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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作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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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土地流轉對社會發展和鄉村振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激發農村土地活力,有助于促進規模經營、農民增收,并帶動農業現代化。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其行為模式對土地流轉的成敗具有決定性作用。在土地流轉的背景下,以村干部的角色定位為切入點,從理論上將村干部的角色進行分類,進而研究其動力機制,旨在促進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關鍵詞:土地流轉;村干部;角色;動力機制
  文章編號:1004-7026(2019)08-0021-03         中國圖書分類號:F321.1;D262.3         文獻標志碼:A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土地則是農業、農村、農民3者之間的重要連結點。村干部是村莊事務的“大管家”,是宏觀土地流轉政策的直接執行者,同時也是農村土地流轉的領導實施者和利益關聯者,在土地流轉中擔任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其行為不僅影響土地流轉政策的實施推進,還涉及到農民土地流轉的權益保障。我國農村是典型的“鄉緣”社會,村莊內部的農戶多有親緣關系,或是相識多年。在這樣典型的熟人社會中,村干部在土地流轉的政策推進與執行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土地流轉能夠使農民的土地權益與自身利益相協調,對于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具有無可比擬的作用[1-2]。因此,研究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土地流轉的背景與意義
  1.1  土地流轉的背景
   農民以土地為生,土地是農民的命脈。在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戰略不斷推進的同時,與二者緊密相關的農村土地問題愈加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歷經3次變革,形成了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立了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農民擁有承包經營權的多元化農地產權結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帶動農業與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方面曾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隨著現代化事業的發展,城鎮化進程的加速,農業與農村發展中的問題開始逐漸顯露,分散式的經營方式使得土地生產效率低下,農業發展受縛;大量青壯年農民進城務工,留守農民耕作能力弱,造成大量耕地拋荒;使得農村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低下,農業生產機械化難以推行,農業現代化進程阻力加大,不僅農民增收難,農業效益也難以提高,同時國家糧食安全也難以得到保障。因此,農村土地流轉是緩解當前發展矛盾、促進農業現代化的有效途徑之一。近年來,黨和政府頒布了一系列促進土地流轉的政策、規章,使得土地流轉的地位更加明確、方向和要求更加明晰,同時,土地流轉也在法律上更具意義和價值[3]。
  1.2  土地流轉的意義
  1.2.1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
   土地流轉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直接相關,不想繼續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將承包經營權流轉出去,在此過程中獲得進入城市生活的資金積累。伴隨著土地流轉規模的擴大、進程的加快,促進了農村土地資源的集中配置,有效地降低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有益于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的推進。
  1.2.2  促進規模經營,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
   我國要建成現代化強國,農業現代化是不可缺少的一步。近年來,我國土地流轉堅持明晰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穩定權的“三權分置”政策,從而一步一步達到“土地是用來種的,不是用來囤的”的目的。促進土地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種植大戶流轉,提升土地利用率與土地生產率,達到規模經營以實現農業機械化運行,逐漸實現農業農村的現代化[4-5]。
  2  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作用
   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作用至關重要。由于種種原因,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行為模式、參與程度各不相同。按照村干部的行為模式,將村干部劃分為“企業家”型村干部、“中間人”型村干部、“利己者”型村干部和“旁觀者”型村干部。
  2.1  “企業家”型村干部
   “企業家”型村干部是指道德高尚、敬業創新、具有開拓進取精神的村干部。這類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能夠積極響應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地進行土地流轉,對外求合作,對內謀發展。他們積極號召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聚集土地進行合作化經營,并對外積極聯系企業進行合作?!捌髽I家”型村干部的所作所為是為了村民的利益,為了村莊的發展,這種類型的村干部在村莊享有很高的聲望。
  2.2  “中間人”型村干部
   “中間人”型村干部是指充當橋梁紐帶作用的村干部。這類村干部能夠及時將土地流轉政策傳達給村民,如果村民希望將土地流轉出去,而鄉鎮政府能夠通過招商引資將某些企業引進到村或某些種植大戶需要更多的承包土地時,他們會及時充當兩者之間的媒介,促進土地流轉的完成。
  2.3  “利己者”型村干部
   “利己者”型村干部是指為了自身的利益,在政府與村民之間有截然不同的兩副面孔,常常是“人前說一套,背后做一套”。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在政府、企業或村民之間不斷變換臉譜,常戴著“面具”,進而達到“利己”的真正目的。在農村這個典型的“熟人社會”中,這類村干部不會全然不顧鄉梓情誼而肆意謀利,但也不會為了村民利益與上級發生沖突與對抗,他們往往會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會根據自身的利益作出“理性的選擇”。
  2.4  “旁觀者”型村干部
   “旁觀者”型村干部是指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既不積極協同鄉鎮政府招商引資進村,又不積極向村民宣傳土地流轉政策,對村民間的土地流轉等事宜漠不關心,自始自終保持著旁觀心態的村干部。
  3  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角色形成的動力機制   3.1  外在動力
  3.1.1  經濟利益
   村干部處于上級政府與村民之間的中間層,由于所處的位置特殊,他們能掌握更多的信息,相比村民來說,村干部具有更高的政策敏感度。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村干部能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巨大好處,可能會帶領村民成立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不僅自己富起來,同時也讓村莊富起來;也可能在駐村企業和村民之間充當中介,進而收取中介費等。他們在土地流轉中,可能因為自己的辛勤勞動獲得正當收益,也有可能在土地流轉中與地方政府或企業相聯系,出現尋租行為。
  3.1.2  政治前途
   村干部在其工作崗位上表現優異,有機會獲得職位上的升遷。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如果招商引資工作做得好,帶動鄉村發展,上級領導對其突出表現有目共睹,那么村干部則有可能被提拔到鄉鎮政府任職,成為公職人員。村干部的工資、福利待遇等與公務員相比有明顯的差距,多數村干部都希望自己能夠在仕途上有所發展,所以在土地流轉中,多數村干部能夠盡職盡責地完成工作。
  3.1.3  社會關系
   根據需求層次論,每當人們滿足了較低層次的需要,就會轉向追求較高層次的需要?,F階段的村干部多數都滿足了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他們便開始追求更高層次的需要。如果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工作完成非常出色,可能會受到領導及村民的贊譽,而且在此過程中,村干部會接觸到上級政府的工作人員、招商引資的企業人員等,這便擴大了村干部的人際交往范圍,使得他們能夠構建圍繞自身的社會關系網絡。在我國大部分農村中,村民之間都是沾親帶故的,村莊里是典型的熟人社會,并在不間斷的日常交往、生活的基礎上,產生出關于村莊內部自己人之間的認同感,村莊內生活的每個人幾乎都處于基于這種認同感的紐帶之上。村干部們很清楚村莊內部的認同感和村莊外的社會關系,對其日后工作生活的重要性。
  3.2  內在動力
  3.2.1  實現自我價值
   自我價值是指個人所具有的功用、作用和被社會承認的程度。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準確把握機會,樹立明確的發展思路,充分發揮組織協調能力,將土地流轉工作做好,這充分體現了村干部的素質、水平與能力。他們在所處的崗位上能夠人盡其才,做好本職工作,為村民服務,為社會服務,自我價值在工作中得到實現,努力成果也被大家所承認。
  3.2.2  自我滿足感
   這里所說的自我滿足感是指精神層面的自我滿足。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做的好與壞,不僅僅在于外界的評論,村干部自己心中也有“一桿秤”,他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關于土地流轉的種種作為是否真的是為了村莊的發展,為了村民的利益。一般來說,當村干部的所作所為能夠得到村民贊揚、領導欣賞時,其心中就會有一種滿足感、自豪感油然而生,這種感覺不是一般的物質激勵所能達到的。
  4  促進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更好發揮作用的對策
  4.1  政府組織專業性的土地流轉培訓
   由于村干部自身條件的限制,他們在土地流轉中可能做不到盡善盡美,這就需要地方政府組織專門的培訓去提升村干部的能力。
   首先,上級政府應建立系統、完整的培訓機制。由相關部門制定長期的培訓計劃,使得整個培訓在有保障的情況下開展。
   其次,應注重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講授的內容應與本地區土地流轉工作緊密相關,注重本地區土地流轉工作的實際情況。
   最后,課程設置應考慮村干部的個體因素與實際需求。村干部與在校學生不同,他們的文化程度可能不高,卻有很多實際工作經驗。在這種情況下,課堂應注重搭建交流平臺,讓村干部之間廣泛交流。
  4.2  構建關于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考核激勵機制
   村干部雖然是由法定選舉程序產生的,但他們卻是游離于行政干部體制之外的邊緣化群體。鑒于村干部的特殊性,為了使他們能夠更好地完成土地流轉工作,必須要有相應的考核激勵機制。
   首先,村干部扎根于農村基層,在土地流轉中,他們更加辛苦,理應得到與工作付出相匹配的薪資待遇。上級政府應將工作效果與獎金激勵掛鉤,使村干部的薪資待遇得到提升。
   其次,在重視物質激勵的同時,注重精神激勵。上級政府可以向土地流轉工作完成好的村干部或村委會頒發榮譽證書,這也有助于增加村干部工作的動力。
   最后,應設立土地流轉分數,將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取得的分數與年終考核掛鉤,這樣會對村干部的晉升產生影響,村干部自然會重視土地流轉工作。
  4.3  政府制訂問責追責機制
   對于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行為,當地政府要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懲,建立起長效的問責追責機制,不能以時間久遠或事件已發生為借口,而采取默認或庇護的態度。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行為直接關乎政策的執行與農民權益,由于土地資源的特殊性,如果土地流轉中的問題不能很好地解決,易導致問題的性質發生轉變,影響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所以,應建立相應的問責追責機制,將考核激勵機制與問責追責機制搭配和銜接,使之權利責任明晰化,規范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的行為,推動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進一步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
  4.4  村干部提升自身能力
   村干部是否能將土地流轉工作完成好,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村干部的自身本領是否過硬。村干部應該認真了解有關土地流轉的各項政策,多借鑒土地流轉成功案例,切實地提升自身能力,將土地流轉工作做好,真正為村民服務,帶動村莊發展。
  5  結束語
   土地流轉對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農業現代化的發展、農民增產增收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土地流轉中,只有不斷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強化監管力度,完善服務體制機制,規范土地流轉過程,才能夠使土地流轉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而在這一系列活動中,村干部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為與農村土地距離最近的直接管理者,村干部在土地流轉中要明確自己的所承擔的角色,使土地流轉朝著健康有序的狀態發展,維護和保障村民、村莊的利益,促進新農村建設與發展。
  參考文獻:
  [1]梁信志.村政組治[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2]郭正林.中國農村權力結構[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20-57.
  [3]熊培云.一個村莊里的中國[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352.
  [4]湯玉權.農村土地流轉中的鄉村責任[J].安徽農業科學,2012,40(23):11873-11875.
  [5]葉興慶.現代化后半程的農業變遷與政策調整[J].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35(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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