仰體系之中,從而推動當地經濟的發展與文化的繁榮。盡管如此,在中國,信仰依舊是一個被建構起來的世界。[11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布洛陀信仰的建構也就不再是單個人或一個族群的信仰表達,而是社會在協調公私關系的過程當中做出的合理性、整合性的調整,公共性的信仰因此得以建構,從而也就形成了個體信仰如何在公共空間進行表達并獲得需求的困境。
?。ǘ┏青l二元結構分化下儀式專家的身份建構的困境
儀式是民間信仰的一種實踐,人神互動則是通過儀式展現出來的。而儀式往往是由儀式專家或者儀式承包者建構起來的,他們作為人、鬼、神的中介,為各式的民間信仰提供儀式服務,并集儀式操辦技能、知識和權威于一身。有什么樣的儀式專家,就會建構出什么樣的信仰表達方式,而儀式專家具有什么樣的身份,就會呈現與其身份相一致的信仰實踐特征,[12 ]因此,儀式專家對民間信仰的起源、建構和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
麼公是布洛陀信仰體系當中的儀式專家,是壯族麼教當中典型的代表人物。麼教源于越巫。《史記·孝武帝本紀》有載:“越人俗信鬼,而其祠皆見鬼……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因此,“越巫”乃其原型,而后演化成為現在的“麼公”。就宗教類型而言,壯族的麼教是一種彌散性宗教①。《壯族麼經布洛陀影印譯注》②有不少關于麼公與布洛陀關系的描述。在信仰體系中,布洛陀為麼教主神,麼公為麼教的執事者,也就是儀式專家,麼公通過儀式建立起人與布洛陀及其神靈系統的互動。同時,諸多研究和資料表明,麼教有自己的教義教規、組織結構、傳承方式、神靈系統、經籍、服飾、法器和神像,更有既定的儀式操演。[13 ]175由此可見,布洛陀信仰的宗教特征非常明顯,是為一種原生型宗教③。從麼公的儀式內容來看,麼公主要從事祈福類法事、超度類法事、解冤類法事和贖魂類法事等儀式活動。[13 ]285-291這些法事與壯族傳統社會當中的稻作文化息息相關,其法事內容主要圍繞壯族人的生產生活以及社會關系的延續而開展,所以民眾對麼公自然而然產生認同感和信賴感,其自身權威也就因此而建立起來。 城鎮化進程推進之后,農村人口大量流向城鎮,人們不再固守土地,對日常的生產生活需求則更多地依賴于現代性技術。在此背景下,布洛陀信仰也走出了田地,進入到了公共空間。這種信仰形態的改變,使得以麼公為代表的布洛陀信仰的儀式專家面臨著如何融入新的布洛陀信仰體系中的困境。著眼于社會適應的視角,這種困境的產生主要在于,在中國社會結構轉型的背景下,民眾的信仰需求日益多元化,當地的儀式專家該如何適應此種變化,以達到當下民間信仰形態轉變的實踐要求?這種轉變實質上對當地儀式專家的要求是有所提高的。究竟是官方主動地引導,以增進他們的文化自覺,從而適應當前信仰機制的改變,還是讓他們被動地接受這種變化?這都是當前需要直面的問題。
對于鄉土社會而言,安土重遷的思維是人們生產生活的精神支撐,民間信仰也必然依賴這種思維、依賴土地。因此,人們也時常祈求神靈保佑,為的是大家生活的這片土地一切安好。為了與神溝通,人們將這一重任委托于儀式專家,通過儀式專家操持儀式,讓人們對神靈進行祭拜,構建起人與神溝通的橋梁。這種以農耕為核心的祭拜,是儀式專家產生權威的主要原因。放眼當今的農村社會,負責操持儀式的儀式專家在當地農村都具有一定的威望。就布洛陀信仰而言,在城鎮化背景及其影響下,農村的生產生活方式發生了結構性轉變,同時在各方的推動下,布洛陀信仰體系也隨之發生轉變,但民眾的信仰需求并沒有因為城鎮化的推進而發生本質的改變,民眾對麼公這類儀式專家的需求以及儀式專家的權威、生存空間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由于布洛陀信仰進入了公共空間,反而擴大了麼公的隊伍,使其無論在農村還是在城鎮都擁有巨大的潛在市場。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城鎮化的推進形成了城鄉二元結構對立,麼公這一群體也形成了二元分化。由于布洛陀信仰的社會功能得到官方認可,其祭祀功能被作為民族特色文化來建構,使得一部分麼公受當地政府和學者的邀請出現在布洛陀的公祭儀式上,其身份轉變為“祭司”,其權威性由農村向外輻射,獲得了更大的話語空間。這些麼公操持的“公祭”儀式在某種程度上具備了社會整合的功能,起到促進民族團結,推動地方經濟、文化建設和發展的作用。而麼公本身也是農民,因此另一部分麼公則仍然留守于鄉土間,為當地人操持祈福、超度、解冤和贖魂等儀式。同時,在沒有提供儀式服務的時候,麼公則回歸原來的農民身份,繼續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由于受城鎮化的影響,人口流動加劇,農村社會結構也發生相應的改變,留守鄉間的麼公這一群體也受到了影響,其權威性有所減弱,相較于得到官方支持的麼公而言,他們缺少的是公共話語權。由于公共空間缺失,農村的儀式則從一種神圣化的祭祀變為一種世俗化的,且具有技術性和職業性特點的活動,主要表現為麼公通過操持儀式來賺取報酬。這時的麼公本質地演變為一種職業,與當地民眾產生的不再是神圣的互動關系,而是直接的經濟互動關系。
麼公本身不僅掌握著儀式操持技術,又有良好的資源動員和社會整合能力,然而這一群體呈現二元分化的趨勢表明,麼公的身份如何建構已經成為布洛陀信仰實踐過程的一個重要問題。儀式專家身份建構的社會學本質在于,儀式專家擔當了人神關系的神圣中介,私化了人與神之間的關系,在信奉超自然神靈的大眾那里,便是一種極為私人化,甚至是一種私密化的信仰表達。[12 ]而由于城鎮化的推進,這種“私密化的信仰表達”逐漸公眾化,進而直接影響了民眾傳統的信仰表達方式,也給麼公這類儀式專家的身份建構提出了新的時代要求。同時,其中需要協調的問題也隨之而來:
首先,布洛陀信仰的公共性建構有著商業化、休閑娛樂化以及功利化等特點。儀式專家所操持的儀式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也就逐漸變成形式化和符號化,民眾和神靈的互動也隨之缺少了神圣性。同時,諸多現代性元素可以為人們解釋和構建更為龐大的社會關系和互動模式,從而使人神之間的關系互動變得較為脆弱和模糊。這也使得一些儀式專家進行分身轉換或者回歸其農民的原始身份。同時矛盾的是,傳統鄉土社會的信仰建構仍然需要維系,這時就需要他們繼續轉變回麼公的身份,通過提供儀式服務換取經濟利益,麼公和民眾之間就形成了一種市場供求關系。儀式專家作為供給方提供的是有償的儀式服務,民眾作為需求方需要的是因儀式所形成的經濟或權力的互惠關系,至于因儀式而形成的神圣性,則不是需求方主要關注的。[14 ]
其次,城鎮化使傳統的民間信仰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了土地,將人神關系進行分離,使得民間信仰的實踐越來越形式化。盡管在布洛陀信仰重建的過程當中,每年壯族的“三月三”節慶都會聚集大量的民眾、游客前來祭拜或旅游,而且田州古城的游客每天也絡繹不絕,但由于人神關系的斷裂,使得民眾對布洛陀的信仰觀念逐漸淡化。這種信仰觀念的淡化與城鎮化所帶來的人們職業性質、價值觀念、社會結構的轉變不無關系,而這種變化又直接導致了儀式專家的生存困境。
再次,儀式專家代際傳承出現脫節。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人們對世界的認知水平也在逐漸提高。當代民眾對于民間信仰的實踐也有自身的理解和實踐方式,這種理解和實踐方式是站在一種私人化的立場的,大多將這種私人化的立場轉化為對現代性資源的索取,并相繼放棄對傳統信仰的堅守。特別是對于儀式專家而言,放棄堅守也就面臨著自己掌握的儀式技能無法傳授給下一代,得不到有效地傳承,儀式和信仰也就無法建構和延續。傳統的信仰實踐在轉變為經濟利益的交換之后,就變得有價位了。相比其他職業而言,這種價位顯然沒有達到當代民眾,特別是年輕人群體的期望,加之互聯網技術和科學技術的發達及快速發展,人們獲取資源的途徑日趨多元化和便捷化,更多的是拋棄傳統的信仰表達,追求新的價值觀和新的實踐方式。在此情況下,年輕人對于傳統儀式的依賴就沒有這么強烈,也就沒有多少人愿意去繼承這一傳統儀式和建構這種信仰,這無疑對儀式專家及其背后的信仰體系的權威形成了巨大的挑戰和困境。
?。ㄈ﹥r值共識的建構困境
城鄉二元結構分化是城鎮化進程當中必須要面對和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傳統社會結構的轉型和變遷都是由于這種分化而引起的。無論是制度性宗教,還是彌散性宗教,“公私”博弈并非在今天才產生,在當下的城鄉二元結構分化的背景下,宗教或民間信仰實踐的私人性表達和公共性表達的雙重性特征顯得尤為突出。如何在完成民間信仰的公共性建構的同時,實現信仰主體的私人性表達,抑或說如何將公共性表達和私人性表達二者進行有機統合和規范,是當下布洛陀信仰在實踐過程中要著力思考和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由于儀式專家的分化,一部分麼公進入公共空間主持公祭儀式,一部分麼公仍然活躍在鄉村,為民眾的個體需求提供儀式服務,布洛陀信仰體系也自然而然地形成分化,一種信仰體系具備公共形態,并獲得公共話語權,另一種信仰體系無法獲取公共資源而缺乏資源配置的條件。從當前各方掌握到的材料來看,布洛陀是作為一位“創世神”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的,在神話史詩的描述中能夠看出,布洛陀的功績類同于盤古、女媧和黃帝、炎帝對中華民族的影響,所以布洛陀所具有的這些元素,已經本質地揭示了壯族起源和發展的過程,并具有公共解釋力。因此,布洛陀信仰與師公信仰不同,布洛陀被納入到了公共話語體系當中,使得壯族構建起了真正意義上的,能夠代表壯族文化特色的民間信仰共同體。從這個層面上來說,對于當下布洛陀信仰分化的局面,統合和規范是有必要的。兩種信仰形態從分化至今,本質上并沒有產生沖突,只是個體的私人表達并沒有在資源配置的有效運作下融入公共體系的表達規則之中。其關鍵在于,此種信仰體系在一定的結構化視域中能否很好地運用各類關系,把握相應資源,建構宗教信仰本有的規則體系,進而在公私關系的轉換中獲得宗教組織資源及其信仰共同體的社會性的表達規則。 [15 ]
就公共信仰而言,民間信仰一旦上升到公共層面,就不再是個體的私人信仰表達,而是一種公共信仰的表達。建構公共信仰的意義不僅僅在于弘揚民族文化,最重要的是將個人的私念整合進“國家——社會”大框架內,將個體的價值觀凝聚到民族普遍價值觀的體系之中,這也是維系整個民族、整個社會向前發展的動力。中國人常說“推己及人”,實質上就是一方面使自己的行為符合鄉土社會中的道德評價體系規范;另一方面則通過自己的信仰實踐來確保“波紋”不斷,且越“推”越大,以此尋求社區認同。[14 ] 因此,個人的信仰表達是維系其身后的社會關系、家庭關系的延續的重要基礎,在公共價值觀與個人價值觀當中尋求共識已經成為當前一個民族乃至一個國家信仰實踐的重要策略。
對于個體信仰而言,由于公共空間的缺失,建立的只能是一種私人的、非理性的表達,其信仰實踐逐漸演變成一種充滿市場供求關系的世俗化活動。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分化,布洛陀信仰相對于佛教、道教等制度性宗教而言,在技術上需要解決的仍是價值共識問題。特別是對于那些“留守”于農村的布洛陀信仰而言,雖然在當地是公認的基本社會互動機制,然而從公共的視角來看,民族文化的存續單是區域認同顯然是不夠的,而是需要上升到公共的社會認同,從而形成蘊涵“人—神”“人—人”關系特質的信仰共同體。
盡管目前各界對于布洛陀信仰的溯源和重建的相關理論和實踐路徑的合理性闡釋仍存在一定分歧,但從當前城鎮化不斷推進的角度來看,布洛陀信仰的重建則讓人們開始正視壯族文化的發展,同時也強化和規范了壯族民眾自身的價值認同和道德規范。個體信仰朝向變為公共信仰朝向并非壞事,它本質地實現了信仰資源的共享,對于民間信仰的發展而言,這樣的建構機制,無疑對民族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毋庸置疑,城鎮化的推進不僅要實現社會的城鎮化,也要完成信仰的城鎮化,更重要的是實現人的城鎮化,可見人是這個過程的主體。在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的時代背景下,公私信仰的表達如何平衡,如何尋求共識,則是每一個人實現其信仰需求的關鍵。也就是說,實現信仰城鎮化是促進人的城鎮化的一種有效策略。[8 ]因此,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通過實現信仰的現代化轉型來實現人的現代化轉型,這無疑是當下民間信仰實踐所面臨的又一個困境。
三、余 論
民間信仰的公共性表達并非是一種宗教意識形態的建構或擴大化,而是形成一種價值共識,使其行“正祀”之為,從而與中華民族的信仰體系相融合。雖然每一個人的信仰需求并不一樣,但建構公共信仰是要形成公私統一的,即完成一種信仰形態轉型和升華,最終形成私人理性和公共理性的統一。構建公共信仰也并非是私人信仰的終結,而是將個人的信仰價值體系同公共的信仰價值體系相結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信仰文化,從而有效地保護和傳承民族文化。
對于布洛陀信仰而言,它是廣西少數民族文化發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只有認識到這一點,才能將布洛陀信仰同壯族傳統文化建設以及廣西少數民族文化建設有機統一起來。信仰建設是一個長期、系統而復雜的文化工程,唯有立足于國家,立足于社會,才能有效地促進信仰實踐。個體的信仰實踐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只有整合到公共信仰體系當中,才能獲得傳承的空間。城鎮化的推進也并非是民間信仰的終結,恰恰是為其提供更多的發展空間,所以應該保有一種由文化自覺向文化自信延展的信仰理性。
中國改革開放已經40年,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正在一步一個腳印、有條不紊地推進實現。每個人的信仰需求和對社會的認知已與往時不大相同,這對于廣西少數民族傳統信仰的建設和發展正是一個大好契機。在政府與社會層面,應更多地以一種開放、包容和尊重的姿態來對民間信仰進行分層分類地加強政策引導和社會引導,使參與者從文化自覺走向文化自信。 [16 ]另一方面,信仰需要保護,更需要傳承,因此,以布洛陀信仰為代表的廣西少數民族文化的構建應堅持走從“民間”走向“社會”,再從“社會”回歸“民間”的路徑。這一過程需要政府、學者及民眾“三位一體”的共構,任何一方都不能缺場。通過三者的共構,讓在這個信仰體系當中的每一個人都能獲取本質需求,形成由靜態向動態的建構,這樣才能使無論是個體的信仰表達還是公共的信仰表達,都不會被時代和制度“懸置”,使布洛陀信仰與社會、經濟、文化建設有機統一起來,成為當地社會、經濟、文化建設的基本資源。唯有如此,方能正確引導布洛陀信仰與當前社會發展相適應,進而讓更多的人共享其建構成果,樹立民族文化認同與文化自信,推動民族宗教、民族文化工作的進一步創新與民族關系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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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ACTIC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BULUOTUO BELIEF AND ITS CONSTRUCTION DILEMMAS IN THE CONTEXT OF URBAN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NO-SOCIOLOGY
Lan Wu,Pan Yunfeng
Abstract: Originated from the myth and legend in the book of Buluotuo's Poems, the Buluotuo belief develops into a typical interactive mode of worship between Man and God in the folk beliefs of the Zhuang nationality in Guangxi gradually, and constructs a complete belief system embodying culture of the Zhuang.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rebuilding of Buluotuo belief has promoted unprecedented standardization and unification of the belief culture of Zhuang in Guangxi.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urbanization, the Buluotuo belief is deeply influenced by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structure and the change of ethnic identity, there has also been a structural shift in the way people think about the Buluotuo belief, and then influence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Buluotuo belief. As an important resource in the process of local urbanization in Guangxi, how to solv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path of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Buluotuo belief and the demand of "public and private" belief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the identity construction of ritual experts and the value consensus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becomes the key to accomplish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Buluotuo belief and to realize the organic combination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Keywords: urbanization; Buluotuo belief; practice;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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