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傳統音樂教學感性體驗模式構建分析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要】藝術表達形式多種多樣,音樂本身具有抽象性,在理解和表達上不同的主觀感受會產生不同形式的表達和理解。音樂學科教學與其他學科有所不同,不僅實踐性較強,其感性體驗在教學中具有重要影響,學生的主觀能動意識是影響教學體驗的重要因素。隨著教學改革的推進,音樂教學逐漸加入不同的教學元素,在教學方法上進行創新,在教學體驗上進行優化,運用零散的、以自發性為主導的教學模式為主,以感性體驗作為教學的主要切入元素,感性體驗強調的是深層次的遞進式情感教學,注重學生的主觀感受,以人文主義教學為基礎,在此基礎上研究傳統音樂教學模式,對傳統音樂教學進行適當的創新,構建深層次的音樂教學體驗。本文首先對傳統音樂中的感性體驗進行了簡單分析,然后對我國傳統音樂教學感性體驗構建模式進行了研究。
【關鍵詞】傳統音樂;感性體驗;教學模式
【中圖分類號】J60 【文獻標識碼】A
藝術具有抽象性,從藝術的整體表現形式來看,藝術表現又具有整體性,其整體性的表現過程中又是以各個部分為連接點,比如藝術結構中的各個特征,以及藝術結構之間的邏輯關系。從藝術的表現形式來看,一個優秀的藝術品或者藝術表現應該是具有活力的,內在包含的生機是可以通過表現手法和表現形式傳達給觀眾的,這也是藝術本身所具有的魅力。傳統音樂教學離不開感性體驗模式,音樂藝術中的抽象性與感性體驗模式息息相關,正是這種相互協調的關系才構成了具有抽象性的藝術表現。
一、傳統音樂中的感性體驗分析
一個完整音樂作品中表現的聲音只是藝術客體,音樂作品中的情感表達才是主體的表現形式。在傳統形式的音樂表達中,音樂作品的聲音和情感是不能分割的,聲音脫離情感單獨存在是不具有意義的,這樣的音樂作品是沒有靈魂的。而包含了主體音樂的聲音表達,是具有情感體驗的音樂作品。完整的藝術音樂形式應該是以音樂情感的表達為出發點,而不單單是聲音的傳遞,以聲音的表現形式為終端,以情感的連接為中間介質,加入情感體驗模式,可以更加明確地表現出音樂作品的靈魂所在。在音樂作品中,聲音相對于情感來說更具有實質性,從表現形式上來看,聲音是音樂作品中直接傳達出來的內容,具有物象性質。相對于情感、意念等抽象性的表現內容來說,聲音是音樂作品中的實體表現,是聽得見、感受得到的實體內容。
從音樂情感的感性體驗角度出發,音樂作品的意義不僅僅是聲音的傳達,而且是藝術情感的傳達。音樂的意義將聲音與情感通過抽象的表達形式連接在一起,在感性體驗被激發之后,維持感性與理性的中間介質會持續發揮作用,在此基礎上,音樂情感表現中的感性體驗模式真正開啟。音樂的本身即使沒有具象化內容,也還是通過情感的傳遞表現主觀感受。音樂本身的意義是通過聲音主體所賦予的生命力,使音樂客體的表現形式具有不同的含義,要想從音樂本身找出具象化的內容其實很難。抽象的表現形式,不具有實質內容的表現手法,都是以感性體驗為出發點,其實質就是音樂本身的意義。傳統音樂的感性體驗既可以通過主體內容來表現,也可以通過客體內容進行意義傳達,通過感性體驗進行音樂的傳達,也就是從聽眾的直覺角度出發,具有明顯的意識能動性特征。
我們常說的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東西,也就是所謂的直覺傳達出來的感性體驗。人在聽到聲音后會產生一系列的情感反應,發生情感碰撞后可能會產生情感共鳴,可能會產生類似的情感經歷,這里所說的情感體驗是無法定性的,不能用量化的角度去分析。因此,音樂本身具有抽象性,不同的人即使聽到同一個音樂作品也會產生不同的情感體驗,對不同的人來說,情感共鳴的共性是不一樣的,因人而異,這也是音樂表達中無法量化分析的主要原因。
二、傳統音樂教學感性體驗構建模式
不同層次的音樂作品所體現出來的情感有所不同,不同層次的聽眾對于音樂傳達出的情感也會產生不同的感悟。傳統音樂教學中的內容較復雜,包括文學、戲劇、聲音等內容,傳統音樂教學中注重人的情感的表達,很容易忽視在教學中所產生的感性體驗。傳統音樂教學中細節的表現十分具象,在細節教學中所展現出來的邏輯關系是音樂教學的內在因素。音樂教學的細節展現可以具象到對聲音的認識、聲音之間的介質連接、音樂教學中聽得到的聲音傳遞、音樂教學中以主觀感受去體驗的情感傳遞等都是細節教學的主要內容。傳統音樂教學即包括具象的細節教學內容,也包括抽象的細節教學內容。傳統音樂教學分為直接表現形式和間接表現形式,間接性的音樂表現形式主要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抽象的音樂表現形式。抽象的音樂表現形式缺少具象性內容,也就是說,我們在聽到一個音樂作品后很難具體地說出音樂作品所表現出的具體內容,抽象性的音樂表達給人傳遞的并不是具象性的現象學知識,而是以作者的主觀反應去傳達,給人的感覺無法具體地說出音樂情感的內在含義。抽象性的音樂作品是無法通過音樂手段表現出來的,而是以音樂中的情感來體現。即使是不明確的情感表達也是音樂作品的內在表現形式。另一方面是在音樂剪裁中將音樂中所包含的元素進行綜合,比如傳統音樂中包含詩詞元素、舞蹈元素、聲音元素等,將音樂作品中的各個元素相結合,通過音樂作品本身的內在含義將元素內容相結合。
音樂作品并不具備明顯的邏輯關系,不可能像文學著作那樣具有明顯的科學性關系,而是以內在表現的方式進行情感的傳遞和表達。通過音樂中聲音的傳遞,結合感性體驗模式,可以產生情感上的共鳴,也就是以人的情感為中心。在音樂中,具象的聲音表達也可以傳遞情感,引起情感共鳴。比如清晨的鳥叫聲是現實生活中我們最經常聽到的聲音,在音樂教學中,音樂教師對學生進行引導,使學生發現美好的聲音。對于不懂音樂和不懂聲音的人來說,清晨的鳥叫聲與噪音沒有差別,但對于音樂人來說,會自動地忽略掉其中的噪音部分,從中吸取聲音的本質,并將美好的聲音部分移入到音樂中來,這也是音樂情感體驗的不同之處。
構建傳統音樂教學中的感性體驗模式,首先需要發現美好聲音的耳朵,建立聯覺的審美觀,對發現的聲音進行處理。比如多聲部的處理方式,在這個過程中并不是現象本身所能體現的,音樂本身所表達的內容具有藝術性,音樂所傳遞出來的內容,不同的人加入不同的感性體驗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情感共鳴,這也是音樂作品的特質。
構建傳統音樂教學的感性體驗模式,在音樂形式上進行適當創新,音樂的表現形式離不開物質媒介的傳遞,在客觀的感受體驗中可以體會到音樂作品的共性表達。在正常情況下,我們聽到一個音樂作品,會引起內心情感的共鳴,比如相似的情感經歷、相似的內心活動,都可以成為音樂主觀感受的感性體驗模式。一個完整的音樂作品包含基本的聲音、音樂旋律、音樂節拍、音調速度、演唱力度、音色、音區等,我們所說的音樂表現形式既包含音樂作品中的表現元素,也包括音樂作品中情感的表現。不同的音樂作品具有不同的情感表現含義,感性體驗教學模式的構建離不開音樂情感的表達。
三、小結
不同的人對聲音具有不同程度的情感共鳴,與個人的情感經歷、內心世界都有所關聯。構建傳統音樂教學感性體驗模式,結合傳統音樂教學中的音樂元素,了解學生的內心情感世界,以音樂作為媒介,進行情感上的傳遞和表達,從而進一步構建傳統音樂教學的感性體驗模式。
參考文獻
[1]張蕾.高中音樂教學中深化民族音樂教學的思考策略[J].學周刊,2016(24):106-107.
[2]李紅兵.淺談新課標背景下高中音樂教學分析[J].求知導刊,2016(7):105.
[3]管建華.中華文化作為母語音樂教育的性質和意義[J].人民音樂,1996(1):33-34.
作者簡介:龔雪(1987—),女,漢族,江蘇徐州人,南京曉莊學院講師,研究方向:音樂教育、美育教育、中國傳統文化教育研究。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1/view-148401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