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發展問題及創新監管研究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摘 要】如今,網絡通信科技和數字技術的發展使其廣泛運用于社會各個層面,而“互聯網+金融”則是互聯網應用的一大方面,互聯網的便捷性和快速性使得金融不斷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然而,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其弊端同樣體現在互聯網金融中,特別是金融的安全性是人們最為關心的問題,而我國互聯網監管一直都存在缺陷。因此,互聯網監管和發展存在的問題急需解決。文章分析互聯網金融的概念、特點及風險等,提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創新途徑,加快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建設。
【關鍵詞】大數據;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監管
【中圖分類號】F724.6;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688(2019)05-0080-02
1 大數據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的一個衍生產業。在大數據背景下,我國金融行業與互聯網迅速結合,利用互聯網技術和數字移動通信科技實現金融業務的新方式。金融行業為大眾生活提供資金流通,承接包括支付、理財等業務,其涉及的資金流通量較大,在傳統金融業中,管理眾多的資金流通去向難度很大,其過程出錯的情況也會增加,加大了金融的不便利,降低人們對金融行業的信心。而互聯網的出現充分解決了這個問題?;ヂ摼W可以存儲海量數據并實現快速傳輸,它加快了金融服務處理速度,并且更加準確、方便,是金融行業一次質的飛躍。
從廣義上說,互聯網金融就是“互聯網+金融”,即任何通過互聯網方式進行的金融產業服務、業務都屬于互聯網金融范疇;從狹義上說,互聯網金融是更加具體、更加貼近大眾生活的金融業務,即通過日常所用的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付款、收款、理財、眾籌等;使用網上銀行處理相關業務;網上借貸、眾籌、購買電子金融產品;進行網上金融貿易、電子商務等。
2 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分析
2.1 風險擴散速度快
互聯網一個非常重要的優勢是傳輸速度快。但是,當金融風險來臨時,互聯網這種打破時間限制的優勢就會成為一個致命因素,它會導致金融業務加快清算和支付速度,一旦這些業務涉及金融風險,人們若無法阻止就會加快風險傳播的速度,加大金融損失。
2.2 金融交易監管信息不對稱
網上的金融交易都是通過互聯網進行連接、協商和交易,雖然網上盡可能提供雙方明確的信息,但是由于不是在線下交易,雙方的網上信息可能是偽造的,這就導致交易信息不透明、不公開,交易過程容易出現金融詐騙的情況。此外,互聯網金融發展時間較短,很多監管體系建設仍不完善,特別是一些第三方交易平臺沒有相關的監管措施,因此金融風險就會因為信息不對稱而更加多樣化,造成更大的金融損失。
2.3 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增加
線下金融行業可以通過市場屏障設置、分業等多種方式將一國的金融風險進行隔離,減少經濟損失,穩固金融市場。但是互聯網強大的共享性能將整個互聯網金融形成一個整體,采用傳統金融行業屏蔽風險的措施并不適用于線上的金融交易,特別是互聯網金融涉及各國用戶間的交易,雖然便捷,但是在防范他國金融風險上是一個重大問題。
2.4 引發金融危機的破壞性有放大效應
互聯網金融交易速度非常快,因為其計算系統強大,傳統金融行業交易所需的清算、統計時間在互聯網上幾乎可以省略,這大大方便了金融交易,也擴大了金融交易的范圍和數額。然而,一旦發生金融交易問題,產生了金融風險,這些大數額的金融交易損失也會比傳統的金融交易損失更大,且互聯網全球金融貿易一體化也會有連帶風險,一旦形成危機,就會很難處理和解決。
3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發展問題
3.1 互聯網金融監管立法滯后
我國互聯網金融起步較晚,發展時間也不長,雖然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極大促進了金融行業的整體發展和變革,但我國互聯網金融法律體系一直不夠健全,即使不斷完善,現今也很難跟上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步伐。與此同時,互聯網金融監管涉及互聯網方面和金融方面的分別監督與整體監管,這兩方面又有較多的程序和環節,并且各個地區的實際情況也不相同,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再加上人們對互聯網金融的法律監管體系仍然不夠重視,執行力度較差,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立法一直存在缺陷,不適應當前的發展趨勢。
3.2 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混亂
我國互聯網金融主要分為第三方支付業務、P2P網上借貸平臺、證券基金銷售業務三大模塊。而這三方本應有專門的監管機構,分別是銀行金融機構、銀監會和證監會。然而,現實的互聯網金融監管中,僅依靠這3個監管主體無法對網絡上所有的金融機構和平臺進行全方位監管,因為網絡金融平臺的注冊和建立過程仍然存有漏洞,很多屬于非法經營,但是監管機構無法查詢也就無法進行相應地管控,再加上網絡存在一些跨市場交易,涉及的監管主體眾多,在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尚未明晰的情況下,監管機構會出現推脫責任、無人監管的問題。
3.3 互聯網金融監管取證難
互聯網作為一把“雙刃劍”,在金融監管方面的缺陷就在于其監管難度大、監管取證較難?;ヂ摼W金融交易屬于在線交易,其交易過程、交易貨幣幾乎都是虛擬的,并且交易地點也容易改變,即使交易過程中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證件也可能是虛假的,根本無從考證,違法犯罪的成本很低。一旦出現金融交易問題,監管機構很難從網上虛擬的信息中得到真實有用的證據,嚴重降低監管力度和效率,在互聯網監管取證法律尚未完善前,采用傳統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難度會大大提高。
4 互聯網金融創新監管途徑
4.1 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法制體系建設
無論是什么行業,想要規避、降低風險,首先要建立健全行業的法律體系和構架,從制度和法律上制止違法犯罪行為,降低風險,互聯網金融也不例外。由于其新穎和便捷的金融交易渠道,再加上“互聯網+”適應了時代發展的需求,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互聯網金融行業、使用互聯網金融進行相關業務操作。因此,互聯網金融風險法律體系必須逐漸健全,其中對監管主體、互聯網金融服務行業的資格、業務范圍等都要明確;同時,金融交易涉及雙方利益,作為第三方中介平臺應明確規定業務和責任、工作人員的操作規范和行為準則。 4.2 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
監管體系的完善主要是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的職責劃分,明確規定每一個監管主體的責任和業務范圍,防止出現問題后無機構負責的情況發生。因為互聯網金融業務較為復雜,為了更好地分業監管,可以在確定三大主體的具體職能后,采用分級監管的方法,讓監管主體分階層、分級別、分具體職能進行小范圍的分別監管,再由大主體進行統一安排和監督,一旦出現具體問題,由各個部門和級別的監管機構處理,再上報分析;同時要指定監管政策及懲處力度等,能夠按照明確的規定進行監管,減少監管矛盾和沖突;最后還要鼓勵部門間的協調監管和配合,金融行業有許多跨市場的業務和服務,需要監管主體間、部門間的協調調查。
5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探索
5.1 從實體規范逐漸轉向程序規范
傳統的金融監管措施較為明確,通過限定交易數額、交易對象等措施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效果較顯著;但是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金融交易業務種類繁雜,并且存在很多跨市場的組合,采用單純的實體規范很容易產生監管模糊和監管不到位的情況,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要逐漸規范程序,方便監管。
5.2 按照不同發展模式進行分類監管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模式多樣,不同的金融行業業務、資源都能整合,而混雜在一起不利于監管,也不適合采用統一的金融監管方式,對此,可根據不同的發展模式進行細分,分類監管,提高監管效率。
6 結語
大數據的發展和普及讓金融行業的發展模式不斷創新,而互聯網金融也便利了很多人,加快了金融行業的整體運行。但是,互聯網金融存在的問題和監管困難也令人擔憂,因此應創新監管途徑,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讓互聯網金融交易更加放心。
參 考 文 獻
[1]蘭虹,熊雪朋,胡穎潔.大數據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發展問題及創新監管研究[J].西南金融,2019(3):1-9.
[2]苗紅強,孫詩璐,陳姝蓉.大數據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的創新發展研究[J].國際商務財會,2018(7):78-80.
[3]賈楠.中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度量、監管博弈與監管效率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2017.
[4]熊韜.大數據助力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模式的探析[J].科技廣場,2017(9):107-111.
[5]李樹文.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研究[D].大連:東北財經大學,2016.
[責任編輯:鐘聲賢]
轉載注明來源:http://www.hailuomaifang.com/1/view-148144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