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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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進一步促進地方金融的發展,還需要對金融管理體制加強改革,對現階段地方金融發展的基本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更加有效的發展建議,明確并規范地方金融管理的行為,并對地方金融管理和中央金融管理的界限進行劃分,使整個管理工作更加具有實效性。本篇文章在此基礎上,主要對深化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有效方法和措施等進行研究與分析。
關鍵詞: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權責;職能交叉
中圖分類號:F832.7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9)010-0344-01
金融行業的發展對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增長等均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可以說金融行業的發展就是經濟發展的核心部分,深刻的影響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在此過程中,地方政府也高度關注地方金融的發展,重視金融管理制度的改革。金融行業發展的過程中,金融管理體制也在不斷的演變,這給地方政府的監管也帶來了一定的難題,只有地方政府不斷的認識到金融管理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才能夠促使其采用針對性的措施,從整體、從全局出發,制定出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策略。各省市和不同地區的金融管理體制和管理水平等均存在較大差異,只有不斷完善相應的管理機制,才能夠保證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科學性和合理性[1]。
一、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原因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地方金融機構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在這種發展背景下,地方政府在金融管理職責方面仍舊承擔了較多的責任。金融管理是為了保證經濟發展,金融管理體制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一些地方金融機構也開始對管理機制作出了相應的改進和創新。這主要是因為金融機構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受到多種因素影響,這就容易導致金融創新活動產生混亂。根據實踐調查分析發現,地方金融管理機制改革中主要存在兩大類的問題。第一類問題就是國家的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性的金融管理部門缺乏足夠的溝通,影響了信息的交流,即便是我國地方存在投資平臺,包括擔保公司和典當行業等,但是金融部門溝通不足,導致金融管理工作容易出現系統化風險。第二類問題則是各地區的金融現狀存在明顯差異,金融管理機制也存在較大區別,因而在管理形式上難以真正統一,甚至還有部分金融體系直接脫離金融監管范疇,增加金融風險。對于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中遇到的各種困境和挑戰,均要針對性的研究出解決對策[2]。
二、深化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有效途徑
1.明確管理主體的權責
各省市設立地方性的金融管理部門后,需要對管理主體的權責進行明確和統一[3]。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設定的金融管理部門名稱也不同,因而在權責劃分不清楚的情況下,容易出現多重管理和智能交叉等問題。因此在實行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中需要對金融管理機構的基本職能進行定位,依據當地的實際經濟發展情況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金融發展計劃,選擇性的對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和分析。設置的金融管理部門通常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商業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總體規模較小,且分散分布,無法充分有效的利用地方資源,明確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主體的權責、義務后,避免了相互推諉的問題,監管內容也更加完善和合理。
2.強化管理職能
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通常是金融工作辦公室形式的,主要的管理內容就是對各個證券投資基金組織和小額貸款公司等加強管
理,整體來看,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能較為分散,管理形式落后。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通過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整合并強化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職能,打破以往地方財政部門管理投資擔保公司、商務部門管理典當行業的管理模式,各部門之間做好協調性的工作,保障金融管理的實效性。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中強化管理職能,不僅有序的安排了各項工作任務,同時還減少了公共資源的浪費問題,實現了金融管理的專業化發展。地方金融管理機制改革是順應經濟發展需求的重要體現,只有對金融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能進行不斷強化,才能夠真正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用[4]。
3.優化職責定位
在實施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同時,也要對地方金融機構的實際發展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門通常包含了三種職能,第一職能是為社會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第二職能是對國有金融機構相關出資人的職能進行履行,第三職能則是開展金融專項管理工作。為了防止金融辦公室出現多種管理角色,不能在定位職責時過于寬泛,不同職能具有較大差異性,細化職能內容,可以提高管理水平,提高風險監控力度[5]。對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中的主體部門職能進行重新定位和全面優化,還可以有效避免以往金融管理中的“重發展”和“輕管理”問題,使地方金融管理機制更加完善,且符合當地經濟發展特點,充分體現地方金融發展特色,同時也不會出現各種管理不到位問題。
三、結語
地方的金融結構正處于不斷發展的階段,總體的發展趨勢較快,但是同時也面臨著金融改革的問題,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各項工作均面臨不同程度的挑戰,要想解決這些問題,就需深入研究地方金融管理體制的特點和不足。強化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從根本上來說還是為了提高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水平,滿足不同地區地方金融管理需求,考慮到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金融管理層次也各不相同,尚且沒有形成統一、完善的金融管理機制,因此要從實際出發,更新管理模式充分保證貨幣政策的獨立執行,明確地方金融管理的主體和權責,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提高金融管理效率,使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更加具有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李詩怡.關于完善我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的思考[J].財經界:學術版,2018(9):4.
[2]林俊,史曉原.探究加強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建設的有效措施[J].納稅,2018(11):116+130.
[3]洪錦暉.關于完善我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的思考[J].納稅,2018(9):127.
[4]白瑋煒,宋析曈.關于完善我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的思考[J].知識經濟,2018(6):62+64.
[5]李慧玲.關于深化地方金融管理體制改革的思考[J].北方經貿,2016(4):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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