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費、碳排放與低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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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經濟和環境發展不協調,需要利用低碳政策來促進節能減排。基于外部性和技術進步兩個角度,對低碳政策的傳導機制進行分析,并結合我國低碳政策績效現狀,對如何更好地發揮低碳政策的作用提出建議,即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結合使用激勵型和規制型政策工具,根據要素替代彈性變化對低碳政策進行適時調整,進而實現節能減排。
關鍵詞:能源消費結構;技術進步;碳排放;政策工具
中圖分類號:F124.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9)09-0145-02
引言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能源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保障,其使用量也大幅增加,由此導致了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不利于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和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因此,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把綠色發展放在了突出重要位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有利于降低能源使用量并減少碳排放,實現綠色發展。
完全競爭市場環境中,價格直接反映了資源要素的稀缺程度,并對資源的需求量和使用量產生影響。由于中國經濟發展需要和能源使用的收益外部化問題,導致在我國長期的經濟發展中,能源價格沒有得到真實合理的體現,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能源的過度消費和使用效率低下問題。因此,需要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合理的財稅政策工具來實現節能減排、低碳轉型。
技術進步存在多種類型:在外生技術進步下,可再生能源被不斷開發利用,通過其替代作用可以減少傳統能源的使用量;在有偏技術進步下,勞動、資本和能源等要素生產率均發生改變,由于不同要素間存在替代關系,因此通過提高能源使用料率,利用人力勞動和投資替代作用實現能源使用量減少。生產要素間的替代作用和能源自身消費結構優化為降低能源強度,進而減少碳排放提供了路徑支持,但當技術進步導致能源互補品生產率提高,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條件下,能源需求增加,環境壓力更為嚴重,因此需要選取合理的低碳技術政策來促進減排。
一、文獻綜述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國內生產總值高速增長,由1978年的3 678億元上升至2017年的827 122億元,三十九年間增長了224.88倍(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投資作為重要推動力,促使中國經濟飛速發展。但與此同時,我國能源消費量呈幾何級數增長,能源消費量大大超過了基本經濟發展需要。然而,20世紀80年代末至21世紀初,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和能源使用已經相對解耦(杜祥琬、楊波等,2015),因此我國存在能源使用過度和效率低下問題。
節能減排是現實所需,該問題涉及范圍廣泛,因此其相關的影響因素研究豐富且意見紛呈。許多學者通過大量研究發現產業結構影響碳排放強度[1~2];程葉青(2013)等研究了能源結構和利用效率,如何導致碳排放的時空格局演變[3];還有不少研究把城市化和外商直接投資等因素納入影響碳排放的研究范圍[4]。
以上研究從直接影響角度方面考慮了碳排放的影響因素,忽視了碳排放量發生變化的根本原因。技術進步會導致經濟生產的要素投入發生變化,進而導致碳排放量在不同時期的動態變化。近期,學者開始深入研究技術進步和碳排放之間的相關關系,不同技術進步類型設定影響研究結論。申萌(2012)在中性技術進步前提設定下,實證技術進步導致碳排放增加[5];王班班(2014)基于有偏技術進步,表明能源節約型特征的技術進步基于要素替代效應可以降低碳排放[6]。
低碳行為具有外部性特質,政策工具對減能減排具有重要作用,大部分研究忽略了這個方面,本文將研究的重點放在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前提和技術進步的背景下,探討如何合理高效的使用政策工具來實現節能減排目標。
二、低碳政策作用機理
政策工具按照政府干預程度高低可以分為經濟激勵型政策工具和規制型政策工具?;诓煌难芯勘尘?,選取的政策工具存在差異。
(一)基于外部性
我國開放且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已基本形成,然而由于能源收益外部化問題,導致能源價格被低估。因此,政府可以利用經濟激勵型政策工具,依托市場機制,改變能源活動相關參與者的成本收益來實現節能減排政策目標。企業和消費者是能源使用和碳活動的主要參與者,激勵型政策工具主要包括財政收入(主要是稅收)、財政支出和政府投資,政策工具將分別通過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作用于企業和消費者行為改變能源消費結構,實現低碳排放。
稅收的收入效應通過以下機制產生作用:政府對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增加稅收,相關產品生產者的收入減少,企業進一步擴大生產的能力減弱,生產規模降低,相關生產要素投入減少,因此高耗能產品的生產數量降低。對產品征稅同時會導致其價格提高,消費者的實際收入減少,購買能力下降,進而會減少對所有產品的消費,對高能耗高排放產品的需求數量也會降低。
稅收和財政支出利用市場機制實現能源資源的合理配置,兩者替代作用機制類似,對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增加稅收和對低能耗低排放企業進行稅收減免和補貼都將產生預期的結果。以上兩種政策行為均會增加高能耗企業的生產成本,其價格也相對提高,消費者在有限的收入水平下,能購買同等產品的數量變少,消費者為了實現效用最大化,會尋求低碳的商品進行替代,進而減少高能耗產品的購買數量;由于高能耗高排放產品稅收增加,產品的預期收益發生改變,企業出于利潤最大化考慮,受激勵型政策影響,將會投放生產資源進行低碳產品的生產。在成本和消費者需求減少的雙重壓力下,促使企業改變產品的生產結構,調整不同產品的生產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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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勞動和能源是生產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通過技術進步實現要素的生產效率提高能有效降低能源使用,減少碳排放,但其作用機理的實現需要考慮以下兩個方面。 在市場環境下,低碳技術的實現需要資金投入,當低碳技術成本低于由此節約的能源使用成本,即在經濟角度上變得有吸引力的前提下,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才有可能實現。
各生產要素間存在互補和替代兩種相互關系,當替代彈性值大于1,兩種要素是完全替代關系,替代彈性值小于1,則兩種生產要素是互補關系。在技術進步的影響下要素間的替代關系會發生變化,但目前能源和資本勞動間是互補關系,能源和其他生產要素需要結合使用,當技術變革提高了能源互補品投入的生產率時,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條件下,能源需求反而增加,對環境有著負面影響。因此,技術變革也可以導致能源使用增加,技術變革對環境有利還是不利取決于需要的方向,為了實現可持續增長,需要通過規制型政策工具,確認污染控制性技術變革的主導地位。
三、我國低碳政策評價
我國采用了積極的政策來促進低碳發展,主要目標是減少能源消耗,改善環境,同時實現經濟穩步發展。但低碳政策涉及內容廣泛,為得出更合理的低碳政策制定及實施建議,需要建立合理的評價體系,對我國目前的相關政策進行績效分析。
根據低碳政策目標,建立的指標體系包括能源、經濟和社會環境效率三個方面,采用DEA數據包絡分析方法,對我國各省2014—2017年間的低碳政策綜合效率進行測算。結果表明,平均綜合效率在我國各省分布不均,且大部分省份處于較低的狀態,效率值低于0.7000。這說明,我國目前的政策針對性差,政策發揮作用的傳導機制尚未被全部有效利用,無法有效平衡經濟發展和環境治理間的矛盾,存在進一步改進的空間。
四、對策建議
節能低碳行為的外部性肯定了政府利用政策工具進行調節的必要,然而在忽略要素替代的前提下,政策可能導致能源使用增加。因此,在遵循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目標和基礎上,針對我國低碳財稅政策存在的問題,從完善稅收征收體系和合理把控政策支持方向等方面提出以下建議。
在財政收入和支出相關方面要改革和完善現有的相關稅種:碳稅是對產生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征收的環境稅種,開征碳稅會增加企業負擔;消費稅具有調節消費結構,引導社會合理消費和生產的作用。因此,征稅要考慮我國的國情和實際情況,兼顧經濟發展與能源環境問題,在恰當時機引入碳稅,將其社會沖擊降到最小。加大低碳財政預算投入力度:對高能耗企業征稅有利于節能減排,但會減少消費者收入,不利于整體社會福利的增進和經濟長遠發展,因此充足的財政資金投入是保證低碳工作順利實施的最直接有效手段,我國未來還應逐步增加相關財政資金的投入量,按區域不同進行差異化管理,穩步提高各級政府低碳投資占預算內投資的比重。
加強低碳工作的統籌規劃:破解“低碳節能降耗”難題,保證政策的高效實施,需要我們從市場和要素層面做深層思索:開放競爭的市場環境有益于各生產要素價格真實體現,因此需要進一步規范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價格機制配置資源的優勢,同時利用價格效應倒逼企業采用節能技術和設備,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節能減排;要素間的不同替代關系會影響政策作用,需要加深技術進步在要素替代方面的理論研究。因此,政府根據要素替代彈性變化對低碳政策進行適時調整,實現長遠規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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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健,周慧.中國碳排放強度與產業結構的關聯分析[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2,(1):7-13.
[3] 程葉青,王哲野.中國能源消費碳排放強度及其影響因素的空間計量[J].地理學報,2013,(10):1418-1431.
[4] 郭沛,楊軍.中國工業行業FDI對碳排放強度的影響[J].經濟問題,2015,(8):76-85.
[5] 申萌,李凱杰,曲如曉.技術進步、經濟增長與二氧化碳排放:理論與經驗研究[J].世界經濟,2012,(7):83-100.
[6] 王班班,齊紹洲.有偏技術進步、要素替代與中國工業能源強度[J].經濟研究,2014,(2):1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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