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確權能增強農村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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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來農地確權不斷推進,厘清其產生的影響對于用好確權成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诖?,利用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2014年的數據實證分析了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結果顯示,整體來看,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不顯著;具體來看,農地確權增強了年輕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但對中老年勞動力影響不顯著;增強了初中及以上學歷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但對初中以下學歷勞動力的影響不顯著??梢姡r地確權效果的發揮是有條件的。應在推進完善新一輪農地確權的基礎上,重點針對年輕勞動力,提升其受教育水平。
關鍵詞 農地確權;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
[中圖分類號]F323.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9)06-0030-07
一、引 言
根據產權經濟學理論,產權安排會影響資源的配置,而農戶對各種生產要素的配置是由其聯合決策行為所共同決定的[1]。因此,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不僅影響農村土地資源的利用方式和效率,還可能影響農村勞動力資源的利用方式和效率[2]。近年來,農地確權作為中國農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逐漸展開,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全面落實承包地塊、面積、合同、證書‘四到戶’,擴大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范圍”。2013年進一步提出“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較多學者分析了農地確權對農地投資與農地流轉的影響[3-4],但關于農地確權對中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影響的相關研究較少。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對經濟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促進農民增收和消除貧困的重要手段,不僅改進了流入地的福利,而且提高了外流勞動者和家庭收入水平,有利于流出地的經濟結構優化[2,5-6]。因此,在中國不斷推進農地確權的現實背景下,厘清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影響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轉移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已有研究結論不一。一種觀點為正向影響:Bezabih et al.(2014)和許慶等(2017)分別對埃塞俄比亞和中國的研究發現,土地確權對農民非農就業影響顯著為正[7-8];Deininger et al.(2014)對中國的分析認為,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促進了勞動力非農就業,而非農就業機會的增加會增強這一影響[9];Janvry et al.(2015)針對墨西哥的分析發現,土地確權顯著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而確權前農地產權不安全和外出就業機會多的地區這一影響更明顯[10]。也有研究持相反觀點:Brauw and Mueller(2011)研究發現,土地產權可轉讓性提高對勞動力轉移有一個很小的負向影響,土地產權完善會促進對農地的資本和勞動投入,從而抑制勞動力轉移[11];紀月清等(2016)認為土地細碎化阻礙了勞動力非農就業,而農地確權可能會固化土地細碎化狀況[12]。另外,有研究分析了地權安全對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影響[2,13-14]。
綜上,已有研究為本文提供了啟示,但尚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已有研究結論存在分歧,而之所以存在分歧,可能的原因是農地確權的影響在不同群體中存在差異,這就需要進一步識別影響的差異性;第二,勞動力轉移分為向非農轉移和外地轉移,針對中國的當前研究,如許慶等(2017)主要分析了農地確權對非農就業的影響,對外出就業的分析缺乏[8];第三,新一輪農地確權自2009年開始,Deininger et al.(2014)所用數據為2008年及以前的[9],不能反映新一輪農地確權的影響;第四,已有研究并未充分考慮農地確權的內生性,所得結論的可靠性值得懷疑。同時考慮到新一輪確權時間尚短,農地確權并不一定會導致農民即期行為的轉變,更有必要通過對農民意愿的考察來理解確權對其可能產生的長期影響趨向[15]?;诖?,本文利用2014年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數據(CLDS)實證分析了新一輪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并進一步檢驗了農地確權的影響在不同群體間的差異。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農地確權或地權安全會通過風險降低效應、資產增強效應和收入效應來影響勞動力外出務工[16]。所謂的風險降低效應,是指農地確權會提高農戶的地權安全性,降低土地調整、征用或流轉過程中承包戶土地權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進而增強其外出務工的意愿。農戶外出務工,往往會將土地流轉出去或撂荒,在農地產權模糊的情況下,不管是流轉出去還是撂荒,在土地調整或被征用時都可能面臨完全或部分失去土地權益的風險。農地確權發證不僅減少了村莊農地調整的頻率[17],維護了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而且提高了農戶在土地征用過程中的談判地位和議價能力[18],使得外出務工家庭的土地權益也能得到保障。農地確權明確了承包地的四至權屬、空間位置、面積大小等信息,降低了農地流轉過程中發生糾紛或農地遭受承租方侵占的可能性,使其能放心轉出農地而外出務工。資產增強效應是指農地確權能夠穩定農戶經營農地的收益預期,從而激發其經營農業的積極性,促使其增加農地轉入并加大對土地的投入,包括勞動投入,抑制勞動力外出就業。相反,地權不穩定可能會使農戶投資農地的收益遭受損失,因而制約農戶對農地的投入,尤其是長期投資,這樣會降低農業生產效率,從而挫傷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迫使部分勞動力改變從業方式,進入非農領域或外出務工[2]。林文聲等(2017)研究發現,農地確權頒證對農村勞動力數量、農業生產時間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18]。但在當前情況下,由于非農行業的發展和就業機會的增加,再加上農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較高、比較效益低下,農戶往往將農業副業化,甚至將耕地長期撂荒,對農業長期投資傾向不高[8]。因此,農地確權帶來的資產增強效應并不明顯,難以對農村勞動力的外出務工產生阻礙作用。收入效應是指農地確權后一方面會增強農地的可交易性,提升農地的交易價值和流轉價格,使得農地轉出戶獲得更多的農地租賃收入;另一方面農地確權賦予農地抵押、擔保權能,能夠緩解外出勞動力的資本約束,兩方面的收入支持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其外出務工意愿。程令國等(2016)的研究發現,農地確權增強了農地的產權強度,提高了土地資源的內在價值,使得土地租金率大幅上升[4]。李停(2016)認為,清晰界定的土地產權通過增強資產融資變現能力對農村勞動力遷移產生促進作用[19]。當然,對于農戶的小規模農地,農地流轉或抵押帶來的收入效應還是有限的。綜合上述分析,農地確權主要是通過風險降低效應起作用,因此得到本文的假說一:農地確權會增強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意愿。 相對于中老年農村勞動力,年輕的農村勞動力往往具有較高的受教育水平和較強的非農就業能力,其務農意愿較低,他們不愿意留在農村,向往城市的生活。而中老年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能力較差,其生存和就業主要依賴于土地,對土地具有一定的情感依賴。同時,中國推進的農地確權改革可能更容易被年輕農民所感知和理解,產生較強的產權認知[20]。因此,得到假說二:農地確權對年輕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影響顯著,而對中老年農村勞動力的影響不明顯。
受教育水平高的農村勞動力往往具有較強的外出就業能力,外出后也更容易找到滿意的工作,相反,受教育水平低的農村勞動力因不具有外出從事非農就業的能力,其預期外出后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無論確權與否其外出務工意愿都較弱。因此得到假說三:農地確權對受教育水平高的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影響顯著,而對受教育水平低的農村勞動力影響不明顯。
三、數據來源與模型設定
(一)數據來源
本文使用數據來自中山大學社會科學調查中心開展的“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CLDS)(本文的觀點和內容由作者自負。如需了解有關此數據的更多信息,請登錄 http://css.sysu. edu.cn)。CLDS建立了以勞動力為調查對象的綜合性數據庫,包含了勞動力個體、家庭和社區3個層次的數據。2014年CLDS樣本覆蓋了中國29個省市,樣本規模為401個村居,14 214戶家庭,23 594個個體,具有全國代表性。林文聲等[18,21]分別采用此數據分析了農地確權對對農戶農業投資和農業生產效率的影響。經過對數據的整理,剔除關鍵變量缺失的個體,本文最終使用的樣本來自27個省、215個村、4 674戶,年齡介于15~65歲的7 461個勞動力。
?。ǘ┠P驮O定和描述統計
WMIR為被解釋變量外出務工意愿,來自于問卷中針對從未外出務工過的勞動力進行詢問的題目,“請問您是否打算外出務工(跨縣流動半年以上)”,是取值1,否取值0。鑒于被解釋變量的取值,采用Logit模型進行分析。在對被解釋變量進行描述統計時發現,取值1的比例為5.82%,屬于稀有事件,可能導致稀有事件偏差。解決稀有事件偏差的方法通常有兩種[22]:第一種方法是由King and Zeng(2001)提出的Relogit命令[23],繼續使用Logit模型,但對由于稀有事件而造成的小樣本偏差進行估計,然后對原Logit模型的系數進行修正,以得到偏差修正估計。第二種方法是使用非對稱的“極值分布”,得到“補對數-對數模型”(Compementary log-log model),進行MLE估計,具體命令為Cloglog。為了檢驗結果的穩健性,本文同時采用3種方法進行估計。CERT為關鍵解釋變量農地確權,參考林文聲等(2018)的研究[21],采用“目前,您家是否已經領到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來衡量,許慶等(2017)的研究也采用“你們村的村民是否已經領到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來衡量[8]。X為影響外出務工意愿的控制變量,包括勞動力個人層面、家庭層面和村莊層面的變量,具體內容如表1所示。
如表1所示,不打算外出的勞動中有45.24%的勞動力所在家庭已經領到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打算外出的勞動力中有50%的勞動力所在家庭領到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相對于不打算外出的勞動力,打算外出的勞動力男性比例高、年齡小、受教育水平高、有配偶的比例低、獲得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比例高。
四、實證結果分析
?。ㄒ唬┺r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影響的整體分析
考慮到打算外出務工的勞動力比例較低,分別采用Logit、Relogit 和Cloglog 3種方法進行估計,由于家庭內部不同個體決策是相互關聯的,進一步采用家庭層面的聚類標準誤進行穩健估計。估計結果如表2所示,農地確權變量并不顯著。本文的假說一并未得到驗證,可能的原因在于:第一,農地確權一方面會通過風險降低效應和收入效應來增強農村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另一方面會通過資產增強效應抑制農村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兩種作用相互抵消,導致最終的綜合影響不顯著;第二,對于不同特征的農村勞動力,由于認知能力或非農就業能力等方面存在差異,導致農地確權對其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存在異質性,使得整體分析的結果不顯著,因此有必要對不同的群體分別估計農地確權的影響。
在勞動力個體特征方面,性別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說明相對于女性勞動力,男性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更強;年齡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顯著為負,說明年齡越小的勞動力其外出務工意愿越強。家庭特征方面,家庭人口數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顯著為正,說明家庭人口數越多,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越強,可能的原因是家庭人口多,勞動力資源豐富,農業剩余勞動力多,打算外出務工的就多;家庭人均收入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為負,可能的原因在于人均收入高的家庭多在本地非農就業而不打算外出務工;農業收入比重高的家庭,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低,可能的原因在于該類家庭的勞動力可能缺乏非農就業的能力而只能從事農業經營。村莊特征方面,本村是否有村辦非農集體經濟在3種模型中估計結果存在差異,穩健性較差;村治安狀況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顯著為負,即治安狀況差的村莊,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強,可能的原因在于所在村莊治安狀況差,農村勞動力希望通過外出務工逐漸定居城市進而離開村子。
?。ǘ┺r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影響的差異分析
世界衛生組織將45歲以下的人群稱為青年人,45~59歲的人群稱為中年人,60歲及以上的人群稱為老年人。北京大學組織的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也將45歲及以上的人界定為中老年人。而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將15~64歲或65歲及以上并且仍然在工作的人定義為勞動力。綜合考慮后,本文將全部勞動力劃分為年輕勞動力(15~44歲)和中老年勞動力(45~65歲),其中年輕勞動力2 752個,中老年勞動力4 709個。分組回歸結果如表3所示,對于年輕勞動力來說,農地確權對其外出務工意愿在5%的水平上具有正向影響,從邊際效應來看,在其他因素保持不變的情況下,農地確權能使外出務工意愿提高2.41個百分點;對于中老年勞動力,農地確權對其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有微弱的負向影響,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對于中老年農村勞動力來說,資產增強效應的作用可能會較強,雖然不顯著。假說三得到驗證,即年輕勞動力往往擁有較強的非農就業能力,他們不愿意從事農業,與農村的聯系弱化,對城市生活懷有強烈的渴望和較高的認同感;同時他們受教育程度高,信息敏感度和信息獲取能力較強,產權意識強,注重維護自身的權益,因此農地確權對其外出務工意愿影響顯著。相反,中老年農村勞動力往往具有長期的務農經歷,在經濟聯系、社會關系等方面,其與鄉村保持著一種難以隔斷的關聯,安土重遷觀念強;同時他們的信息獲取渠道單一、對信息的理解程度差、農地產權概念模糊、相關權利意識淡薄[20],這些都導致農地確權對其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不顯著。 對樣本個體的最高學歷進行統計發現,未上過學的1 439人,占比19.29%,最高學歷為小學/私塾的2 540人,占比34.04%,最高學歷為初中的2 550人,占比34.18%,最高學歷高中及以上的932人,占比12.49%。根據最高學歷的分布將初中以下作為一組,共3 979人,占比53.33%,初中及以上的作為一組,共3 482人,占比46.67%?;貧w結果顯示,農地確權對初中以下的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不顯著,而對初中及以上學歷的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正向影響顯著,假說三得到驗證,即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受到勞動力受教育水平的調節,農地確權有利于增強初中及以上學歷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
?。ㄈ┓€健性檢驗
新一輪農地確權自2009年開始,2013年擴大至105個縣,2014年在山東、四川、安徽3個省和其他省市區的27個縣進行了整體試點。但試點地區的選擇并不是隨機的,評估確權政策對勞動力遷移或土地流轉的效果應考慮該政策推廣的選擇性偏誤問題[24]。外出務工較普遍的地區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也較強,這樣的地區農地的重要性不高,農地確權面臨的矛盾較小,因此更容易被選中作為農地確權的試點地區。也就是說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普遍較強的地區更可能被確權,這樣就產生了內生性問題。根據陳奕山等(2018)的研究,村莊人口越多,確權所涉及的利益分配者越多,政策執行的難度會越大,更難以成為確權頒證的率先實施地;城郊的村莊,其土地預期價值較高,固化土地分配就可能引發激烈爭論,確權難度大,確權會被推后開展[24]。考慮到數據的可得性,本文選擇村莊戶籍人口數和村莊是否在大中等城市郊區作為工具變量進行內生性處理。一般情況下,基于工具變量采用Ivprobit模型對二元選擇模型的內生性問題進行處理,但這一模型要求內生變量必須是連續變量,然而,農地確權是二元選擇變量,不能采用Ivprobit模型進行處理。Stata15提供了擴展回歸模型(Extended regression model)框架,包括4個子塊:Eregress、Eprobit、Eintreg和Eoprobit來處理內生性,分別對應因變量是連續變量、二值變量、區間變量和有序變量的情形,可以同時處理解釋變量的內生性、處理效應中政策變量的非隨機分配和樣本選擇問題。Eprobit命令可以用來解決Probit模型的內生性問題,同時適用于內生變量是連續變量、二值變量和有序取值的變量。Eprobit方法進行兩個回歸,主回歸是以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為因變量的Probit;內生變量回歸是以農地確權為因變量Probit模型,自變量是工具變量;如果這兩個回歸等式的誤差項具有相關性,則說明存在內生性。
如表4所示,采用工具變量進行內生性檢驗發現,整體回歸、中老年勞動力回歸和初中以下勞動力回歸模型的誤差相關性不顯著,說明不存在內生性,主回歸結果與前面一致,仍然不顯著。年輕勞動力和初中及以上勞動力回歸模型的誤差相關性系數均顯著異于0,即存在內生性。內生性處理后,年輕勞動力的主回歸模型顯示,農地確權在1%的水平上對外出務工意愿具有正向影響,與前面的結果一致,且顯著性水平更高了,說明前面分析的結果是穩健的。初中及以上勞動力的主回歸模型也顯示,農地確權在1%的水平上對外出務工意愿具有正向影響,與前面的結果一致。內生變量回歸結果顯示,工具變量村戶籍人口數對農地確權均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村莊是否在大中等城市郊區除了在初中以下模型中不顯著,在其他模型中也都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說明工具變量與內生變量具有較強的相關性,不存在弱工具變量問題;另外,村戶籍人口數和村莊是否在大中等城市郊區主要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等歷史因素的影響,而不會受到單個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能夠滿足外生性。因此,工具變量的選擇是合適的。進一步采用鄒檢驗判斷兩組間農地確權變量系數的差異性,結果表明農地確權的影響在不同年齡和受教育水平群組間均存在顯著差異,再一次驗證了前面的結論,即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存在差異,影響是有條件的。
五、結論與啟示
要實現農業現代化必須與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相結合,積極引導農村勞動力離農進城。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分為兩個過程:一是“外出就業”過程(轉移出去),二是“市民化”過程(定居下來),其中外出就業是第一步。在產權殘缺、模糊的情況下,外出就業可能面臨土地權益遭受損失的風險。近年來,農地確權作為農地制度改革的基礎性工作不斷推進,厘清其產生的影響對于用好確權成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那么,農地確權能增強農村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嗎?為了做出回答,本文利用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2014年的數據實證檢驗了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結果顯示,整體來看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雖然為正,但不顯著;具體來看,農地確權增強了年輕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但對中老年勞動力影響不顯著;增強了初中及以上學歷勞動力的外出務工意愿,但對初中以下學歷勞動力的影響不顯著??梢姡r地確權的影響在不同群體間存在差異,農地確權對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意愿的影響是有條件的。
基于研究結論,得到以下政策啟示:第一,繼續推進完善新一輪農地確權工作,并妥善解決好確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及時向農戶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穩定土地和農戶的權屬關系;同時要做好農地確權的宣傳工作,讓農戶明白確權的意圖,了解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作用,增強農戶地權穩定的信心。第二,進一步加大農村教育投入,提升農村勞動力的受教育水平,同時重點針對年輕勞動力,提供其非農職業技能培訓機會,增強其外出務工的能力。
收稿日期:2018-11-10
網絡出版網址: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3.1356.F.20181208.1137.004.html 網絡出版時間:2018-12-10 16:46:34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農地確權、農民產權認知與勞動力轉移代際差異研究》(17YJC790213);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農地確權對農地流向家庭農場的影響研究:基于供求意愿視角》(ZR2016GQ10);山東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計劃項目《農地確權對家庭農場耕地可得性的影響研究:基于供求意愿視角》(J16WF64)。
作者簡介:朱建軍(1982-),男,山東萊蕪人,博士,山東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農村土地;張蕾(1981-),女,內蒙古呼和浩特人,博士,內蒙古師范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農業經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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