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企業碳信息披露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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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從披露定位、披露形式、披露內容、披露質量四個方面詳細對比了我國企業與英國企業的碳信息披露情況,分析了中英企業碳信息披露存在的差距及原因。我國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借鑒英國經驗:建立完善的碳信息披露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完善的碳減排激勵機制,引入獨立的第三方鑒證機制,發揮社會力量的推動作用。
【關鍵詞】 企業碳信息;信息披露;中英比較
【中圖分類號】 F23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5812(2019)04-0066-04
一、引言
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我國大力發展低碳經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低碳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完善的碳信息披露制度作為支撐。碳信息不僅可以全面、客觀地反映企業節能減排責任的履行情況,同時也是政府以及社會公眾監督企業的重要依據。
英國是發展低碳經濟的先行者,環境污染問題曾深深困擾著英國,其首都倫敦一度被稱為霧都。早在上世紀80年代,英國就開始了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探索,并于2000年頒布《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成為最早將氣候變化納入國家戰略的國家之一,后又出臺了大量的政策與措施,更是于2008年將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明確寫入正式的法律,成為世界上首個針對氣候變化立法的國家。多年的實踐為英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目前英國企業的碳信息披露水平居于世界領先地位。
我國在碳信息披露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方面起步較晚,2007年才出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碳信息披露至今尚處于探索階段。通過對比中英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差距,找出產生差距的具體原因,并借鑒英國經驗采取相應措施,對提升我國企業碳信息披露水平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二、中英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差距
?。ㄒ唬┨夹畔⑴兜亩ㄎ唬河髽I已上升至戰略層面
絕大多數英國企業都將氣候變化引起的風險視為企業面臨的最為重要的風險之一,并將應對氣候變化上升至企業戰略層面。從英國石油公司(BP)披露的2017年可持續發展報告可以看出,報告共88頁,其中能源轉型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密切結合,作為整個報告的重中之重,被放在第一個部分,篇幅長達32頁,向投資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詳細地論述了公司有關節能減排方面的問題。英國石油公司通過預計未來碳價格的增長速度,設想了三種能源轉型的情形,并從中總結出公司應對能源轉型的戰略。報告中還指出,為確保戰略的執行,公司將長期股權回報的20%作為激勵,董事會和執行團隊每年都要對該戰略進行審查。
目前,我國企業很少將氣候變化引起的風險上升至戰略層面,僅僅停留在表面,缺乏將氣候變化與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結合起來進行的長遠規劃。中石油在其2017年可持續發展報告中將“持續有效的能源供應”與“應對氣候變化”分為兩個獨立的項目,在報告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分別予以披露,其中“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第三部分“安全清潔的生產運營”項目的子項目進行披露。這一方面說明中石油對氣候變化這一議題不夠重視,同時分散的披露很難使信息使用者理解氣候變化對公司的能源供應產生的實際影響,以及對公司戰略的影響。相比于2016年,中石油2017年的可持續發展報告增加了“低碳發展路線圖”,明確了低碳發展的戰略目標和相應的保障措施。但是該目標還不夠具體,如提到的“天然氣產能增加,溫室氣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顯得較為模糊,會給后期的考評帶來困難,有待進一步完善。
?。ǘ┨夹畔⑴兜男问剑呵?、頻率、量化信息
1.渠道:英國企業碳信息披露渠道多樣,我國企業碳信息披露渠道相對單一。
英國石油公司在其年報、可持續發展報告、CDP報告、IPIECA氣候變化表、聯合國全球契約報告等報告中均披露了企業碳信息。不僅有附加披露信息,還有專門針對氣候變化披露的報告信息。
相比之下,我國企業的碳信息披露渠道比較單一,絕大多數企業選擇附加披露碳信息,很少編制專門的與氣候變化有關的報告,而且附加披露信息多位于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中,以披露環境責任為主,碳信息較少,年報中也很難看到碳信息。中石油在社會責任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和公司官網披露了碳信息,但并未為碳信息披露出具專門的報告。其2017年年報只在“董事會報告”中的風險因素方面識別了“與氣候變化有關的風險”,除此之外再無其他碳信息。
2.頻率:英國企業一年多次,我國企業一年一次。
英國企業不僅每年發布一次可持續發展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來披露企業的碳信息,而且還會發布中期報告或者在企業網站上開設專欄及時更新碳信息,信息披露頻率較高。
我國企業基本只在年終發布一次可持續發展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來披露碳信息,中期報告不涉及碳信息,即使有少量企業在官網披露碳信息,該信息的更新也是比較緩慢,難以及時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
3.量化信息:英國企業定量信息與定性信息相結合,我國企業定性信息多定量信息少。
英國企業披露的碳信息不僅有文字性的定性信息,還有具體的定量數據,信息含量較高。如英國石油公司2017年的可持續發展報告中不僅有大量的定性信息,定量信息也十分豐富。以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例,報告專門列表披露了三類活動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其中上游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30.4,石油精煉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923,石油化工產品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304。另外還分別提供了2015年和2016年的對比數據,并將定量數據制成條形圖以反映總體變化趨勢。
我國企業往往多以定性的文字描述,缺乏定量信息。由于文字性描述具有模糊、不精確等特點,信息使用者很難直觀地了解企業碳信息的具體情況。中石油由于未披露碳排放核算等信息,在定量信息的披露方面明顯不足,文字性的描述信息居多。
?。ㄈ┨夹畔⑴兜膬热荩河髽I披露較為充分具體 英國石油公司披露的碳排放管理信息豐富多樣。其2017年的可持續發展報告分為5個部分:第一部分涉及碳中和、低碳認證計劃;第二部分涉及限制排放、應對甲烷排放、評估設施的風險;第三部分涉及擴大可再生能源業務、生產更多天然氣、投資低碳企業和初創企業;第四部分涉及電動汽車的未來,先進的燃料、潤滑劑和石油化學產品,碳抵消志愿計劃;第五部分涉及碳定價,碳捕獲、利用與儲存。每一項披露的最后都附有相應的鏈接,通過鏈接可以看到更為詳細的披露信息。英國石油公司披露的碳核算信息詳細具體,不僅包括公司自身經營控制的碳排放數據信息,還統計了控股公司的碳排放數據信息。溫室氣體排放量進一步細分為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并單獨披露了信息使用者所關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甲烷排放量。
相比之下,我國企業的碳信息披露內容無論是從范圍上還是從充分性上都存在差距,顯得較為簡略。中石油2017年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氣候變化議題涉及“碳捕獲與儲存”“節約能源”“碳排放管理”和“甲烷排放”等內容。其中“碳排放管理”內容分布較為零散,根據報告索引,第5頁、第39頁和第59頁均涉及相關內容。其中第5頁“董事長致辭”部分概要地說明了公司碳排放管理的總體情況,第39頁在“氣候變化”專題中披露了碳排放管理的一些具體措施,但篇幅不長,缺乏對這些措施的實際執行情況以及成效的評估,信息使用者也很難了解碳排放管理活動的全貌,第59頁是“南疆天然氣利民工程”的案例介紹。中石油碳排放管理信息的披露總體來說較為單薄,另外未見披露信息使用者較為關注的碳排放核算信息。
?。ㄋ模┨夹畔⑴兜馁|量:客觀性與第三方鑒證
1.客觀性:英國企業披露負面信息,客觀性較強,我國企業較少披露負面信息,客觀性較差。
英國企業在披露碳信息時,不僅披露正面信息,也披露負面信息,顯得更為客觀。如英國石油公司在碳排放核算業績成果部分提到,雖然2017年總體的直接碳排放相比2016年有少量的減少,但是上游碳排放卻增加了,并解釋了原因:主要是由于位于阿曼的Khazzan天然氣項目的啟動導致的。
相比之下,我國企業在披露碳信息時,會選擇性地披露正面信息,對負面信息則不予披露,帶有明顯的宣傳目的。
2.第三方鑒證:英國企業大多數有第三方鑒證,我國企業很少有第三方鑒證。
英國企業披露的碳信息一般都會進行獨立的第三方鑒證,以保證信息披露的質量,具有較高的可信度。英國石油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報告中不僅明確列示了由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獨立第三方鑒證報告,而且還列示了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對其低碳認證計劃中開展的活動進行鑒證的信息。
我國企業很少聘請獨立的第三方對所披露的碳信息進行第三方鑒證,信息披露質量有待提高。
三、中英企業碳信息披露產生差距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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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是世界上最先提出低碳經濟的國家,也是第一個把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寫入法律的國家。早在2002年,英國政府就出臺了《可再生能源義務法案》,以法律的形式強制要求電力部門生產的電力中必須有一部分采用可再生能源技術。2003年,英國政府又頒布了《能源白皮書》,明確了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以199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基準,到2020年,預計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20%,到2050年降低60%,建立低碳社會。2008年,英國政府通過了《氣候變化法案》,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國家碳減排的長期目標:以199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基準,到2020年,預計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26%,到2050年降低80%,以及為實現目標而制定的碳排放配額計劃。與此同時,英國還出臺了《英國氣候變化戰略框架》,對實現低碳經濟進行了展望。為確保目標的實現,英國政府又陸續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英國低碳轉型計劃》《英國低碳工業戰略》《英國能效戰略》《可再生能源戰略》等,形成了以《氣候變化法案》為核心的綜合戰略框架,構架了英國向低碳經濟轉型的總體戰略布局。2010年推出的《碳減排承諾與能效制度》,強制要求企業向英國環境局披露與能源使用有關的碳排放數據以及購買碳排放配額。2013年實施的公司法則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報告和戰略報告中披露溫室氣體排放數據。
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企業碳信息披露進行專門立法,相關企業進行碳信息披露時主要還是參照環境信息披露有關的法律法規。
?。ǘ┤鄙偻晟频奶紲p排激勵機制
英國政府為確保減排目標按期順利實現,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減排激勵措施,主要包括氣候變化稅(CCL)、氣候變化協議(CCA)、碳基金(CF)、英國排放貿易機制(UK-ETS)等。各種激勵措施不僅各具特色,而且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
CCL本質上是一種“能源使用稅”,征稅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提高能效,促進節能投資,而非為了增加財政收入。CCL秉持稅收中性原則,稅收收入最終通過轉移支付以貸款貼息、補貼等形式返還給企業,總體上不會增加企業的稅負。征稅范圍主要是商業領域,對家庭能源消耗則豁免征稅。對不同的能源品種制定的稅率也有所差別,促進了能源結構的調整與優化。根據每年溫室氣體實際的排放情況,英國政府還會對稅率進行動態調整,以確保減排目標的實現。
CCA是對氣候變化稅的補充,鼓勵企業主動與政府簽訂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并能夠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達成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企業,可以享受80%的稅收減免。CCA條款的設計較為寬松,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權,如企業可通過交易配額達到減排目標,減排基準年可由企業自行決定等。CCA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氣候變化稅給能源密集型企業帶來的沖擊,保護了英國企業的競爭力。另一方面,CCA也為碳交易市場創造了供給與需求。碳基金由政府設立,采用企業模式運作。碳基金公司成立于2001年,其主要資金來源是氣候變化稅收入,主要用途是幫助企業和公共部門減少碳排放量,促進商業性低碳技術的開發利用,加速向低碳經濟的轉型。 UK-ETS是世界上首個碳排放交易機制,于2006年底結束,并入歐盟交易體系(EU-ETS)。企業可通過三種途徑參與碳排放交易機制:直接參與、通過氣候變化協議參與、通過項目參與。參與主體涵蓋英國國內所有經濟部門。UK-ETS的特點在于將配額交易與自愿交易有機結合,場內交易與場外交易有機結合。
可以看到,英國政府制定的各項激勵措施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聯系,構成了完善的碳減排激勵措施體系,共同推動英國低碳經濟的發展。
相比之下,我國雖然也制定了一些碳減排激勵措施,但各個措施尚處于探索階段,發展仍不成熟。我國雖建設了7個區域性的碳交易試點,但是還未建成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各試點市場存在碳交易標準不一、交易產品單一、交易方式落后、市場化程度低、尚未形成良好的價格機制等各種問題。此外,我國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氣候變化稅,現有的能源稅散見于流轉稅、資源稅、行為稅等稅種之中,名目繁多,標準不一且難以做到??顚S?,對節能減排的導向作用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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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獨立的第三方鑒證機構對企業披露的碳信息進行評價,出具鑒證報告,以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公允,對于提高碳信息披露質量來說至關重要。與英國企業相比,我國企業披露的碳信息很少進行第三方鑒證?!峨S勢而為——畢馬威2015年社會責任報告調查》研究了全球規模最大的250家企業的年度報表和社會責任報告中的碳信息披露情況。報告顯示,250家企業中所有的英國企業都會聘請獨立的第三方鑒證機構對碳排放數據進行鑒證,而中國企業進行鑒證的比例僅為9%。由于我國現有法律法規只是鼓勵企業自愿進行碳信息披露和鑒證,并沒有強制性要求,很多企業即使披露了碳信息,也不會對碳信息進行鑒證。另外我國碳審計框架尚未形成,開展第三方審計缺少相應的指引,也給碳審計工作的推廣帶來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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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減排責任的自覺履行與碳信息披露離不開全社會的推動。英國大量的環境非政府組織以及社會公眾對企業的碳減排行為起到了推動作用。首先,英國有大量的行業協會組織,在政府與企業之間充當橋梁作用,促成政府與企業在具體的碳減排目標的設定與分解方面達成共識。另外,許多行業協會都建有由來自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的專家人員組成的專家庫,為企業合理地進行節能減排提供咨詢意見,對企業節能減排活動的正常開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其次,社會公眾也在推動企業使用更清潔的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在英國,低碳環保理念已經深入人心,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公眾密切關注著企業節能減排責任的履行情況,企業也會積極主動披露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碳信息,以樹立起正面的社會形象。
我國雖然也有為數不少的行業協會,但是這些行業協會容易受到政府或行業內少數大企業的影響,難以保持客觀、中立,而且行業協會往往很難在科研以及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協調方面投入大量資金,對企業的支持作用有限。此外,社會公眾對企業碳排放信息不夠敏感,對企業所起的監督作用有限。
四、對英國碳信息披露經驗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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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國還沒有出臺專門的碳信息披露法律法規,也沒有對企業碳信息披露做出強制性規定,使得企業在披露碳信息時隨意性較大,缺乏可參照的標準。自愿性進行碳信息披露的企業往往為了美化自身形象,只披露對企業有利的正面信息,對企業不利的負面信息則選擇性地不予披露,導致披露的信息有失客觀、公允,信息使用者難以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并作出真正有價值的判斷。因此完善的碳信息披露法律法規體系對于規范企業碳信息披露至關重要。我國應盡快出臺相應法律法規以及碳信息披露準則。參照英國經驗,碳信息披露至少應包括:氣候變化給企業帶來的風險與機遇信息;碳排放信息,包括直接碳排放信息、間接碳排放信息、碳排放強度、可持續的碳減排量等;碳管理信息,包括企業制定的碳減排目標、碳減排行動和碳減排考核方式以及激勵機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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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應大力發展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統一碳交易標準,以解決標準不一致帶來的市場活躍程度不高和流動性不足等問題,早日實現碳交易配額的跨平臺、跨區域交易,同時注意與國際市場接軌,不斷提升我國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上的競爭力;加強場外市場的發展,促進場內交易與場外交易聯動發展,推動我國多層次碳交易市場體系的形成;加強碳金融產品創新,不斷開發新的碳金融產品,以滿足不同客戶多樣的投融資需求。如可在現有現貨交易的基礎上,開發更多的碳金融衍生產品,以促進碳交易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另一方面,應規范我國現有與能源有關的稅費,推出專門的碳稅政策。英國的氣候變化稅采取先向企業征收一定數額的稅款,后通過獎勵等方式將稅款返還給節能減排成效好的企業的方式。這種方式不僅使節能減排變成了企業的自覺行動,同時又為其他激勵措施提供了資金來源。我國可以按照“減稅制、寬稅基”的原則,統籌、整合現有能源稅并研究專門的碳稅,體現碳稅征收的外部成本,同時堅持稅收中性原則,對表現良好的企業給予減稅激勵政策,并確保稅收收入用于節能減排技術的研發、企業綠色轉型等方面。
此外,還應注重碳交易市場與碳稅政策的相互協調,避免各政策之間相互孤立甚至相互抵消。在制定政策過程中應加強溝通,以實現優勢互補,共同推動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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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信息披露第三方鑒證有助于緩解信息不對稱,為利益相關者提供更高質量的碳信息,同時也有助于企業及時發現碳排放和碳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我國應借鑒英國經驗,引入獨立的第三方鑒證機制。證監會、注冊會計師協會、環保部門等相關機構應盡快聯合出臺碳審計規范準則,指導碳審計鑒證工作的開展。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也應積極做出響應,參照出臺的碳審計規范準則盡快推出碳審計業務,確保碳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性,能夠勝任碳審計鑒證工作,同時注重碳審計人員在開展鑒證工作中應保持獨立性,與被鑒證單位之間無利益關系。另外,積極培育碳排放鑒證機構,對企業的碳排放數據進行核查,并出具核查報告,碳排放鑒證機構應有專門的資質,并受到環保部門的監督。
?。ㄋ模┌l揮社會力量的推動作用
英國的行業協會具有較高的專業化指導能力,在政府與企業溝通與協調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不僅有助于政府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政策,制定更具有可行性的減排目標,而且可以利用專業能力,協助企業找到低碳節能的潛力,以支持企業順利完成低碳目標。我國應加強行業協會的能力建設,在適度引導和充分監督的基礎上,給予行業協會更大的發展空間,壯大行業協會的力量,發揮行業協會對企業的引導作用,推動企業碳信息披露的完善,促進企業的綠色轉型和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
另外,應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推動作用。提高社會公眾的節能減排意識,逐步培養社會公眾對碳信息的現實需求,從而促進企業對自身碳信息的披露。相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眾在低碳事業中的參與度,促使公眾關注碳信息,充分發揮公眾的監督作用,有效提高公眾參與事務的水平。同時,大眾媒體應充分發揮宣傳和導向作用,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媒介方式傳達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全社會營造節能減排的風尚,普及環保、低碳知識,引導民眾準確、及時地了解科學的低碳知識,推動企業樹立低碳形象,最終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緩解氣候變化帶來的危害。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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