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銀行監管、貨幣政策與監管改革路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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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銀行監管、貨幣政策是具有高度關聯性的兩種政策工具,正是這兩種政策工具在宏觀、微觀層面上的相互配合,保證了銀行監管的獨立,更符合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實際需求。隨著我國經濟的逐步發展,銀行監管面臨改革和轉型,本文從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的關聯性方面入手,分析當前銀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探討銀行監管改革路徑,為我國銀行發展轉型提供一些思路。
【關鍵詞】貨幣政策 銀行監管 改革路徑
引言:我國的銀行監管正式建立于1995年,《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是我國銀行監管體系的核心法律法規;而執行銀行監督工作的機構被稱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又稱銀監會,受國務院直接管理,銀監會的正式成立履職較核心法律法規較晚,2003年4月28日起方正式履職,截至2019年,銀監會履職尚不足20年,銀行監管體系內上存在很多不足待補。貨幣政策是由中央銀行執行的,通過對于貨幣供給量的調節來實現對利息率、信貸供應程度的間接影響,實現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平衡的金融政策,通常來講,貨幣政策的調整與否、調整方向出自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受到國務院的審批約束,比較符合我國國情。
1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的關聯性
銀行監管工作包含兩個方面,市場結構性安排和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監督,其中市場結構性安排主要包括一些市場準入、退出的規章制度制定,在銀行監管中占據重要地位,但并不頻繁出現;對銀行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監督是銀行監管工作實質上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對銀行資本、負債、資產、價格的常規型監管,要求銀行的資本、準備金充足,要求銀行對資產流動性、貸款結構、貸款風險程度等數據進行有效衡量,利用利率等市場價格對金融市場進行調控,防止不公平現象的積累,保護公眾利益,從這些可以看出銀行監管的工作內容、標準與貨幣政策脫離不了關系。也正是因為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之間關聯性密切的關系,國內外學術界對于銀行監管是否分離出中央銀行一直存在兩種聲音,一種支持分離,一種支持兼容,孰優孰劣尚未有定論。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銀行體系不僅擔負著經濟活動中介的責任,更擔負著促進發展、協調市場的重任,且我國自身的融資結構、貸款結構尚未成熟,不斷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進行變化,保持銀行監管職能與貨幣政策職能的關聯性對銀行監管改革更加有益。
2銀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銀監會自2003年成立,距今已近16年,實現了銀行監管的從無到有,成績斐然,然而發展之路并非一帆風順,我國的銀行監管在風險積累監管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問題,監管效率不理想也是當前銀行監管中的不爭事實,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目前尚不具備將銀行監管完全分離的條件。銀行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為:
2.1信息不對稱問題
我國銀行監管職能經歷了歸屬中央銀行管理的“集中式”時期,也經歷了“分離式”時期,目前我國的銀行監管職能處于形式上分離、實質上仍然較為集中的狀態,中央銀行與銀監會之間的配合程度對銀行業務監管效率的影響頗大,而信息不對稱正是影響中央銀行與銀監會配合程度的重要因素。中央銀行與銀監會分別掌握著各自領域內的信息,這些信息并不完全統一,二者之間的信息共享有限,因此會導致二者之間的監管工作沖突,進而影響銀行監管工作的實際效率。
2.2監管工具、目標不一致問題
目前,中央銀行和銀監會都掌握著一定的銀行監管職能,中央銀行對底層銀行的監管主要基于貨幣政策,對底層銀行業務的裁定工具主要是GDP、信貸增速等數據,這些數據的裁定也對中央銀行的調控工作產生傾向影響;銀監會對底層銀行的監管主要基于銀行日常業務數據,對底層銀行的準備金量、貸款結構、貸款風險等數據更為重視,對底層銀行的風險積累更加重視。因此,中央銀行和銀監會在監管過程中截取的數據方向不同,提出的監管要求也十分容易出現沖突。
3銀行監管改革路徑
3.1銀行監管更富于指向性和靈活性
銀行監管的指向性和靈活性是指中央銀行與銀監會在對底層銀行進行監管的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兩個原則。指向性是指對底層銀行、金融產品、整體金融市場的監管更具有指向性,以保護公眾利益、約束金融服務產品和行為為監管工作主軸,實現中央銀行與銀監會的監管配合;靈活性是指中央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職能時更加具有靈活性,不固守操作套路,將貨幣政策的實施機制與財政、貿易等政策相關聯,形成預警機制,使國內金融市場能夠具有更高的抗沖擊能力。
3.2建立聯合監管機制
銀行監管職能并不是完全從中央銀行中剝離出來,中央銀行與銀監會之間信息不對稱、溝通不暢始終是銀行監管工作的難點,建立中央銀行與銀監會之間的聯合監管機制更適合我國國情。聯合監管機制中對部門職責、執法范圍、監管依據、政策工具、政策效果等方面進行詳細約定,最大程度上提高監管政策工具的搭配使用效果,降低監管政策相互沖突帶來的市場波動,實現中央銀行與銀監會在銀行監管方面的職能協調。還應當逐步推動中央銀行與銀監會之間進行交叉評估,相互促進銀行監管效率的提高,加深雙方的了解,有助于雙方制定監管應急員、金融危機應對預案,提高銀行監管職能的作用。
結束語:目前,在我國銀行監管職能已經正式從中央銀行中分離出來,但受限于中央銀行的天然屬性,中央銀行仍然要參與對商業銀行的監管,銀行監管職能并不能完全從中央銀行中進行剝離,在一定程度上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是息息相關的存在,即使是英國、日本等國家也未能完全實現對兩項職能的分離,強硬的分離反而會對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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