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P2P網貸平臺存在的問題及可持續發展路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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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隨著P2P網貸平臺的發展,平臺風險問題不斷暴露,2018年更是出現了集體暴雷現象。P2P平臺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平臺運營信息不透明、第三方資金存管不規范、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準入門檻過低、缺乏有效監管的問題。未來P2P網貸行業應通過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建立以銀行存管為中心的資金存管模式,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建立嚴格準入機制,以及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等措施,實現P2P網貸平臺的轉型升級和跨越式發展,促進普惠金融行業健康發展。
[關鍵詞] P2P;風險;可持續發展;路徑
[中圖分類號] F64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6043(2019)04-0138-03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P2P online lending platforms, the platform risks have been exposed continuously, and collective thunderstorm phenomenon has appeared in 2018. In the development of P2P platforms,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opaque operation information, non-standard third-party fund storage, imperfect risk management mechanism, low access threshold and lack of effective supervision. In the future, to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upgrading and leapfrogging development of the P2P online lending platform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financial industry, the P2P online lending industry should build a sou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chanism, establish a bank deposit-centered fund deposit management model, set up a sound risk management mechanism, establish a strict access mechanism,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
Key words: P2P, risk,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ath
一、引言
隨著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發展,近年來,我國P2P網絡平臺數量經歷了高速增長的過程,但在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經受考驗和挑戰,平臺的風險問題不斷暴露。截至2019年2月底,P2P網貸行業共有平臺6555家(含停業及問題平臺),但其中停業及問題平臺達到5497家。根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如表1),自從產生P2P平臺這種網絡借貸模式以來,從2016年至今,每年P2P平臺倒閉停業都在上千家,其中2016年停業1723家,2018年停業1334。在平臺停業及倒閉過程中,涉及貸款金額達1781.6億元,無數投資者利益受損。初期爆發式的增長是由于P2P網貸行業門檻較低,加之這種借貸模式在服務中小微企業及個人借貸者方面市場前景廣闊。但平臺風險高以及沒有有效監管的問題嚴重,很多平臺由于各種原因不能兌付投資者的資金,給投資者帶來巨大傷害,更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總體來看,目前我國P2P網貸平臺發展面臨危機,行業內部經營混亂。但不可否認的是P2P網貸平臺仍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關鍵在于要實現合規有序發展。因此,需要找出P2P平臺存在的問題、給出對策,實現P2P網貸平臺的轉型升級和跨越式發展,為我國的普惠金融事業添磚加瓦。下文通過網貸之家提供的P2P平臺數據,對P2P平臺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進而找出P2P平臺可持續發展的路徑。
二、我國P2P網貸平臺存在的問題
以2019年2月倒閉的平臺為例,共倒閉22家,包括金博士、投吧、蝸牛在線等,眾多平臺停業或倒閉的直接原因包括跑路、提現困難、停業、轉型、經偵介入、暫停發標、延期兌付、網站關閉等。但這只是表面現象,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值得深入剖析,整個P2P網貸行業在信息披露、資金存管、準入門檻及監管方面存在很多問題,這導致了整個P2P行業風險的集中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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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是英文peertopeerlending(或peer-to-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又稱點對點網絡借款,是一種將小額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民間小額借貸模式。正常的模式是P2P平臺作為中介連接貸款人和借款人,為貸款人找到投資渠道,為借款人提供融資渠道。在這樣的模式下,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信息披露尤為重要,這主要應由P2P公司提供。但實際上在各家P2P平臺運行過程中,貸款人的資金來源不予審查,借款人的收入來源也不披露。同時有的P2P平臺,貸款人將資金投入平臺后對于資金的去向也無法追蹤,有的平臺可追蹤,但提供的借款人信息都是虛假的。還有一些P2P平臺,投資人投資后公司會提供一份紙質債權清單,但是信批幾乎為零,項目真實性無法核實。就算項目真實,投資資金是否進入借款人賬戶也不能確定,信息極不透明。這對于投資者來說辨別其風險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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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網貸最開始就是作為一個連接投資者與借款者的“民間”中介,致力于實現資金的直接融通。它本身并不參與到交易當中去,例如為貸款進行擔保等。但實際情況,往往是投資者的資金一經支付,并未存入銀行等第三方金融機構,而是直接進入了網貸平臺,甚至是公司法人的私人賬戶。這主要是由于我國的特殊國情以及監管的缺失。投資人的錢統一進入公司賬戶后,公司再將這些錢貸出去或者用來投資其他項目。公司的賬戶相當于一個資金池,你轉進去的錢是否還在池子里或者具體投資了哪個項目無法確定,也沒有一個清晰的資金流向。在運營一段時間后,公司銀行賬戶上可能會躺著上億的資金,對一些草莽出身的老板來說極具誘惑,道德風險很大,不免會出現資金挪用的情況,最終演變成自融、龐氏騙局,甚至有些老板蓄意詐騙,尋找機會卷款跑路,防不勝防。而對于P2P網絡平臺第三方資金存管的要求并沒有文件說明,也沒有硬性規定,這就更為P2P網貸平臺卷款跑路提供了機會。 (三)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
由于P2P網貸處于行業的起步階段,采用的風險管理手段簡單化,零散化,缺乏更多系統、科學的風險管控方法。目前國內大部分P2P網貸平臺風險控制手段僅僅停留在線下征信、引入第三方擔保機制、提取風險金等相對單一的辦法,尚未建立起風險的量化指標體系和風險的動態評估系統。這也和平臺的風險防控意識薄弱有關,平臺公司組織機構不夠完善,甚至沒有設立風險評估或者法律合規部門,對投資人造成巨大的風險。一旦平臺出現風險問題,沒有保障和賠償機制,投資者的資金一去不復返,甚至求告無門,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四)準入門檻過低,平臺資信不足
由于平臺的準入門檻較低,進入市場的網貸平臺良莠不齊,有些平臺缺乏高素質人才和成熟的管理經驗,風控存在嚴重問題。很多P2P的老板沒有金融背景,隨便拉幾個人搭個草臺班子,找咨詢公司編造投資項目,再寫個合同模板就開始營業了。實際上,它們并沒有靠譜的業務模式,更沒有任何優質的項目,但是高大上的項目說明書令其真假難辨。有的平臺管理者,只顧眼前,沒有風險意識。為了獲取大量利潤,將投資者資金以高利率投向高風險的借款者,同時承擔著擔保責任。由于借款者的違約成本相對較低,極易出現借款者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此時平臺也會相應面臨提現困難,資金鏈斷裂的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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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國內對于P2P的定義、準入、信息披露等都處于立法的空白境地。我國涉及民間借貸的法律和司法借鑒只有《合同法》、《民法通則》和最高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根據這些法律和司法解釋,網絡借貸平臺的借貸活動屬于民間借貸,而法律規定的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基本利率的4倍。但現實情況中超過的比比皆是,這些行為沒有被有效的納入監管框架之中。雖然2017年2月《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的發布,到2018年下發的《關于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和《合規檢查問題清單》,關于網貸的監管政策頻頻出臺,整治效果顯著。但不得不承認的是,一方面仍有部分企業沒有進行合規整改,繼續游離在監管體系之外;另一方面監管不可能把企業的各種實際情況納入考量,因此存在一定局限性。
三、我國P2P網貸平臺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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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信息披露也稱信息公開,是指P2P公司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將與其經營有關的重大信息予以公開的制度。從當代經濟來看,在信息時代,信息的公開能為投資者和借款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有利于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決策,還可以發揮公眾監督P2P公司的作用。具體披露內容應包括P2P公司自身經營的報告,比如財務會計報告、平臺的治理情況等,高管人員的組成和變動等。還應該對于貸款人和借款人的信息進行互相披露,在核定貸款項目時,對于借款人的各項信息詳細調查,并將調查情況如實通知貸款人,減小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風險。針對平臺對于借款人和貸款人信息的調查,平臺可以選擇與具有成熟征信體系的第三方合作,共享信息資源,避免自己建造風險評級體系所耗費大量的資金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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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銀行與P2P平臺進行資金存管有三種模式,分別是銀行直連、直接存管和聯合存管。其中以銀行直連式對平臺的審查條件最為為嚴格,此種模式中,用戶的資金從一開始就不在平臺體系內運轉,有效避免了平臺隨意挪用資金。所以平臺應建立以資質好的銀行存管為中心的P2P業務監管體系,在合規銀行開設存管賬戶、投資人和借款人的獨立個人存管賬戶、風險備用金賬戶和擔保公司賬戶,通過存管銀行對投融資雙方的充值、提現等支付結算進行監管,追蹤項目資金流向,驗證業務資料及平臺標的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提升平臺公信力;同時,應拒絕使用銀行和第三方公司合作的資金聯合存管模式,以規避平臺私自挪用投資人資金的風險;另外,在銀行存管正式上線之后應進行適度宣傳,避免過分夸大宣傳,以免誤導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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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迅速發展的今天也帶來了很多風險,P2P平臺應制定出一套完整的風險防控體系,來控制風險,保證平臺的正常運營。應明確P2P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性質,建立以第三方擔保為中心的保障體系,取消過度風險準備金制度,禁止變相承諾保本保息等不合規自擔保模式;強制要求第三方擔保,充分利用抵(質)押擔保;加強與保險公司合作,適度創新風險準備金制度,如貸款履約保證保險、質保服務專款等。此外,平臺要建立大數據智能風控體系,開啟全方位風險管理,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建立智能風控體系,將風控理念貫穿于平臺運營和產品的全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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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入機制的建立一方面應該包括對平臺的準入,另一方面還要包括從業人員的準入。對于平臺的準入機制建立,要從平臺實力入手。因為平臺實力是影響P2P網貸平臺生存狀況的首要因素,主要表現在注冊資本、注冊地和平臺背景三個方面。對于P2P平臺的準入制度可以設立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還要積極引進真實可信、行業相關、專業性強的平臺背景,對于平臺背景設置相關要求,比如必須有國資、上市公司、風投股東等參股。同時還要對平臺的高管設置從業標準,比如必須由具有豐富金融信貸知識和相關從業經驗的從業人員來擔任管理人員,同時其任職資格要經過監管機構的批準。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加強從業者的專業素質、職業道德等,更好的識別工作中遇到的風險。
(五)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
一方面,健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文件。監管政策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監管不足的情況,但如何保證所有借貸平臺都納入監管體系下,如何敦促其合規經營仍存在著改進空間。因此,迫切需要相關部門盡可能的考慮現實中各種實際情況,然后盡快完善該行業的法律法規,避免疏漏之處。另一方面,建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監管。行業協會是P2P平臺和政府監管之間的紐帶,通過行業協會可以加強P2P平臺和政府監管間的信息溝通、信息傳遞以及效果反饋,增強政府對平臺監管的有效性。同時,行業協會制定的行業規則也更適合行業的現狀,能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具體來說,行業的自律監管首先是要建立行業內的信息共享平臺,尤其是征信信息共享、用戶黑名單公示機制等。其次是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督促成員按年度提交經營報告和風險指標數據,便于監測。然后是要與政府監管形成良性的互動與配合。最后還要有相應的懲罰機制,對于違法自律規則的成員給予一定的處罰。
P2P網絡借貸平臺目前還處于發展階段,還需不斷使其規范運營,經過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不合規不合法的平臺將退出市場,而合法合規經營的平臺將朝著更加健康、更加規范的方向發展。未來,P2P網貸平臺仍是中國普惠金融市場重要的參與者。
[參考文獻]
[1]王蘋果.P2P借貸產業風險及監管創新路徑研究[J].管理現代化,2019(2).
[2]賴丹妮,張亦辰.P2P網貸機構的問題、誘因與可持續發展對策[J].中國經貿導刊,2019(3).
[3]莊園.P2P網貸業務存在的問題及監管對策研究[J].北方經貿,2018(10).
[4]胡嫚嫚.我國P2P網貸平臺的風險分析及管理[J].金融經濟,2018(7).
[5]田杰,郭紫嫣,靳景玉.我國P2P網貸平臺生存狀況影響因素研究[J].西部論壇,2019(3).
[6]宮兆輝.我國P2P網絡借貸的問題及應對措施探討[J].現代商貿工業,2019(7).
[責任編輯: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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