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存差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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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麗東
我國中部欠發達省區重工業初級產品居多,輕工業基礎薄弱,在高速增長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資金;同時,這些省區的勞動力資源又非常豐富,就業形勢相當嚴峻,因此,從理論上講,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必然處于資金短缺的狀況??墒牵暝谶@些省區的金融機構中卻出現了很反常的現象:各項存款大大高于各項貸款的數量,有錢貸不出去,存差越來越高。銀行里面“錢滿為患”,似乎資金已經過剩。
以山西省為例,1995年以來,山西省的存貸款結構發生了非常顯著的變化,存款增長速度始終高于貸款增長速度,金融機構的存差總量急劇上升。自2000年之后,存差擴大的速度加快,2003年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2005年2月末,全省金融機構各項存款本外幣余額6157.2億元,各項貸款本外幣余額4251.2億元,存差為1906億元,為歷史最高,與去年同期相比存差增加753.4億元,增幅為65%。是不是山西省已經資金過剩?如果資金過剩又如何解釋地下金融屢禁不止的現象?實際上,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山西都不是一個資金富裕的省份,那么,問題出在哪兒呢?
從銀行內部來看。目前,各商業銀行總體上是對存款的強激勵和對貸款的強約束并存。一方面,現實中銀行對工作人員業務考核指標多是以吸收存款的多少為依據,這種強激勵又恰好和轉型時期我國居民強烈的存款偏好相吻合,從而帶來了銀行存款尤其是居民儲蓄存款的超速增長。另一方面,出于防范風險和降低不良貸款率的壓力,大多數銀行對貸款都采取了強約束政策。種種制度規定導致的結果就是銀行工作人員在貸款的主動開發上缺乏足夠的動力。
從銀行經營的外部環境來看。一方面,社會總體信用狀況不佳,導致貸款的信用風險高,大多數銀行寧肯將貸款對象集中于有政府背景的大中型企業,而對有更多信貸需求的中小企業不愿問津,對缺乏個人征信體系支撐的消費信貸也是雷聲大雨點小。另一方面,銀行除放貸外,還有其他一些低風險或無風險的投資渠道,如同業拆放、上存總行、在央行存款以及購買國債等等。這些資產雖然在收益上比放貸要低一些,但在強調避險而將安全性放在絕對重要地位的情況下,它們卻成為銀行資產形式的首選,并在資產總量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金融機構吸收存款后具有轉存中央銀行吃備付金和存款準備金利差的積極性,這就造成了各地普遍存在的商業銀行“難貸款”和“高存差”問題,從而使資金無法流入產業部門。
當前銀行出現大量存差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體系追求穩健、金融資產多元化的趨勢,但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掩蓋其另外一個方面:金融機構的結構性扭曲。高存差的癥結在于融資渠道不暢通,缺乏向中小企業和農村融資貸款的渠道。
銀行存差過多有兩個害處:一方面,銀行吸收了存款,卻又不能貸出去,銀行的利潤非下降不可。存差越高,銀行利潤越低。另一方面,存差過高不僅減少了金融機構的利潤,更嚴重的是廣大中小企業和農村得不到必要的資金支持,而這些資金卻躺在金融機構中沒有發揮任何作用。顯然,這是對金融資源極大的浪費,表明金融資源在市場中沒有得到合理配置。在缺乏資金的經濟中居然出現了積壓資金的怪現象,這種結構性的扭曲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解決存差過高問題必須從根本上解決國有銀行體制上的扭曲,深入進行金融體制改革。如果不從金融機構的所有制和治理結構上下功夫,僅靠修修補補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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