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集》案新論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要:學者多將《南山集》案視作典型的壓制思想的文字獄案,但如果考慮到此案發生于康熙后期立儲之爭的白熱化階段,所涉人物關系微妙且政治立場十分鮮明,以及案件處理結果較其他文字獄案過于輕微等因素,就可以看出,此案不但迥異于普通的文字獄案,更絕非偶然因素下發生的孤立事件,而應當與發生在康熙末年的奪嫡之爭有著莫大的關聯。
關鍵詞:《南山集》案;文字獄;奪嫡之爭
中圖分類號:K24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5595(2019)02-0057-04
康熙五十年,左都御史趙申喬以“狂妄不謹”“妄竊文名,恃才放蕩”等罪名彈劾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從而引發《南山集》案。此案與康熙初年的《明史》案被并稱為“江浙兩大獄”[1]。大多數學者以《南山集》中確有“妄言”以及漢人戴名世確實具有強烈民族意識為據,認為此案是典型的文字獄案,旨在對漢族知識分子進行思想壓迫、文字禁錮。[2]然而,關于此案的起因,學者們卻眾說紛紜。學者們將案發原因或者歸結為皇帝對“方學詩”的誤讀[3-4],或者歸咎于戴名世的“年少氣盛,擇言不精,輕論史事”[5],或者歸因于戴、趙二人之間的恩怨[6]。不難發現,以上種種觀點都是將此案視作一個孤立、偶發的文字獄案來看待,但何以此案案發時間微妙且時間跨度過長?此案所涉人員情況為何如此復雜?與其他文字獄案相比,其處理結果何以過于輕微?事實上,學界既往的研究大多忽視了此案發生時所處的政治背景,所考察的人物范圍及其相互關系也不夠深入,相應的成果也并未對上述問題予以合理的解釋,故而此案仍有值得進一步討論之處。
一、儲位之爭與《南山集》案所涉人物之歸類
大多數學者對《南山集》案牽涉人物的考察主要集中在趙申喬和戴名世身上,對其他人物的關注不夠。但如果將此案置于康熙末年復雜的政治局勢中來整體考察,本案所涉人物大體皆可歸入政治立場鮮明的太子黨和反太子勢力這兩大陣營。
一是太子黨一方,主要是噶禮。噶禮出身滿洲正紅旗的貴族,是太子的忠實擁護者,太子黨的力量中堅。①噶禮雖非《南山集》案的揭發者,但卻是重要推手。在噶禮和張伯行互參案中[7],噶禮積極利用了此案,聲稱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因與張伯行私交甚好,張不差役捉拿,“這是背恩黨惡”[8],而張伯行的老師王鴻緒恰恰正是反太子陣營中的一員。①就這一點來看,噶禮表面上希望皇帝將張伯行斷為《南山集》案之謀逆同黨,其實是想把《南山集》案作為一件利器來打擊自己的政敵,其實質正是太子黨集團對反太子勢力不斷進攻的回擊。②
至于太子本人,事實上正是此案的最先發難者?!赌仙郊钒腹倘皇且虮O察御史趙申喬的舉報而起,但實際上卻是由“舊東宮摘其語進之,申喬遂起此獄”[9]。換言之,正是皇太子胤礽親自摘錄了《南山集》中一些暗含謀逆的語句交給康熙,其后主管監察的趙申喬才據此彈劾,從而引發此案的。事實上,網羅搜集《南山集》中的悖逆之語本非太子之責,胤礽何以為之?考慮到此時太子自身及其黨羽之處境,此舉只能視為太子對反太子勢力攻擊的回應[10]196,旨在通過檢舉揭發潛在的謀逆之舉向康熙邀功,以重獲皇帝的信任來鞏固自己的太子之位。
?、?根據《李煦奏折》第80~81頁的記載,時任蘇州織造的李煦奏報皇帝:“臣打聽得王鴻緒每云:‘我京中時常有密信來,東宮目下雖然復位,圣心猶在未定。’如此妄談,惑亂人心。”楊珍在《清朝皇位繼承制度》一書的第289頁中據此認為“回歸江南的原戶部尚書王鴻緒等漢族官員,也是倒太子輿論的重要傳播者”。由此可見王鴻緒在太子黨爭當中反對太子的堅定立場。
② 林乾綜合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認為噶禮之死并非僅僅因為投毒害母,更重要的是黨附太子。他引用《康熙朝滿文朱批奏折全譯》所公布的檔案史料證明,在噶禮擔任山西巡撫期間就多次背著康熙為太子做事。他還對噶禮在督撫互參案中的形勢地位進行了細致的分析:“太子復廢之后,噶禮作為太子的主要支持者,逐漸引罪授首。先是,噶禮與張伯行的是非功罪有了重新判定。兩人間的矛盾從蒞任督撫即已開始。值得注意的是,噶禮明顯受到太子的庇護。在沸沸揚揚的《南山集》案中,噶禮即將張引入案中,希圖置對方于死地。太子是之?!?
?、?據《清實錄》記載,四川道監察御史劉若鼐曾經疏參:“山西巡撫噶禮,貪婪無厭,虐吏害民,計贓數十余萬。太原府知府趙鳳詔,為噶禮心腹,專用酷刑,以濟貪壑。”
至于此案牽涉到的反太子一方,主要有張伯行和方苞。前已述及,張伯行的老師王鴻緒是反太子黨的重要成員,而張伯行與噶禮又因互參案矛盾惡化,鬧得滿城風雨。如此,作為張伯行至交的方苞其政治立場也就不難判斷了。此外,從案發后備受康熙信任的重臣李光地積極奔走營救方苞一事,人們不難看出李、方二人關系非同尋常。如果考慮到李光地是皇八子允禩侍讀何焯的老師和舉薦者,并且又曾公開贊揚允禩“目下諸王,八王最賢”,其立場自然是傾向于反太子黨領袖皇八子允禩的,那么方苞也無疑是反太子黨的有力支持者。
此外還有皇四子胤禛,其在當時就提出“雖皆非臣子之所宜言,實無悖逆之語,當時刑部覆旨,亦未謂此外更有違礙之詞,故亦以為冤”[11]的論斷,可見反太子勢力的成員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洞察到了整件事情。因而,到了康熙六十一年,康熙皇帝駕崩,胤禛剛剛繼位即頒布恩詔:“除本身犯罪外,因族人有罪牽連入旗者,著查奏赦免?!必范G這樣急匆匆地在其父尸骨未寒之際修改詔令,顯然除了寬仁之心外,也許還包含著對反太子勢力成員的赦免。又雍正三年,雍正召見方苞時說:“聽朕告汝,汝昔得罪,中有隱情?!盵12]而這一隱情所謂應當是指《南山集》案非因悖逆之語,實乃事涉朝內黨爭。
當然,此案中涉及其他人員更多,從表面上看似乎難以直接歸入相應的對立陣營,但通過對其師友故舊、姻親世交關系的梳理,可以洞察其潛在的政治傾向。此案的主犯戴名世天性高傲,言辭率直,不屑于與世人乃至當朝權貴為伍,這使得與他交往的朋友較少,自然不會直接參與到奪嫡之爭當中。然而,在戴名世為數不多的密友之中,就有何焯[10]297,而后者恰恰是皇八子允禩的老師。因此,戴名世的政治傾向不能不受到何焯的影響,退一步說,即使戴名世本人超乎兩派之外,太子黨勢力也可以借助此案對何焯進行打擊,并進而將皇八子允禩卷入其中。至于此案的挑起者趙申喬,剛正不阿,“甚清廉,但有性氣,人皆畏其口直”?!耙怨诺雷跃印钡乃麖椲来髅劳耆龊跽嫘?,似乎不會參與到奪嫡黨爭之中,但其子趙鳳詔卻是太子黨中堅力量噶禮的心腹。③噶禮稱趙鳳詔“材技、操守皆好,不懼于人”[13],而趙鳳詔居然在康熙面前盛贊噶禮這位“天下第一貪官”為“山西第一清廉官”[14]。作為父親的趙申喬對其子的所作所為毫不知情,這于情于理都令人難以信服。因此,對于其子站在太子黨一邊,趙申喬至少是有所了解并默認的。由此來論,趙申喬和戴名世分別對兩派勢力多少會存有回護之心,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綜上所述,《南山集》案有關人物不只有趙申喬、戴名世等人,還有太子黨和反太子勢力的其他成員。太子胤礽作為彈劾案的推動者積極參與其中,太子黨的核心成員噶禮更是處心積慮地利用此案打擊自己的政敵、反太子陣營中的張伯行。相應地,反太子勢力成員李光地積極營救了方苞,而同樣站在反太子一方的胤禛在當時即表達了同情,在繼位后更是大赦了多數涉案人員。由此來論,此案之目的并非思想禁錮或民族思想斗爭,而應是太子黨與反太子勢力之間交鋒的產物。
二、奪嫡之爭與《南山集》案發生和結案時間之微妙
《南山集》案發于康熙末年,其時奪嫡之爭愈演愈烈。康熙四十七年五月,康熙皇帝巡視塞外,九月初于回京途中宣布廢除皇太子胤礽之位。[15]以一廢太子為契機,康熙皇帝將索額圖留下的以其家族成員為核心的太子黨成員清洗殆盡,此后太子黨內不僅沒有任何一位皇子,王公大臣也較前為少。與之相對,利用一廢太子之有利態勢,反太子集團的實力空前強大。出于反太子的共同目的,圍繞皇八子允禩,集結了領侍衛內大臣阿靈阿、內大臣鄂倫岱、翰林院掌院學士揆敘、戶部尚書王鴻緒等一大批滿、漢高官,而其他幾位年長皇子也或明或暗地加入到反太子陣營當中。雖然胤礽后來又在康熙四十八年三月被復立為太子,但其勢日漸衰微。為維護搖搖欲墜的儲位,皇太子胤礽重新招納了一大批滿洲軍事貴族,如步軍統領托合齊、刑部尚書齊世武、兵部尚書耿額等,試圖通過掌控一定的軍事實力來左右時局,并導致了結黨會飲案的爆發。①
?、?楊珍在《清朝皇位繼承制度》第196頁寫道:“直到一廢太子前夕,太子黨仍然是索額圖生前就已形成,并以其家族成員為核心的原班人馬,其中擔任重要職務的滿族大臣很少。二廢太子,牽連滿族大臣較多,主要有步軍統領托合齊、刑部尚書齊世武……”
?、?楊珍在《清朝皇位繼承制度》第294頁引用《清實錄》中一些史料,“允礽因朕為父,雖無異心,但小人輩懼日后被誅,倘于朕躬有不測之事,則關系朕一世聲名”,認為掌握軍事大權的托合齊等人很可能有要求康熙皇帝傳位皇太子允礽,甚至為此不惜以武力相威逼的議論或圖謀。而結黨會飲案于康熙五十一年結案,齊世武、托合齊被殘酷清洗,可見皇帝之震怒。在二廢太子后對太子黨清洗的慘烈,與皇帝一貫寬厚的行徑相比,只能說明此案事涉謀逆,嚴重挑戰了皇帝之權威。
?、?張玉在《從新發現的檔案談戴名世〈南山集〉案》中詳細摘錄了刑部的判決:“戴名世……屬大逆之罪,依律應凌遲處死,財產入官”“方苞……判絞立決”“汪顴……絞立決”“戴名世弟戴平世依律斬決。方孝標之子方登峰、方云旅、孫方世樵皆斬立決”。
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反太子勢力成員鎮國公景熙告發步軍統領托合齊父子在多羅安郡王馬爾渾喪禮期間聚眾宴會。由于參與聚會者不僅大多是太子黨的核心成員,更是手握軍權的滿洲貴族,因之引起康熙皇帝的高度重視??滴跷迨晔拢实塾栒]諸位王大臣說,“諸大臣皆朕擢用之人,受恩五十年矣,欲為皇太子而為者,意將何為也”[16],表示要公開追查此案,并將托合齊和時任刑部尚書的齊世武鎖拿歸案。②正是在皇帝要求公開審理結黨會飲案前夕這樣一個時間節點上,發生了左都御史趙申喬參劾戴名世而引發的《南山集》案。
另外,《南山集》案審結的時間也十分蹊蹺。案發后戴名世隨即被捕,并很快承認《南山集》《孑遺錄》“俱系我等年輕時混寫悖亂之語,并未與別人商議,亦無按我授意整編之人”[17],其他受牽連的官員、文人也紛紛交代認罪,案子很快查清。因此刑部在當年十二月即給出了判決意見:戴名世依律凌遲處死,方苞絞立決,其他人或絞或流③。然而,此案直到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初七才奉旨結案,其時距初審判決已經過了一年零兩個月的時間。在這期間,康熙末年的奪嫡之爭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因為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初一皇帝正式頒旨第二次廢除胤礽的皇太子之位,從而標志著太子黨的徹底覆滅。換言之,《南山集》案產生于太子黨行將覆滅之時,結束于太子黨徹底覆亡之后,其間的時間差何等微妙!由是,將此案僅僅視為一個獨立偶發的事件很難令人信服,其背后必然與當時的時局變動有著莫大的關聯。
三、《南山集》案性質之再討論
前已述及,學人多將《南山集》案定性為鉗制民族思想的文字獄案。例如,許永璋曾指出:“這是一起民族思想斗爭的大案,戴氏……以自己的熱血和頭顱譜寫一曲民族‘正氣歌’。”[18]細繹之下,這種判定不但與康熙一貫的寬松文化政策不符,而且與普通文字獄案的處理結果反差太大。
就前者來說,自康熙親政以來一直采取寬文字之禁的政策,“詔命舉山林隱逸”“特開博學鴻儒科”“開明史館”,都是希望明遺民學士能夠歸順。其間即便是顧炎武這樣曾參加過抗清斗爭的明遺民,其著作雖有謀逆之嫌,但并未被波及,可見康熙朝的思想文化是相對自由的。這也就部分解釋了為什么戴名世在寫《與余生書》時,絲毫沒有意識到會招來殺身之禍,而《南山集》又何以自康熙四十年刊行后一直流傳而未被查禁。從這一點來說,如果將《南山集》案定性為禁錮思想的文字獄案就顯得非常突兀,這與康熙朝一直以來的寬文字之禁政策相背離。
就后者來講,相比于其他文字獄案而言,此案所涉人員的懲處力度可謂極其輕微。有清一代文字獄案的處理結果多數較為殘酷,康熙元年爆發的《明史》案“誅死者七十余人,名列參校者皆死,刻工及鬻書者同日刑”[19],相比之下,《南山集》案的最終處理結果卻非常輕微。對于刑部提出的判決意見,康熙最終只將戴名世一人定為死刑,且將原擬之“凌遲處死”改為“從寬免凌遲,著即處斬”;作為此案二號主犯的方苞不但免死,而且后來在李光地的推薦下還以漢軍身份從流放地返回,并入職南書房,進而在康熙六十一年充當了武英殿修書總裁,雍正時更是回復本籍,且官至內閣學士、禮部侍郎;其他人多數也是被改判為流放、杖刑之類。這是有清一代所有文字獄案絕無僅有之事。
綜上所述,此案與傳統意義上的以思想禁錮和民族斗爭為目的的文字獄案有所不同,如果將此案視作以文字獄案的形式進行的旨在對敵對勢力進行打擊的政治斗爭,則更為合理。 四、結論
總之,《南山集》案絕非偶然因素下產生的孤立事件,更與以抑制思想、禁錮文字為目的的文字獄案性質迥異,該案的發生實際上與康熙末年的奪嫡之爭有著莫大的關聯,是行將傾覆的太子黨在危急時刻利用趙申喬與戴名世之間的個人恩怨所掀起的一場針對反太子勢力的政治反擊。太子親自摘錄《南山集》中違逆語句的行為,本身旨在向皇帝邀功,進而希望重獲皇帝信任以保住自己搖搖欲墜的儲君之位。不但如此,康熙對此案的懲處較輕,且結案時間恰恰是在太子二次被廢和太子黨徹底覆滅之后,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此案實為奪嫡之爭中的一個橋段,而與事涉謀逆的文字獄案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參考文獻:
[1] 全祖望.江浙兩大獄記[M]//鮚土奇亭集:卷22.四部叢刊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18.
[2] 霍省瑞.戴名世研究回顧與展望[J].廣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4):82-87.
[3] 王樹民.《南山集》案的透視[J].江淮論壇,1986(3):87-89.
[4] 盧佑誠.戴名世死因新說[J].武陵學刊,1997(1):54-56.
[5] 朱端強.戴名世新論[J].云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1(5):53-59.
[6] 石鐘揚,徐文博.一位文化志士的歷史足跡——紀念戴名世赴難二百七十周年[J].安慶師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83(2):89-96.
[7] 成積春.從噶禮——張伯行互參案看康熙的“滿漢一體”論[J].歷史教學(高校版),2007(11):21-24.
[8] 范金民,孔潮麗. 噶禮張伯行互參案述論[J].歷史檔案,1996(4):84-92.
[9] 蕭奭.永憲錄:卷1[M].北京:中華書局,1997:69.
[10] 楊珍.清朝皇位繼承制度[M].北京:學苑出版社,2001.
[11] 戴名世.方玄成傳[M]//戴名世集.北京:中華書局,2000:487.
[12] 方苞.圣訓慕記[M]//方苞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517.
[13] 康熙朝滿文朱批奏折全譯[Z].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第491號折.
[14] 清圣祖實錄:卷265[M].北京:中華書局,1985.
[15] 清圣祖實錄:卷234[M].北京:中華書局,1985.
[16] 鄒愛蓮.清代起居注冊·康熙朝[M].北京:中華書局,2009: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七日上諭.
[17] 張玉.從新發現的檔案談戴名世《南山集》案[J].歷史檔案,2001(2):91-96.
[18] 許永璋.《古史詩針》應是戴名世所作[J].文學遺產,1985(4):156-157.
[19] 印鸞章.清鑒[M].上海:上海書店,1985:182.
責任編輯:趙 玲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4/view-148303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