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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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精神產品主要是指腦力勞動者在科學、技術、教育、文化等領域以腦力勞動為主所提供的智力成果,是精神生產的成果。精神產品作為精神勞動的成果,他們都具有價值以及使用價值。與物質產品不同,精神產品的價值決定具有其特殊性,取決于其價值創造的過程以及價值實現的結果。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也有其特定的條件和特點。由于精神產品具有商品屬性和非商品屬性這兩種屬性,因此在對精神產品進行價值評價時就存在兩個不同的范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精神生產中,這兩種價值的實現是矛盾的兩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并且在現階段對比更加突出。要想協調這兩種利益,我們需要探索尋找精神生產的本質與規律,找到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途徑,推進文化產業的供給側結構改革,為社會主義文化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產品。
關鍵詞:市場經濟;精神產品;價值實現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1.014
1 引言
1.1 背景及意義
等價交換、自由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兩個基本原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主體追求其自身利益是合理的,并且主要是通過競爭和價格這兩個機制來實現,這就與過去計劃經濟體制完全不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配置文化資源、如何生產精神產品以及消費者對精神產品的消費方式都會產生巨大的變化,由此也引起了現階段關于精神產品如何實現價值的問題的爭論。
主要存在這么兩種觀點:一部分人認為,精神產品的生產應當適應市場經濟環境,和物質產品一樣,以消費者的需求為導向進入市場,以實現經濟效益為第一目標。而另一部分人則認為精神產品應將實現社會效益作為最高目標,提升國民的精神境界。所以探討精神生產的實質、精神產品的內涵和特征以及其價值的形成與實現問題十分重要,這會對文化產業的供給側改革提供重要理論基礎。
1.2 文獻綜述
1.2.1 國外學者的相關研究
精神生產和精神產品這兩個概念在出現在經濟學理論中之前,最早使用于哲學。
黑格爾在他的《法哲學原理》中提到了“精神生產”,指的是創造藝術、哲學、科學知識的過程,認為那些科學知識、藝術作品以及宗教相關的活動都可以同等看作是買賣中的物品,也就是承認了精神產品的生產也是一種商品生產。
費爾巴哈同樣也明確提出了“精神生產”這個概念,詩人、作家、思想家等是精神生產者,他認為精神產品具有獨創性,不能像物質產品那樣批量生產,要想創作出一件精神產品精神生產者就必須經過自我提升和知識熏陶。他從唯物主義的角度指出了精神生產者是人,而不是抽象的精神,鼓勵青年人要在精神產品創造上不斷地探索創新。但是他也把作為精神生產者的人與作為社會主體的人割裂了。
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精神生產和精神勞動逐漸成為經濟研究的一大課題。
在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識形態》(1845)中,“ 精神勞動” 這一概念多次出現,并且總是與“物質勞動”同時出現,形成了對照。但實質上馬克思所說的精神勞動就是一種物質活動。他所指的“ 精神勞動” 本意并非是“ 精神” 的勞動,確切的說應該是利用腦力、通過思維活動、在一定的物質資料基礎上生產出精神產品的物質勞動。物質運動的形式有多種,腦力活動本身就是其中的一種,在精神產品創造的過程中物質的參與和消耗參與全程。所以,馬克思不是從勞動方式或者勞動過程本身來對物質勞動與精神勞動進行劃分的,而是從勞動所得的產品的性質來劃分的,并沒有否認精神生產是具有物質活動屬性的。
1.2.2 國內學者的相關研究
中國學者對精神產品的內涵及其價值標準也進行了廣泛的研究。
王一波(1995)認為,精神產品屬于意識形態范疇,具有強烈的社會性和階級性。只有在為社會主體所用、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推動社會進步的需要時才有價值,其生產行為才是一種價值行為,生產的產品才能稱作是精神的價值物。他認為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精神生產者必須把社會效益作為精神生產的“ 唯一準則”,只有這樣,才能生產出最有價值的精神產品。
趙衛(1996)認為,精神產品的價值,是精神價值同物質價值的統一,它反映了客體事物的屬性與人們的精神需要被滿足程度這兩者間的關系。相比于在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條件進行的精神勞動,社會主義經濟條件下的精神勞動很多方面顯示出不同的本質特征,如勞動的目的、勞動權利以及生產出的精神產品的社會屬性。精神勞動的創造離不開腦力勞動、離不開進行精神生產的人才,即創造天賦的發揮。與此同時消費者精神需要的多樣化,也決定了精神產品的豐富多彩,自然就決定了對精神產品進行價值評價需要使用多種價值范疇。
2 精神產品的概念解析
2.1 精神產品的內涵和特征
最普遍的對精神產品的定義是:生產者通過腦力勞動,以精神需求為導向,在精神領域(包括自然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生產出的勞動成果。
精神產品的主要特征在于它既有商品性,又具有非商品性。
2.1.1 精神產品的商品屬性
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中,商品的定義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商品屬性作為精神產品的外在屬性,體現在其生產目的上,是為了最終用于交換,實現精神消費,這一點是與物質產品相似的。這一性質體現在其生產和流通兩個方面。在生產過程中,精神產品在經歷兩個階段后最終可以進入市場:階段(1):精神生產者為了發表觀點、抒發情感等個人需求自愿地進行精神生產,從而形成最原始最早期的精神產品,也就是私人精神產品,此時它還不具有商品性質;階段(2): 社會精神生產組織者,比如科研機構、出版社等,運用專業的生產工具,通過大批量印刷、宣傳、表演等形式就將一開始的精神產品轉化為社會精神產品,也就具備了走向市場的條件,具有商品的屬性。 精神產品的效用要被發揮,就必須通過被消費者消費,由于市場是實現消費必不可少的場所和媒介,精神產品必須通過市場交易,與精神消費者進行等價交換來實現其交換價值,從而體現自己的效用。因此精神產品具有商品的流通屬性。
2.1.2 精神產品的非商品屬性
這是它的本質屬性,也是區別于一般物質產品的特質。這點也可以從其生產和消費這兩個角度來體現。
從它的生產過程來看,精神生產離不開物質表現形式,必須要借助物質生產工具(機器設備等)和勞動者的體力勞動,只是它的本質在于精神生產,所以生產出的產品也就與物質產品不同,其價值主要體現在精神內容中,可以給消費者帶來教育、娛樂的效用。
從其消費過程來看,在本質上對精神產品的消費是一種意識觀念的消費,比如當人們閱讀一本書時,表面上看消費的是一本紙張,但實質上是其中的內容,即使在看完這本書之后,書中的內容仍然可以給消費者帶來潛移默化的影響,這種效用不會因為閱讀結束而就結束,是可以被延續下去的。同樣,一本書可以被很多的人閱讀,并且一個人閱讀后可以向他人轉述書中的思想、情感,所以從某方面來說,精神產品的價值是不會被磨滅的,這一點也與物質產品不同,這一點也會在后面進行詳細的說明。
2.2 精神產品的價值分析
2.2.1 精神產品的價值
精神產品的生產就是商品生產的一種,和物質生產一樣,都是人類有目的的生產活動。所以精神產品就是勞動產品,體現了一定數量的勞動時間,是人類人力和物力投入的產出。 因此,精神產品也是具有價值的,它的價值量就體現在生產該產品所付出的勞動時間。精神產品和物質產品不同,本身一般是無形的,但它通常具有一定的物質載體,本文所研究的也是這種通過特定載體呈現的精神產品。當然也有一部分精神產品不具有實物形態,例如服務類的精神產品,但它們同樣是勞動力的結晶,同樣具有價值。因此,精神產品不論是以實物形態表現出來,還是無形的形式,都凝結著一般的人類抽象勞動,構成了其價值實體。
與物質產品的生產相比,精神產品的生產所需付出的勞動更加復雜,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還要更具有創造性。目前發達的生產技術已經可以實現物質產品的流水線生產,但這種生產方式并不能照搬到精神生產中來,生產精神產品需要不斷地推陳出新。因此,精神生產者需要進行更多的訓練和學習,才能適應精神生產的需要。
物質產品的價值量可以由生產該產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但由于精神生產無法做到批量化、同質化,所以不同的精神產品需要不一樣的勞動時間。因此精神產品的價值量只能由生產該產品的個別勞動過時間來決定。而其中若包含有物質產品轉移的價值,那這一部分價值量可以由生產它們所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
2.2.2 精神產品的使用價值
同樣,精神產品具有使用價值。因為它具有有用性。上文提高過一般的精神產品都有一定的物質載體,但是這些物質載體本身對人是沒有使用價值的,有使用價值的是其中包含的精神內容。也就是說,沒有精神內容的物質載體,就不具備精神使用價值。
精神產品的使用價值體現在很多方面??茖W技術的進步可以帶來各方面的改變,比如提高社會生產力、改善居民的生活方式等。另外,文化藝術產品的出現還可以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具有陶冶情操的意義。根據滿足使用價值的對象不同,可以將精神產品的使用價值區分為個別使用價值和社會使用價值。例如一件藝術品被個人收藏后,就滿足個別使用價值;而一個重大的科學進步則可以帶來社會使用價值。
在使用價值的特性上,精神產品與物質產品也不同。精神產品的使用價值不會像物質產品那樣隨著使用就會逐漸消失,而是會隨著被不斷使用得到保存和不斷發展。
3 精神產品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3.1 精神產品的經濟效益
精神產品作為商品的一種,自然具有經濟效益。經濟效益一般體現了投入和產出的關系,在精神生產中,投入和產出也是可以計算的。但是與物質生產不同,精神產品的投入與產出在量化上存在一些困難。本文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精神生產的經濟效益應更多地體現在對社會的經濟效益,而不是對個別生產者而言的投入的回報。
3.2 精神產品的社會效益
與經濟效益不同,社會效益強調的是對人和社會在物質文化方面需求的滿足,而不是對投入的回報。物質產品的社會效益體現在滿足了人們日常的物質生活需要,而精神產品的社會效益就在于滿足了人們和社會日常的文化生活需要。滿足的程度越高,那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就越大。精神產品作為腦力勞動者在科學、技術、教育、文化等領域以腦力勞動為主所提供的智力成果,在眾多領域中都發揮了使用價值,都帶來了社會效益,因此我們可以說社會效益就是精神產品使用價值的體現。
能帶來社會效益的精神產品,必然是有利于國家在物質生產和精神文明方面不斷進步的、滿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的。
3.3 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對立與統一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精神生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基本上是一致的。對于精神生產來說,經濟效益的實現實際上是盡可能為社會提供更好的精神產品,這同時是一種社會效益,此時兩者就是一致的。
與物質生產不同,精神生產的投入與產出的經濟計算更為復雜,如果過于追求精神生產帶來的物質效益,那就是將精神生產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對立。對于一件精神產品而言,比如一項新的專利,也許它的專利出售收入低于前期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但是這項專利應用到生產中后,將會帶來更大的無法量化的效益。
對于上述的這類優秀的額精神產品,它們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可以實現統一的。一件受消費者喜愛的有益于社會的精神產品,不僅能實現生產者的經濟效益,更能帶來巨大的社會效益。
所以這對精神生產者提出了要求,在進行精神生產時,應將社會效益作為第一考慮,生產出更具有教育、審美意義的精神產品,滿足消費者日益多樣化的精神需求,同時還應盡量降低投入。在生產出優秀的精神產品后,還應積極采用營銷手段等方式,增加精神產品的傳播擴散量,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4 精神產品的價值與使用價值的實現
4.1 精神產品價值實現的特點
精神產品的生產是為了最終由消費者使用。進入流通領域后,精神勞動成果通過交換,轉化為了精神商品,通過消費者的使用,最終實現了其價值。但是在一轉化過程中存在不可避免的風險,這一風險不止是因為精神生產過程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還因為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和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根據價值規律,商品的價格會有波動,但總是圍繞著價值進行上下波動,價格與價值一般不會有太大的背離。但是這一點并不總適用于精神產品,其市場價格往往與其價值相差極大,除了受其潛在經濟價值的影響外,還取決于消費者的心理預期。
(2)精神產品市場供求現狀不樂觀,現階段阻礙精神產品價值實現的問題主要是:成熟優質的精神產品還很少,能適應市場需求、滿足消費者需要的精神產品供應不足。同時還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消費者對精神產品需求的多樣化也形成了對精神產品價值評判不一樣的標準。這些矛盾都會加劇精神產品的供求失衡問題,普遍存在精神產品供不應求,供過于求的現象,不僅浪費了大量的物質生產資料和腦力勞動,還影響了精神產品價值的實現。
(3)精神產品要實現其價值,必須要質量好。因為只有質量好,功能強大的產品才更具有市場競爭力,才能占據市場。但是質量好的精神產品,它的價值也不一定都能被實現。其次,價格是其價值實現的另一個重要因素。精神產品的價格必須要能體現其價值,過高則會無人問津。此外,精神產品的價值創造過程離不開必要的機器設備和設施,其實現也離不開中介以及市場營銷與現代管理。其價值創造和實現需要有良好的市場環境、社會環境。
4.2 精神產品使用價值實現的特點
精神產品的消費具有可重復性,對同一消費者來說,精神產品可以被他們反復消費或使用,并且可以多次享受該產品帶來的效用,比如可以反復運用某一知識,可以多次閱讀一本書,聽一首歌,看一部電影等。
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不是像物質商品被出售一樣簡單的過程,會受到很多社會、經濟以及人為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在其價值實現過程中,主要有以下這幾個特征:
?。?)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其精神內容作用的發揮通常是滯后的,并且可以延續。消費者在進行精神消費時,對新獲取的這些信息要完全消化理解并轉換為自己的意識,這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是滯后的,不是與交換和使用同步發生的。
?。?)精神產品的形態不會隨著其價值實現就消失。精神產品雖然有物質載體,但它們實質上是非物質的產品,是一種觀念形態上的存在。精神產品的內容可以通過人類的記憶被保存,被一個人傳播給另一個人,甚至是從一個時代傳播到下一個時代。
?。?)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是沒有限度的。這一點在公共精神產品上體現得最為深刻。精神產品的價值可以通過多次的交換、被不同的主體消費來不斷的發掘實現的,而不是一次性就被消費了。還有很多精神產品是人類共同享有的精神財富,人們可以共享它。
?。?)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主觀性很強,極富有創造性。它在與主體結合的過程當中,其價值在被主體理解、領悟、消化后,可以在主體原有的知識結構之上,創造出新的知識。
?。?)精神產品的價值實現是為了實現最大范圍的社會效益,而不是僅僅是滿足個人的生活需要,是為了提高社會主體的整體素質。
4.3 精神產品價值實現的現實問題
精神產品在實現其價值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主要就是因為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發生了沖突。我們不難發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精神產品在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這個問題上兩者存在矛盾是正常不過的現象。之所以存在這種矛盾;首先,評價和享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主體不同,因此他們進行判斷的標準和角度就不同。對生產者來說,實現經濟效益是他們的主要目標,把社會效益放在次要的位置,而這正是消費者所最關注的,兩者自然會產生矛盾。其次,在當前日益發展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精神產品市場中消費者的文化和審美水平參差不齊,自然他們所需要的精神產品也是多種多樣。在現階段的文化市場中,大多數的消費者的審美水平偏低,審美能力較高的仍然是少數。 這樣一來,如果進入市場的生產者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以追求更多的經濟效益時,這些精神產品就必須要適應審美水平低的消費者的需求,無法滿足那些高層次的消費者的需要,就會出現精神產品供應結構上的不平衡。
5 相關建議
5.1 加強國家對文化產業的宏觀調控
由于文化產業市場出現了消費者需求水平參差不齊、產品質量良莠不齊、精神產品價格往往與其價值偏離過多等現象,導致一部分文化精品問世后無人問津,生產者難以繼續維持生產,而另一部分精神劣品卻大受歡迎。針對這種情況,國家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政策傾斜,對那些真正注重社會效益的精神生產者予以政策優惠,通過投資、減稅等手段來鼓勵多生產文化精品,保證它們可以進入市場,實現其社會效益。
5.2 提高文化產業生產者的創作水平
首先,他們必須要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有多成就。其次,要有作為“ 人類靈魂工程師”的思想覺悟,不隨意創作、不盲目追風,堅守自己作為精神生產者的職業道德和底線,不唯利是圖,自覺抵制落后腐朽思想,傳播積極向上健康的觀點。第三,要立足于基本國情和民情,不能閉門造車,要充分了解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需求,創造出反映現實、服務社會的作品來。
5.3 充分發揮市場經濟的主體作用
雖然現階段精神產品市場上存在很多精神劣品,但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通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來克服,庸俗低級的精神產品盡管現在可以充斥市場,但最終會被淘汰,并且現在這種多元的產品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推動了精神生產的發展,這是因為各種精神產品之間的競爭,可以促進他們相互借鑒學習甚至融合,從而使整個精神生產領域得到發展。有些精神產品之所以大受歡迎,必定有其可取之處,不僅在于迎合了大多數受眾的需要,其生產成本也低,生產者更是采取了有效的營銷手段,這一點也是值得那些不受歡迎的精品所需要學習的。在相互競爭的過程中,生產者原有的觀念和想法都會受到沖擊,促使他們做出改變和創新,并提高對生產后續的管理和銷售的重視程度,這些都是促進精神產品價值實現不可或缺的環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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