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條監管別止步于“200米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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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3·15”晚會對一些辣條生產廠家的衛生亂象進行了曝光,甘肅省相關部門隨即對辣條發出了“200米禁令”,這些行動都表明,全社會對孩子的食品安全高度關注。不過,上述“200米禁令”到底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保證“青少年茁壯成長”,這似乎還是一個疑問。
一個簡單的邏輯是,這個禁令是有位置局限的,200米內買不到辣條,那么200米之外呢?校園里買不到辣條,那么上學路上呢?只要孩子們的“饞蟲”發作,他們還是能夠通過各種途徑獲得辣條?,F在問題來了,為了“青少年茁壯成長”,要不要在市場上全面禁止辣條的生產和銷售呢?如果有這么一條禁令,而且禁令得到嚴格執行,那么孩子們就真的不會再受到辣條的影響了。
但是,后面的這條禁令是不可能做出的,因為辣條本身并沒有什么“原罪”。不要說辣條,幾乎一切零食,經常食用的話都不利于身體健康。反過來說,這些零食如果只是偶爾吃一點,并不會對健康產生多少影響。人們所討厭的,法律所不容忍的,并不是籠統意義上的辣條,而是那些不符合衛生和質量標準的劣質辣條。真正要保證孩子們的身體健康,最應當做的當然是把那些不達標的辣條產品徹底逐出市場。這種偽劣食品,不但校園里不能有,校園周邊200米不能有,而且任何地方都不能有。
也就是說,關于辣條的問題,監管的重點對象是假冒偽劣產品,是不安全食品。對于符合衛生要求和質量標準的辣條產品,一刀切地不允許它們出現在校園周邊200米,似乎有執法過于苛刻的嫌疑。而且,這樣的規定也很難在法律當中找到依據。進而,對于那些真正應該嚴加監管、嚴厲處置的劣質辣條,如果僅僅是劃定一個200米的禁止進入線,那又有縱容之嫌。對劣質食品本應人人喊打、處處不容,200米之外肯定不是法外之地。
事關孩子們的食品安全,不僅僅是辣條,任何問題都應當作為大事來對待。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也應當防止簡單化一刀切的做法。如果生產辣條的衛生亂象被曝光,就禁止辣條進入校園周邊200米,那么下一次棒棒糖的某些生產廠家出了問題,是不是所有的棒棒糖也要被驅逐到校園200米之外?畢竟,經常吃糖也不利于身體健康,也不利于青少年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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