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業化與農村合作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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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直以來,我國作為農業大國,農業生產正朝著產業化的方向發展,其核心為農民利益,通過建立利益機制能夠有效保障農民利益?;诖?,本文以農村合作社作為研究對象,分析農村合作社作為保障農民利益載體的重要意義,發揮農村合作組織對我國農業發展產生的積極影響,從而保障農業生產質量與效率。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農村合作社;農業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農村合作社是農民在市場經濟競爭背景下,探索出來一種全新的農業生產與經營模式,同時,農村合作社也是一種產業組織形式。合作社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推行現代農業發展模式,從而為農業生產帶來更多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1 農業產業化以農民利益為核心
從宏觀層面來看,農業產業化發展能夠加深農民組織化程度,讓各家各戶的小生產模式與市場相聯系。不僅如此,農業產業化也促使農業朝著規?;?、市場化以及現代化方向進步,農民使用機械設備進行生產,現代化農業生產技術開始普及,農民的農業生產具有一定規模,從產品生產、加工,再到流通入市場開始銷售,整個過程都能夠為農民帶來利益。因此,可以說農業產業化就是站在農民利益角度上發展的,其核心也是農民的切身利益。
改革開放后,農民階層的收入普遍較低,農民已經成為社會弱勢群體,他們的收入難以增長,導致國家內需無法進一步擴大,這一問題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發展面臨的瓶頸。想要解決農民收入問題,還需要從根本上尋找原因,依賴農業種植結構,對產業進行科學調整,并在制度改革背景下,為農民帶來穩定的收入,使其享有土地使用權。不僅如此,我國農業發展緩慢,不僅是農民問題,也是關系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問題,通過農業產業化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三農問題中的矛盾[1]。
2 建立科學合理的利益機制是保障農民利益的關鍵
上文提到了農民利益是產業化發展的核心,切實保障農民利益,不能只依賴各類文件和宣傳工作,還要有一定的機制予以保障。為農業發展建立產業鏈,通過合理的分配機制使農民的利益得到保障,讓這些社會弱勢群體被重視。建立利益機制的時候,不管是政府有關部門引導,還是有關機構策劃,都應該從農民利益角度出發,選擇最科學的產業化組織形式。這一過程中,需要考慮以下幾點問題:
?。?)農業產業化的本質就是讓農民與市場相互聯系,讓企業與農戶合作,實現產業化經營組織模式。但是部分企業與農戶的聯合并沒有使農民真正富裕起來,這些企業處于壟斷地位。企業以利潤為目標,當企業擁有超額利潤時,農民也能享受到社會利潤;當企業只能得到平均社會利潤時,農民只能擁有微薄的利潤;當企業經營面臨虧本時,農民也會承擔較大的風險。由此可見,通過壟斷價格剝奪農民的利益模式不可取,傳統的壟斷型企業需要從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中退出。
?。?)資金、農藥、種子等農業投入品,和產業價格與銷售過程往往被企業壟斷。想要實現農業產業化,無論是哪一種形式,都要從農民的切身利益出發,通過政府頒布的農業保護政策,貫徹這一宗旨。
?。?)農業產業化進程中,壟斷型企業處在強勢地位,這些企業和農戶之間無法平等,利益自然無法公平分配。如果農產品的供給大于需求,企業減少產品購買量,農業生產積極性受到影響。如果農產品供不應求,農民也會另選買家,導致企業和農民之間不再信任,農業發展產業鏈斷裂??梢钥闯鲛r民生產與經營的規模很小,每一戶農戶承包的土地面積小,分散的農業經營模式更需要實現產業化發展道路。
3 農業合作社是保障農民利益的重要載體
建立屬于農民自己的合作社組織,從農民切身利益出發,憑借著合作社特有的制度,保障農民權利,使農民能夠自主管理,在互助組織中貢獻力量。合作社與股份公司相比,雖然都是一種組織形式,但是農村合作社誕生以來就是弱者組織,農村合作社與股份公司雖然都有不同的生產力層次與制度規范,但是二者都要適應市場經濟需求。農民們之所以選擇了農村合作社,是因為農村合作社從效率上擁有優勢,農村合作社將各家各戶農民組織在一起,實現農產品從生產、加工到銷售環節的聯系,延長了產業鏈,降低了以往農產品交易的成本,提高農民交易能力,更是改善了農民在市場中的社會地位。隨著農業合作社的發展,龍旺莊街道辦事處南官莊村成立了果蔬合作社、紀格莊村成立蔬菜與苗木合作社、塹頭村成立了果蔬合作社、鹿格莊村成立了果蔬合作設,有效提高了區域經濟發展,保障了農民利益。
分析發展農村合作社的現實意義,具體如下:(1)農村合作社能夠讓家庭承包責任制更加穩定,推動二者的雙層經營發展。農村合作社能夠引導農民,又為農民服務,使農民真正富裕起來。(2)建立農村合作社有利于完善農業保護機制,推動國家與農業的大力支持。通過建立農村合作社,提高了農民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3)農村合作社是連接小規模生產與大規模市場的紐帶,解決了以往二者之間的溝通矛盾。(4)農村合作社有利于構建市場、合作組織、農戶相連接的產業化發展模式,既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國家宏觀調控的要求。
4 結語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為了發揮農業生產大國的優勢,實現我國農業產業化,農村合作社建立在家庭承包責任制基礎上應運而生。從國家宏觀調理角度來看,農村合作社是一種合作組織,能夠充當政府在實施各項政策時通向農民的橋梁,從而保障農民利益。
【參考文獻】
[1]張遂,馬慧琴.農業產業化與農村合作社[J].經濟問題,2015(05):37-39.
[2]尹文昌.農村合作社——推進農業產業化的一種好形式[J].山東經濟戰略研究,2019(05):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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