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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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最具中國特色的教育形式,是我國教育改革的偉大創舉。在過去的30多年里,自學考試對于豐富高等教育的教育形式、拓寬高等教育的教育渠道、加快高等教育從精英化向大眾化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時代自學考試要以供給側改革為突破口,以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人才成長立交橋為根本目標,通過調結構、夯基礎、揚長項、補短板,實現自考的創新、轉型和發展。本文基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通過分析“學分互換”,初步探討了如何建立一個學分互換和存儲方法,以發揮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新時代終身學習型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關鍵詞:終身教育;自學考試;有效途徑
中圖分類號:[G79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9)22-0083-02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中國教育考試制度在改革開放中的一種重要發明和創造,從上世紀80年代到現在為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除了自身的靈活性外,最重要的是以人為本;在考生學到知識和技能的同時養成自學的習慣,提高自身素質,這對人本身的發展尤為重要。自學考試參與者在自身成才的過程中帶動了全社會的學習風氣,故自學考試培養了一個特殊的具有正能量的人才群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有關報告指出,終身教育應具有多樣性、靈活性、易獲得及不受空間和時間限制的特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優勢正在于此。在我國當今教育體系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鏈接了多種教育形式: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網絡高等學歷教育,甚至還包括證書轉換系統,等等;這初看是一種教育制度的融合,但實質是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鏈接,使我國高等教育更具靈活性,更加人性化。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既是一種國家學歷考試制度,又是一種國家教育制度,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是這種高等教育形式的突出特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最具中國特色的教育形式,是我國教育改革的偉大創舉,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吨腥A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明確指出:“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自學者經考試合格,經本人申請由國家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其他學業證書。取得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學業水平達到國家學位授予標準的,可自主向授位單位申請授予相應學位?!?
二、學分儲存——“學分銀行”
學分銀行的建立是有效“存貸”的關鍵。這里的“存貸”也就是學分的儲存。所謂“學分銀行”是一種模擬銀行功能特征或借鑒銀行功能特征的管理模式。學分的積累是學分銀行的主要內容,學分銀行將學歷教育與技能培訓相結合,突破了傳統學習中時間和專業的限制;“學分銀行”系統將學習者的學習完成時間從固定改為靈活;學習者可以自由選擇學習時間地點和學習內容,學習者在學習某門課程并考核合格后就能獲得相對應的學分,學習者也可以參加證書學習和技能培訓,獲得相應的學分。在“學分銀行”制度下,學習者可以不依照正常的“學期”時間學習,而改像銀行賬戶的零存整取一樣,可以集中或中斷學習時間,即使過了數年,存入“學分銀行”的學分依然有效?!皩W分銀行”的“靈活”優勢顯而易見,工作數年的學習者可以繼續學習和研究,在完成某門課程學習并考核合格后獲得相應學分,學分積累到達規定學分總數,可以“支取”相應的學歷;此外“學分銀行”還能促進和實現不同形式教育之間的銜接。
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學分銀行”的建立
“學分銀行”的主要內容是學分的積累和存儲,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正好具備這種優勢,從而有效突破了傳統學習“期限”和“專業”的制約,所以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為基礎,建立全民終身教育“學分銀行”具有較高的可行性,這也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1.自學考試施行學分制,入學不需要考試,沒有招生系統和招生規模的限制,一旦通過某科考試,就可以獲得相對應的學分,不合格的科目可以多次重考,學完某專業的全部學分就能申請畢業;與其他教育形式比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工學矛盾小、成本低、容量大、效益高等諸多特點,同時具有較強的開放性、適應性、靈活性和多樣性,因此被譽為“沒有圍墻的大學”。參與考試者不受國籍、年齡、性別、信仰、職業、學歷、身體條件和居住地的限制,可根據職業需求及個人愛好自主選擇專業。學習和考試靈活,學習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報考課程科目和門數,自主安排學習方式及學習時間,實現工作和自學考試學習二者的兼顧;同時學習者還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參加教育機構舉辦的學業輔導班,是一個學習成本較低、考試便宜的教育形式。通過某門課程考試的,由省級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課程證書,計算課程學分;學習者通過某個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和評價,修完全部學分,符合畢業要求的,經本人申請,由省級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相應專業??苹虮究飘厴I證書,專業主考學校在文憑上副署,獲證者享受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相應層次畢業生相同的待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身的獨具優勢為搭建終身學習“學分銀行”奠定了基礎。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施行多年免試制度,使建立在自學考試基礎上的“學分銀行”更加實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試行規定([89]考委字(011)號):“國家承認學歷的研究生、本科和??飘厴I生,在參加第二個專業的自學考試時,均可按規定申請已經學習并參加考試結果合格的部分課程免考?!睆亩诟叩冉逃詫W考試與國民普通教育系列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肄業生、退學學生等之間搭起了一座互通的立交橋。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試中心[1999]48號)和國家考委(考委辦[2000]68號)等有關文件規定,通過計算機等級考試和英語等級考試的成績可以互換為自學考試相關科目成績;全國考委與中國交協的物流經理資格證考試、中國烹協與國家考委的餐飲業經理人資格證考試等的實施,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非學歷教育證書和職業資格考試之間實現學分互換成為現實。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高等教育法》等明確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為建立在自學考試制度基礎上的終身學習型社會“學分銀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從縣(區)、地(城市、州)、省(市、自治區)直到國家都設有自學考試組織機構和管理系統,為建立在自學考試制度基礎上的終身學習型社會“學分銀行”提供了組織保障。自學考試制度經過近30多年的改革和發展,為建立在自學考試制度基礎上的終身學習型社會“學分銀行”提供實踐經驗。
四、結論
構建終身教育體系是當今世界教育發展的基本趨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的一項基本制度,已成為落實《憲法》關于“鼓勵自學成才”,落實《教育法》關于“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機會”等條款的有力措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明確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終身學習型社會“立交橋”建設中的地位。在新時代,自學考試要以供給側改革為突破口,以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人才成長立交橋為根本目標,通過調結構、夯基礎、揚長項、補短板,不斷完善自學考試制度和自學考試的改革創新。以自學考試制度為基礎建立“學分銀行”,將在學習型社會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也將成為全民終身教育體系建設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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