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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頭案之謎(上)

來源:用戶上傳      作者: 趙 進

  2008年5月23日、24日,是上海奧運火炬傳遞跑的日子??删驮谶@個節骨眼上,市公安局110報警臺警鈴大作。有人報案:地處閔行地區軌交五號線東川路站附近的綠化帶通道上躺著一具滿頭是血的男尸……那兒,距火炬傳遞點僅百米之遙。
  
  奧運火炬傳遞點突發大案
  
  報警人名叫班季偉,是東川路站的保安。午夜時分,他起床小解,發現有輛紅色的電動自行車倒伏在門口,瞌睡懵懂中的他也沒在意。凌晨4時20分,班季偉牽了一條警犬去綠化帶巡邏。出門后,他發現那輛倒伏在地上的紅色電動自行車已經不見。正當他的目光向四周掃射尋找之際,那條警犬卻趁機掙脫了牽繩,狂吠著朝前飛撲而去。班季偉料到它可能聞到了什么特殊的氣味,連忙緊隨其后飛奔起來。轉瞬間,警犬在車站北側的自行車停車場上停了下來,對著躺在地上的―具男性尸體叫個不停。班季偉見狀大驚,當即報警……
  情況十萬火急!圣火傳遞點近在咫尺,絕不能因此案對奧運火炬傳遞造成不良影響。
  時任閔行公安分局刑偵支隊支隊長(現為市局刑偵總隊總隊長助理)的張喜英接到報警,立即驅車飛赴現場。途中,他打電話給家距案發現場較近的支隊重案隊隊長何益民,命其速赴現場,開展先期工作。
  何隊長到達現場時,地區派出所民警已經在案發地四周拉起了警戒線。不久,市局刑偵總隊、分局、支隊有關領導及刑技專業人員先后趕到,偵查工作立即有條不紊地展開。
  現場位于軌交五號線東川路站北側的自行車停車場。停車場中部地面上始現血跡,血跡連成一線,呈東西方向,地上散落著少量毛發。血跡西側草評上仰臥著―具滿臉鮮血的男尸,頭東腳北。距尸首不遠處的草坪上有一只紅色的電動自行車行李箱蓋及墊腳用的墊子。尸長1.60米,衣著完整,上穿深色夾克和藍色T恤衫,下著深色褲子,腳穿藍色襪子、棕色皮鞋,后側褲兜里有一串鑰匙和25元現金。尸體損傷主要集中在頭部、面部,鼻梁處有一橫向挫裂傷。頭頂部、枕部等部位的條形傷口多達20余處。另外,尸體雙手腫脹、雙肘和膝關節處皮下出血……法醫初檢表明:受害人系被不規則棍棒擊打頭部致死。但死者是誰呢?男尸身上無任何能證明其身份的東西。而且,下了一夜的雨,現場已難覓有價值的印痕。
  現場距居民小區很近,警犬的狂吠聲引來不少圍觀群眾。正當警方打算派人走訪周邊群眾尋找尸源時,一個行色匆匆的中年婦女擠進人群,并想越過警戒線看一看死者,被何隊長攔住。該婦女一臉焦躁道:“我老公上夜班,早該下班了,可到現在還沒回家,一直聯系不上,我擔心他會發生什么意外……”聽她這么一說,何隊長就把她放了進去。該婦女一見尸首,就大聲嚷了起來,說這是她老公。為不影響火炬傳遞點的活動,警方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現場勘查工作。
  
  一條互為印證的“時間鏈”
  
  被害人的情況很快查明:他名叫汪隆生,某廠工人,為人憨厚老實、本分;妻子胡冬芳,在一家酒店當洗碗工,平時寡言少語,很少與人發生瓜葛。據單位同事及鄰居、親戚反映,汪、胡夫婦關系和睦,是一對恩愛夫妻,他們收入雖不高,但一家三口生活得平穩而安寧,女兒很優秀,剛考上大學……
  胡冬芳告訴偵查員:事發當天晚上,她丈夫上夜班,于23時20分左右騎一輛紅色綠亮牌電動自行車(坐凳為黑色)出門,身上還帶著一部銀灰色的三星CDMA翻蓋手機。
  她詳細地向警方提供了電動車的型號、車牌號、鋼印號,手機的型號和呼叫號等情況。
  而遺留在現場的物品只有一只電動車行李箱,電動車和手機已經不翼而飛,專案組暫時將此案定性為搶劫殺人案。按照被害人受傷情況,法醫斷定:此案一個人即可完成,被害人是被不規則的棍棒類工具用力擊打后顱腦損傷致死。法醫界定被害人的死亡時間為5月23日23時30分……
  有經驗的老干探都知道,在命案偵查中,“死亡時間”是破案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元素?!八劳鰰r間”的定位越準確,偵查的范圍就越小,破案的效率當然就越高。偵查員緊緊圍繞“5月23日23時30分”這一時間節點,從“搶劫殺人”的角度,展開全方位偵查。
  警方在案發地周邊地區張貼懸賞告示,大規模發動群眾提供破案線索,尋找案發現場目擊者和被劫手機及電動車的下落;同時,對被害人家屬、鄰居、同事、親朋好友等逐門逐戶進行走訪調查。偵查員了解到,被害人汪隆生為人忠厚老實,無不良嗜好,家庭關系和睦,同事、朋友間無明顯的矛盾沖突及私人恩怨,這個人最大的特點就是沒有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平時交往的不外乎一些親朋好友,不大有家人、朋友所不了解的社會關系……專案組據此認定,此案仇殺、情殺的可能不大。
  警方按照被害人的“死亡時間”,對上述社會關系逐個進行了“有無作案時間”的排查,沒有發現嫌疑人員。
  在對案發地周邊的企業進行排摸時,偵查員了解到一條線索:明23日午夜,小曹等3名女工下班途經案發地時,看到有一輛電動車倒伏在地上,隱隱約約看到在不遠處的西側綠化地里躺著一個人。她們以為此人是喝醉了酒在睡覺,所以沒理會就離開了……
  由于女工們下班的時間是固定的――零時20分,而從廠里到案發地只需3至5分鐘,所以她們到達案發地時,最遲在零時25分。由此可以確定:案發時間應該在零時25分之前,與法醫界定的時間相吻合。這兩個“時間節點”與被害人居住小區門口的監控錄像中反映出來的情況可互為印證:專案組在調取被害人生前居住的小區及周邊地區街面錄像中發現,被害人于當晚23時22分推著電動車出小區大門。從小區大門到案發地,騎電動車只需要3分鐘,所以,被害人在23時25分即可到達案發地,幾分鐘后就被預伏在那兒的歹徒殺害了……
  由此,一條可互為印證的“時間鏈”便出現了――
  據被害人妻子反映:其夫于當晚23時20分騎車離家:從小區錄像畫面看:被害人于23時22分離開小區大門;從小區到案發地只需3分鐘,所以,被害人到達案發地的時間應為:23時25分;法醫界定被害人死亡時間為23時30分;小曹等3名女工于零時25分發現被害人倒在綠化帶內;保安班季偉于凌晨4時25分發現被害人尸體。
  根據這條“時間鏈”,專案組把偵查的范圍集中在23日23時20分到24日凌晨4時25分這一時段內。
  
  吊櫥里揪出:“敲頭案”疑犯
  
  令人費解的是,在上述時間段內,從被害人居住小區到案發地的監控錄像中,竟沒有可疑人員出現!被害人總不可能自己用棍棒擊打自己的腦袋而死吧?
  專案組從本起案件的作案方式聯想到同年2月6日發生在本地區的一起攔路搶劫案:那天深夜,天也在下著雨。―男子騎自行車經過東川路北側的綠化帶通道時,在他的身后突然竄出兩條黑影,用木棍猛擊其后腦勺,男子遭襲倒地后,隨身攜帶的1200元現金及手機等物品被擄掠一空。此案很快被閔行警方偵破,作案人之一時某當時就被抓捕歸案,但同案犯湯永欽卻逃得無影無蹤,至今尚在分局的追逃網上掛著……
  這伙人用兇器敲頭的方式搶劫財物,本起敲頭案是否與這伙人有關?專案組通過提審在押犯時某,了解到湯永欽過去活動的范圍多在顓橋鎮中心村一帶,至于他現在匿身何處,時某就不得而知了。應偵查員的要求,時某詳細描述了湯永欽的體貌特征。
  25日上午,偵查員在顓橋鎮中心村一帶轉悠了好幾個小時,沒發現湯的蹤影。后來,當他們把目光定格在一些無人居住的待拆房屋時,心中忽有所動,覺得里面可能“有文章”。據當地居民反映:一些外來人員把待拆房當做免費旅館。他們指著一幢四間連體的兩層空房說,那幢房的總門鎖著,他們就從墻上爬進爬出……偵查員欲入內查看,卻苫于無處找鑰匙,幾位猴急的青年民警就來個翻墻而入,但到里面一瞧卻傻了眼:底層的房間也都鎖著,要上二樓沒樓梯,也得爬!
  爬就爬,“大練兵”時學到的本領派上了用場。沒費多大周折,幾位青年民警就上了二樓,一間房一間房地查看。遺憾的是,連查三個房間,室內都是空無一物,所有家什全被主人搬走了,到最后一個房間時,情況差不多,只是墻上多了一個吊櫥,櫥門半開半閉,旁邊斜靠著一個木扶梯。一位偵查員登上梯子,拉開了櫥門……
  這一拉不打緊,櫥門一開,把在場的偵查員都嚇了一跳:櫥子里竟然躺著一個打著赤膊的酣睡中的男子!偵查員把他推醒后仔細一瞧,此人就是他們要找的湯永欽!
  真難以想象,吊在半空、又沒有牢靠的支架,僅三尺高兩尺寬的狹小空間里竟能躺下這么一個大男人!
  睜開眼睛見到警察,毫無思想準備的湯永欽一陣驚慌。警察當著他的面,在吊櫥里和天花板內搜索了一下,當場起獲他隱藏在天花板內的三星牌CDMA翻蓋手機一部。經核查,正是被害人汪隆生的手機。此刻,時針已指向下午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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