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德國應用技術大學教師在職發展及其制度保障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要】德國大力倡導終生學習,教師的在職發展一直得到高度重視。在倡導和重視的同時,德國還從制度上給予最大程度的保障。當中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地方。本文從教師繼續教育及薪資制度方面入手淺談德國應用技術大學教師在職發展及其制度保障。
【關鍵詞】教師 繼續教育 薪資制度 應用技術大學
教師的在職發展是教師大學教育和見習之后教師教育的第三個階段,是教師教育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環節。德國歷來重視教師在職發展,尤其是教師的繼續教育問題。
一、繼續教育
德國高等院校教師的繼續教育一般分為州層面、地方或地區層面、校內及其他繼續教育。
以巴伐利亞州為例,其州內部教師繼續教育分為中央、地區/地方和校內教師繼續教育。中央教師繼續教育課程面向來自巴伐利亞州各地的教師,由迪林根教師繼續教育和人事管理學院承辦。地區教師繼續教育是指在各自區域開展的短途徑的進一步培訓活動。由于承辦方不同,其報價根據學校類型而有所區別。校內教師繼續教育由學校自己進行,可按照相關規定為在職教師繼續教育提供資金。此外,教師還可以在與學校主管協商一致后,參與個人的繼續教育。
歐盟終身學習教育計劃也為教師提供各種培訓機會。在合作框架下,所有學科和學校類型的教師以及在學校部門工作的其他教育專業人員都可以參加其他歐洲國家的繼續教育課程。這些培訓課程由多國組成。申請成功的人將由歐盟資助旅行和生活費用以及培訓費用。
德國政府系統地建立了從州到地方再到學校的完整的教9幣繼續教育體系。在重視繼續教育的同時,其也對在職教9幣繼續教育的權益從制度上予以保障。比如柏林就頒布了《柏林教育休假法》(Berliner Bildungsurlaubsgesetz),規定教育休假時長為連續兩年的十個工作日,對于25歲以下的員工,教育休假可以是每年的十個工作日。如果有長期培訓的需求,教9幣還可以申請“休假年”(Sabbatjahr),以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參加繼續教育。具體規定由各州部以法規形式確定。
除了休假制度外,德國對于教師的授課義務也做了具體規定,避免出現因課時負擔過重而無法參與繼續教育的情況。比如巴伐利亞州專門出臺《教學義務規定》(Lehrverpflichtungsverordnung),其中明確規定應用技術大學的教授周課時至少16且需至少分布在四天。其他的教學活動可以抵消相應的課時數。比如,學術研討會和復習課以其課時數的十分之七記入教師的教學任務中。游覽課以其課時數的十分之三記入;每天教學時記入量為最高八個小時。其他類型的教學活動以其課時數的一半記入教學任務中。
二、薪資制度
德國高校教師大部分享受公務員待遇,其薪酬享有嚴格的等級制度。教師的基本收入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及崗位津貼以及家庭津貼。附加工資包括:津貼,附加費,試用補貼,績效獎金和年終獎。《巴伐利亞州薪資法》將應用技術大學教師的薪酬劃分為自c2kw至W3的等級。kw(ku nftig wegfallend)意為非終身制。W2及W3所指教授為終生教授。
任職于公立應用技術大學的c2和C3等級教授可以申請轉為W2等級教授職位,申請一經提出不可撤回。應用技術大學各崗位每年的績效總額不超過86496.9歐元。由州教育、文化、科學及藝術部負責制定支出框架協議。
教授崗位除了基本工資之外,還有一部分附加工資。以巴伐利亞州為例,主要包含:為了留住優秀人才而設立的聘任及挽留津貼,為了表彰針對科研、教學、藝術、繼續教育或人才培養的突出業績的特殊津貼,W2或W3等級且任職于高校領導層的教授可享有職務津貼。
繼續教育和薪酬等級制度與高校教師在職發展息息相關。德國系統且詳盡的制度保障給予我們許多啟示。將教師的義務與權益具體詳實地以法律文本形式發布,既是對我國“依法治國”政策的積極響應,也是避免爭端的有效方式。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2/view-148137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