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營改增”對利益相關者的影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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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通過對現行的增值稅政策的研究,廣泛調研、系統梳理了實施“營改增”后對各行業納稅人、稅收征管以及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的影響。研究發現,對大多數利益相關者而言,都將存在利好;但同時也對重構稅收體系提出新的課題,“費改稅”以及其他地方稅種的立法推進需加快;征管工作難度增加,需要積極創新稅收征管工作方式。
【關鍵詞】 全面營改增;營業稅;增值稅;利益相關者
【中圖分類號】 F8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5812(2019)06-0092-03
從2016年5月1日起,房地產業和建筑業、金融服務業和生活服務業等行業均被納入“營改增”體系,這標志著“營改增”的全面推開。全面的“營改增”對各行業納稅人、稅收征管、普通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都將產生深遠影響,本文對此進行探討。
一、全面實行“營改增”對各行業納稅人的影響
?。ㄒ唬ι罘諛I的影響
生活服務業,一般指餐飲、酒店、娛樂、旅游等行業,這些行業的營業稅稅率一般為5%。從2016年5月開始,“營改增”正式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生活服務業行業的試點改革因其與勞動就業最緊密相關,其改革后的稅負變化也因此受到廣泛關注?!盃I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為3%,小規模納稅企業稅負會明顯降低;而一般納稅人的稅率由以前的5%上升到6%,但由于可以采取進項稅額抵扣,最終稅負不一定會上升。因而,總體而言,“營改增”后,生活服務業的稅負將減輕。生活服務業稅負減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計稅方式不同致使計稅依據減少,營業稅與增值稅的計稅方式不同,營業稅是價內稅,而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減銷項稅額。由此可見,在銷售收入不變的情況下,“營改增”使生活服務業繳納的稅款相對減少。二是稅制設計更為科學,貼合企業實際,增值稅在商品流通過程中,通過進項稅抵扣的方式保障了只對流通環節的增值部分進行征稅,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復征稅。
對于餐飲業來說,征稅依據由原來的價內稅變為價外稅,即可以將增值稅從營業收入中抵扣,營業收入的減少則會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在實際生活中,餐飲業的“營改增”并非易事,一是餐飲業進項通常是采購農產品,從農民手中購買農產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難度較大,導致相應的增值稅無法抵扣,自然無法降低企業稅負。二是“營改增”后人工成本依舊不能實現進項抵扣,餐飲業也不例外。因而,餐飲業因抵扣不徹底導致的重復征稅依舊存在。
對于酒店業來說,“營改增”之前繳納營業稅,酒店購買的材料、服務等不能進行進項稅的抵扣,不能作為進項抵扣的增值稅計入購進材料商品的成本,壓低了酒店業的利潤空間;但“營改增”后,酒店采購材料、設備、服務等,不動產的購置和租賃、辦公支出等都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進項抵扣,從而使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同時增值稅作為價外稅,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不會進入成本,也使得酒店業的利潤空間增大。
(二)對金融業的影響——以商業銀行為例
1.稅率變化及其對稅負的影響。金融行業稅率由5%提升至6%,雖然銀行業的稅基很大,稅率提升1%會激增銀行業的稅負,但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因此進項稅額抵扣的多少成為影響銀行業稅負的關鍵因素。雖然銀行所采購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涉及進項稅額的會納入抵扣范圍,但因為銀行存款客戶大部分是個人,不能向銀行出具發票,銀行支付給存款客戶的利息支出很少能被抵扣,加上銀行內部高額的人工成本,此次試點短期內會加大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稅負。
2.營業利潤因“營改增”而發生變化。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營改增”后必須對營業收入進行價稅分離,在金融服務定價不變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所確認的營業收入相應會有所下降,下降的額度即為分離出的銷項稅額,同理,購入的資產、成本費用因價稅分離而減少。假設購入的成本、費用與營業收入等比例下降,則金融機構所實現的利潤也會出現同比例下降。例如,某銀行原來營業收入為106億元,成本、費用為84.8億元,其營業利潤為21.2億元?!盃I改增”后,在理想狀態下,其營業收入為100億元,成本、費用為80億元,營業利潤為20億元,即較“營改增”之前降低了1.2億元。
3.銀行業可能出現稅負轉嫁給客戶的問題。隨著市場利率化的加速和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業務的巨大沖擊,各個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為了應對“營改增”稅負的加重,一些商業銀行提高業務的價格,以此來抵減稅負。
?。ㄈㄖI的影響
1.對建筑業納稅人的有利影響。(1)推動產業升級和環境改善。改革后,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設備等可以憑票抵扣,減輕稅負的同時,可以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對環境帶來有利影響,比如減少能量消耗、降低對環境的污染,從而使我國建筑業擁有更強的競爭力。(2)建筑業內存在的重復征稅問題能得到改善。(3)建筑行業專業能力能夠得到提升。通常情況下建筑企業不太愿意選擇外部提供相關服務,而是更傾向于自行提供所需的服務,這樣就導致了生產服務內部化,因此會對企業優化資源配置和進行專業化細分產生不利的影響。在營業稅計征稅額時,很少有可以抵扣的項目,一般都是全額征稅;而在增值稅體制下,由外購成本產生的稅額就可以進行抵扣,建筑企業在采購過程中可以根據供應商能夠提供的發票類型,選擇使自己稅負降低的供應商。(4)有助于保證發票的真實性。在傳統的營業稅納稅體制下,建筑業在進行工程款結算時,是由地方稅務機關開具或代開地稅務機關監制并統一印刷的發票。而“營改增”之后,建筑業在辦理結算工程款時,需要開具由國家稅務部門統一監制并接受服務方認證通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發票認定無效,因此,有助于保證發票的真實性。
2.對建筑業納稅人的不利影響。(1)建筑企業難以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從而造成進項稅額抵扣不足,將會導致企業稅負加重。眾所周知,建筑業成本中人工費用和材料費用中占比較大,然而這些支出都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且建筑產品具有空間固定性、體積龐大、生產周期長、資金投入多等特點,所以通常情況下建筑行業在物資采購、接受勞務方面需要就地取材,這些都造成了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增值稅專用發票很難百分之百取得。這些因素均影響進項稅額抵扣不足,造成增值稅稅負加重。(2)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稅征收率簡并之后地方材料商品混凝土、砂土石料、磚瓦石灰的征稅率已經由6%降至3%,而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后適用11%的稅率,顯然單從稅率的變化看,稅負會增加。(3)建筑業目前已經處于整體微利狀態,“營改增”之后,需要對未來項目施工過程是否能夠取得進項稅額進行預測,以免未來投標工作受到影響。 ?。ㄋ模Ψ康禺a業的影響
1.房地產業稅率變化及其對稅負的影響。適用稅率由建筑業的3%和房地產業5%轉變為增值稅率11%,全面實行“營改增”導致房地產業稅率變高顯而易見。即使房地產企業購進各種材料所發生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但是在繳納增值稅的過程中,存在一些項目的進項稅額無法抵扣,稅負上升不可避免。同時,由于增值稅本身具有轉嫁性,房地產開發企業又是建筑施工企業的下游企業,“營改增”稅收體制改革對建筑業的影響必然會轉嫁到房地產開發企業,從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開銷和稅負產生重大的影響,而這一系列的不利影響自然會影響企業所得稅,進一步影響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總的經營成本和稅負效應。
2.房地產業相關成本的變動情況。一方面,工程費用和籌資成本大幅增加。房地產業成本主要以建筑工程費用和籌資成本為主,“營改增”實行后,建筑行業受到沖擊,稅率的上升導致建筑業的盈利基本處于飽和狀態,建筑企業為了增加盈利空間和更好的發展,必須將增加的相關成本轉嫁給其下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這便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成本上升了。另外,房地產企業為了維持日常的經營活動,需要進行外部籌資(主要是向銀行借款),但稅法上規定借款利息進項稅額在納稅時暫不允許抵扣,這也使房地產企業的籌資成本增加了。另一方面,政府性收費可能會增加。政府性收費項目有很多,如果不能進行抵扣,會直接增加房地產企業成本。
3.房地產企業在盈利方面的表現。第一,“營改增”后稅率由5%提高到11%,在市場經濟不佳的情況下,房地產企業無法通過提高售價降低成本,這一系列的因素必然會使收入大打折扣。第二,近年來土地成本越來越高,如果已經建好的房屋不能及時以較好的價格賣出,必然導致其各項資金成本增加,加上建筑企業稅負增加對房地產企業成本的不利影響,以及政府性收費帶來的額外成本,都會減少房地產企業收入,從而導致利潤減少。第三,由于建筑勞務用工在結算中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這樣一來就無法做到進項稅額的抵扣,會增加稅負,降低利潤。第四,房地產行業具有耗資大、周期長、人工成本大的特點,“營改增”改革帶來的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不匹配問題,也對企業盈利產生影響,需要房地產企業足夠重視。
4.企業內部業務處理模式的變化。第一,在業務模式方面,房地產固有業務模式如價稅分離的原則性差異等,已經不能正常適用“營改增”稅制體制改革后的業務處理的需要,必須盡快進行業務處理模式的優化和轉型,這個可以從IT系統方面入手,針對房地產企業的業務處理模式的變化相應地改良與之相關的IT系統,如價稅分離、進項稅管控與增值稅納稅管理等。第二,在財務管理和會計處理方面,為合理降稅和節約成本,企業財務人員需要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專業知識的學習,同時還要與企業各部門(如采購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等)具體執行人員加強交流和溝通,不斷地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
二、全面實行“營改增”對稅收征管部門的影響
?。ㄒ唬┢髽I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稅收征管有變化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營改增”前隨營業稅一并核定征收,“營改增”后,營業稅主體稅源的帶動作用將缺失,其他稅費的征管將變得十分被動?!盃I改增”后,地方稅收管理工作重點轉到個人所得稅和財產稅的管理、轉到新的稅收管理體系構建上。個人所得稅將進行征管模式的重大改革,實現從分類征收模式轉換為分類和綜合的混合征收模式,加大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租房利息等生活支出成本扣除力度,以體現個人所得稅法公平。納稅人信息收集核查以及初始化將會是當前稅收征管部門較繁重的工作。國家也已經明確會“適時”推出房產稅,“穩妥”推進,并要納入到建立完善現代財政制度整體進程中去思考,逐步建立完整的征管模式。建立完整的征管模式要求按照評估值征稅、設計一些稅收優惠、收入歸屬于地方政府等稅制設計,這必然也將增加稅收征管部門的工作量。
“費改稅”將在“營改增”后穩步推進,比如排污費已經在2018年改為環境保護稅,形成稅收收入歸地方財政所有,約當量的換算顯然需要技術的支撐,這也必定增加稅收征管部門的工作量。而且,當前我國“降費”空間遠大于“減稅”的空間,未來的地方稅費征管工作任重而道遠。
?。ǘ┒悇照鞴懿块T內部管理模式受影響
“營改增”后,由國稅開具增值稅發票,迫使地稅要與國稅深度合作,使國地稅聯系更加緊密。2018年,國家稅務系統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自2019年1月1日起,各項社會保險等征收工作統一由稅務部門執行,稅務部門將利用居民個人所得稅實際工資薪金信息做實社會保險基數,并將稅務部門征收經驗方法復制到社保征收中,在降低社保繳存比例的同時保障社??偨痤~增加??梢?,稅務征管部門內部管理模式受極大影響。
三、全面實行“營改增”對消費者的影響
?。ㄒ唬┌l票金額實行價稅分離制,消費者清晰了解自己的消費情況
“營改增”稅收體制改革后,消費者在原來繳納營業稅的場所消費得到的發票將是增值稅發票。增值稅為價外稅,增值稅發票上消費金額和稅額分開列示。消費者可以通過開具的發票了解自己的實際消費金額及負擔稅額,有助于養成理性的消費意識。
?。ǘ﹤€人二手房交易的稅收減少
“營改增”稅制改革給從事二手房交易的消費者帶來一定的影響,主要就是稅率變化會直接影響二手房買賣的稅收?!盃I改增”后,因對舊項目實行簡易征收的辦法,個人二手房買賣基本維持5%的稅率。雖然稅率保持不變,但是稅基中因不包含增值稅,稅負減少了。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營改增后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征收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價格和收入均為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和收入。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為計稅依據,再以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僅適用于北上廣深)。所以,“營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雙方均受益,稅負較以前有所下降。
?。ㄈ┫M者的消費水平受影響程度不大
增值稅既是流轉稅又是價外稅,隨著生活服務業納入“營改增”的范圍,稅負將會轉嫁,消費者成為稅負的最終承受者,與消費者相關的生活服務業必然會給消費者帶來一些影響,而這種影響受很多因素的干擾,包括行業競爭程度、征稅部門的認定以及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取舍。從消費者角度來看,這種變化可以降低消費者的服務成本和采購物資成本。另外,交易時的交易價款要剔除稅款,從而使稅費下降,稅費的下降可能使得商家會返利給消費者,實際上降低了消費者取得成本。
(四)個人辦理保險的成本會降低
稅費會直接影響產品的定價,“營改增”后保險公司總體的運營成本降低,保險公司能夠為客戶提供更廉價的保險保障,讓負擔不起保障的群體能夠付得起保費,讓保障不充分的客戶得到更周全的風險保障。
總之,由于增值稅避免了在每一個流通環節層層征稅,全面推行“營改增”后,實體經濟將迎來大規模減稅。對大多數利益相關者而言,都將存在利好;但同時也對重構地方稅收體系提出新的課題,其他地方稅種的立法推進需要加快;征管工作難度增加,需要創新稅收征管工作方式。Z
【主要參考文獻】
[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S].財稅[2016]36號.
[2]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S].財稅[2014]57號.
[3] 蔡昌.金融業“營改增”:政策導向、經濟效應與財稅對策[J],稅務管理,2016,(05).
[4] 宋智江,劉正強,劉榮.全面“營改增”對地方財稅的影響探討[J].審計與理財,2016,(06).
[5] 於流芳.金融業“營改增”對金融資產會計核算的影響分析[J].商業會計,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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