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跨國并購戰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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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企業進行跨國并購的現狀與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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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加入WTO以后,一方面各大跨國公司進駐中國,廣泛拓展在中國的業務。同時中國企業紛紛出擊海外,實施“走出去”的國際化戰略搶占國際市場。近年來,隨著國際競爭的加劇,我國內企業的海外并購意識加強,自主性提高,并購案例時有發生。
?。ǘ┲袊髽I跨國并購的特點
自20世紀90代以來,外資大量進入中國。與此同時,中國企業也在探索跨國經營之路。我國的大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投資,導致我國企業大舉進入國際市場,在國內引起巨大反響。由“走出去”的戰略思想,逐步演變為“進行大規模國外收購”的實際行動。我國企業在國際性的并購中,發展勢頭很強勁,同時,還存在一下特點。
1.進行跨國并購主要還是國有大型企業為主。如中國石化、中國石油、中國網通、TCL電子、海爾集團,而中小型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能有能力進入國際市場、進行跨國并購的還非常少。
2.并購領域主要集中在礦產資源開發、家電制造、汽車制造和新型電子科技行業,過于單一和集中。
3.我國企業進行跨國并購的方式,主要是橫向并購。我國企業的并購,覺得大部分是和并購主體企業經營范圍一直或者高度相關的行業,沒有走出本行業的范疇。
4.我國企業進行跨國并購的方向,不像國內很多學者研究的認為應該向經濟不發達國家傾斜,反而絕大部分的國際并購都是進入發達國家,并對其企業進行合并。
二、我國企業在進行跨國并購時的問題
我國企業的跨國并購固然是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有效方式,但在并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才能更好的促進國內企業的跨國并購,增加并購成功的可能性。近年來的并購案例以及商務部相關調查的結果基本上顯示了我國在跨國并購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ㄒ唬┪覈嚓P配套體制有待完善
我國現行法律制度對我國企業對外投資項目進行審批的制度比較刻板。根據現在法律的規定,如果對外投資超過了一定的數額,那個該項目的審批必須經過國家商務部外貿司的批準,否則就不能進行。這樣的規定不利于我國企業在紛繁復雜的市場競爭中,容易喪失先機,很多跨國并購的良好機遇被錯過了。此外,在融資方面,我國的金融信貸體制限制了我國企業的籌資、融資,比如擔保制度特別是外幣貸款要受到國內貸款額度的限制意外,還要受到特定外匯額度的制約。從而導致我國不少企業很難發揮國內的融資力量,缺乏國內金融機構的只炒年糕,失去跨國發展的機會。境外融資的角度,不少企業已經具備了境外上市或者債券發行的條件,但需要層層審批,坐失良機。
(二)企業并購規模小
我國企業進行并購的規模和模式,大部分處于并購的,中國石化和中石油都收購了中亞、東南亞以及南美洲的很多油田,都是在對方企業相對實力比較弱的情況下或者對方企業出現經營危機的時候進入的。當今無論是中石化、中石油收購中亞、南美以及東南亞的印尼等地的油田,還是京東方收購TFT-LCD業務,都是在對方企業相對弱小或者出現經營危機時進行的。當今國際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全球化發展不斷加劇,我國企業必須轉變思路,進行強強聯合,才能在于發達國家大型企業的積累競爭中,獲得自己的位置。
?。ㄈ┎①徣砸袁F今為主要支付方式
國際企業跨國并購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幾種:現金并購、換股并購、綜合證券并購和杠桿收購等幾種。選擇何種致富方式,對并購雙方的收益會產生不一樣的硬性。我們如果能利用比較恰當的支付方式,能夠較大幅度降低我國企業的并購成本。支付方式的選擇對并購雙方的收益都會產生顯著的影響,恰當的支付方式能夠明顯降低成本。
(四)我國企業的整合能力弱
不少企業在進行跨國并購時,前期沒有指定科學合理的戰略規劃,對自身的狀況認識不清,致使并購效果不好。同時,由于各個國家的企業文化不同,尤其是中西方存在巨大的文化差異。在并購完成后,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其他行為無法得到原來員工的認同,致使骨干員工離職,并購的效果無法如預期一般。能否合理有效的解決這些問題,是對企業和政府的考驗,決定了我國企業并購能否成功。
三、對我國企業進行跨國并購的建議
我國大型企業在進行跨國并購中面臨諸多的問題與風險,為在市場競爭中抓住機遇,吸收高質量的資本,提高效率,需要清醒的認識到自身的短處,努力吸取成功經驗,提升自身素質。針對以上的問題與戰略相關情況,為我國企業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ㄒ唬┓治鰱|道國的投資環境
投資環境影響著跨國并購能否成功,以及并購后的運作運轉情況。政府是法律政策的制定者,其對跨國并購的態度,對并購的進行影響甚大。此外,并購目標國的政治形勢是否穩定,也關系到資金的安全與否。有些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對外資并購有一定的限制,如出資比例、進入行業等,必然會對跨國并購產生影響。我國企業進行跨國并購時,必須分析目標國的政治法律環境,熟悉相應的法律法規,做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ǘ┻x好并購目標
如何選擇并購的目標企業,需要在進行綜合調查評估的基礎上,并進行自我評估。對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詳細論證,在綜合測評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基礎上,選擇好目標企業,實現績效最優化。
(三)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
跨國并購比國內并購更加復雜,此種投資行為如果沒有沒有中介機構的出謀劃策,很難承購。與此同時,跨國并購需要投資銀行和資產評估、法律咨詢等機構的密切配合,否則很難成功。當前,我國此類的配套機構很難達到要求,相關的專業人才也比較奇缺,需要進行轉變。我國的各個投資銀行業應積極拓展相關中介業務和咨詢服務,為我國企業跨國并購提供信息支持。
(四)做好企業資源整合
跨國并購完成后,要做好債務的整合、組織制度與生產經營整合以及品牌整合。我國并購企業需要特別重視人力資源、技術和文化的整合。整合后的人事調動、技術資源共享等關乎到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容易引發矛盾沖突。而同時中外文化的差異使整合的過程變得更加困難。所以并購者應該制定更為合理公平的激勵制度,鼓勵員工開展良性競爭并勤奮工作。文化整合則需要建立共同的管理文化,并購雙方需要在對兩個企業文化差異深入了解的基礎上,重建一個融合雙方文化和資源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經營模式。
項目名稱:安徽省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增長關系研究。宿州學院碩士科研啟動基金項目(2009YSS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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