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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爾與盧梭自由觀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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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約翰·斯圖亞特·密爾是十九世紀英國著名的唯心主義哲學家、邏輯學家、經濟學家,是十九世紀英國自由主義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密爾的《論自由》代表了它急進自由主義的思想傾向,同時,它也體現了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間英國資產階級的要求。而早于其半個多世紀的讓·雅克·盧梭,作為法國大革命的先驅,法國著名的民主共和制主張者,其關于民主共和制和公民權利的言論,對于當時法國資產階級民主思潮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二者都是著名的歐洲資產階級思想家,但是在對于“個性”自由上的觀點,卻截然不同。
  關鍵詞:自由;民主;公意;個意
  約翰·斯圖亞特·密爾是十九世紀英國著名的唯心主義哲學家、邏輯學家、經濟學家,是十九世紀英國自由主義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其著作《論自由》代表了它急進自由主義的思想傾向,同時,它也體現了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間英國資產階級的要求。而盧梭作為十八世紀法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國大革命的先驅,對于人的個性自由,早在一個世紀之前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章將就二者思想的不同,差異產生的原因,以及二者思想對于現代社會的啟示,做詳細探討及論述。
  一、密爾對于“個性”自由之看法
  密爾所生活的時代,是英國資產階級迅速發展的時代。當時的英國資產階級,政治上通過革命取得了政權,經濟上完成圈地運動,資本主義經濟高速發展。他們迫切地希望鞏固政權,并獲取更多的自由權利,來掃清一切有礙于資本主義發展的障礙。而密爾正是這一自由主義思潮的狂熱支持者和杰出代表之一。在密爾看來,真理是需要通過對問題的不同答案之間的相互對撞來產生的,沒有任何問題的答案在解答之初就被認為是真理,真正的真理是要經得起推敲和實踐的考驗的。文中,密爾以地球中心說和太陽中心說為例,前者在中世紀教會統治時期,被大眾普遍認為是真理,并且是不可反駁的。但是哥白尼以科學的事實和生命的代價,向世人展現了太陽中心說這一完全不同的觀點。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這一觀點最終被證實為是正確的。試想,當初要是哥白尼屈服于教會的強壓之下,也許這一真理的提出要晚上好幾百年,而人類對于宇宙的認識也會因此而滯后許多。這一事實證明了,真理在許多時候,是掌握在少數人手上的。而假如這一小部分人也被迫聽從于社會的“公共意志”,那么真理就有著被埋沒的危險。而整個社會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甚至可以被認為只需要一個人來思考,其他人只需要機械地認同他的觀點就可以了。這一點,密爾在書中也有過論述:
  “凡是聽憑世界或者他自己所屬的一部分世界代替自己選定生活方案的人,除需要一個人猿般的模仿力外便不需要任何其他能力??墒且勺约哼x定生活方案的人就要使用他的一切能力了。他必須使用觀察力去看,使用推論力和判斷力去預測,使用活動力去搜集為作決定之用的各項材料,然后使用思辨力去作出決定,而在作出決定之后還必須使用毅力和自制力去堅持自己的考慮周詳的決定。”
  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密爾認為,如果社會禁止個別言論和意見自由的話,不僅會阻礙人自身的發展,更會阻礙整個社會的進步。如果個人被禁止言論和意見自由,那久而久之,他就會喪失自己的思考和判斷能力,而只剩下模仿能力,因為他只需要去模仿其他人所做的事情就可以了。這一點類似于“羊群效應”,只要頭羊往東,那其他的羊絕不會往西。但是社會不像羊群一樣簡單,假如社會公共意志的發起者引領的是錯誤的道路,而又沒有其他的社會成員敢于持有反對意見,那整個社會就都會被領入歧途,從而嚴重阻礙整個社會的發展,甚至導致整個社會的滅亡。
  綜上所述,密爾對于人的“個性”自由是持支持意見的,他認為不應該因為大多數人的意志而去壓制另一部分人的呼聲,社會的公意和真理需要持續地推敲和對撞,才能最終被全體成員所認同。
  二、盧梭對于“個性”自由之看法
  讓·雅克·盧梭作為法國大革命的先驅,法國著名的民主共和制主張者。其關于民主共和制和公民權利的言論,對于當時法國資產階級民主思潮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法國大革命爆發后,盧梭的言論變得家喻戶曉,人們一談到“自由和平等”,想到的就是盧梭。但是,雖然他主張“人民的主權是不可轉讓的”,可在對于社會個體成員的“個性”自由的看法上,卻與密爾截然不同。在其著作《社會契約論》中,盧梭將考慮社會共同利益的想法稱之為“公意”,而將考慮個人利益的想法稱之為“個意”。他認為,“個意”應該服從于“公意”,這一點,盧梭在書中是這樣表述的:
  “只要若干人集合成一個整體,他們在維護共同的生存和公共的幸福方面,就只能有一個一直。這時候,國家的一切活力都是很強勁的。它的宗旨是明確的,沒有任何利益是互相沖突的,到處洋溢著歡樂的氣氛。只要稍加留心就可看出人們是很幸福的。”
  從這里可以看出,盧梭認為,要想保證社會的和諧和公民的幸福,就應該消除“個意”而只保留“公意”。而對于如何保證社會公意,盧梭的觀點是必須消除個人意見,讓每個公民在將社會具體現實和社會公共利益置放于個人利益之前的前提下共同討論社會問題。盧梭認為,以個人利益為先的想法都是“玩弄陰謀”的想法。所以,應當消除社會小團體的個別意志,從而換取社會公共意志的統一,進而達到社會和諧的目的。
  三、二者的不同及產生的原因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密爾與盧梭在對公民的“個性自由”的態度上是完全相反的。密爾認為,不應為社會的公意而壓制個人的意見,因為社會的公意不一定就是真理,而為了一個不一定完全正確的言論去壓制其他的社會言論,甚至強迫其他的社會成員去認同這一所謂的“公共意志”,是不可取的。而盧梭則認為,消弭個人意志,達到全社會意志的統一,才能保證全社會的和諧,只有全社會成員在思想上達成一致,消除個別差異,才能消除沖突與不安定的因素。對于二者差異產生的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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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梭所生活的18世紀,是資產階級思想飛速發展的時代,廣大資產階級對政治上權利的要求越來越強。盧梭的思想,迎合了當時社會變革的潮流,因而被人們所接受。而密爾所處的19世紀,歐洲資本主義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時期。資本積累達到一定程度后的資產階級,迫切需要對外擴張,政治上需要更多的權利,來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掃清障礙。而密爾作為新興資產階級和自由主義思潮的代表,在政治和思想上要求更多的獨立自主性,也是應時代發展所需。
  (二)二者的理論出發點不同
  盧梭的理論,是建立在“公意”為一種人民的普遍意志的理想狀態下,從而反對人民的意志受到一切非共同意志的干涉和傷害。而密爾則是建立在“公意”不為大多數人所認同,并以政府權力等外部力量強壓全體公民認同的基礎上。很顯然,盧梭的思想,是建立在一種理想社會狀態下的。在盧梭所設想的社會中,全體公民的利益與意志相同,而與“公意”相悖的“個意”則被視為引起社會不安定的因素。而密爾并未以這種理想社會狀態為出發點,他認為現實社會中,存在著不同的社會階級,而不同階級的人的利益有著巨大的差別,因而不應以實現“公意”為理由排除“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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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梭所生活的法國,是一個有著浪漫主義色彩的國家,因而他更傾向于理性主義,以全體公民意志相同的理想狀態為其理論出發點。而密爾所生活的英國,向來以嚴謹務實著稱,受到經驗主義的影響也更多。所以他選擇以社會實際為出發,就當下社會存在的言論、思想自由壓制的問題,來構建自己的“自由”理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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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楊坤,男,湖北荊州人,助教,大學輔導員,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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