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背景下的數據治理框架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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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智慧城市在數據管理背景下面臨著新的挑戰,數據治理框架缺乏內在的邏輯關系,對象和主體不明確,過程和對象均缺乏連續性等問題,在復雜系統理論的指導下,從主體、過程和數據融合智慧城市治理框架來構建三維對象,在此背景下,為城市治理框架的智慧構建提供數據方法,同時也是在現有基礎上對未來的研究提出一些建議。
關鍵詞:智慧城市;數據治理;大數據;治理框架
1 數據治理的框架研究
數據治理由三個治理元素組成:治理主體(誰治理)、治理過程(對數據采取什么方法和操作)和治理對象(治理什么數據)。這篇文章把文獻中提到的數據依據治理框架的要素與管理主體分類,把誰治理這個主體,采取什么方法和操作這個管理流程和對哪些數據進行治理這個對象分類,匹配現在智慧城市的需求以及國內外的研究數據管理框架的需求、對象和過程等要素,得出的結論是這些數據都是分散分布的,基本上只是上述要素的一部分,少有完整的框架是文獻中提出的完整要素。另外,涉及到完整要素的文獻數量也確實少。
2 構建智慧城市需求的數據治理框架
2.1 理論支撐
根據多學科智慧城市數據治理的需要,引入協同創新理論,作為理論支持的指導,多學科跨組織協同溝通、共享和優勢互補,產生單一要素無法實現的協同效應,從而實現了整體效益最大化、整體效果與創新最大化的目的。協同創新的理論為解決現有數據治理主體的分散或缺失問題以及獨立治理主題之間缺乏合作提供了指導。作為數據治理的主體,政府,企業和公眾應該積極合作并參與數據治理的多維數據連接的實現,在不同的數據治理活動中相互通信以使集體利益最大化。為了滿足智慧城市對數據治理過程管理和控制的需求,信息生命周期理論被引入為一個理論支持來指導一系列管理活動,比如信息獲取,處理,傳播和利用以及關鍵業務節點的控制。智慧城市的背景數據從生產到客觀規律的消失,數據管理活動也具有周期性和循環性,需要和數據管理活動相結合,以遵循活動規律和數據運動的變化規律,根據不同階段和治理需要的特征,進行整個生命周期的管理,以找到最適當的管理方法和策略。
2.2 方法論支撐
如果將智慧城市的數據管理看成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可以看出,數據治理的問題與復雜系統非常相似,并有多個治理主體,相互影響,具有多維數據治理過程,系統處于連續的動態流轉過程中,符合復雜系統理論的特點。因此,在智慧城市的背景下的數據治理問題可以被視為一個復雜的系統問題,而復雜的系統理論被認為是一種構建方法,將其作為一種有機整體構成理論,即治理主體,治理過程和治理對象。
3 框架結構元素和他們的關系模型
3.1 構成數據治理的主體
主要的數據治理機構包括政府,企業和公眾。政府在數據管理過程中生成數據的同時,需要與企業和個人進行交流數據并提供數據服務,在數據管理、協同開發和數據集成服務利用方面,企業需要與政府合作,同時將公共的數據集中在所有管理的數據上,幫助政府利用這些數據來提高服務質量。數據治理主體有著雙重身份,是主題數據的生產者也是數據的處理器,參與數據治理活動既是主體的權利也是主體的義務。
3.2 構成數據治理的過程
數據治理流程分為三個維度:前端管理、流程管理和全過程管理。
前端管理是由數據管理和數據質量標準所組成的,前者是指從生產到消亡壽命周期的數據,對每個階段可能出現的各種數據質量問題,通過各種手段,如對管理控制的授權,從而來保證數據質量的完整和可靠性,而后者是指在數據研究的早期,開發、采用統一的數據分類、標準格式轉換及編碼技術,使智慧城市有一套標準的數據模式,以便于后期的統一管理。
流程管理包括以下四方面:(1)數據存儲:數據存儲是用某種格式記錄在計算機內部或外部存儲媒體上的。它是改進信息基礎設施,確保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存儲數據完整的基礎和前提。(2)數據傳輸:數據傳輸是一種通過多個路徑傳輸數據的特定過程。智慧城市建設中的數據傳輸質量和數據治理質量有著更為直接的關系,在智慧城市建設的完成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3)數據分析:數據分析是指運用各種統計分析方法來分析在智慧城市中產生的各種數據,存儲并傳輸的數據,從中提取出有價值的信息,并進行總結,從而提高智慧城市在事件處理上的決策水平。(4)數據共享和開發:數據共享和開發是指在智慧城市的環境中,通過各種方法和手段來進行數據挖掘,并將挖掘到的數據與任意主體對象進行交換,同時也允許用戶以無償或有償的方式讀取他人的數據。數據共享和開放可以幫助解決數據冗余的問題,提高數據存儲的質量、減少時間、精力和成本中的重復工作。
全過程管理就是在數據治理的這個過程中對數據的連續性和數據的私密性實行管理保護制。通過一套數據保護措施對數據連續性進行管理,保證整個智慧城市數據治理過程中數據的可用性、可信性和可控性,來提高數據的真實性,降低數據的失真風險。數據隱私和保護措施是指保護政府,企業和個人隱私數據的措施,可以對數據進行分類或脫敏。
3.3 數據治理的對象構成
數據治理的對象是數據本身,數據本身是指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生產、學習、工作、生活等各種業務流程中的數據。將合作創新理論實踐在治理主體中,信息生命周期理論實踐在治理過程中,數字連續性理論實踐在治理對象中。
4 結論
根據現有的數據治理框架發現目前框架主體處于不明確和孤立的管理中,流程管理缺乏一致性,對象管理,缺乏連續性,有針對性的介紹了合作創新理論,信息生命周期理論,數字連續性理論,從主體、對象、過程治理框架的研究中,為智慧城市治理框架構建提供了新的方向和思路,也為未來的研究提供了數據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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