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功能在減少青少年犯罪中的突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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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立英
進入21世紀,青少年的犯罪問題已經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綜合治理青少年犯罪問題已經提上日程,其發揮全社會的力量全面參與的正確性是不容質疑的,但是把所有問題都放在一起,找不到一個側重點,就會使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走入一個誤區。家庭教育在預防青少年犯罪中有著學校和社會所不能比擬的巨大優勢,因此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必須占據制高點。
一、家庭教育的無可取代性
家庭、學校、社會都是青少年生活的環境,三者在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都發揮著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承認家庭教育是任何其他環境都不能比擬的。
(一)新生兒的啟蒙教育大多是在家庭之中,剛剛出生時只接觸父母,所以家庭生活幾乎是其生活的全部,家庭教育是孩子接受的最早教育,而父母則是孩子的啟蒙老師,家庭教育奠定了孩子以后發展的基礎,因此父母教育對孩子以后的成長會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同時孩子的模仿能力極強,父母的一言一行都起著“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作用。
?。ǘ┨焐T就的親和性。父母與子女是以血緣關是為基礎的,是天然聯系的紐帶。這種關系使其父母對子女無私的保護和愛成為可能,也使子女在父母的保護下,對父母產生一種天生的信賴和崇敬之情,這樣子女就會對父母產生一種更加自然的親和性,如當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與學校、社會發生沖突時,子女從感情上更能接受父母的教育,并在父母的影響下樹立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
?。ㄈ┕餐町a生的熟知性。家庭是孩子的生活場所,孩子大部分時間是在家庭中度過的,家庭生活能夠反映出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父母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了解自己孩子的特點,所謂知子莫若父母也,長期的共同生活使得子女的能力、智趣、性格等都在父母的視野之中,這樣建立在了解的基礎上的父母教育便具有針對性,能夠有的放矢,減少盲目性,教育更加有效。
二、家庭教育缺陷是影響青少年犯罪的相關因素
青少年犯罪與家庭結構有關,尤其是父母離異家庭。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結構的變化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家庭結構的不健全和家庭功能的缺陷對青少年的影響極大,因此,呼吁父母為子女考慮,主張維持家庭穩定,以保證家庭結構不變,并希望因此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家庭不和諧對青少年造成的影響,主要不是父母一方缺失,而是父母感情不和、爭吵,乃至離異的過程中的傷害。在這個過程中,家庭沒有發揮應有的教育、情感溝通、保護的功能,孩子看到的不是父母親社會的行為,相反卻向青少年提供了一個反映社會的典型,從而使青少年社會化。
三、家庭功能缺陷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著手點
?。ㄒ唬┬袨樯?。青少年正處于成長時期,模仿性強,辨別是非能力差,還不知道社會的行為準則,父母作為青少年的初任教師,其言行對青少年有很大影響。若家長缺乏社會責任感,為獲取個人利益不擇手段,對子女的教育與自己的行為不一致,孩子自然就會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在難以辨別是非的情況下,沾染惡習,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父母對孩子起著身教的作用,父母反社會的行為也是青少年行為出現差異的一個來源。
?。ǘ┣楦猩?。滿足情感需要是家庭的重要功能,家庭不僅為青少年提供物質條件,而且是滿足情感需要的重要場所。家庭是否和諧,家庭成員之間相處得是否融洽,關鍵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溝通良好與否,青少年有愛的需要,父母子女良好的感情互動是滿足青少年愛的需要的重要途徑。一旦愛的需要在家庭中無法滿足,青少年就會向家庭外擴張。在父母子女間充滿深沉而純潔的愛,青少年也只是基于這種愛才得以健康成長、發展,他們之間的關系直接影響著青少年的行為,好的父母子女關系能加強心理聯系,使父母子女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青少年和諧的心理狀態,有助于青少年人格的形成。
四、以法律規范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所產生的問題的關鍵在于家長,現在的不少家庭正在“生產”著問題青少年,從父母入手,規范父母的行為,是治本之舉。而現在對父母進行家庭法制培訓僅僅停留在口頭上,家庭工作憑的是對社會的責任感,而沒有法律依據,因此必須明確父母不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深入家庭,發揮家庭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功能勢在必行。
五、增強家庭教育功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建議
?。ㄒ唬┘訌妼η嗌倌甑募彝ケWo。家庭保護具體表現為父母對教育、保護青少年享有一定權利并承擔一定的義務,我國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了家庭在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中的主要責任。為了保證青少年健康成長,在社會形形色色的誘惑面前不致走向歧途,父母必須行使法律賦予的某些保護青少年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1.履行監護和撫養職能。在家庭中,父母不能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也不能實行家庭暴力,而應保護好其人身與財產權利不受侵犯?!额A防未成年人犯罪法》49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
2.保證青少年受教育的權利。讓青少年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是法律規定父母必須履行的義務。
(二)建立家庭、學校與社會互動的預防體系。青少年的人生起點在家庭,知識基礎在學校,健康成長在社會,家庭的作用只是一方面。要真正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需要通過法律的形式調動家庭、學校、社會和國家各方面的力量,幫助青少年樹立法制觀念,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建立起家庭、學校與社會互動的防范體系,構筑起“三道”防線,形成家庭、學校、社會的聯動和互動,各方參與,各司其職,各負其職,保證孩子在家庭中受到家長的呵護,而且得到學校和社會的關心和關注,隨時處于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全方位監控之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對青少年開展生動活潑的法制教育,培養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法制觀念,使青少年學法、懂法、守法落到實處。
2.對青少年的不良行為,采取早發現、早預防的措施。家庭、學校和社會應及時對有不良行為的青少年進行教育和幫助。
3.提高家長家庭教育的水準。要向廣大家長宣傳黨的教育方針,正確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交流推廣科學教育子女的經驗,指導學生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人才觀,使家長能科學地對孩子進行家庭教育。
總之,青少年健康成長是我們的期待。為了讓孩子健康成長,我們一定要強化家庭的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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