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征地拆遷存在的問題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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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國家對鐵路建設規劃逐年連續地增加投入,我國鐵路建設進入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階段。鐵路建設必然涉及征地拆遷,鐵路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是鐵路建設工作的重要環節。本文在闡述了鐵路建設征地拆遷的內容和主要特點的基礎上,對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各方利益進行了分析,剖析了鐵路建設征地拆遷中的問題和難點;提出了鐵路建設用地征地拆遷的舉措,對今后做好鐵路建設征地工作具有借鑒與參考作用。
關鍵詞:鐵路建設;征地拆遷;問題;舉措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鐵路建設以每年近8000億元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步入了建設的快車道。根據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布的《鐵路“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通知》要求,“十三五”期間鐵路計劃投資3.5萬億元,全國鐵路營業里程達15萬公里,其中高速鐵路3萬公里。鐵路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征地拆遷是鐵路項目建設實施的關鍵環節。如何破解這一矛盾,實現“既要合法征地拆遷,又保障鐵路建設”的目標,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第一,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是一項涉及國家、部委、各省市區縣等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政策性強、專業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
鐵路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包括被征拆的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和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等,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同時涉及城市的規劃、交通、環境保護、資產評估等相關專業知識,需要統籌兼顧、專業協作,依法合規地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第二,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是一項涉及到地方政府、被拆遷企業集體和個人各方利益,并進行利益再分配的過程,其政策敏感度高、協調工作量大,錯綜復雜并貫穿建設項目始終。
一是地方政府征地拆遷的利益。鐵路交通能帶來經濟發展的便利,地方政府歡迎鐵路建設。同時由于國家給予各個地方政府的工業建設用地指標有限,鐵路征地拆遷用地與地方經濟其他行業發展用地形成競爭關系,影響地方政府的切身利益。
二是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關系被拆遷企業集體或個人利益。被拆遷企業集體或個人在拆遷過程中雖然讓位給公共利益,但大多數企業利用法律權利通過各種渠道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是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關系被拆遷農民的利益。我國的土地是公有制的,對土地征用應給予補償。農民因征地拆遷喪失了原有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其原有的社會組織結構和風俗習慣也被打破,未來生活具有很大不確定性,因此要嚴格依法保護農民的利益。
第三,鐵路建設項目線路長、跨度廣,鐵路征地拆遷用地涉及的范圍、權屬廣泛復雜。
鐵路用地范圍主要包括:鐵路永久征地、臨時用地以及不改變土地權屬的“只補不征”用地。
一是永久征地范圍。因鐵路建設需要征收的紅線范圍內的土地。包括:鐵路正線、站場、站后“四電”、警務用地、配套設施(不含地方配套工程)及補充設計和變更設計增加的鐵路設計紅線范圍內永久征收的土地。
二是臨時用地范圍。因鐵路工程建設需要,施工期內短期(原則上2年)使用的鐵路紅線規劃批準范圍以外的施工用地。包括:制梁(板)場、材料加工場、簡易道路和取棄土用地。其中涉及基本農田的,由建設單位按照省國土部門的規定統一申請辦理。臨時用地到期后,由施工單位按照批準的土地復墾方案進行復墾。
三是不改變土地權屬的“只補不征”用地范圍。因鐵路建設涉及他項土地權益不征收但需給予用地補償、不辦理征地手續的用地。包括:水利設施、電桿、道路、溝渠、防洪工程等遷改用地,其它涉及工程建設造成無法滿足農業生產生活基本條件的邊、夾角用地等。
第四,鐵路建設征地拆遷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
一是鐵路建設從初步設計至建設用地階段時間跨度長,導致預算遠低于實際征地拆遷補償。國土資源部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當地人均收入的增長速度每2-3年調整征地補償標準,并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鐵路初步設計至鐵路建設項目開工實施征地,時間跨度平均2-3年,導致設計預算遠低于實際征地拆遷補償。
二是勘察設計的深度不夠,導致實際征地拆遷費用增長。鐵路項目沿線點多線長,涉及各種權屬的國有企業、集體和個人企業,尤其是涉及個別軍產。由于勘察設計的深度不夠,未予充分了解,造成軍產遺漏,導致實際征拆費用的增長。
三是不同省份或地區的拆遷標準不一致,易造成征拆工作糾紛。鐵路建設的周期長,其依據的政策、補償標準等有所不同。其次,不同地區的土地市場價值不同,對拆遷后的補償標準影響較大,容易產生不同的意見和賠償糾紛。
四是鐵路建設在征地方面存在糾紛和矛盾的困難,造成施工阻工。
因補償標準阻工。征地缺乏相關補償標準時,補償不到位,需依靠當地政府,及時制定政策和出臺補償辦法。
因施工單位損壞當地道路阻工。應保護鄉鎮、農村道路,施工車輛占壓損壞的道路,按照相關政策與地方縣政府或交通部門簽訂協議進行補償和修復,保證道路通暢。
“三電”及管線遷改困難,影響施工進度。三電遷改是指在新建鐵路征地紅線內,對既有電力、通信、廣電、國防光纜等線路遷改工作;管線遷改是涉及自來水、燃氣、熱力等公共設施線路的遷改工作。在“三電”、管線搬遷中,建設單位積極依靠地方政府協調,與產權單位對接,簽訂遷改協議,由產權單位驗收。產權單位往往以條件復雜、施工危險大等原因不配合搬遷。
與沿線生產生活有關的問題容易被忽視,造成鐵路征地拆遷現場阻工現象。無論是勘察設計單位還是實地勘察工作,都容易忽視當地人民的生產生活習慣,缺乏對不利因素的分析,導致頻繁停工,影響項目進度。體現在:占用灌溉渠道后影響灌溉;施工中涵洞寬度和高度不滿足運輸車輛的要求;線路將原有耕地分割后,群眾生產需要繞道;征用土地容易忽視邊角地和夾心地,造成群眾生產生活不便。 因環境問題造成阻工。應保護當地水源和排灌系統,依據設計文件做好環保、水保、水利設施的保護和損壞恢復工作,制定補償方案,落實補償及修復責任。同時合理設置取棄土場,認真落實環水保批復意見,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五,鐵路建設用地征地拆遷的舉措。
一是地方政府是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主體,要積極依靠地方政府及其各級鐵路辦的支持,由其協調地方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城市規劃部、水利部等地方專業職能部門,取得征地拆遷的行政批復,完善征地拆遷手續,科學有序地推進征地拆遷工作,按照征地拆遷實施協議約定,代交項目應承擔的征地拆遷相關稅費。
二是加大勘察設計力度,盡量縮短設計與開工時間的差距,堅決遏制和打擊搶栽搶種搶建行為。第一,必須進一步加強勘察設計的深度。預算應該緊密結合項目所在地政策標準,征地和拆遷設計盡量接近實際情況,確保征地補償費用更可預測。第二,建設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強宣傳征地和拆遷的法律、法規,堅決遏制搶栽搶種搶建行為,依照法定程序對違規搶建予以強制拆除。
三是加強鐵路土地管理,維護鐵路土地的合法權益。首先,鐵路部門要加強對遇到所有權的認定,明確鐵路土地利用的界線和范圍,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照法律規定埋設界樁,設置鐵路安全區防護網;其次,鐵路部門應當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制止非法占用鐵路用地,確保鐵路合法土地權利不受侵犯。
四是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大力推進“三電”管線遷改工作。簽署“三電”管線遷改框架協議,并移交產權單位。建設單位爭取地方政府對鐵路建設的支持,由當地政府協調“三電”管線產權單位根據國家和行業標準,按照合理搬遷的預算原則,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及時實施,保障鐵路工程的順利進行。
五是努力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建設單位要堅持統籌兼顧、互利共贏的原則,積極協調解決鄉鎮道路損害和被拆遷農民安置房屋建設問題。一是深入征地現場調查,詳細分析解決沿線群眾生產生活,解決建設與土地之間的矛盾。二是妥善處理征地拆遷信訪工作。地方和有關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做好征地拆遷投訴、信訪工作,及時了解群眾情況,充分考慮民意,努力改善民生。仔細排查不穩定因素,高度重視信訪接待,消除阻塞交通、集體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及時化解各方矛盾。
第六,完善高水平協調機制,確保順利推進征地拆遷工作。
地方政府和建設單位都要建立健全征地專項協調機構。首先,高層協調機制的實施可以減少一些工作的中間環節,降低管理成本,增強高層領導的參與意識和責任感。從而使主要領導能夠在第一時間正確考慮征地拆遷所面臨的實際問題,做出正確的判斷,及時解決問題;其次,建立和完善定期發布征地協調通訊,使各相關專業部門積極參與,明確承擔各自的責任,發揮他們的專業知識,積極配合,密切合作,有利于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保證項目順利進行。
綜上所述,鐵路征地拆遷工作是一項錯綜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跨區域的多個行業和部門。由于跨區域的行業和部門之間未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與合作,容易導致相互推諉拖延,影響鐵路建設項目的建設進度。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是一項艱巨的任務,時間緊迫,工作標準高,同時關系地方政府、被拆遷企業集體和個人的各方根本利益,關系農民未來的生存和發展,關系到鐵路建設項目有序推進。這是一項政策力度大、風險大的工作,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鐵路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應基于公平、公正和公開,以平等協商作為工作手段,考慮拆遷各方的利益,形成一個強有力的執行制度,確保鐵路建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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