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區一起急性硫化氫職業中毒事件原因分析與急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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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分析臨淄區一起急性硫化氫職業中毒事件的相關原因并對急救處理結果進行總結評估。方法:本組研究將對2017年12月8日淄博某化工有限公司急性硫化氫職業中毒事件進行回顧性分析,探討中毒事件的發生原因,并對急救處理結果進行總結評估。結果:本次中毒事件中,共有4名工人中毒,醫院救護車到達現場后2名中毒工人已經死亡,其余2名工人處于昏迷狀態,送入醫院進行救治,治療26d后均治愈出院,無其他工人及周圍居民中毒報告。結論:對于密閉空間和硫化氫作業場所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人員要規范使用防護用品,急救人員應掌握硫化氫中毒的臨床特征和救治要點,以控制硫化氫職業中毒事件的發生,降低死亡率。
【關鍵詞】硫化氫;中毒;急救;原因
【中圖分類號】R4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019(2019)11-0-02
硫化氫(H2S)是一種強烈的神經毒物,當空氣中H2S的濃度較低時,首先會對人體的呼吸系統和眼睛等產生刺激,隨著濃度的升高(>50 ppm)H2S就會與人體細胞色素氧化酶中的鐵作用,引起組織缺氧,并伴有疼痛、流淚、畏光等癥狀;如果H2S濃度在1000~2000 ppm時就會造成呼吸道麻痹甚至立即死亡[1]。目前,H2S中毒是我國最常見的職業中毒類型之一,風險行業主要以造紙業、化學工業、食品業、石油工業以及污水處理等,病死率達34.8~42%。為此,本文將對2017年12月8日淄博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化工公司”)急性硫化氫職業中毒事件進行回顧性分析,探討此次急性硫化氫職業中毒事件的相關原因并對急救處理結果進行總結評估,現報道如下。
1 一般資料
本組研究將對2017年12月8日淄博某化工有限公司急性硫化氫職業中毒事件進行回顧性分析,某化工公司是一家生產氯化稀土企業,主要使用原料為稀土和鹽酸。11月23日,某化工公司委托山東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建設公司”)對稀土一車間優溶罐進行防腐作業(使用原料為過氧苯甲酰、二甲基苯胺、稀料、石油樹脂等)。12月8日8時38分,某建設公司韓某進入罐內防腐作業,防護情況不詳,9時20分,輔助工徐某發現韓某在罐內暈倒,佩戴防塵口罩進入罐內施救,9時31分,一名罐外刷漆工人發現2人均倒在罐內,立即通知其他人員進行施救,并撥打120急救電話。9時36分,兩名施救人員崔某和于某佩戴過濾式防毒口罩進入罐內救人,感覺胸悶爬出罐體后也發生中毒昏迷,9時40分,劉某佩戴空氣呼吸器把罐內兩人救出。四名中毒工人分別為徐某,男,58歲;韓某,男,23歲;崔某,男,42歲;于某,男,40歲。其中徐某和韓某當場醫治無效死亡,崔某和于某經接報醫院北大醫療魯中醫院及時救治后康復出院。
2 采取措施
2.1 及時上報 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急性職業中毒發生2人死亡,已構成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臨淄區疾控中心按規定立即報告臨淄區衛計局及淄博市疾控中心,按要求進行了調查,并形成技術報告進行了網絡直報。區衛計局立即上報區政府,成立了事故調查組,開展了相應的調查處理。
2.2 采樣檢測 事故發生后,區疾控中心專業人員通過對該公司生產工藝流程與形成產物、副產物進行綜合評估,初步懷疑中毒氣體可能存在硫化氫,事故處置小組攜帶空氣采樣器抵達現場,于事故當日12時采集了事故現場的樣品,經實驗室檢測,稀土一車間優溶罐內硫化氫氣體濃度<0.53mg/m3,苯2.1mg/m3,甲苯3.5 mg/m3,二甲苯3.6 mg/m3。12月9日11時,淄博市疾控中心職業衛生科專家到事故現場采集了樣品,經實驗室檢測,采集的6份樣品中有3份檢出揮發性物質N,N二甲基苯胺(未定量);采集的14份活性碳管中未檢出烯烴、烷烴物質;未檢出硫化氫。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佩戴自給式空氣呼吸器,兩人協同完成現場采樣。
2.3 流行病學調查 經調查核實,此次事故共造成四人中毒,徐某,男,58歲,韓某,男,23歲,均為某建設公司臨時聘用人員,現場死亡;崔某,男,42歲;于某,男,40歲,均為某化工公司在職職工,現場中毒后出現短暫昏迷,經醫療救治后康復出院;無其他職工和群眾中毒。
2.4 積極救治 北大醫療魯中醫院醫護人員接報后及時趕赴現場,在中毒廠房外對徐某和韓某進行了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兩人終因中毒時間過長而搶救無效死亡;崔某和于某立即給予吸氧、心電監護和對癥處理后轉入醫院進行了高壓氧和相應對癥治療27天后康復出院。
3 調查結果及原因分析
3.1 調查結果 經專家組調取現場監控錄像、工藝分析和現場勘驗,結合患者臨床表現,綜合分析確定此次中毒為一起急性職業性硫化氫混合氣體中毒事件。
3.2 事故原因
3.2.1 直接原因 經專家調查分析,事故發生時,事發優溶罐隔壁車間3號、4號回調罐正在進行除鉛、除鋅離子反應操作,該反應采用硫化鈉與罐內的含有鉛、鋅離子、PH值4左右的酸性溶液進行反應,該反應的副反應可產生硫化氫氣體。3號,4號回調罐與2號優溶灌的尾氣管線是連通的,通過視頻監控發現尾氣回收管向2號優溶罐內倒流氣體,3號,4號回調罐在投硫化鈉時有大量氣體從投料口溢出,通過上述現象可以判斷事故時尾氣管道系統不處于負壓狀態。3號,4號回調罐相繼投進了40公斤左右的硫化鈉,致使3號,4號回調罐內產生的硫化氫氣體通過尾氣管道進入2號優容罐內,使罐內作業的施工人員韓某中毒暈倒,后繼的徐某在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施救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后續施救的于某和崔某也因使用的防護器材不當出現中毒癥狀。
3.2.2 間接原因
3.2.2.1 作業人員未經過專業培訓,兩名作業人員均為某建設公司臨時從勞務市場聘用的農民工,只做了口頭告知,未經專業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 3.2.2.2 違反操作規程 工人作業時存在違反《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有關的作業操作規程,在進入密閉空間時未進行有效的通風換氣,未進行有害因素的檢測,未佩戴有效的個體防護用品,施救人員疏忽大意,未佩戴適當的個體防護用品進行盲目施救。
3.2.2.3 個人防護用品使用不當 作業現場未配備必要的搶救器具和設備,作業人員及施救人員佩戴的個人防護用品使用不當。
4 建議
4.1 類似職業中毒事件預防的建議
4.1.1 加強安全知識培訓 本次事故中,2名工人均為施工單位到勞務市場臨時聘用的農民工,未接受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自我防護意識淡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管,從事密閉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提高廣大作業工人的職業衛生防護意識。
4.1.2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實行密閉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4.2 類似職業中毒調查的建議 職業中毒的調查應結合生產工藝全面分析,現場采樣必須及時進行,有必要時可以進行模擬采樣,企業應配備現場快速監測儀器,確保第一時間進行監測。急性職業中毒多以氣體一過性中毒為主,過后很難再現,企業監控顯示此次中毒時間約為9時20分,9時33分企業職工發現中毒事故后開啟了罐體上的送風扇,疾控中心由于接報時間較晚,12時才到達現場采樣,導致了未檢測出可疑氣體硫化氫的結果,對中毒事件的判定缺乏了直接證據。
4.3 類似職業中毒應急救治的建議 我國在《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診斷標準(GBZ31-2002)》[2]中明確要求急性硫化氫中毒的應急處理應遵循以下原則:(1)迅速脫離現場,立即給氧。有條件時,對中、重度中毒者可采用高壓氧治療,保持呼吸道通暢,眼部損害采取對癥治療。(2)搶救治療原則同內科。對呼吸、心跳驟停者立即進行心、肺、腦復蘇等對癥及支持療法。急性急性硫化氫職業中毒患者病情變化快,且病情危急,需密切配合醫生,開展搶救護理管理,并于搶救后加強心理干預,以此促進患者及早康復。
4.3.1現場救治時,醫護人員進入到救治現場需要采取緊密的隔離措施,避免由于職業暴露而造成中毒;準備防毒面具,帶入到現場后并幫助中毒人員佩戴好,在確保自身安全前提下迅速將患者轉移至室外,將毒氣隔離開,以免繼續吸入硫化氫加劇中毒程度。幫助患者恢復呼吸與心跳最為重要,對于不能自主呼吸的患者應立即給予輔助呼吸;對于心跳驟停的患者應給行胸外心臟按壓,必要時給予阿托品、腎上腺素等。眼痛嚴重者用2%蘇打水或生理鹽水反復沖洗雙眼,并給予1%丁卡因滴注止痛,盡可能的減少中毒反映劇烈程度。
4.3.2 特效解毒藥 4-二甲基氨基苯酚(4-DMAP)是現階段臨床中治療硫化氫中毒的特效解毒藥,對于中、重度中毒患者3.25 mg/kg,肌肉注射一次,以防止高鐵血紅蛋白癥;對于能夠自主呼吸者給予吸入治療。要嚴格控制注射用量,通常不能超過一支,以確?;颊叩难鯕夤渥悖苊夤B中斷[3]。
4.3.3 高壓氧艙治療 高壓氧艙治療可以增加椎動脈血流量,降低顱內壓,減輕腦水腫,刺激腦血管收縮,防止缺氧-組織水腫惡性循環,促進蘇醒。
4.3.4 血液凈化 采用血液灌流治療,并給予連續性靜脈-靜脈血液濾過(CVVH),以清除體內毒物。
4.3.5 換血治療 在高壓氧治療前或無高壓氧治療設備時,可通過放血,再輸入新鮮濃縮紅細胞和晶體生理鹽水來糾正患者機體的缺氧狀態。
4.3.6 其他 對于呼吸系統刺激的患者可用碳酸氫噴霧吸入治療,結膜炎采用可的松滴眼液來幫助輔助治療;伴有有嚴重嘔吐或者腹瀉情況,要避免出現酸中毒情況,臨床治療中更要注重對患者的營養供應,幫助更快速的恢復器官活性,中毒情況也能逐漸減輕,使患者身體正常功能逐漸恢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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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 靜,孫全剛.硫化氫中毒死亡案1例[J].法醫臨床學理論與實踐,2015,6(14): 468-469.
梁啟榮.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救治現狀[J].職業與健康,2013,29(14): 1808-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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