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理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運用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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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筑工程數量增長迅猛,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的形勢也變得異常嚴峻,本文闡述了環境監理工作的概念和作用,分析了我國環境監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優化策略。
關鍵詞:環境監理;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問題;策略
環境監理是指受建設項目單位委托,按照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開展分析和預測,提出針對性治理對策和措施控制建設項目對環境帶來的影響,并建立針對性和及時性的跟蹤監測機制,為建設單位的環境管理提供專業化咨詢和有效的技術支持,以促使建設單位全方位落實項目的環境管理措施。[1]
1 環境監理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的作用
1.1 對施工過程環境管理進行監管
在建設項目單位施工過程中,環境監理發揮著監督和促進作用,環境監理工作能夠對施工環境進行有效監測,為環保相關部門及時掌握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和及時進行宏觀和微觀調控創造條件,實現對建設項目周邊環境進行有效保護。環境監理工作人員通過對施工現場進行環境勘查和監督指導,并對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違背環境建設要求和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及時上報相關環保部門,促使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達到環評報告和批復文件規定要求。
1.2 為建設項目企業提供技術支持
環境監理工作的核心目的是促進建設項目與環境的協調發展,環境監理可以實現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施工環境進行實時監控,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環境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并進行處理,最大程度降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污染,環境監理能夠為項目建設企業的環境管理工作提供詳盡的專業咨詢和技術支持,有效填補項目建設企業環境管理工作技術方面的不足,有力促進項目建設企業環境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
1.3 促進環保部門工作效率的提升
環境監管融入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能夠促進環境管理工作逐漸完善并將環境管理工作引入正軌,使得環境監理工作參與到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日常工作中,環境監理能夠對項目建設施工現場進行監督和指導,將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環保部門進行上報,為國家環保部門及時掌握項目建設進展情況以及對建設項目進行宏觀調控和微觀調控創造便利條件,通過及時制定和調整環保計劃,能夠有效降低環保部門的工作量并提高工作效率,促使我國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的全方位落實。[2]
2 我國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中的問題
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初首次提出了建設環境監理的建議,直至2002年才正式發布了《關于在重點建設項目中開展工程環境監理試點的通知》,同時在13個工程中開展環境監理試點工作,2012年我國再次發布了《“環辦[2012]5號”通知》,“通知”明確規范了環境監理在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的項目類別、重點內容、功能和定位,并對試點工程范圍進一步進行擴大,“通知”的發布進一步推動了我國環境監理工作的發展。我國環境監理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的應用發展起步時間晚,在實施的過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項目企業對環境監理工作的認識不足,環境監理工作的開展沒有形成系統完善的體系,導致環境監理工作缺少借鑒和參考體系,環境監理工作只能各自為戰,摸索前行;
(2)環境監理工作缺少相關法律法規依據,我國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和實施只能參考環評報告和批復文件進行,缺少專門的環境監理相關法律法規,導致了我國環境監管行業發展緩慢;
(3)缺少專業的環境監理方面的技術人才和人才培養機制,缺少系統化的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專業知識培養結構和技術人才輸出機制。
3 環境監理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的提升策略
3.1 明確環境監理法律法規地位
我國目前環境監理相關規范和責任劃分存在很多空白,雖然各地區根據當地情況出臺了一些地方性質的環境監理相關規范,但是這些地方性規范的地域性和局限性很強,不具備統一性,無法對我國環境監理全行業發揮統一規范和管理的作用,為了實現對我國環境監理全行業進行統一規范的規范和管理,促使環境監理全行業的良性發展,我國環境監理相關部門應及時研究出臺一套針對環境監理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的法律法規以并對具體實施細則進行詳細的說明,對環境監理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資質和職責嚴格進行規范和約束,明確環境監理的法律地位,使得環境監理工作各個實施環節有法可依,為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的良好運行提供保障。
3.2 強化對環境監理的宣傳工作
針對建設項目單位和社會大眾對環境監理工作缺乏了解認識,強化對建設項目單位和社會大眾的環境監理宣傳工作就變得非常必要,我國相關環保部門應該強化對建設項目單位和社會大眾開展環境監理的宣傳工作,使得建設項目的單位、項目施工企業以及社會大眾對環境監理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充分了解和認識,使得建設項目相關企業對國家環保政策方針充分了解,有效提升社會大眾環境監理方面的環保意識,有力推進環境監理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的實施。
3.3 嚴格環境監理人員考核制度
隨著環境監理行業的發展,專門的環境監理機構不斷出現,然而,環境監理機構普遍存在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水平較低和相關工作經驗不足,有些人員甚至毫無環境監理相關工作經驗,國家環保部門應加強對環境監理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嚴格對環境監理機構及人員的考核機制,突出環境監理隊伍的階梯化建設,使得環境監理行業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合格的環境建立工作人員應具備扎實的環境監理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術,具備對環評報告和批復文件進行查漏補缺的能力,對國家和地方環境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能夠熟練掌握,并能結合建設項目實際問題提出可行化的建議。
4 結論
在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時代背景下,隨著建筑項目的數量持續增長,環境監理工作面臨著巨大的壓力,環境監理工作在保證建設項目順利進行的同時也能有效的減低對生態環境的污染,應全面落實環境監理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中的監督和指導作用,實現建設項目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李敏慧.環境監理工作對于工業項目過程中環保控制的意義淺析[J].科技風,2017(1):69-70.
[2]姚芝茂,鄒蘭.建設項目環境監理技術規范體系構建研究[J].環境保護,2015(12):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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