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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審計視角下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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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生態審計視角下,在把握生態審計的基本概念基礎上,闡述生態審計對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分析區域經濟中生態審計層面存在的問題,最后圍繞區域經濟發展中進一步加強生態審計的具體建議進行探究。
  【關鍵詞】生態審計;區域經濟發展;生態環境
   環境保護是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沙掷m發展戰略下,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是我國當下的重要戰略任務。在發展我國區域經濟的過程中,協調處理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是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在處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關系的過程中,生態審計占據著重要的角色,其重要的監督作用體現在監督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應有責任的履行情況等,并出具相關的生態審計報告,促進相關整改行為的落實,促進生態與經濟發展的協調發展。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對生態審計視角下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相關問題展開具體的研究。
   一、生態審計的內涵
   生態審計是一門交叉學科,是一門涉及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新興審計領域。生態審計具備可持續發展理論、生態經濟學、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和外部經濟理論等理論基礎。關于生態審計的基本概念,學術界普遍認為生態審計是依據國家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由審計機構針對被審計單位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修復和破壞情況的有效監督、評價和鑒證的審計活動。生態審計的目的在于督促相關被審計單位履行其應有責任,實現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關系得以平衡,最終實現人類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二、區域經濟發展中生態審計存在的問題
   生態審計在我國區域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從目前對區域經濟發展的生態審計工作來看,依然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體現如下:
   1.區域經濟發展中生態審計支持政策不足。
   從生態審計的支持政策角度來看,影響生態審計應有角色作用發揮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制定區域政策時,與經濟發展實際相結合,但忽視與生態環境情況的有機結合。二是,地方政府受傳統的經濟發展思維影響,不注重生態保護,造成生態審計無法得到有效的落實。三是,國家關于生態審計的相關政策的執行和落實缺乏有力的跟進,生態審計沒有發揮預期的監督作用。
   2.生態審計評估標準不完善。
   國內生態審計起步較晚,生態審計開展時間較短,缺乏具備專業技能的生態審計從業人員。同時,由于生態審計是一門專業性較強的學科。在生態審計工作中,必要制定完善的實施辦法和評估標準體系。目前,生態審計中缺乏具體實施辦法和評估標準,這不僅會對區域經濟生態審計的效率造成影響,更會增加審計時間和審計成本,不符合生態審計的成本效益性。同時,由于缺乏科學合理的生態審計評價標準,影響實際評估結果,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生態審計的實施效果。
   3.生態審計主體單一,影響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
   長期以來,政府作為單一的審計主體開展審計相關工作。其基本的模式是上級對下級進行審計,并將區域經濟發展與政府領導政績考核掛鉤,下級政府的政績又與上級政府的政績相聯系。這種情況下,審計主體單一的問題一直存在?,F階段,區域經濟發展中的生態審計工作主要由政府部門負責。從審計主體的角度而言,依然比較單一,特別是內部審計和民間審計的重要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發揮。生態審計牽涉的主體較多。但是,生態審計中也不可缺少被審計對象的內部審計活動以及來自民眾的審計。但是,民間生態審計還處于探討階段。總之,生態審計需要各主體充分參與其中,形成合力,但實則當前并未得到這一效果,依然是以政府為主,獨立性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證。
   4.生態審計工作人員專業能力待提升。
   生態審計工作具備較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在區域經濟生態審計過程中,要求生態審計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扎實的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知識、審計知識、生態環境知識等,也要求工作人員扎實的審計方法。目前,在針對區域經濟的生態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自身在專業能力層面依然存在一定的欠缺,無法完全勝任區域經濟生態審計工作的現實需求。其原因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尚未構建起針對區域經濟生態審計的人員培訓機制,培訓內容缺乏針對性,培訓實效性不佳。二是,審計人員自身對專業能力提升的重視程度不足??傊嵘鷳B審計工作的實效性,必須高度重視生態審計工作人員專業能力的提升。
   三、加強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中生態審計的具體建議
   在分析區域經濟中生態審計層面存在的問題,下文圍繞區域經濟發展中進一步加強生態審計的具體建議進行探究。具體如下:
   1.完善區域性生態審計立法,制定生態審計評價標準。
   在區域性經濟發展中,完善區域性生態審計立法可以為生態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法律保障。具體而言,首先應從宏觀層面對生態審計工作的實行完善相關立法,確保生態審計活動的開展有法可依。其次,針對不同區域在經濟發展水平、生態環境情況、資源情況等存在的差異,應以宏觀立法為基礎,結合區域差異制定有針對性的審計制度,從而為生態審計活動的開展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導依據,確保在生態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加快制定區域生態審計的評價標準。在評價標準的制定過程中,評價標準的制定要將生態環境指標納入評價體系,充分結合地區之間在經濟發展和環境承載能力層面存在的差別。在開展生態審計活動時,依據差異化的審計策略予以評價,形成貼近實際且有針對性的結論,提出保護區域生態環境,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協調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關系的具體建議。
   2.完善區域經濟發展中生態審計主體構成。
   區域經濟發展中生態審計的主體包括了政府審計、民間審計、內部審計等三大主體。長期以來,我國審計工作是由政府部門主導,貫穿政策的發布、實行以及監督的整個環節。但是,單純以政府為主體開展審計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客觀公正。由于生態保護從政策制定、審計業務執行到審計結果評價都由政府審計部門實施,很難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因此,在開展區域經濟發展生態審計工作中,應建立起政府審計為主導,民間審計與內部審計為輔的審計主體格局。其中,民間審計的優勢在于客觀公正性,其與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一同,可以彌補單純以政府審計存在的不足,可以更為全面地評價和了解生態環境的保護情況以及相關責任的履行情況,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審計的客觀性和公正性。而內部審計的優勢,則體現了被審計單位主動履行生態保護責任,主動推動區域經濟發展中各項環境保護政策實施的意愿,這也是落實相關政策,正確處理區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傊?,必須建立起由政府審計、民間審計與內部審計共同構成的完整的生態審計主體體系,確保生態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促進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相協調。    3.加強區域經濟發展中生態審計人員隊伍建設。
   生態審計視角下,為確保生態審計工作的開展,必須加強生態審計專業人才的培養,提升生態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知識。生態審計是每一個審計工作人員必須深入學習和掌握的學習內容。為此,應當高度重視審計工作隊伍建設。具體如下:一是,建立完整的生態審計人員培訓機制,圍繞生態審計技能、知識等進行系統的培訓。同時,還應這種融入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知識與技能。例如,環境管理學、環境經濟學、社會學、工程學等等。通過專業知識的學習提升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而通過相關知識的習得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知識和素養。二是,加強對審計人員的監督與管理。審計部門在對審計人員的工作情況、能力提升情況進行有效的評價的同時,也應建立起審計人員監督體系,落實審計人員的責任,確保審計工作人員可以切實履行其應有的職責。此外,生態審計工作人員自身首先應樹立起正確的意識,主動自覺的參與到相關培訓活動中去,并積極地利用各種途徑,提升自身的專業能力水平,切實滿足區域經濟發展中生態審計工作的需求,客觀、公正、有效地對區域經濟發展中的生態保護情況予以客觀評價。
   4.積極運用審計結果,促進區域性生態審計更好發展。
   生態審計視角下區域經濟的發展中,必須積極地利用生態審計結果,通過對區域性生態審計的實施結果進行深入的分析,發現區域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將發現問題的審計報告及時抄送給相關部門,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整改落實。同時,通過有力的宣傳機制,促進審計結果的公開,確保審計工作接受相應的監督,樹立審計的權威。此外,區域性經濟發展中生態審計獲得的結果,反饋到生態審計相關政策以及區域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當中,促進政策的進一步完善,進而再一次促進區域性生態審計實施效果的提升,最終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確保區域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贏。
   結語
   總之,生態審計作為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監督工具,對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在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中,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立足可持續發展理論、生態經濟學、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和外部經濟理論等理論基礎,形成由政府審計、民間審計、內部審計構成的審計主體體系,確保區域經濟發展中各項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發揮生態審計應有的作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良性互動發展。
  參考文獻
  [1]徐薇,陳鑫.生態文明建設戰略背景下的政府環境審計發展路徑研究[J].審計研究,201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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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河北經貿大學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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